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我朋友带妹妹陪酒然后我帮忙叫人,没有获取利益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借给朋友钱没有欠条隔了一年没还报警有用吗没用,民事纠纷案件不归公安机关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那么借给朋友钱没有欠条隔了一年没还报警有用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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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朋友喝酒后在无证驾驶的情况下驾车回家陪酒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朋友酒后开车你知情不劝阻有连带责任不知者没有连带责任。四种劝酒情形要承担法律责任和人一起喝酒中如果饮酒出事有四种情况劝酒者需承担法律责任1、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那么朋友喝酒后在无证驾驶的情况下驾车回家陪酒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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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作为担保人,他们将承担一定的责任和风险。有些人想拒绝,如果他们的朋友想找我做银行贷款的担保人,他们不知道该如何拒绝处理呢?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第二十二条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那么朋友让帮忙做贷款担保人该如何拒绝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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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借钱过程中,碍于情面而不打借条、欠条,甚至有些借款以现金方式给付的,连转账凭证都没有。那么对于没有证据,如何讨债?讨债技巧:1、以物抵债当借款期届满后,若债务人未积极偿还债务,可以考虑和债务人协商以物抵债。注意法律明确规定,债务未到期之前,不得以物抵债。在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达成情谊。那么亲戚朋友借钱不还没有借条如何讨债以及讨债技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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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朋友之间欠款没有欠条,如果有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其他人的证人证言,能够综合佐证借给了朋友钱也是可以的,可以依据这些证据,准备起诉状,向朋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其偿还借款,在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后,可以拿着生效的判决要求朋友履行义务,必要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被人欠钱不还还没有借条的,当事人可以先找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其他相关证据申请仲裁或者直接提起诉讼,当事人要提起诉讼的,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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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朋友借钱不还又没有欠条,也不用太过担心,可以从这几个方面收集证据:首先可以让你们共同的朋友帮传话,让他帮忙告诉你朋友你现在需要用钱,让他尽快还钱,如果他没有还钱的意思,你再采取其他解决的方式,在没有欠条或者借条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通过提供证人证言、录音、短信、聊天记录、汇款凭证等间接证据来支持自己要求其偿还借款,2.对方欠钱不还,债权人没有欠条也是可以起诉的,但是需要一些间接证据来辅助,比如人证、聊天记录、转账凭证或电话录音等。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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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朋友不还钱可以报警吗债务纠纷属于民事经济纠纷,当事人报警是没有用的,如果有证据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所欠的债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公安机关直接受理哪些刑事案件一是指虽然实体法上列为刑事案件,但在程序法上规定不需要侦查,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那么朋友不还钱可以报警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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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借钱没有借条只有转账记录可以收集除了借条之外的其他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在证据充足的情形下可以直接要求对方还款,不还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朋友借钱不还只有转账记录怎么办借给朋友钱不还怎么办有转账记录的办法:有转账记录的话,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他,没有借条欠条也没事,最好能多收集点证据,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都可以的,3、借钱给别人没有借条只有转账记录能起诉吗 可以起诉,可以通过你的主张以及银行转款记录来认定是借款关系,当然如果能提供借条更好。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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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妹妹对哥哥有没有抚养的义务兄、姐对弟、妹承担扶养义务的条件有三个:兄、姐要有负担能力,如果兄、姐自身生活难以维系,或者仅仅是能够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需要,那么他们对弟、妹就不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扶养,如果父母有能力扶养,兄、姐对弟、妹就不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弟、妹尚未成年,如果弟、妹已经年满十八周岁,即使是不能自食其力,兄、姐也没有扶养义务。我国《民法典》按不同的主体的相互关系对抚养、扶养、赡养分别加以规定,其“扶养”则属于狭义的。那么妹妹对哥哥有没有抚养的义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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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此一般的朋友之间的借钱属于民间借贷。在《合同法》中,借款合同作为一种民事合同被集中地归入在第十二章中。其中,第1条规定: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很明显,《合同法》对民间借贷合同是采取区别对待的,主要表现在借款主体和无息推定原则上。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有关民间借贷的规定还分散在《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1991年和1999年的两个司法解释中。但该非法用途需由借款人证明。那么朋友之间借钱是属于民间借贷吗,没有凭证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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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没有借条只有汇款凭证,可以选择以不当得利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归还不当得利。根据民事诉讼举证规则,被告对所收到的汇款不属于不当得利的主张负举证义务,如果被告不能证明所得款项不是不当得利或证明该款项是其它的正常往来的,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法院会判决对方归还不当得利。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综上所述对于除了只有回款凭证这一种证据的话,债权人还可以收集一些别的证据,比如电话录音、聊天记录、人证等,有了这些证据去法院起诉胜诉的可能性会更大。那么朋友借钱不还没有借条只有汇款凭证能起诉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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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许多人在向银行抵押贷款的时候都需要进行担保,作担保的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抵押人的财产。一般是担保人都可能是抵押人的亲朋好友。那么为朋友提供虚假抵押担保并没有使用货款的行为有什么后果呢?如果借款人构成犯罪了,帮助的家属可能构成同案犯。还不上有财产就有财产抵债,没有的话,真的构成刑事责任的话就会多判几年。也可以约定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保证期间。那么为朋友提供虚假抵押担保并没有使用贷款有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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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于某无证驾驶机动车辆致人死亡,沛县法院以判处于某有期徒刑一年,并附带民事赔偿闫某的家人各项损失93181元。裁判结果法院认为于某作为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成年人,应当意识到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辆的危险性,其违反交通的行为,才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与送客行为之间并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联系,因此于某要求朱某承担因事故造成的损失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不应予以支持。遂判决:于某所赔偿给闫某的97381元,由朱某补偿于某20000元。那么朋友喝酒后驾车回家陪酒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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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朋友之间欠款没有欠条,如果有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其他人的证人证言,能够综合佐证借给了朋友钱也是可以的,可以依据这些证据,准备起诉状,向朋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其偿还借款,在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后,可以拿着生效的判决要求朋友履行义务,必要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出借人可以通过借贷双方就借款沟通的短信记录、通话录音、银行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形成证据链的,法院会判决借款关系存在,借款人应当还款。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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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有了突飞猛进的进步,现在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的快捷方便,就连存款取款也是非常的方便,现在银行转账也是非常的简单,节省了到柜台排队的时间,但是,现在很多人借款也是通过银行转账,并没有欠条,手里面只有一张银行转账凭条,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如何的维护自身的利益呢。在两年前小张向小王以购房的名义借款十万元,小王认为这么好的朋友,而且是购房这么大的事情,自己需要提供一定的帮助,所以通过银行转账转给了小张十万元,但是,没有任何的欠条。那么银行转账欠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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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