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的法律依据

2021-12-14 08: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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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东洁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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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六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1、永久基本农田;

    2、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3、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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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黄东洁
2024-07-26 22:12:53
2013年开始进入法律领域工作,执业以来办过600余起案件,积累了众多办案经验。她将“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最大化“准则进行到底,用结果说话,获得众多当事人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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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照12种公证纳入法律援助 征地拆迁免费公证 拆迁协议公证怎么办理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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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春花

    日照12种公证纳入法律援助 征地拆迁免费公证 拆迁协议公证怎么办理

    内容:3月22日记者从日照市司法局获悉,本市为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已将公证纳入法律援助体系。而根据规定,每名执业公证员每年至少要办理2件以上的法律援助案件。市司法局要求全市公证机构,根据法律援助机构的决定,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无力支付公证服务费的公证当事人提供免费公证服务。那么,征地拆迁工作流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房地产法规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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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征地补偿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可以分吗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农村征地补偿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可以分吗

    内容:农村征地补偿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可以分吗那么如果一方在婚前获得承包权证,婚后该土地被征收,所获得补偿款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对此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还未作明确规定。离婚可以协商分割。土地补偿款指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因对土地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征地补偿款夫妻离婚如何分配征地补偿款一般来说是对农民自有土地的一种赔偿,是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的,农村夫妻离婚,不能分割这笔财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应当足额支付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费用。那么农村征地补偿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可以分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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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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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发商能征地吗_开发商征地很久不安置如何办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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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晓红

    开发商能征地吗_开发商征地很久不安置如何办

    内容:开发商征地很久不安置如何办开发商征地很久不安置当事人可以携带拆迁协议和双方的身份信息材料向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实施房屋征收应当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开发商征地安置时间超过合理期限的可进行控告起诉,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向相关责任人员追究法律责任。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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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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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征地补偿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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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艳英

    农村征地补偿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农村征地补偿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征地补偿款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的时候,可以分割征地补偿款。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那么农村征地补偿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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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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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地补偿款能够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被分割吗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征地补偿款能够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被分割吗

    内容:2013年2月,胡某南发现孙某雪与其他异性有染,于是诉至法院要求与其离婚。审理中,双方同意离婚并就小孩抚养问题达成了协议,但孙某雪要求对半分割土地征用补偿费,胡某南以该款属个人财产为由拒绝。第二种意见认为,该征地补偿费是在胡某南与孙某雪结婚之后取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可见,我国现行法律或司法解释对土地补偿费的权属问题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或解释,因此主张个人所有或者主张共同所有,都于法无据。同样,农村土地征收后的土地补偿费实质上是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另行创业的生产补助费用,与复原军人的“回乡生产补助费”相近,因而将土地补偿费界定为夫妻个人财产有法可鉴。那么征地补偿款能够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被分割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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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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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征收程序法律规定有:发布拟征地通告,组织听证;进行地籍调查,登记确认地上附着物;拟定一书四方案,发布征地公告;拟定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征地补偿登记;根据群众意见修改补偿安置方案,落实征地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 征地补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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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平

    征地补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内容:征地补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目前,我国法律对征地补偿款的权属并无明文规定。《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可见,我国现行法律或司法解释对土地补偿款的权属问题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或解释,因此主张个人所有或者主张共同所有,都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物权法》第42条第2款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应当足额支付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款等费用。由此可见,土地补偿款是对失去耕地农民个人的一种金钱补偿,具有明显专属性。那么征地补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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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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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地拆迁中土地估价机构的法律地位问题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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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冰峰

    征地拆迁中土地估价机构的法律地位问题

    内容:在征地拆迁实际工作中,征地部门有的要求对建筑物、构筑物的重置成本低评,以便征地部门与被拆迁人谈判。但是这种要求明显与土地估价机构“独立、客观、公正”的法律地位相违背,低评的价格也往往为被拆迁人所质疑,影响土地估价机构客观、公正的形象。在征地部门看来,被拆迁人总是要获得比评估结果高的补偿才能取得心理上的满足,所以,低评才能保证最终补偿价格比较合理,土地估价机构应当配合征地部门的工作。那么征地拆迁中土地估价机构的法律地位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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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地拆迁补偿原则,征地拆迁如何补偿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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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冰峰

    征地拆迁补偿原则,征地拆迁如何补偿

    内容:本文将对征地拆迁补偿原则进行法律知识解析。文章介绍了征地拆迁的概念和背景,详细解释了征地拆迁补偿的原则和相关法律规定。通过本文的阐述,读者将对征地拆迁补偿的原则有更清晰的了解,以保障个人和社会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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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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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析:完善法律法规 遏制违法征地拆迁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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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维

    分析:完善法律法规 遏制违法征地拆迁

    内容:最近,河南省某法院对1998年~2002年受理的64起违法征地拆迁纠纷案件通过调查分析,发现违法征地拆迁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一、征地单位违约。随后,该工程承包公司与拆迁户分迁,造成纠纷。产生纠纷后,征地单位往往以签订合同是其下属部门,不能代表法人单位,而不承认合同效力。一是拆迁户在征地通告公布后突击迁人口入户。导致了不同法院审理的结果有差异,影响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那么分析:完善法律法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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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地补偿遇上“假离婚”还有效吗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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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旭

    征地补偿遇上“假离婚”还有效吗

    内容:相应的由于我国征地活动中的确会存在离婚后能多领取征地补偿款的事实因此所谓的“假离婚”也层出不穷当事人以为自己得了便宜占了实惠其实则不然当事人还要承担起“假戏真做”的风险一旦有一方借“假离婚”办了“真离婚”的事虽然从道德上值得谴责但法律是不会撤销“假离婚”的比如本案中的王先生和徐某两人自愿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从法律的角度两人即已解除了婚姻关系所以要撤销这种离婚登记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此外中国式“假离婚”也是一种无奈的选择。那么征地补偿遇上“假离婚”还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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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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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是农民的财产吗_被征地农民有什么财产权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土地是农民的财产吗_被征地农民有什么财产权

    内容: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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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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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征地开发旅游如何补偿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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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国家征地开发旅游如何补偿

    内容: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解决土地征用补偿纠纷共有4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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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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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如下:土地补偿费应归集体所有,应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应分配给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具体分配可以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 水田征地补偿款能否继承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水田征地补偿款能否继承

    内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那么水田征地补偿款能否继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11529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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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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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地补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离婚时该如何分配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征地补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离婚时该如何分配

    内容:征地补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离婚时该如何分配目前,我国法律对征地补偿款的权属并无明文规定。可见,我国现行法律或司法解释对土地补偿款的权属问题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或解释,因此主张个人所有或者主张共同所有,都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但是,土地补偿款具有专属性特征。同样,农村土地征收后的土地补偿款实质上是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另行创业的生产补助费用,与复原军人的“回乡生产补助费”相近,因而,将土地补偿款界定为夫妻个人财产有法可鉴。那么征地补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离婚时该如何分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11923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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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解决征地补偿款继承纠纷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如何解决征地补偿款继承纠纷

    内容:土地赔偿款有纠纷怎么解决法律主观:法律处理方式主要有行政 诉讼 、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裁决、民事诉讼、 征地补偿 协调、裁决等方式,根据个案的不同特点应当启动不同的法律程序,征地补偿纠纷及解决方式有哪些1、法律主观:法律处理方式主要有行政 诉讼 、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裁决、民事诉讼、 征地补偿 协调、裁决等方式,根据个案的不同特点应当启动不同的法律程序,农村拆迁补偿款纠纷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协调裁决征地补偿裁决等方式进行解决。

    段建国律师
    2023.11.14261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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