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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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违约金合法吗(物业违约金标准)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物业费违约金合法吗(物业违约金标准)
内容:物业费违约金合法吗(物业违约金标准)
任冰峰律师2023.04.2426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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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车辆乱占车道物业有责任吗?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小区车辆乱占车道物业有责任吗?
内容:而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发生业主车辆受毁损的情形,就来追究保安责任或者物业公司责任的话,是明显不合理的。保管合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车辆在小区被划伤、刮蹭等事情发生,物业公司必须承担责任。也就是说,一旦收取停车费,物业公司聘请的保安员必须要负起责任,保证业主的车辆安全。因为公共道路本身并非停车之用,停车人自愿在共有场地停放车辆,物业公司当然也不负有保管的义务,对于车辆的损失不应承担责任。那么小区车辆乱占车道物业有责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2.02.09223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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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在小区丢失物业是否有责任理赔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车辆在小区丢失物业是否有责任理赔
内容:如果车主能够证明车辆是在小区内丢失的,物业公司就应当按服务合同负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而不论物业公司是不是有过错。物业公司对自己免责事由负有举证义务,如果物业公司已经尽充分注意义务的,则不予赔偿。那么车辆在小区丢失物业是否有责任理赔。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2.02.09512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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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物业有责任保证车库车辆安全吗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物业有责任保证车库车辆安全吗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那么民法典物业有责任保证车库车辆安全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2022.02.08897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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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扣押债务人车辆的行为合法吗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债权人扣押债务人车辆的行为合法吗
内容:债权人扣押债务人车辆的行为从本质上来讲是一种自力行为,但该行为由于缺乏一定的程序,因此我国法律明确禁止。债权人扣押债务人的财产追索债务的行为,民法理论上称之为自力行为,又称自助行为或自力救助,是指民事权利主体对其享有和行使的民事权利在受到非法损害或妨害时,以其力量加以自我保护的民事行为。由于任意拘束人身、扣押、损毁财物易引发更大争议或冲突,文明社会原则上禁止自助行为,但并非绝对禁止。债权人不依靠公力救助,采取私自非法扣押他人财产的手段实现债权,实施所谓的“自助行为”,实质上是一种违法行为。那么债权人扣押债务人车辆的行为合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2.02.07687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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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车辆被刮被蹭物业应该承担责任吗?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小区车辆被刮被蹭物业应该承担责任吗?
内容:实践中每月缴纳固定停车费的业主本人拿车钥匙随时可以将车开走,实际控制权还是在业主本人手中,并不由物业公司控制,故物业对车辆的毁损不承担责任。车临时停在小区被刮,若按时长缴纳停车费,物业是否需要承担责任。笔者认为从权利义务对等性来看,一小时几块钱显然不足以承担保障每辆车不受任何损害的义务。另,在不缴纳停车费的情况下,车辆出现损害物业公司也不承担责任。那么小区车辆被刮被蹭物业应该承担责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2.09606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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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起诉物业最有效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怎么起诉物业最有效
内容:如何起诉物业公司一、识别诉讼条件:明确起诉资格在考虑起诉物业之前,业主首先需要了解自身是否具有起诉资格,这样张某某不仅有证据,而且其诉讼请求只是涉及本人,而不是要求物业取消针对全体业主的停车收费行为,因此,若物业的行为影响了业主的合法利益,业主即具备起诉资格,业主起诉物业怎么才能胜诉,案例分析:2018年7月,北京朝阳区某小区的物业,引进了新的道闸系统,识别车辆牌照,控制小区车辆进入,向业主收取小区内公共道路周边的停车费用。
邢颖律师2024.03.20662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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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小区物业不让外来车进入,是为了业主考虑,是很值得肯定的做法,如果你真的想进入,那就和物业好好商量,说明进入的原因和情况,一般是会通融的。有的小区按照人车分流管理,居住区内是不让机动车进入的。而且这类小区的园区道路也不是承重道路,机动车进入可能会破坏路面。所以人车分流的小区通常禁止所有车辆进入。除非是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物业管理条例》 第七条 中明确规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是业主的一项基本义务。只有出现以下情形,业主才可以不交或少交物业服务费用: 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之外,自行提供服务,未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认可的,业主或使用人可以不支付费用。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项目,业主对超过指导从的部分可以拒交。 物业管理企业不发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业主可以不交或少交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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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费一般由哪些项目构成, 物业费怎么算才合法!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物业管理费一般由哪些项目构成, 物业费怎么算才合法!
内容:现实中,物业管理是住宅小区不能缺少的一项服务,物业管理服务一般是由物业公司承担的,物业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后,向住宅小区的业主收取一定的物业管理费用,那么,物业管理费一般由哪些项目构成,物业费怎么算才合法!下面具体分析,物业管理费应该包括哪些。对于公共水电费,一般不包含在小区物业管理费中。而有些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要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所以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也不能违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制约。那么物业管理费一般由哪些项目构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2.02.09397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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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无法偿还偷回抵押车辆合法吗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欠款无法偿还偷回抵押车辆合法吗
内容:欠款无法偿还偷回抵押车辆合法吗不合法,涉嫌盗窃行为。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那么欠款无法偿还偷回抵押车辆合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2.02.0775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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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收滞纳金合法吗,物业费收滞纳金违法吗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物业费收滞纳金合法吗,物业费收滞纳金违法吗
内容:综上所述,根据相关法律,文件,和一般原则,物业部门对未能及时支付物业费耗开出"逾期补交通告"并对此开出"逾期补交通告"合理并合规地征集所需要的滞纳金是合法的,但是,在征收滞纳金之前,物业公司应该考虑以下几点: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行政处罚遵循法》的相关规定,物业部门要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理,因此,物业部门在处理未及时支付物业费等情况时,要处理好奖惩平衡,要高度重视奖惩效能,多采用奖励方式,多采用优惠方式,多采用宣传方式。
李孟阳律师2023.08.091316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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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拖欠收取滞纳金是合法的吗?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物业费拖欠收取滞纳金是合法的吗?
内容:即使《物业管理条例》没有关于物业公司可以收取滞纳金的具体规定,但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所以应该可以作为物业公司有权收取滞纳金的法律依据。物业公司没有权利收取滞纳金,但可以要求你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滞纳金具有法定性、强制性和惩罚性的特点。所谓法定性,是指滞纳金是由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款项,个人和其他企业、团体都无权私自设立;强制性,是指滞纳金的征收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那么物业费拖欠收取滞纳金是合法的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2.02.09147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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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具体要咨询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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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房收取物业费70%合法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空置房收取物业费70%合法吗
内容: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并没有明确物业出售后,业主或使用人入住前物业管理服务费应该怎么收。有的省市规定,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驻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服务标准的70%至90%交纳空置物业费,具体比例由当地价格、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制定。已交付给业主的,物业费用自物业交付业主次月开始计收。车辆管理费却要全额缴纳,对未入驻或未使用连续超一个月以上的物业、车位,业主应事前向物业服务企业申,并经确认后按规定标准的70%缴纳机动车辆停放服务费或车位水电、卫生等管理费用。那么空置房收取物业费70%合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2021.12.31398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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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在小区丢失物业公司有责任吗?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车辆在小区丢失物业公司有责任吗?
内容:一种观点认为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成立车辆保管合同关系,物业公司对发生在小区内的车辆被盗应当承担保管不善的责任;另一种观点认为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仅成立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物业公司仅在未尽到合理的管理义务时承担责任。除此之外,除非物业合同中有特别规定或者是物业公司存在重大过失和故意,否则,物业公司在已尽到基本安保义务的情况下不再承担责任。那么车辆在小区丢失物业公司有责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2022.02.09594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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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发布物业费催缴通知单是合法的吗?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物业发布物业费催缴通知单是合法的吗?
内容:那么物业发布物业费催缴通知单是合法的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2.02.09217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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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四停四违规怎么处罚,车位被占怎么处理合法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开四停四违规怎么处罚,车位被占怎么处理合法
内容:专家解读 当事人或将承担法律责任车位被占用,事件中的林某凯选择雇叉车将占位车扔进河里的办法来解决争端,这样的行为不仅进一步激发了矛盾,还触犯了法律,据小区业主介绍,被占车位的主人林某凯就是该小区的业主,11月17日,他发现自己车位被占之后,多方联系车主未果,同时又向小区物业人员求助,但两天之后仍未得到解决,于是在19日晚,他就自己雇了一辆叉车,将占位车辆扔到了河里,该事件引发了网络上不少网友的关注和讨论,专家表示,陈某根占用车位侵犯林某凯权益,但是林某凯私自将占位车辆扔入河里并不能有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反还侵害了他人的权益,这种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龙珊律师2023.01.0675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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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于2020年11月委托元甲律所物业催收团队处理业主拖欠物业费事宜,先后提交了4批欠费业主,目前已帮助物业公司回款504.54万,户数缴费率63%,促进了小区业主以后物业费的如期缴纳。元甲物业和解团队,您值得信赖!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280评论 -
元甲普法:空置房要交物业费吗?答案来了! 空置房到底要不要交物业费?答案是:要交!因为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空置房业主也享受到了物业服务。 此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物业合同纠纷案件房屋空置拒不缴纳物业费的当事业主杨某败诉被判交纳拖欠的物业费! 业主房屋空置5年不交物业费 物业公司起诉! 2015年5月,杨某在湖南省平江县某小区购买了一套住宅并办理了收房手续。同年,杨某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协议。 此后,由于杨某一直未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致电和书面催交,但杨某以未真正入住为由拒不交纳物业费。 2020年9月,物业公司将杨某起诉至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要求杨某支付物业费,并承担近千元的违约金。 杨某辩称,其房屋在交付后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既未对房屋进行装修,也未居住或使用,根本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 而物业公司坚称,虽然杨某的房屋处于闲置状态,但物业公司仍为其房屋的安全、公共设施的维护、小区的整体绿化和保洁提供了服务,故杨某理应交纳物业费,并承担违约金。 法院判决 业主应按合同支付物业费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杨某作为业主,物业公司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为杨某提供物业服务,因此,当事人之间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杨某应按物业服务合同及相关规定向原告交纳物业费。 杨某辩称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实际居住,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的主张,不予采纳。 依据《合同法》第六十条(现《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判决杨某支付2015年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物业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地方立法空置房物业费打折,与上位法不一致,应予以纠正) 审理法官怎么说? “交纳物业费是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合同义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 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温馨提示 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它的价值在于在满足公共性服务的同时,达到对整个居住环境品质的提升,最终体现对业主个体的服务价值。 物业费的构成包括保洁费、保安费、绿化费等,大部分是为全体业主公共部分的管理、共用设备设施维护的费用,并非针对专门某个业主的服务。 虽然房屋空置,但小区卫生仍需天天清洁打扫,公共秩序必须时时巡查维护,所有设施设备如电梯、消防等费用也要正常支出。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421评论 -
2022年7月23日,在北京市昌平区某小区院内,50多岁的赵女士和儿子、儿媳、孙子一家人晚饭后悠闲散步。 赵女士在踩到一个看起来外观完好的井盖时,不料井盖竟然发生了180度翻转,致使赵女士坠入7米深的污水井中。 赵女士家人立即向消防队求助,将赵女士从深井中解救出来并送往医院抢救。经诊断,坠落深井造成赵女士胸椎骨折、腰椎骨折、胫骨平台骨折、踝关节骨折等全身多处损伤。 出院之后,赵女士及家属多次找物业公司沟通赔偿款的事情,但是物业公司认为“赵女士要的赔偿款过高,而且物业公司已经垫付了医疗费28万元”,不同意对赵女士进行合理赔偿。 委托专业人员才能安心休养 赵女士的家人对于物业公司拒绝赔偿的态度非常气愤,但是也无计可施。一家人为了赔偿的事情急得焦头烂额,导致赵女士无法安心养伤,子女也无法安心工作。 经过一家人商量后,一致决定委托律师来办理,这样既能更快速地要回赔偿款,伤者及家人也能节约时间,各自安好。 经过充分的咨询沟通,在2022年9月2日,赵女士正式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帮助自己拿到应得的赔偿。 元甲律所专案组研究案情,积极指导赵女士准备录音、现场照片、医疗费用票据等各类证据材料,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主张合理赔偿。 03物业公司担责 获得满意赔偿 为了避免物业公司对赵女士伤残情况不认可,元甲律师为赵女士申请了诉中伤残鉴定和三期鉴定。 经鉴定赵女士的伤情构成一处九级伤残,一处十级伤残,伤残赔偿指数25%;建议误工期为210日、护理期为120日、营养期为120日。 庭审过程中,物业公司为了逃避自身责任,辩称“赵女士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对损害后果承担部分责任”。 因此,本案最大的争议焦点为责任的承担问题。 针对责任问题,元甲律师专业解析,并具体分析事故发生过程: 事故发生时,虽然未天黑,但涉案井盖位于小区居民日常通行的道路上,外观完好,看不出任何异样,也没有放置任何的警示标识,任何人经过井盖都无法知悉井盖损害的情况,无法对此作出判断并采取措施,故赵女士作为小区居民不应当承担责任。 而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管理者,未进行安全排查,在明知井盖位于主干道常年被货车碾压损坏的情况下不作为,导致赵女士受到如此严重的伤害,理当承担全部责任。 法官十分认可元甲律师的庭审意见,一审法院判决物业公司承担全部责任,赵女士不承担责任,由物业公司除已垫付的医疗费28万元,另外赔偿赵女士52万余元。 赵女士以及家人对赔偿金额表示非常满意!历经一年的时间,元甲专案组温暖陪伴当事人及家人度过了每一个艰难的时刻,常常帮助、总是安慰,终于圆满解决了他们的难题! 律师点评 只有委托专业律师,对案件进行专业的分析,才能制定对当事人最有利的策略,最大限度为当事人争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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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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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驾司机驾车撞人,谁来担责? 2020年11月的一天晚上,马某赴宴饮酒后欲回家,因是开车来的,其便登陆某科技公司运营的出行小程序中的“代驾”板块发出订单,过了不久由某人力公司管理的代驾员赵某接单并赶来,按照订单路线送马某回家。 不料,车辆刚行驶到通州区某路段时,正遇胡某和朋友共三人横过道路,赵某刹车不及将胡某和朋友撞倒,造成车辆损坏,胡某等三人均受伤。 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赵某为全部责任,胡某等三人均为无责任。胡某伤情经过鉴定为轻度智能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极重度受限符合七级伤残;右上肢肌力IV级符合八级伤残;开颅术后符合十级伤残(综合赔偿指数50%)。 事发后胡某找到车辆使用人马某、代驾员赵某、出行小程序的运营方某科技公司、代驾平台的服务提供方亦即赵某的雇佣单位某人力公司、车辆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协商赔偿问题,但未达成一致意见,后胡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科技公司、某人力公司、赵某、马某、某保险公司共同赔偿各项损失1187976.1元。 庭审中,某科技公司辩称自己仅是代驾交易平台的经营者,为用户和服务方提供信息服务,劳务公司为代驾服务提供方,根据相关规定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和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作出了明确的区分和规定。因此,某人力公司是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答辩人仅为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并非适格被告,亦非侵权人,不承担责任。 某保险公司辩称愿意在保险限额内赔偿,但是本次事故伤者较多,共用保险限额。某人力公司辩称先由保险公司理赔,司机赵某系职务行为,针对超出保险范围外,应由司机赵某承担的赔偿责任答辩人愿意承担。赵某、马某表示由法院依法处理。 法院审理 本案审理过程中,双方对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险和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金额并无异议,但是对于谁是超出保险理赔限额之外的赔偿责任主体、作为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经营者某科技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存在争议。 本案中某人力公司一方面作为平台内代驾服务的提供方应当承担服务提供者的民事责任,另一方面作为代驾司机赵某的雇佣单位,亦应当承担雇主责任。而关于某科技公司的责任认定,其作为某出行交易平台中为用户和服务方提供代驾信息服务的主体,主要起到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具有对平台内经营者资质进行审核的义务,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代驾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情况下需要与某人力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在本案中,代驾司机赵某所持驾驶证合法有效,且未有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不宜驾驶情况,代驾司机于事故发生之前亦处于平稳驾驶环境,故无证据证明某科技公司未尽到审核义务,某科技公司也无法预知事故的发生,故某科技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原告因本次事故造成的合理损失,应由赵某的用人单位也即平台内代驾服务提供方被告某人力公司赔偿。故某人力公司及肇事车辆保险公司应当对原告的合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通州法院判决原告保险限额之外的合理损失费用由某人力公司承担,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判决做出后,原被告双方均未提起上诉。本案现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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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官骐|元甲律所 873评论 -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天用所)创办于2010年,地处北京CBD国贸。 天用所是一家新型综合智慧律所,以技术赋能、专业驱动为理念,是“植根本土、放眼国际”的特色云律所。天用所率行业之先引入法律技术产品,在国内各地设有云分支服务机构,形成覆盖全国的法律服务网络,各地服务机构与天用所资源共享、分工合作。云律所宗旨是整合律师行业优势资源、实现将首都律师、专家顾问的高水平法律服务推送到全国各地的客户,让客户体验新型法律服务的专业化、便捷化、科技化。云律所通过全国一体化运营,努力打造律师、客户之间“分享•共赢”的法律生态圈。 天用所与时俱进,为客户设计标准化法律服务产品,维护客户对法律需求的选择权,在数字时代享受便捷、普惠、专业、高水准的法律服务。 天用所怀着海纳百川、兼收并蓄的胸襟情怀,汇集了实战经验丰富的优秀法律人才,不断吸收拥有使命感、责任感的资深合伙人、青年才俊。天用所律师大多毕业于国内知名高等学府,部分律师曾就职于政府机关、司法机关、科研院校,不少律师现担任省市政府机关法律咨询专家或在各级律师协会兼任重要职务。天用所还聘用大量具有丰富司法工作经验的法官、检察官及其他有造诣的专业人士担任专家顾问,组建了实力强大的专家顾问团队,保证法律服务的高水准。 天用所秉持守护规则、尊崇品质、诚信重德的使命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在公司证券金融、知识产权、数据安全与信息保护、破产重组清算、合规业务、房地产建设工程、婚姻家事、私人财富管理、物业、民商事诉讼仲裁、刑事辩护等多领域为客户提供综合性、前瞻性的法律服务,最大程度维护和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 建所以来,天用所在专业服务能力上精益求精,深受客户、业界同仁高度认可和一致好评,获赠无数客户锦旗,连续多年获得司法部门、律师协会、社会机构的嘉奖,同时积极践行服务宗旨,在全国各地举办近百场法律公益讲座、上万次免费法律咨询服务,被《CCTV栏目》、《方圆律政》、《法律与生活》、《法制晚报》、《法律生态圈》、《人民政协网》、《中国律师杂志》、《中国商报》、《见证品牌》等主流媒体所报道。 不忘初心,方能恒远。天用所将一以贯之,以敬畏之心打造底蕴,以无畏精神铸就光辉,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持续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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