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银行不贷款是买方违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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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买受方以国家税收政策变化为由,要求降低房价,并最终导致双方未能签订买卖合同,其行为已构成违约,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此外,也可在合同中约定:若因贷款未获批或未足额获批造成买家付款能力出现严重问题的,任意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上家应返还已收房款,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那么因银行贷款出现障碍引起的二手房买卖纠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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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公司法人本身挪用贷款构成借贷合同项下的违约行为无需提堂银行可照约追索本金及罚息、违约金欠钱了才需要提堂。犯有挪用资金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那么挪用贷款资金银行应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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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通知里指出,由于孟先生的收入证明过期、未按时提交首付收据及POS单复印件、居住证明、银行半年流水等原因,银行贷款迟迟未获批,要求孟先生于6月12日前将相关材料交到银行,并且支付1万余元的违约金。”孟先生在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联系开发商置业顾问黄先生,对方表示寄通知的目的是督促客户尽快将资料补过去,关于违约金部分只是一个督促的方式,并非真的追究客户责任,客户可以忽略这个部分,直接在规定时间内将资料交过去就可以了。但是“如果不提交回复函直接将要求的资料提供过去,这会造成孟先生事实承认过错的后果,因而陷入被动的局面。那么提交资料后银行迟迟未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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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违约金和罚息是可以同时存在的。借款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内,借款方支付利息的利率,只要不违反人民银行有关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上下限的规定,其中民间借贷不高于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便可按其利率约定计算逾期贷款的逾期利息。二是按照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利息。这种计息方式,对借款合同履行期内的贷款利率仍然遵照原约定,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对于逾期后的贷款利率则按人民银行确定的不同时期所调整的利率,采取分段计息的办法计算逾期利息,在收取逾期利息的同时,按一定比例加收罚息,或按人民银行确定的逾期贷款罚息利率,随罚息调整分段计算罚息。那么银行贷款违约金与罚息是合理的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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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很多人在买房买车时,不可避免的要从银行贷款,这时候如果信用卡或者网贷有逾期记录,就很难审批,下面看一下信用卡小贷怎样避免逾期。如果信用报告显示贷款或信用卡出现了逾期不还现象,首先要把已经逾期的欠款尽快补上;其次是避免出现新的逾期,产生新的负面记录;第三是尽快重建自己的守信记录。催天下平台是欠款催收技术服务平台,主要提供物业费催收,信用卡逾期催收,贷后欠款催收,消费金融欠款催收,民间借贷担保和买卖合同违约产生的货款催收等服务,同时为商业银行,小额贷款、电商金融、消费金融等小微金融机构提供逾期欠款催收和信贷风控服务。那么想做银行贷款,信用卡小贷怎样避免逾期。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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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贷款23万20年月供多1897.5元不会违约,不管是银行贷款还是民间贷款,都需要物或是人作为担保,这是为了资金的安全所采取的措施,但是到期了贷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怎么办呢?第十二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那么贷款23万20年月供多少才不会违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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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审理合同纠纷时,法院一般会优先考虑合同中的约定。因此在合同中规定贷款未获批准,由谁承担违约责任,是重要的依据。如果买受人提供的信息不实或者买受人信用记录不好,银行不予批准贷款,买受人应承担违约责任。综上所述,按揭贷款购买房产,如果签订了合同之后遇到审核不通过无法放贷,不需要承担贷款合同违约金,但是如果由于贷款办不下来,造成无法履行购房合同义务的话,则需要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承担赔偿开发商经济损失的违约责任。那么如果合同签了不办贷款违约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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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为此,××公司向××银行南京分行缴纳保证金350000元。××银行通过诉讼追索未果,遂拒绝返还××公司350000元保证金,致双方产生纠纷。一审判决后,××银行不服提起上诉。其次,即使××银行认为××公司在审查××和××这两笔贷款业务是有瑕疵,构成违约,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其也应通过在一审中提起反诉或者另行起诉解决,而不是以扣留××公司35万保证金的方式来解决。那么贷款后失踪,银行拒还保证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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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对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金融机构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受疫情影响,银行等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减少,现场业务办理确为不便。但当下社会电子支付方式已经普遍,疫情影响也不会导致借款人自身的还款义务消灭,故借款人仍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那么疫情期间银行贷款延期以后还逾期会产生哪些影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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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具备以下特定准入条件之一的借款人为信用贷款特定准入客户:为银行优质法人客户的中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个人拥有自有资产达200万元(含)以上;为牡丹白金卡客户;持有银行个人理财金账户1年(含)以上且账户年度存款平均余额20万元(含)以上;为工商银行个人贷款客户,贷款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且连续2年以上没有违约还款记录。那么银行个人信用贷款条件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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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现在银行贷款大部分都需要有担保人,银行才可以放款,假如贷款人违约或者没能力偿还贷款,担保人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下面给大家分享下:担保人应该承担哪些责任和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做担保一般分为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责任保证,为银行贷款担保,银行有规定格式的担保合同,为了维护自身权益,一般都在合同中规定保证人要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如果银行起诉到法院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那么关键是在法院判决后银行如何申请执行。担保人可以借助催天下平台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担保人在贷款人违约的情况下,该怎么维护自己利益。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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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你缺钱,就向银行申请贷款,贷款需要担保和补偿,否则属于违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那么银行贷款不还怎么办呢?银行贷款,是指银行根据国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放给资金需要者,并约定期限归还的一种经济行为。那么欠银行贷款如果不还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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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双方对担保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为连带保证责任。连带保证的责任比较重。当借款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担保人应承担的保证责任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担保期限届满后担保人将不再承担担保责任,在法定或约定的保证期限内,如果债权人没有主张保证责任,那么担保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那么银行贷款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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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受疫情影响,诸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帮助和支持企业渡过难关,维护社会就业稳定,是疫情防控在经济领域延伸的应有之意。故在疫情防控期间,金融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未届满,没有法定和约定的其他理由,金融机构起诉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不予支持;金融机构提前收回贷款或迟延交付贷款的,借款人可以请求金融机构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所以疫情当前大家根据自己的情况处理好贷款延期以及贷款逾期的问题,而且还要对疫情的实时动态要掌握,汇法上线疫情督查小程序秒知道。那么疫情期间银行提前解除贷款合同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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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开发商失踪,业主要求返还已付购房贷款和利息,银行称己方无责本报讯 辛辛苦苦按揭了五年,好不容易还清银行贷款却拿不到房产证。瑶台苑业主邱先生万般无奈之下将银行告上了法庭,要求银行返还其已付购房贷款并赔偿利息。2002年10月底,邱先生如数付完购房贷款,企盼能拿到房产证,历时三年多未果。邱先生已经按合同规定履行了义务,而银行既没有通知他发展商没有办好房产证,也不能在其完全偿还贷款后“退回抵押之房产之房产证”,既存在违约行为也存在过错行为。”被告方当庭未作正面回应。此案目前还在审理当中,法院将择日宣判。那么瑶台苑业主还清贷款拿不到房产证告银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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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时,通过努力争取,可以达成如下诉求,这些,都是判决不可能达到的,好合好散,皆大欢喜: 1、孩子抚养费给付周期可以写到23周岁; 2、孩子抚养费可以拆分成生活费、教育费来写; 3、争取三套房屋中的两套,而不用给对方房屋折价款; 4、存款不用给对方分割,对方还要倒给我们补偿款; 5、款项可以分期给付,担心对方违约,可以约定任一期未按期足额给付,则剩余款项加速到期,可一并申请强制执行; 6、可以约定孩子对双方的房屋享有居住权。
遗嘱继承纠纷案件,涉及笔迹鉴定,为了最大程度的帮助当事人争取利益,调取取款凭证,以进行笔迹鉴定。注:调取北京银行的取款凭证,需要在总行调取。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呆账有什么影响?1、影响信用卡申办和贷款审批:1次呆账=50次逾期,后果严重性可想而知。基本上从此以后跟银行贷款、申卡彻底拜拜了。2、上榜黑名单,难以消除呆账形成后,即使后期还清了,也会从欠账人还清日开始算起,五年后才能消除。若是不处理,则会跟随你一辈子,可以说是相当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