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土地能确认权利吗?

2021-12-22 08:2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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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梦云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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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 区分不同情况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1)农户以互换的方式流转承包地的。流转双方有书面流转协议(合同),且无争议的,在办理有关承包合同变更手续后,依据变更后的合同确权登记颁证。未有书面协议(合同)的,由双方达成书面土地流转协议(合同)向村集体备案,并办理有关承包合同变更手续后,再依据变更后的合同确权登记颁证;互换有争议的,待争议解决后再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2)农户以转让方式流转承包地的仅限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未经原承包方书面申请和发包方书面认可的,仍按原承包农户确权登记颁证。经原承包方书面申请和发包方书面认可,且无争议的,按照流转协议(合同)办理有关承包合同变更手续后,再依据变更后的合同确权登记颁证。

    (3)以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的,按原承包农户确权登记,禁止给受转经营者(受让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其流转关系继续履行土地流转合同约定。对土地流转合同签订不完善的,相关部门要监督流转双方完善土地流转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第三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有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

    第十六条 承包方依法采取转包、出租、入股方式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者全部流转的,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双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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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吴梦云
2024-07-26 22:52:39
吴梦云,北京市天用律师事务所律师,长期从事民商事诉讼业务,对此领域亦有独到研究,代理案件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债权债务相关纠纷等案件。 与此同时,吴律师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和敬业的执业精神,深受客户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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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确认的债权转让他人能否申请执行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确认的债权转让他人能否申请执行

    内容:我欠陈某5万元借款,我将法院确认丁某给付的债权转让给陈某。即一方是享有权利,另一方负有义务。简单地说,执行当事人就是执行依据上写明的权利与义务人。申请执行人在执行程度中转让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债权的行为,对执行程序而言,并不产生受理人当然取代申请执行地位对执行程序产生法律后果。那么确认的债权转让他人能否申请执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1.12.30479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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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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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转让权利有哪些具体方法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债权人转让权利有哪些具体方法

    内容:三、伴随非货币性交易的转让企业进行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易中,含有部分应收款项,此时,应当计算应收账款占非货币性资产的比例,以便确认是非货币性交易还是货币性交易。那么债权人转让权利有哪些具体方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07792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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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能转让的合同权利分别有: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情形;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情形;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情形。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债务转让协议怎么写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债务转让协议怎么写

    内容:3、另起一段,对转让的债权及双方转让后的权利义务进行一一描述,同时也可以在文书中写明违约责任以及双方承诺,最后确认所有事项叙述完毕则签字盖章,另起一段,对转让的债权及双方转让后的权利义务进行一一描述,同时也可以在文书中写明违约责任以及双方承诺,最后确认所有事项叙述完毕则签字盖章,债权债务转让怎么写1、法律主观:债权转让协议书的内容有:首先,写明转让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3)本债权转让协议签订生效后,乙方不得再向甲方主张该债权,双方不再就该债权债务发生任何法律关系,并承担该债权转移前的相应义务。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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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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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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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凭法院判决书,以及老的土地证,找村里管事的,要求办理土地分户证明,拿到村里证明再凭村里证明和法院判决书上乡里办理你家土地证,有了宅基地使用证,在给你家住房办理相应的房产证明。(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依法批准使用不超过规定面积的宅基地,对宅基地超面积的,按不同的历史阶段处理: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用地面积的,可以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土地管理法》 第8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 债权人转让权利有什么方法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债权人转让权利有什么方法

    内容:三、伴随非货币性交易的转让企业进行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易中,含有部分应收款项,此时,应当计算应收账款占非货币性资产的比例,以便确认是非货币性交易还是货币性交易。那么债权人转让权利有什么方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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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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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如何转让权利?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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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旭

    债权人如何转让权利?

    内容: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那么债权人如何转让权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10410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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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区分不同情况进行确权登记颁证:(1)农户以互换的方式流转承包地的。流转双方有书面流转协议(合同),且无争议的,在办理有关承包合同变更手续后,依据变更后的合同确权登记颁证。未有书面协议(合同)的,由双方达成书面土地流转协议(合同)向村集体备案,并办理有关承包合同变更手续后,再依据变更后的合同确权登记颁证;互换有争议的,待争议解决后再进行确权登记颁证。(2)农户以转让方式流转承包地的仅限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未经原承包方书面申请和发包方书面认可的,仍按原承包农户确权登记颁证。经原承包方书面申请和发包方书面认可,且无争议的,按照流转协议(合同)办理有关承包合同变更手续后,再依据变更后的合同确权登记颁证。(3)以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的,按原承包农户确权登记,禁止给受转经营者(受让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其流转关系继续履行土地流转合同约定。对土地流转合同签订不完善的,相关部门要监督流转双方完善土地流转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三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第十五条 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有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第十六条 承包方依法采取转包、出租、入股方式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者全部流转的,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双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不变。
  •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形式有哪些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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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玉素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形式有哪些

    内容:三、伴随非货币性交易的转让企业进行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易中,含有部分应收款项,此时,应当计算应收账款占非货币性资产的比例,以便确认是非货币性交易还是货币性交易。那么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形式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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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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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质押如何处置资产?如何进行转让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股权质押如何处置资产?如何进行转让

    内容:股权质押和财产抵押对对应的标的物属于不同的权利主体,股东将股权质押,不影响公司将财产抵押。如果公司财产抵押办理了登记,已经依法设立,通常情况下也不能以股权质押在先要求撤销财产抵押或确认无效。对于出质股东擅自转让质押股权的效力,应从债权行为效力和物权效力分析。当然,实务中,由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确认以及股权质押、转让都应由工商登记机构登记,所以,除非因工商登记机构的重大过失致质押股权未登记,受让人关于其为善意的主张难以得到法院的支持。那么股权质押如何处置资产?如何进行转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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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0238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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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中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债权人)将权利转让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合同中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债权人)将权利转让

    内容:合同权利的转让又称或债权让与,是将其债权移转于受让人的。《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原债权人退出债务关系,受让人接替其地位,成为新债权人。此外,当事人约定不得让与的债权也不能转让。《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通知可采取多种方式,如口头通知、书面通知或提示转让合同、票据背书等,并于该通知到达债务人时生效。债务人接受债权转让的意思表示为允诺,允诺须以债权人足以明确其允诺意思的方式作出,所以原则上默示不得作为允诺。但是,债务人是否允诺并不影响债权让与的效力。那么合同中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债权人)将权利转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10402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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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让时,债权人的从权利一并转让给受让人,而从权利一般是指担保权、债权人撤销权、债权人代位权等权利。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 债权转让的有效条件是什么?债权人是否有权利扣留债务人的不动资产?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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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一凡

    债权转让的有效条件是什么?债权人是否有权利扣留债务人的不动资产?

    内容:债权转让的有效条件第一、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的标的不能。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三是债务人同意主义,法国民法典主张债权转让以通知债务人或经债务人承诺为必要条件。法律规定办理债权转让必须经过批准、登记手续的,如果不履行相应手续,债权转让无效。实施侵权的债权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于扣车给他人造成的损失。那么债权转让的有效条件是什么?债权人是否有权利扣留债务人的不动资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09141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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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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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效债权转让债务人如何维权?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无效债权转让债务人如何维权?

    内容:债务人可以主张债权转让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确认债权转让协议无效。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只有债权人在法定的期限或约定的期限内通知了债务人,或债务人在法定的期限或约定的期限内承认了债权人的转让权利行为,该权利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才产生法律效力。无效债权转让时,债务人可以主张该协议无效,债务人去世之后,需要用他的遗产偿还债务,偿还之后仍有剩余遗产的,由继承人继承,若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继承人没有代替偿还债务的义务,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继续偿还债务人的欠款。

    张旭律师
    2022.04.06459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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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让受让人能否向金融机构主张权利?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债权转让受让人能否向金融机构主张权利?

    内容:债权转让受让人能否向金融机构主张权利?B公司以汉口支行的行为构成民事欺诈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双方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无效,汉口支行返还B公司500万元,并赔偿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法院审理后认为,汉口支行与B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时,隐瞒了所转让债权已超过法定申请执行期限的事实,致使B公司受让的债权不能得到法律保障而清收无望,损害了B公司的利益,汉口支行的行为对B公司构成民事欺诈。那么债权转让受让人能否向金融机构主张权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1.12.09658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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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可以转让权利,债权转让债权应当通知债务人,没有通知债务人,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且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除非是经过受让人的同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 债权人如何转让权利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债权人如何转让权利

    内容:企业进行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易中,含有部分应收款项,此时,应当计算应收账款占非货币性资产的比例,以便确认是非货币性交易还是货币性交易。比如,用应收账款作抵押而进行的融资,表面上应收账款转让给了贷款方,但是,应收款项到期是否能够收回,在融资时是不确定的,所以,对于转让方而言,是一项或有负债。那么债权人如何转让权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07739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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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不能转让的情况分别有以下几种: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情形;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情形;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情形;法律其他规定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债权人转让权利有哪些方法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债权人转让权利有哪些方法

    内容:三、伴随非货币性交易的转让企业进行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易中,含有部分应收款项,此时,应当计算应收账款占非货币性资产的比例,以便确认是非货币性交易还是货币性交易。那么债权人转让权利有哪些方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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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转让合同被确认无效受让方盈亏应作以下处理:1、转让方有过错的,应当赔偿受让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2、转让方应当返还因股权转让合同取得的财产;3、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债权人转让权利有哪些方式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债权人转让权利有哪些方式

    内容:三、伴随非货币性交易的转让企业进行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易中,含有部分应收款项,此时,应当计算应收账款占非货币性资产的比例,以便确认是非货币性交易还是货币性交易。那么债权人转让权利有哪些方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0792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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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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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婚生子女有哪些权利义务,怎样确认非婚生子女的身份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非婚生子女有哪些权利义务,怎样确认非婚生子女的身份

    内容:在未成年的非婚生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生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在非婚生父母对非婚生子女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与婚生子女一样,非婚生子女也负有赡养生父母的义务。当生父或生母拒绝承认亲子关系时,可以通过亲子鉴定的方法确认其生父母。亲子鉴定是运用高科技手段,通过对比遗传基因来确认血缘关系的一种手段,准确率很高,已为我国法律所承认,并为司法实践所广泛应用。那么非婚生子女有哪些权利义务,怎样确认非婚生子女的身份。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2.1692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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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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