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妹妹手机屏幕坏了她朋友说可以帮忙修但是修好了借他玩几天一段时间后找他还他说不还后来还给卖了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手机短信能作为出轨的证据使用吗离婚案件中短信作为当事人证据的情况相当普遍。对于短信的效力认定,法院目前还没有形成普遍的认识,目前国内法院很少就此作出代表性的判决。从手机短信的合法性来看,要通过合法的入网手续后,合法使用手机,手机收到的短信时合法的证据。因此,符合下列情况,法院还是有依据将短信作为有效证据的。除极少数款型的手机短信内容可以修改外,目前对大多数市面上出售的收集短信内容是不可修改的。那么手机短信能作为出轨的证据使用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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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手机怎么向法院起诉法律分析:打开人民法院审判信息网——点击“网上立案”窗口——点击“开始网上立案”——按照该窗口提示的内容输入证件号、姓名、手机号和随机码——点击“下一步”进入正式立案页面,手机如何立案起诉1、手机起诉流程3 方法打开人民法院审判信息网——点击“网上立案”窗口——点击“开始网上立案”——按照该窗口提示的内容输入证件号、姓名、手机号和随机码——点击“下一步”进入正式立案页面,怎么在手机上起诉1、手机上向法院起诉可登陆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提交立案申请。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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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对于已经封卡的只能联系运营商的工作人员或者去营业厅尝试进行解封。封卡的原因对于封卡目前并无太好的解决方法尤其是近年来国家对骚扰电话的整治力度加强普通用户对骚扰电话的防范意识增强用户的投诉标记等行为以及运营商的后台监控识别使得电销号码的封卡周期逐渐变短。那么手机号被封了后怎么解封呢1、可以根据自己使用什么运营商接着关注公众号后在点击联系客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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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08年12月3日夫妻两人分居后,常通过手机短信协商婚姻问题。庭审期间,高某把保全的这组手机短信证据提交到法庭,一共是7张照片,照片上所记载的内容就是许某发给她的手机短信,短信内容表明许某同意和高某离婚。法院审核后,对高某所提供的该组证据予以采信。法院审理认为,高某、许某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常因琐事争吵,分居时间较长,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虽然开庭时许某经合法传唤拒不到庭,也未对高某诉称作出答辩,但高某提交的手机短信可以证明许某同意离婚。那么手机短信可以成为离婚证据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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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手机短信能在起诉时作为证据。相关离婚诉讼的法律法规:《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那么手机短信是否能起诉离婚时作为证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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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手机短信作为诉讼七大类型证据之外的新类型证据正逐渐被摆在法庭上接受法官及当事人的质询,手机短信的证据效力已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而手机短信能否作为证据使用,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无明确的规定。评定手机短信能否作为证据来使用,首先要考量手机短信是否具备证据效力,即手机短信亦应具备证据的三大性能: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证据的客观性要求手机短信必须真实的反映案件事实、手机短信的内容应当未曾受到过任何删改;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证据必须与需要证明的案件事实或其他争议事实具有一定的联系。那么手机短信在离婚中是否可以作为证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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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妹妹对哥哥有没有抚养的义务兄、姐对弟、妹承担扶养义务的条件有三个:兄、姐要有负担能力,如果兄、姐自身生活难以维系,或者仅仅是能够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需要,那么他们对弟、妹就不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扶养,如果父母有能力扶养,兄、姐对弟、妹就不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弟、妹尚未成年,如果弟、妹已经年满十八周岁,即使是不能自食其力,兄、姐也没有扶养义务。我国《民法典》按不同的主体的相互关系对抚养、扶养、赡养分别加以规定,其“扶养”则属于狭义的。那么妹妹对哥哥有没有抚养的义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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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手机短信内容作为婚外情证据的案例说明:08年12月3日夫妻两人分居后,常通过手机短信协商婚姻问题。庭审期间,高某把保全的这组手机短信证据提交到法庭,一共是7张照片,照片上所记载的内容就是许某发给她的手机短信,短信内容表明许某同意和高某离婚。法院审核后,对高某所提供的该组证据予以采信。法院审理认为,高某、许某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常因琐事争吵,分居时间较长,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虽然开庭时许某经合法传唤拒不到庭,也未对高某诉称作出答辩,但高某提交的手机短信可以证明许某同意离婚。那么手机短信内容可以成为离婚证据使用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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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对于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那么兄弟姐妹年龄相差很大,弟弟妹妹是否有义务给付哥哥姐姐生活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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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对方借钱而我们处于信任或者其他原因只从微信转账过去并不会要求对方写借条但是常常会有收不回来的情况我们又不知道对方身份证信息有的知道家庭住址的还好一点然而事实是很多人就只有一个手机号、微信号。那像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能起诉吗首先可以很明确地说如果仅仅知道一个手机号、微信号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因为你没有“明确”的被告有人可能会说我知道他叫什么。那只有手机号、微信号就没用了吗也不是的可以委托律师律师准备好起诉材料后先去法院申请调查令法院一般会出具。但是只知道一个人的电话号码是否可以查询对方的身份信息进而起诉对方呢那就不行了。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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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哥哥姐姐是否有抚养弟弟妹妹的义务一般来说是有的。从上面的规定可以看出,哥哥姐姐有抚养弟弟妹妹的义务,但要符合几个条件:一是父母已去世或没有抚养能力,二是弟弟妹妹必须是未成年人,三是哥哥姐姐一定要有负担弟弟妹妹的经济能力。兄弟姐妹的扶养义务是有条件的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在父母死亡或者无能力继续抚养未成年孩子时,有能力的兄姐对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知道弟妹成年,同理,有能力的弟妹对于已经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的生活来源的兄姐也具有扶养的义务。那么哥哥姐姐是否有抚养弟弟妹妹的义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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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时手机短信是否可以作为证据离婚时手机短信可以作为证据。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那么离婚时手机短信是否可以作为证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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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诈骗一万退赃扣押手机会退吗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诈骗金额达到一万的就会构成诈骗罪公安机关对诈骗案件的涉案财产进行追缴追缴后确定是被害人的就会退赔。如果该手机与本案没有关联则会退还扣押的手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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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此外,各级交通管理部门还应通过加强对开车玩手机的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强司机的法律意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开车玩手机的行为,应扣除两分,并罚款不超过200元,从司机的个人意识层面来看,他们应该充分意识到开车玩手机的危险性,始终保持驾驶安全,这意味着对于开车玩手机的行为,法律已明确规定相应的处罚,首先,从法律上来看,开车玩手机是一项违法行为,在此背景下,开车者玩手机的行为极易引起交通事故,对人身财产造成极大威胁。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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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二步【交强险和车船税联网核查不通过】确认车辆信息页面,包括号牌种类、号牌号码、机动车状态、检验有效期止等信息后,进入资料信息填写页面,用户需上传交强险、车船税凭证照片,点击【下一步】进入信息确认提交页面,用户再次核对免检车申领检验标志申请信息,待确认所填资料信息无误后,获取手机短信验证码,核验通过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免检车申领检验标志业务申请信息提交,第二步【交强险和车船税联网核查通过】确认车辆信息页面,包括号牌种类、号牌号码、机动车状态、检验有效期止、交强险生效日期、交强险终止日期信息,点击【下一步】进入信息确认提交页面,用户再次核对免检车申领检验标志申请信息,待确认所填资料信息无误后,获取手机短信验证码,核验通过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免检车申领检验标志业务申请信息提交,认真阅读免检车申领检验标志业务须知后,点击【阅读并同意】进入车辆信息确认页面,NO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9座含9座以下,不含面包车)和摩托车第2年、第4年、第8年在交管12123申领检验合格标志免检车申领检验标志流程登录"交管12123"APP后,通过【业务中心】&rarr,第一步用户选择需免检车申领检验标志的机动车,【免检车申领检验标志】,进入免检车申领检验标志业务流程,用户可以为已备案的本人机动车免检车申领检验标志。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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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欠钱不还怎么起诉? 欠钱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但是当有人拖欠债务时,就可能会出现法律纠纷。如果你有人欠你钱,而他不还,你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追回债务。但是要起诉成功,需要有一定的证据。 在起诉前,首先要明确的是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存在债权关系。一般情况下,可以通过书面合同、口头协议或者其他文件来证明存在借贷关系。此外,也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来判断是否存在借贷关系。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对于“无因合同”的规定就可以用作判断标准。 其次要有证明债务已到期并且未能支付的证明。一般情况下,应当准备好到期日前后的凭证或者协议文书来作为依据。此外,还应当准备好相应的电子数据、电子信函、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承诺书、会计凭证等文件作为补充依据,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得到相应的佐证,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得到相应的佐证,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得到相应的佐证,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真实可信地呈上法庭。 再者, 在立案诉讼之前, 还要对债务人进行必要考察, 相关考察方式包括: 办理相关民事行为能力宣告手续; 检验当事人是否存在隐匿、伪造、死亡或者无法找到; 检验当事人是否已将真实姓名、住所或者工作单位告之法庭。 此外, 还要考察一般性历史信誉情况。 在立案诉讼之前, 需要对历史信誉情况进行考察, 并收集相应材料。
借钱没有写借条的处理办法具体如下: 1、让借钱的人补充打借条。 如果借钱的人承认有借钱的时候,而是现在没有钱还或者是有钱不想还,在这个时候,就要求对方补充打一份借条,把借钱的事情固定下来,这样以后要是打官司就有了证据。 2、通过聊天等社交工具,让对方承认借钱的事。 在遇到对方耍赖的时候,可以以退为进称愿意给对方宽限,通过手机通话录音或者保留聊天短信的形式,让对方承认又借钱的事情。 3、找知情人证实借钱的事。 借钱的时候有人在场,没有打借条相对要好办一些;借钱的时候没有人在场,可以通过对方使用借款的知情人来找证据,比如说对方使用借款时,向别人说从自己那里借过钱,这一块的证人还是比较难找的,因为基本都是借款人的利害关系人。 4、有证据可以到法院打官司。 对方借款没有借条又不还钱的最终合法的处理途径就是到法院去打官司,在有证据的情况下,要及时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还钱。 诸如借条、转账记录等都是可以证明债务关系确实存在的证据,现实生活之中,出借人可能仅有借条、或者是仅有转账记录,对于这些出借人只持有单一证据的情形,对维护自己的财产权益无疑是不利的,收集其他作证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是较为保险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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