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占用税是否需要缴纳建设用地

2021-12-24 11:3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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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用地看实质上是否占用耕地,若实质已占用需缴纳,若实质非占用则无需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占用耕地建设农田水利设施的,不缴纳耕地占用税。本法所称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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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6 21:4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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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占用耕地的用地单位是耕地开垦费缴纳义务人。耕地开垦费一般按平方收取,经国务院批准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的,加收费用。耕地开垦费60%留给负责补充耕地的县级使用,上交省、市各20%作为实现占补平衡目标统一调剂使用。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条  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开垦耕地计划,监督占用耕地的单位按照计划开垦耕地或者按照计划组织开垦耕地,并进行验收。
  • 耕地保护的具体措施有哪些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耕地保护的具体措施有哪些

    内容:耕地保护的具体措施有哪些耕地的数量保护具体措施包括以下几方面:1、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2、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3、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4、推进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加大保护力度,完善耕地保护制度。一要在刑法修正中加强耕地保护。将违反耕地资源保护的行为上升到危害公共安全的高度.二要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健全耕地保护目标共同责任机制,制定考核和评价办法,完善考核内容,推行问责制,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和纠错改正机制。那么耕地保护的具体措施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07597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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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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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要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具体的事项、履行方式、违约责任、签名及日期等内容,具体可以参考相应的模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 耕地占用税由哪个部门负责征收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耕地占用税由哪个部门负责征收

    内容:农村居民建房的耕地占用税由所属乡镇财政所负责征收。自2005年1月1日起其它部门不能委托代征耕地占用税,在此之前部分乡镇土地管理部门代征了一部分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是否交纳以完税证为依据,农民交纳耕地占用税后,会拿到财政部门开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完税证》。那么耕地占用税由哪个部门负责征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1.06426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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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十七条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至六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规定。
  • 什么是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什么是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

    内容:2、特别重大损失,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二十亩以上的;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六十亩以上的;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它土地一百亩以上的;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其它耕地十亩以上严重毁坏的;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等恶劣情节的。

    刘晓红律师
    2022.04.09814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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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土地补偿费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3、青苗补偿标准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耕地上建坟法律上如何规定的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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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耕地上建坟法律上如何规定的

    内容:《殡葬管理条例》也有相应规定。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3.24523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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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免征耕地占用税的项目有:军事设施占用耕地;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占用耕地;农村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残疾军人以及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自用住宅。《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比照本条例的规定征收耕地占用税。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前款规定的农用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 耕地占用税应怎样交纳,什么情况下可以减免?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耕地占用税应怎样交纳,什么情况下可以减免?

    内容:公民应以其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计税,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交纳。获准后征用或者占用耕地的公民,应当持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向财政机关申报纳税。公民必须在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占用耕地之日起30日内交耕地占用税,未按期申报交纳耕地占用税的,从滞纳之日起日加收应纳税款5‰的滞纳金。那么耕地占用税应怎样交纳,什么情况下可以减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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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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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占用可耕地强拆怎么办?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占用可耕地强拆怎么办?

    内容:按照规定应该对所建的违章建筑强行拆除。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第三百四十一条技术秘密成果的归属与分享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耕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旅客托运的行李毁损、灭失的,适用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的,出租人应当协助。业主向市规划局递交土地出让合同等资料,由市规划局审核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就可以动工建房子。那么占用可耕地强拆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1.12.29637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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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税对象概念模糊。《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中“耕地”概念与土地管理部门对“耕地”的概念解释有出入,按照土地管理部门的口径,废弃地、撂荒地、滩涂等均按非耕地管理;而税务机关解释的“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地、复垦整理地、休闲地、轮歇地、草田轮作地、间作地、已垦滩地、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废弃地、撂荒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由于对耕地赋予的概念不同,纳税人认知模糊,增加了税务部门征收管理的难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第十一条 纳税人因建设项目施工或者地质勘查临时占用耕地,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复垦,恢复种植条件的,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 耕地占用税是地方税吗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耕地占用税是地方税吗

    内容:是的,耕地占用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土地管理部门凭耕地占用税完税凭证或者免税凭证和其他有关文件因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占用耕地手续时,应第一百九十一条赠与的瑕疵担保责任当同时通知耕地所在地同级地方税务机关。获准占用耕地的单第五十七条合同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门的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通知之日起30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那么耕地占用税是地方税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1.12.29636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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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农民翻盖新房要交耕地占用税吗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农民翻盖新房要交耕地占用税吗

    内容:在老宅基地翻盖新房,如果新建面积没有超过老宅基地面积,原则上不征收耕地占用税,但老宅基地必须是在1987年4月1日之前占用,且农户必须有土地证;如果新建住宅面积超过老宅基地面积,其超过部分,应按规定征收耕地占用税。由老宅基地搬迁到新地方建房,原宅基地恢复耕种,凡新建住宅占用耕地少于原宅基地的,可以免征耕地占用税;超过原宅基地的,其超过部分应照征耕地占用税。法定宅基地面积由省政府统一制定,淮北平原为220平方米一户,皖南山区、江淮丘陵地区为160平方米一户。那么农民翻盖新房要交耕地占用税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1.06751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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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构成非法占用土地罪会如何追究责任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构成非法占用土地罪会如何追究责任

    内容:综上所述,非法占用耕地是违法行为,如情节较重,还触犯到《刑法》,构成犯罪的当事人要承担刑事责任,面临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院还会根据其占用土地犯罪情节及其它因素,确定一笔罚金。被判刑后,罪犯就会被移送到监狱服刑。

    孔孟廷律师
    2022.04.08254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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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什么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内容: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的动机多种多样但不影响本罪的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那么什么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1.19358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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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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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修路占用林地补偿标准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修路占用林地补偿标准

    内容:总之,修路占用林地补偿标准是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公平的重要工作,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和维护公平,修路占用林地补偿标准成为了重要的议题,为了加强修路占用林地补偿标准的推进和实施,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共同努力,为了保护生态环境的完整性,与修路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了占用林地的补偿标准,那么,修路占用林地补偿标准是如何确定的呢,只有解决这些问题,才能保证修路占用林地补偿标准的有效实施。

    周春花律师
    2023.12.07462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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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临时使用土地应当具备临时土地使用证,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七条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 房地产交易税费类型简介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房地产交易税费类型简介

    内容:本文介绍房地产交易税费的税种和税费简介。房地产交易手续费是指由政府依法设立的,由房地产主管部门设立的房地产交易机构为房屋权利人办理交易过户等手续所收取的费用。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耕地占用税必须依法征收耕地占用税。那么房地产交易税费类型简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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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村民互换耕地所获补偿属于不当得利吗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村民互换耕地所获补偿属于不当得利吗

    内容:村民互换耕地所获补偿属于不当得利吗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或合同上的根据,使他人受损而自己取得的利益。互换耕地所获得的占地补偿款不构成不当得利。2013年5月,因矿山开发占用耕地,袁某换李某的耕地获得补偿款1.6万元。李某认为袁某取得的补偿款应予返还。遭拒绝后,李某于2015年5月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承包土地互换不因未约定履行期限或约定不明而解除。互换不同于转包、出租。转包、出租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一定期限内的流转,而互换属于承包经营权的相互转让,即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丧失对原承包土地的经营权,而对换得的土地取得了经营权。那么村民互换耕地所获补偿属于不当得利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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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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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试用期五险一金公司是否给缴纳,试用期五险一金不交违法吗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试用期五险一金公司是否给缴纳,试用期五险一金不交违法吗

    内容: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试用期员工应当享有五险一金待遇,但实际执行情况可能因公司和地区而异,4. 自行缴纳保险:如公司暂不为试用期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员工也可以自行选择缴纳相关保险,以保障自身的权益,二、试用期员工享有五险一金待遇的注意事项1. 咨询公司政策:在入职前或试用期开始时,应咨询雇主或人力资源部门,了解公司对于试用期员工五险一金待遇的具体政策和执行方式,本文将详细解析试用期员工是否享有五险一金待遇的情况,并提供相关的注意事项,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应对这一问题,2. 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试用期员工在享受五险一金方面的待遇与正式员工基本一致,即应当纳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范围,3. 与雇主协商:如发现公司在试用期内不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可与雇主进行沟通和协商,了解原因并寻求解决方案。

    段建国律师
    2023.09.01328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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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违法使用耕地强拆合法吗?

    内容:违法占用耕地的建筑是可以强拆的,但是需要由相关部门先做出限期强拆的通知书要求被拆迁人自行拆除该建筑物。如果被拆迁人拒绝执行的话,相关部门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进行司法强拆,法院在确认情况之后,可以批准司法强拆行为,再由相关部门以及相关的单位执行强拆的流程。实施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应当到场,当然,如果其拒不到场,也不影响执行机关的执行。那么违法使用耕地强拆合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1.12.29286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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