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分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2021-12-30 14:4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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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平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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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公司可以设⽴分公司。设⽴的分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2)营业场所在公司住所之外;(3)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4)法律、⾏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所规定设⽴分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取得有关部⻔的批准。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2、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3、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其次,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另外,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最后,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资产不能承担责任时最终应总公司来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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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姚平
2024-07-26 22:49:00
婚姻家事部负责人、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北京广播电视台《第三调解室》特邀专家律师、杂志《方圆律政》特邀嘉宾、《家和律师说家事》主编、著名婚姻和解专家律师、金牌财富规划师、多个知名机构优秀讲师、《天赋密码•情感危机化解》、《婚姻家庭与财富传承》公益讲座创始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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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口头遗嘱成立需要哪些条件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口头遗嘱成立需要哪些条件

    内容:口头遗嘱成立需要哪些条件口头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方才有法律效力(一)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如果处在生命垂危中的立遗嘱人经抢救而恢复了采用其他立遗嘱的能力的那么该口头遗嘱即视为无效应另用其他的方式立下遗嘱。(三)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方为有效。“有利害关系的人”共有两类一是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二是与继承人有民事债权和债务关系的人。那么口头遗嘱成立需要哪些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10217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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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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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汽车保险诈骗成立需要哪些条件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汽车保险诈骗成立需要哪些条件

    内容:汽车保险诈骗成立需要哪些条件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汽车保险诈骗其实是保险诈骗的情形构成的条件包括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编造未曾发生的交通事故等。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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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03455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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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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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损害赔偿权的成立需具备的条件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离婚损害赔偿权的成立需具备的条件

    内容:除此之外的其他过错行为不能成为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理由;第二,另一方无过错。这里的损害,既包括财产上的损害,也包括非财产的损害。那么离婚损害赔偿权的成立需具备的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111010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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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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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损害赔偿成立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离婚损害赔偿成立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内容: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离婚损害赔偿权的成立需具备严格的条件:第一,一方必须具有法定的严重过错行为,限于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四种行为。除此之外的其他过错行为不能成为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理由;第二,另一方无过错。那么离婚损害赔偿成立要满足什么条件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11256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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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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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口头赠与成立条件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房屋口头赠与成立条件

    内容:老人当初口头将房屋分给两个孩子,属于赠与行为,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关于房屋口头赠与成立条件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11452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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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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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骗婚罪成立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骗婚罪成立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内容:一、骗婚罪成立条件是怎么规定的1、我国没有这样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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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09288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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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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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证人追偿权成立条件有哪些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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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熙

    保证人追偿权成立条件有哪些

    内容:于此情形下,保证人只能依不当得利的规定请求债权人返还。例如,保证人在债权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时,应行使主债务人的抗辩权而未行使,致使承担了不应承担的责任的,在此范围内,保证人丧失向主债务人追偿的权利。那么保证人追偿权成立条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10452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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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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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位追偿权成立的条件包括哪些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代位追偿权成立的条件包括哪些

    内容:例如,保证人在债权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时,应行使主债务人的抗辩权而未行使,致使承担了不应承担的责任的,在此范围内,保证人丧失向主债务人追偿的权利。保证人追偿权一般只能在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才能发生和行使,但为保证保证人在履行保证债务后能够实现追偿的权利,法律规定了保证人得事前行使追偿权的情况。那么代位追偿权成立的条件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10661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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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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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内容: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是什么1、被收养人满足要求;2、送养人满足要求;3、收养人满足要求;4、收养收养自愿。《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那么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12511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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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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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立单位犯罪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成立单位犯罪的条件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成立单位犯罪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成立单位犯罪的条件

    内容:单位犯罪成立条件包括哪些内容1、法律主观:单位犯罪四个构成要件是: 犯罪主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单位犯罪必须具备怎样的条件法律主观:单位犯罪的构成条件如下:犯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4、法律主观:单位犯罪的构成条件如下:犯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2、法律主观:单位犯罪的构成条件如下:犯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法律主观:单位犯罪成立的条件有:主体要件:要求单位具备 刑事责任能力。

    陈明月律师
    2023.12.13632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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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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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同犯罪的成立基本条件,共同犯罪的四要件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共同犯罪的成立基本条件,共同犯罪的四要件

    内容:根据法理和司法实践,共同犯罪成立条件主要有:二人以上犯罪人。即既可以是两人,也可以是两人以上;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即这些犯罪人共同参加或者共同实行犯罪。犯罪主体必须是两人以上。无论是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抑或是两个以上的单位乃至一方是自然人一方是单位均可以构成共同犯罪。犯罪客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张芸律师
    2023.08.16423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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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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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精神损害赔偿的成立要件应具备哪些条件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精神损害赔偿的成立要件应具备哪些条件

    内容:由于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与财产损害赔偿责任同属侵权损害赔偿,故精神损害赔偿的成立要件也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有损害后果,即因人格权益等有关民事权益遭受侵害,造成受害人“非财产上损害”——包括精神痛苦与肉体痛苦;2、有违法侵害自然人人格和身份权益的侵权事实;3、侵权事实和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4、侵权人主观上有故意和过失。故韩某的行为不符合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之二“有违法侵害自然人人格和身份权益的事实”存在。因此,袁某援引该条要求韩某进行精神损失赔偿,从法律与事实上均无据支持。最后,法院判决驳回袁某的诉讼请求。那么精神损害赔偿的成立要件应具备哪些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2.13734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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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份之债成立的条件包括哪些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按份之债成立的条件包括哪些

    内容: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在按份之债中,按份债权人只能就自己享有债权份额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而无权要求债务人向自己清偿全部债务;每一个按份债务人也只就自己所负担的债务份额负有清偿义务,对其他债务人所负担的债务份额,无义务清偿。那么按份之债成立的条件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4.268393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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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立投资公司条件是什么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成立投资公司条件是什么

    内容:《公司法》对投资公司这种形式已予以肯定,因此,应当允许设立投资公司。设立投资公司不须经人民银行批准;2、投资公司的投资业务和直接经营的业务应予区分。对于投资公司的成立,是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并在符合规定的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成立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有关部门来进行处理,如果不符合条件的,那么工商部门是不会批准成立投资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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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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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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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同犯罪的成立基本条件,共同犯罪的成立基本条件包括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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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一凡

    共同犯罪的成立基本条件,共同犯罪的成立基本条件包括

    内容:根据法理和司法实践,共同犯罪成立条件主要有:二人以上犯罪人。即既可以是两人,也可以是两人以上;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即这些犯罪人共同参加或者共同实行犯罪。犯罪主体必须是两人以上。无论是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抑或是两个以上的单位乃至一方是自然人一方是单位均可以构成共同犯罪。犯罪客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杨一凡律师
    2023.08.16859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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