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受伤是否有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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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物业公司赔偿张女士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共计二万余元。后张女士报警,并被送往医院治疗,至今伤未痊愈。张女士认为,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具有保障管理区域内道路安全的义务,但物业公司怠于履行义务,导致自己人身受到伤害。因而张女士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4万余元。丰台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身体健康权受法律保护。那么女子途中遭"陷井"受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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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经交警大队认定,王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李某不承担事故责任。2013年12月15日,王某向法院起诉李某及其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35489元。无责免赔显然属于这种情形,依法应认定为无效条款。那么交通事故致人受伤保险无责免赔条款的效力如何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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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交通事故误工费保险公司怎么赔偿误了多少天就按多少天来算这个是没有固定的。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天。那么交通事故误工费保险公司怎么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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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保险公司要的误工费材料也只是由医院开的假条,由单位出具的月收入证明,写有实际误工天数及扣发工资金额的原件,超纳税起征点的要到地税局开完税证明,还有就是要提供受伤前三个月及受伤期间的工资条。那么车祸受伤公司不扣工资可以要求误工费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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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误工费是保险公司出吗?不论是交强险还是商业三者险,都把误工费纳入了保险理赔的范畴。交强险对误工费的规定是把其归于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中,该限额在被保险机动车有责的时候为180000元,在被保险机动车无责的时候为18000元,误工费的赔偿需要遵循保险理赔的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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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车祸误工费哪头出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徐某所在单位在其休养期间未停发工资。后徐某起诉至当地法院,要求肇事者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0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伤导致误工期间所遭受的收入损失,误工费的主张应遵从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徐某受伤期间所在单位并未停发工资,也就是其在治疗和休养期间工资收入并未减少,不存在误工损失。最终,法院未支持徐某关于误工费的诉请。那么出车祸误工费哪头出,用人单位还是保险公司。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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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二)《误工证明》所在的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那么劳务关系受伤需要承担误工费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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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举个例子,比如我是一名钢琴家,一年收入30万元,于是我为自己投保了失能保险,保额30万,我因为一场意外事故丧失了双手,满足了失能保险赔偿的状态,那么保险公司每年支付我失能保险金,直到我学会用脚弹钢琴为止,护理金保险的保障形式与失能险大同小异,只是对于被保险人所处的生存状态有更明确的要求,要求被保险人丧失生活能力才可支付保险金,,是的,如果买了健康类保险,保险公司赔不赔误工费,事实上,健康类保险包括重大疾病保险、商业医疗保险、津贴保险、失能保险、护理金保险。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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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误工费是什么误工费属于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之内,但保险公司承担误工费,受害方必须要有证据证明。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关于受伤期间保险公司赔付误工费的问题,有很多消费者反映具体的证明和办理流程比较复杂。保险业内专家表示,在受伤期间如果相关人员的工资没有停发,一般而言保险公司是不赔误工费的。在遇到上述情况时,当事人应该与保险公司和所在单位进行积极沟通,看哪种方式更有利于自己。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那么保险公司是否会赔偿误工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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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车祸运输公司只赔偿误工费我该怎么办你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要求“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那么车祸运输公司只赔偿误工费我该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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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保险公司不赔误工费怎么办1、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法律是有明确的规定,如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但要根据情况,如营养费,要有医院的建议,没有建议,是不需要赔偿的。保险公司是否赔偿误工费关于受伤期间保险公司赔付误工费的问题,有很多消费者反映具体的证明和办理流程比较复杂。保险业内专家表示,在受伤期间如果相关人员的工资没有停发,一般而言保险公司是不赔误工费的。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那么保险公司不赔误工费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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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主观:投保人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保险公司是不赔偿误工费的,是由有过错的当事人承担,保险公司一般只对死亡伤残、受害人的医疗费用、财产损失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进行赔偿,法律主观:投保人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保险公司是不赔偿误工费的,是由有过错的当事人承担,保险公司一般只对死亡伤残、受害人的医疗费用、财产损失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进行赔偿,2、投保人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保险公司是不赔偿误工费的,是由有过错的当事人承担,保险公司一般只对死亡伤残、受害人的医疗费用、财产损失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进行赔偿。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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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因为用工单位负有保障劳动安全的义务,所以员工在工作期间受伤的,用工单位需要负担主要责任。同时员工与劳务公司有劳动关系,因此,派遣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并且,员工可以主张以下的工伤赔偿费用:1、医疗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3、交通费、食宿费;4、康复治疗费;5、辅助器具费;6、停工留薪;7、护理费;8、工伤伤残待遇;9、工亡待遇标准。那么劳务关系可以主张误工费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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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车主全责车子撞人误工费保险公司赔偿吗机动车在保险期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员受伤的,需要由公安机关确定机动车承担的责任,然后按照责任承担事故的损失赔偿,在赔偿结束以后,按照保险合同条款中投保内容申请保险理赔。法律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那么车主全责车子撞人误工费保险公司赔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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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案件获得当事人赠送两面锦旗!做工程项目时受伤,元甲和解团队帮助伤者与公司谈判和解,拿到赔偿款30万元,快速和解,早日解决麻烦,早日安心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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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 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东港法院判决乙建筑劳务公司支付甲设备租赁处租赁费103万元并赔偿丢失设备38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本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甲设备租赁处发现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劳务公司采取简易注销的方式,即自行承诺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形式,被核准注销。 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要求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厉某、焦某、刘某为被执行人并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厉某、刘某、焦某系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的纠纷在诉讼阶段股东刘某代乙建筑劳务公司领取起诉状、传票手续,该债权经本院生效判决确认,对该债权不存在乙建筑劳务公司不知情的情况。 厉某、刘某、焦某作为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未经清算即办理该公司注销登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对甲设备租赁处申请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股东厉某、刘某、焦某为被执行人,且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本案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股东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在执行中,有的公司股东自作聪明,在公司注销时采用承诺“公司注销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简易注销方式悄悄将公司注销,并天真地认为公司欠的外债就不用偿还了。 但聪明反被聪明误,根据法律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有权申请追加该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公司欠的债反而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