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能自己辩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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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民间借贷纠纷证据材料有哪些1、法律主观:民间借贷纠纷需要的证据材料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借贷合同或者借条等,出借人提供了借款的证据,如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等,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于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由其自己提供相应的证据,可是债权人主张债权需要提供证据,具体包括证明原被告身份的证据、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有担保人的还需要提交担保人的信息等,可是债权人主张债权需要提供证据,具体包括证明原被告身份的证据、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有担保人的还需要提交担保人的信息等,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书面证据,如借条、欠条、借款合同、收据、还款计划书、还款承诺书等债权凭证,5、法律客观:要想打好债务纠纷官司,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必须提供下列证据:第原告(债权人)应提供: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债务纠纷案件诉讼需要提供的证据有哪些法律分析: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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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刑事案件中,如果案件情况较为复杂,且经济条件允许,受害人一方有必要请一个律师,刑事案件有必要请律师,刑事案件有必要请律师,刑事案件有必要请律师,刑事案件原告要请律师吗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不是所有的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都必须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刑事案件并不是必要请律师,刑事类型的案件,请律师起的作用是比较大的,因为可以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而且对普通的老百姓来说,因为对于刑事方面的诉讼标准不是特别了解,所以请律师来帮忙也是可以的。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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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3、打官司的起诉费一般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一般由各自当事人承担,但在民商事案件中,当一方成为被告之后,该方聘请律师为其辩护并且胜诉的,可以要求原告支付这笔费用,打官司律师费谁承担法律分析:律师费由请律师的一方出,但是在民商事案件中,当一方成为被告以后,该方聘请律师为其辩护并且胜诉原告的话,可以要求原告支付这笔费用(法律支持一方当事人偿付他方当事人为案件审理而支付的必要费用),起诉别人律师费谁出1、法律分析:在打官司(诉讼)中的律师费,一般是聘请方自行承担原则,败诉方不承担对方主张权益而支付的律师代理费。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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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律师是指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六条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辩护人是指接受被追诉一方委托或者受人民法院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辩护人既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还可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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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聘请律师参与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诉讼律师代理原告方:收费标准为诉讼标的(指要求被告赔偿的金额)5%~8%,一般最低不少于3000元,交通事故律师一般收费标准是多少(一)交通事故民事赔偿案件代理,律师代理被告方:收费标准为诉讼标的(指原告要求赔偿的金额)3%~5%,一般最低不少于2000元,上述案件的交通事故诉讼律师费辩护与代理,家庭情况特殊的,可酌情调整,一、交通事故赔偿请律师费用怎么收1、聘请律师参与交通事故调解收费收费标准为1500~2000元,律师参与交通事故调解次数一般以2次为限。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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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怎样书写离婚应诉辩护词离婚辩护词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居中写明“离婚答辩状”。答辩请求是答辩人在阐明答辩理由的基础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提出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保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的请求。一审民事答辩状中的答辩请求主要有①要求人民法院驳回起诉不予受理②要求人民法院否定原告请求事项的全部或一部分③提出新的主张和要求如追加第三人④提出反诉请求。双方都同意离婚单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意见不同的在一审判决离婚后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那么怎样书写离婚应诉辩护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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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三、注意事项在处理共同诉讼案件时,律师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确定共同诉讼人的身份:在接受委托前,律师需要明确共同诉讼人的身份是原告还是被告,以便更好地了解案件背景和当事人诉求,在处理共同诉讼案件时,律师需要关注构成要件和注意事项,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共同诉讼人既可以是原告,也可以是被告,这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结语: 共同诉讼人是原告还是被告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2、协调当事人意见:由于共同诉讼人之间可能存在利益冲突,律师需要充分了解各方的诉求和意见,并积极协调各方达成共识。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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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辩护意见答辩人因与原告__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提出如下答辩意见:一、答辩人不是原告房屋的承租人,原告的起诉主体错误,应予驳回。B、原告是__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__公司与原告签订了第一份租赁合同。__公司结算租金时,应当扣除已交的8400元租赁定金。那么租赁合同纠纷案辩护意见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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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二、起诉应提交的材料1、起诉状,也称起诉书,是向法院提起诉讼必务的,用以说明案件情况及我方主张的法律文书,以下几类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所以当事人所发生的交通事故不是在本地,而是在居住地以外的地方,那么根据上述原则,原告如果起诉,可以选择事故发生地的法院起诉,也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或居住地法院起诉。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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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犯人因刑事案件在侦查期间 因另一宗案例原告可以委托律师去看守所调查取证吗视实际情况而定,《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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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查询律临官网显示,打过官司不用签协议是因为打官司主要是通过法庭来解决争议,通常涉及到证据的收集、律师的法律意见提供以及最终在法庭上的辩护等过程,一旦案件结束并得到判决,该案便有了结果,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便得到了确定性的解决,这时再发生纠纷的可能性小,就不需要签协议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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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分析:一般都是由委托方支付,但是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可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的情形有以下几种:法律依据:《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律师事务所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合法票据,3、一般都是由委托方支付,但是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可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的情形有以下几种:法律依据:《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律师事务所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合法票据,2、法律分析:由败诉方出,律师费由请律师的一方出,但是在民商事案件中,当一方成为被告以后,该方聘请律师为其辩护并且胜诉原告的话,可以要求原告支付这笔费用(法律支持一方当事人偿付他方当事人为案件审理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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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交通事故索赔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原告***、***、***、***、***的委托指派本律师担任其一审诉讼代理人。那么交通事故索赔辩护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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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法规一、《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检察院公诉到法院会通知吗,一、检察院公诉到法院会通知原告吗,检察院将案件移交法院不会通知当事人,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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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纠纷有实际关系的地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等级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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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没有法定情形未判决离婚,但是法院认可了原告举证的对方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的事实,并进行了否定评价!很多人都认为这样的第一次诉讼不需要委托专业律师,其实不然。第一次诉讼即使不判离,但诉讼中的每一个细节都是第二次的铺垫,可谓失之毫厘,差之千里!
两人因发生口角发生肢体冲突,后导致当事人因故意伤害罪被羁押,天用律师进行专业辩护,帮助当事人最大程度减轻了罪行。同时也提醒大家,不要冲动行事,如有需要及时咨询律师,才能及时止损!
原告与被告相约去澳门DB,原告将60万澳元锁在保险柜,却让被告盗窃使用,原告报案后民警以案发地不在大陆内地无法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只能押着被告写下欠条😔 律师团队在大陆内地提起诉讼并成功保全,今天原告收到了所有的被盗钱款的本金、利息和律师费👏👏👏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元甲普法:空置房要交物业费吗?答案来了! 空置房到底要不要交物业费?答案是:要交!因为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空置房业主也享受到了物业服务。 此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物业合同纠纷案件房屋空置拒不缴纳物业费的当事业主杨某败诉被判交纳拖欠的物业费! 业主房屋空置5年不交物业费 物业公司起诉! 2015年5月,杨某在湖南省平江县某小区购买了一套住宅并办理了收房手续。同年,杨某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协议。 此后,由于杨某一直未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致电和书面催交,但杨某以未真正入住为由拒不交纳物业费。 2020年9月,物业公司将杨某起诉至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要求杨某支付物业费,并承担近千元的违约金。 杨某辩称,其房屋在交付后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既未对房屋进行装修,也未居住或使用,根本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 而物业公司坚称,虽然杨某的房屋处于闲置状态,但物业公司仍为其房屋的安全、公共设施的维护、小区的整体绿化和保洁提供了服务,故杨某理应交纳物业费,并承担违约金。 法院判决 业主应按合同支付物业费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杨某作为业主,物业公司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为杨某提供物业服务,因此,当事人之间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杨某应按物业服务合同及相关规定向原告交纳物业费。 杨某辩称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实际居住,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的主张,不予采纳。 依据《合同法》第六十条(现《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判决杨某支付2015年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物业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地方立法空置房物业费打折,与上位法不一致,应予以纠正) 审理法官怎么说? “交纳物业费是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合同义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 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温馨提示 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它的价值在于在满足公共性服务的同时,达到对整个居住环境品质的提升,最终体现对业主个体的服务价值。 物业费的构成包括保洁费、保安费、绿化费等,大部分是为全体业主公共部分的管理、共用设备设施维护的费用,并非针对专门某个业主的服务。 虽然房屋空置,但小区卫生仍需天天清洁打扫,公共秩序必须时时巡查维护,所有设施设备如电梯、消防等费用也要正常支出。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