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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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购买房产一般无需提供婚姻证明。但是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判决)等材料。因为房屋买卖涉及不动产转移占用、变更登记等重要手续,一般是需要当事人提供身份材料才能办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二十三条 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 第二百二十九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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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内容:()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报警记录、证人等相关证据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等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居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那么()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2022.02.08563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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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是否能够撤销要看是否已经立案,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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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间借钱须偿还吗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间借钱须偿还吗
内容: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那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间借钱须偿还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2.02.0792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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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
内容:()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2、证明有银行存款应提交开户银行名称、银行帐号、存折等证明有股票应提交开户券商名称及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股票资金对帐单等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等3、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4、证明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5、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那么()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2.02.08986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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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要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伪造了无婚姻证明而借债的话,此时如果借债是为了家庭共同生活,那么我们可以认为该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所有,要是日后夫妻离婚的话,那么也应该由夫妻共同承担清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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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如何证明真实性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涉外婚姻如何证明真实性
内容:涉外婚姻如何证明真实性要想提供证明共同生活的证据,婚姻双方就必须把他们的生活联结在一起。凡证件齐全,符合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上述证件到涉外婚姻管理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接受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后,应进行认真审查。中国公民和外国人要求复婚的,按结婚的程序办理登记。
刘晓红律师2022.03.22656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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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伪造出生证明具有如下的法律后果:如果行为尚不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严重的,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的,由人民法院判处刑罚。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三)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 (四)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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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所负个人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吗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所负个人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吗
内容: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那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所负个人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2.02.07318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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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怎么样才能证明一方当事人伪造债务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时怎么样才能证明一方当事人伪造债务
内容:一离婚时如何证明一方当事人伪造债务1在诉讼中若只有借条而债权人不出庭作证则该借条一般不会认可。二离婚时法院怎样处理伪造债务1法院通常的作法是如果一方当事人对债务不予认可通常对债务不予实质审理而是建议债权人另案起诉。2对离婚时夫妻一方提出的家庭共同债务人民法院将审查其真实性如涉嫌虚构将依法不予认定。三婚姻存续期间个人债务有哪些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那么离婚时怎么样才能证明一方当事人伪造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1.31678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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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身份信息与他人结婚,另方能否请求解除婚姻关系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伪造身份信息与他人结婚,另方能否请求解除婚姻关系
内容:伪造身份信息与他人结婚,另方能否请求解除婚姻关系伪造身份信息与他人登记结婚后提供真实身份信息方请求解除婚姻关系时法院应准予其离婚。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条之规定可以撤销婚姻登记的仅限于方受胁迫结婚婚姻登记程序瑕疵并不在可撤销登记的范围之列。那么伪造身份信息与他人结婚,另方能否请求解除婚姻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2.08627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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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谁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由谁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内容:2、婚姻状况证明:兹有我辖区(单位)同志(男、女),户口所在地XXXXXX派出所,于XXXX年XX月XX日与XXX结婚,系,现申请生育第X个子女,现家庭有X个子女,经审核,情况属实,特此证明。那么由谁出具婚姻状况证明。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2022.01.311020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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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
内容: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2证明有银行存款应提交开户银行名称银行帐号存折等证明有股票应提交开户券商名称及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股票资金对帐单等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等3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4证明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5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那么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2.02.08278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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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假造离职证明一般不会判刑,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但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离职证明是指员工离开原企业时,由原企业所开具的关于该员工的受雇职位等信息的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1、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2、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3、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4、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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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关于婚内协议_民法典中分居协议可否证明婚姻无效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关于婚内协议_民法典中分居协议可否证明婚姻无效
内容:一、民法典中分居协议可否证明婚姻无效分居协议并不能证明婚姻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居在两年以上的,法律上一般会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以判决离婚,一、民法典中分居协议可否证明婚姻无效分居协议并不能证明婚姻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居在两年以上的,法律上一般会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以判决离婚,法院确认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经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但是,分居多年并不一定导致婚姻关系解除,当事人必须到法院起诉或者双方到民政局协议离婚,婚姻关系才能解除。
冯清琴律师2022.05.162594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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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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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为隐藏财产伪造债务的离婚诉讼如何处理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丈夫为隐藏财产伪造债务的离婚诉讼如何处理
内容:但是近四五年来,夫妻一方与案外人恶意串通伪造债务损害另一方合法权益的情况开始增多。婚姻法第41条是离婚时夫妻债务的判断标准,解决的是夫妻内部法律关系,而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是针对夫妻债务的外部法律关系所作的规定,符合现代民法保护交易安全的理念。在涉及夫妻债务的外部法律关系时,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的规定进行认定,同时明确,在该条但书规定的两种情形外,如果配偶一方举证证明所借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配偶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一个原因是,在执行阶段直接认定夫妻共同债务。那么丈夫为隐藏财产伪造债务的离婚诉讼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2.02.07465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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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证明在哪里开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婚姻状况证明在哪里开
内容:因此,夫妻双方应当及时保留婚姻证书和婚姻状况证明,并如果需要办理证明,应当及时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一、婚姻状况证明的法律规定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向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婚姻证书,作为婚姻状况的证明,因此,夫妻双方在办理身份证、结婚、房产、车辆、移民等方面的各项手续时,均需要提供婚姻状况证明,3. 等待审核婚姻登记机关将审核夫妻双方的资料和申请表,核实婚姻关系是否存在及是否变更,如无误将会出具婚姻状况证明,2. 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夫妻双方前往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填写《婚姻状况证明》申请表,并递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需出具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双方应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孔孟廷律师2023.06.26724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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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婚姻关系证明谁开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起诉离婚婚姻关系证明谁开
内容:起诉离婚婚姻关系证明由谁出具原婚姻登记民政局当事人遗失损毁结婚证或者离婚证的可以向原办理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或者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需提供的证明材料1原始档案复印件2登报声明作废公告3户口证明4居民身份证5居委会街道证明盖章。制定立卷归档保管移交制度准确掌握本单位形成的婚姻登记档案的保存情况。婚姻登记处有义务向需要查档的婚姻当事人出具相关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或告知其档案存放地。第一千零八十五条婚姻登记员每办完一对结婚登记应当依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对应当存档的材料进行整理保存不得出现原始材料丢失损毁情况。那么起诉离婚婚姻关系证明谁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2.02.01964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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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包括哪些
许瑞林律师
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包括哪些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在给民政部的函复(法研200281号)中亦认同了欠缺形式要件时婚姻登记的法律效力,就“婚姻当事人双方结婚登记后一方不知去向法院在受理另一方提起的诉讼时调查发现失踪一方办理结婚登记时提供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均系伪造另一方因此要求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登记应如何处理”的答复意见认为“这样的婚姻为有效婚姻由法院按离婚处理,如果因行政机关的婚姻登记欠缺形式要件而撤销婚姻实属避实就虚既违背了男女双方合意缔结婚姻的意愿也罔顾了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事实而且依据婚姻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婚姻登记一旦被撤销就相当于宣告婚姻自始无效这会涉及到同居期间所得财产及权分配等一系列后续问题无疑是让婚姻登记双方尤其是弱势一方为行政机关的错误“买单”。
许瑞林律师2022.06.084174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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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存续期间如何证明个人债务!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在婚姻存续期间如何证明个人债务!
内容:新《婚姻法》出台后,大家对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异常关注,尤其是关于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性质怎样认定,可能大家都迫切想要了解这方面的知识,那么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在婚姻存续期间如何证明个人债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非法债务除外,赌债或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所欠债务要么不受法律保护,要么应由债务人自己一人承担。那么在婚姻存续期间如何证明个人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2.02.09682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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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婚内财产协议 285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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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之武器,帮助当事人维护了婚姻中的权益!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生活如此,婚姻亦如此。但我们要怀有一颗积极乐观的态度,一切向前看!北京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姚平 483评论 -
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姚平 991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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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找对了人,陪你一起荡秋千,一生浪漫;找错了人,陪你华山论剑,奉陪到底,遇到对的人是爱情,遇到错的人是渡劫。北京市元甲律所专业婚姻家事律师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姚平 741评论 -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上辈子多少次的回眸,才换来今生的与你相伴。谁说破镜难以重圆?只是没找到维护感情的正确方式。婚姻需要经营,需要有人指导。北京市元甲律所专业婚姻家事律师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指导服务。林艳英 58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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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是一场漫长的旅行,我们每个人都是独行僧。生活中美好事物很多,仰头看天、低头看海,别跟自己过不去。为了尽快远离错误的人,相信您会做出智慧的选择。北京市元甲律所专业婚姻家事律师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姚平 875评论 -
婚姻并非一切,如果有幸能够百年好合,自然是好但如果遇到不合适的人,请及时止损,只要愿意,随时可以开始新的生活。北京市元甲律所专业婚姻家事律师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林艳英 282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