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一个户主可不可以用二本户口簿,户主还是本人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张-林的父母于1996年离婚,父母离婚后他一直随母亲一起生活,其父亲刘-明每月给张-林抚养费70元。随着原告年龄的增长,其父亲每月给付的100元抚养费,已不能满足原告现在生活费用和学习费用的一半,原告再次起诉,要求其父亲增加给付抚养费120元和承担教育费二分之一。如张-林是自己的子女,则必须把名字改成刘-强,然后再付抚养费。顺义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张-林父母离婚后,张-林母亲擅自变更张-林姓名不妥,但张-林仍是被告刘-明之子,被告刘-明应当对原告张-林尽。根据原告当地同等学校和基本生活情况,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那么离婚后妈妈更改儿子姓名父亲可不可以拒付抚养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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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案情2006年11月7日,原告张某孩子的父母离婚,原告张某孩子由母亲直接抚养,被告每月支付150元抚养费至张某孩子成年止,现在原告要上初中了,各种费用不断增加,物价又上涨,已难以维持家庭生活开支,原告要求增加抚养费600元,教育费、医疗费凭票据支付一半。被告却以体弱多病为由拒绝增加抚养费,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法院经审理认为,父母离婚时关于子女抚养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那么可不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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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或者由自己保护或管理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人发生民事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请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给予司法保护的诉讼行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只有为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而提起诉讼的人,才是本案的合格原告。那么继母可不可以帮继子女起诉要求抚养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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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乔某离婚三年后才想起向平阴法院申请执行,要求前夫刘某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但由于有一年已超过申请执行期限,她只能申请执行两年抚养费6000余元。2006年3月,刘某向平阴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过调解,二人达成了离婚协议,孩子随乔某生活,刘某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251元。执行法官多次对刘某进行教育,指出不但乔某未尽到做母亲的责任,他没有按时支付抚养费也未对孩子进行探视,同样没尽到做父亲的责任,如果他仍然拒不交付抚养费,法院将向其所在公司发出司法建议,责令对其进行处理,并且法院将依法扣留他的工资,视情对他予以制裁。那么离婚当事人是否可不付孩子的抚养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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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女性决意要在哺乳期离婚,经法院审理查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的,法院依据事实情况可以判决离婚。尤其是男方的过错使女方提起离婚,那么判决其离婚对女性和婴儿可能反而会更好,更有利于保障她们的权益。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其中所说的“确有必要”,就是男方在哺乳期可以离婚的例外情形,一般指某种使夫妻关系极度紧张,确实难以共同生活,无和好可能,不及时解决,可能引起严重后果的情况。那么女方还在哺乳期可不可以离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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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为考虑生养死葬问题,几年前,夫妻俩选定侄女张某作为继承人,只要张某对夫妻俩生前、身后事尽了应有的义务,就可在夫妻俩死后继承财产,丈夫张某某还将此事写进遗嘱。原告赵某某在起诉书中提到,张某某亲笔书写的遗嘱在法律规定上实为遗赠扶养协议,被告张某未在协议上签字,双方未达成合意,加上侄女张某平日里并没有对自己尽到赡养义务,她不愿将与丈夫的共同财产赠予张某。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涉及到的这份“遗书”应当算作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另外,原告方夫妻二人曾选择被告作为众多子侄中唯一的协议对象,说明双方原本关系融洽,法院希望通过调解妥善处理。那么遗赠扶养协议没尽到赡养义务可不可以不赠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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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岁以下孩子双方离婚女方不想要可不可以可以协商由男方抚养。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对子女抚养问题作出了以下规定: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那么2岁以下孩子双方离婚女方不想要可不可以。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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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就抚养费而言,其教育子女的其他义务是不能被免除的,另一方不得以减免抚养费为由,限制或剥夺另一方探望子女等权利。关于子女抚养费可不可以变更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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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王教授举例说明:一九九五年,重庆市渝中区男子陈某与女友小张结婚。女儿出生后,陈某发现女儿长得不像自己,一次女儿生病需要输血,他献血时,检查医生无意中一句“你女儿不是你亲生的”加重了他的怀疑。此后他收集了妻子婚后情人开房的证据。二零零零年,陈某在提出离婚时,要求对女儿亲子鉴定,但因妻子不同意亲子鉴定,一直拖着没离。那么拒绝亲子鉴定可不可以认定非亲生。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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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选择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做亲子鉴定,一般有资质的机构都是可以做司法鉴定的,有一定的法律效应。凭司法亲子鉴定报告书去相应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即可。那么河北亲子鉴定到底可不可靠。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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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日前,门头沟法院受理一起继父离家出走,继女索要抚育费的民事案件。2005年12月,继父离家出走,未再给付我抚育费,影响了我的正常生活和学习。被告继父经法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应诉,亦未提出答辩意见。自1996年4月开始,原告与其母亲及被告继父共同生活。被告与前妻所生子女均已成年。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现被告离家出走,未对原告履行抚养教育的义务,原告要求被告给付抚育费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抚育费给付的数额,由法院根据原告的实际需要和被告的支付能力酌定。那么继父离家出走继女可不可以索要抚养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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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女儿要求随母生活可不可以变更抚养人原随父生活的七岁女孩要求随母生活,近日,南汇区法院从有利于女孩今后的成长教育出发,判决变更抚养关系,女孩随母亲共同生活,父亲负担每月抚育费300元至18周岁止。关于女儿要求随母生活可不可以变更抚养人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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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诉讼时法院判决归他抚养后,一般不能改变。但是抚养权是一种民事权利,民事权利可产生、变更、中止、消亡,抚养权也一样。在这种情况下,因为疾病,他自身缺乏了一种行使抚养权的能力。他不尽抚养义务以至虐待、遗弃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当子女自己表示不愿意和他在一起生活时,这就表示其利益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损害,当然就有了变更抚养权的必要。还有多种情况可以提出变更抚养权,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他因犯罪被劳动教养、被逮捕、被收监服刑或者较长时间出国等情形无法直接抚养的。你可以向法院起诉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要求孩子随你一起生活。那么可不可以以随意变更子女抚养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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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异父母可不可以放弃对子女的抚养权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并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对于父母一方宣布放弃子女的抚养权声明或者协议的,我们可以作如下思考:协议,作为一种最简单的契约形式,应该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有可能发生的抚养权纠纷,可使父母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解决。对于“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承诺条款,与法律规定相悖,对孩子的抚养权既是权利也是义务,不能被剥夺,但也不能放弃,因此该条款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那么离异父母可不可以放弃对子女的抚养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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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006年2月,李某以“双方分居超过两年”为由起诉到法院要求与张某离婚。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李某无证据证明其与张某之间感情破裂,张某认为双方感情未破裂,坚决不同意离婚。最后法院判决原被告不准离婚。李某与张某分居时间虽已超过两年,但其分居的原因不是因为感情不和,而是为使家庭生活更加富足一方外出打工。婚姻法有关规定: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那么分居和感情破裂可不可以予以离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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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判决的空间很大,法律适用和真实的世界一样,不是非黑即白的,很多诉求可不可行,不是一句“行”或者“不行”就能回答的,我们不做思维僵化的“法条普法/讲解”,一切都以案例说话;🌷要想在婚姻家事纠纷特别是离婚纠纷中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除了要看律师和经办法官,也要看当事人的配合和努力,所涉纠纷很少存在必胜或必输的诉求;
当事人锁骨骨折,伤残可评可不评,交强险与商业险又非同一家,通过努力两个月的时间顺利帮当事人拿到近20万的赔偿,办案效率及专业性都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
给我朋友借了一笔钱,当时我也是担心他给我还不上,我就让他找了个担保人,还写了个借条,嗯,现在呢,这个债权到期有大半年了,然后我去找那个担保人让他还钱,他居然说他不付,没有这个担保责任,说过期了,是有这样的规定吗?那你把借条给我看一下,在这里啊,确实还约定了,嗯,50万,嗯,啊,然后你你这个很明确啊,双方约定的这个担保的形式是一般保证啊,那如果一般保证的话,那有很明确的一个法律规定啊,如果你债权到期了,半年之内没有向担保人主张这个权利,你确实是没有权利像这个一般保证的担保人来主张这一部分的一个一个款项了,明白吗?那所以这个时候你怎么办呢?如果现在担保人不能给你钱了,你再不抓紧启动程序,很可能带来的问题是啥啊,要不回来了,对这个钱就很难主张回来了,所以现在的话,我给你的建议就是抓紧启动程序,然后走保全的流程,好好把对方的现在我们看一下他名下还有哪些财产,该保全的保全啊,然后用诉。
用的方式来促进调解,争取用最快的速度帮你去解决这个问题,好不好,好的好的行,欠债就必须要还,关注张律师,帮你要回每一笔欠款。
有很多老板跟我说啊,张女士,为啥这两年做工程这么难啊,因为做事儿的是你,垫资的是你,要不到钱的是你,两头受气的还是你。一个项目层层转包下来,已经没多少利润了,为了挣点辛苦钱,陪吃陪玩儿陪爽,把合同签下来了,都不晓得是下浮了几轮的价格,那你还要交保证金、组织人员、组织材料电器等等这些钱,结果甲方啊,就是给你拖延结算,拖延不说还不按时付款,一到年底,下面的工人、材料供应商、机械租赁都要找你要钱,你没有办法,只有带去工人去找甲方。但是现在各种政策啊,都是在保障农民工,甲方也晓得工人工资拖不得,所以都把工人工资结清了,别人回家过年了,甲方都不理你了,那你垫付的材料款、管理费,还有你的利润都遥遥无期了,他跟你拖,给你耗,一审做完了。
走二审,最后还要省检一大堆,拖个三五年,仅存的一点点利润都找资金和利息给拖回了,这就是两头受气的实际施工人的现状,这说的是不是你?欢迎评论区吐槽。
2023年欠钱不还,遇到这种情况需要注意了,欠钱不还的,一次次的问他要,一次次的在拖,这就是在挑战你的底线啊,就是在用怀柔战术来拖垮你,拖垮你的身心,拖垮你的精神,直到把你拖到崩溃为止。有很多人被拖垮,直接放弃,你是这种情况吗?被拖了多久?评论区说一说欠债就必须要还,关注赵律师帮你要回每一笔欠款。
法院不愿意给你做这些事情,是不是因为法院没收钱啊,就我就我是不是的钱没给到位,不是的,是做不过来,给他钱也没用,对,那我要查控,查控不了,他不给我查,那我怎么知道那个他的那个财产线索,你不知道是吧?律师可以知道呀,我们可以查呀,律师可以查,对我们是可以查的,我们也可以申请法院帮我们去出一些调令,然后来查询他的一些财产情况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