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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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证据的收集方式有哪些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事诉讼法证据的收集方式有哪些
内容:民事诉讼如何取证以及证据种类有哪些1、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了证据的种类,分别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当事人的陈述、财产、电子数据等,4、民事诉讼的八种证据是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以及鉴定意见勘验笔录,4、因此,物证是民事诉讼中重要的证据之一,3、法律主观: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证据的法定种类包括:当事人的陈述,民事诉讼法证据收集的相关规定1、最高法院发布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规定了民事诉讼中证据的收集、提交、审查和利用等方面的问题,具体规定如下:证据的收集当事人有权以任何合法方式收集证据。
于海明律师2023.11.08482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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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代位权诉讼如何准备证据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民事诉讼中,代位权诉讼如何准备证据
内容:民事诉讼中,代位权诉讼如何准备证据代位权之诉是民事诉讼,故须具备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起诉条件;同时,代位权之诉还须具备自身的特殊要件。由于代位权诉讼涉及多方当事人,存在多重法律关系,举证问题相对复杂一些。因此,审查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债权是否是合法的两个债权关系,这是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诉讼的首要条件。那么民事诉讼中,代位权诉讼如何准备证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2.02.07416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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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证明当事人民事关系法律成立的证据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证明当事人民事关系法律成立的证据
内容:交通事故证明当事人民事关系法律成立的证据1、提交公安交管部门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认定书。因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交管部门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书是公安交管部门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实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且关系到当事人承担责任的轻重。因调解终结书是公安交管部门在法定期限内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损害赔偿事宜经调解后无法达成协议而制公安交管部门在法定期限内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损害赔偿事宜经调解后无法达成协议而制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那么交通事故证明当事人民事关系法律成立的证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2.02.09642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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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会帮忙收集证据吗,律师会帮忙找证据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律师会帮忙收集证据吗,律师会帮忙找证据吗
内容:有的证据,律师和当事人都无法取证,只能申请法院调查,就由法院工作人员取证,有的证据,当事人无法取证,律师可以,就由律师去取证,2、律师可以根据案情需要及时调查收集证据和固定对当 事人有利的证据,这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有的证据,当事人容易取证,律师取证可能效果不好,就由当事人取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张旭律师2024.02.29816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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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证据的概念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民事证据的概念
内容:民事证据,是指在民事诉讼中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各种资料。民事证据是民事诉讼中法院认定案件事实作出裁判的根据。当事人要证明自己提出的主张,需要向法院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这些证据材料可以表现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这七种形式。这几种证据表现形式也是当事人证明自己主张的几种证据方法,即以某种证据形式来证明自己主张的方法。从证据的特征来看,证据必须与要证明的案件事实具有关联性,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具有其合法性。另外,按照证据客观性的观点,证据还应当是客观存在的事实。那么民事证据的概念。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1.12.22547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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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没有证据能立案吗,经济纠纷金额多少可以立案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经济纠纷没有证据能立案吗,经济纠纷金额多少可以立案
内容:如果是民事案件,一般的案件只要复合立案的基本条件就可以立案,至于有没有证据,证据的证明力等问题是立案后业务庭的法官进行审查,从而判决是否支持你的诉讼请求,如果是民事案件,一般的案件只要复合立案的基本条件就可以立案,至于有没有证据,证据的证明力等问题是立案后业务庭的法官进行审查,从而判决是否支持你的诉讼请求,有些法院的立案庭对诉前审查搞的特别严,如果没有证据也可能不会立案,有些法院的立案庭对诉前审查搞的特别严,如果没有证据也可能不会立案。
黄东洁律师2024.01.31348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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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证据的分类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事证据的分类
内容:民事证据在理论上可以分为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本证与反证等,鉴于前两种分类在本书的刑事诉讼法学部分已有阐述,故此处仅就本证与反证的内容进行分析。所谓本证,是指在民事诉讼中负有证明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提出的用于证明自己所主张事实的证据。本证和反证与当事人在诉讼中是原告还是被告没有关系,而与证据是否由承担证明责任的人提出有直接关系。反驳性证据是一方当事人提出的针对对方所提证据,以证明该证据不具有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的证据,是对证据反驳的依据。那么民事证据的分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1.12.22588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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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一方录音偷拍该怎样才合法,夫妻离婚录音可作为财产分割的证据吗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时一方录音偷拍该怎样才合法,夫妻离婚录音可作为财产分割的证据吗
内容:根据法律规定,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存在与他人同居情形的,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离婚时,偷拍偷录的材料能作为证据吗法律分析:法院应当根据具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零六条规定 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翁玉素律师2024.03.06284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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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伪造证据的认定,民事伪造证据的后果
陈宗琼律师
民事伪造证据的认定,民事伪造证据的后果
内容:综上所述,民事伪造证据的认定并非易事,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并从证据的充分性、目的动机和证据的完整性等多个方面进行细致分析判断,本文将从证据伪造的定义、法律规定、判断标准等各个方面进行探讨,为您剖析民事伪造证据的奥秘,伪造证据的行为往往需要对原始证据进行修改、捏造或者隐瞒,对于伪造证据行为,我国法律是严厉禁止的,并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简而言之,伪造证据就是指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故意制造、篡改、破坏或隐藏与案件事实相关的证据。
陈宗琼律师2023.12.11409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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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证据的合法性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事证据的合法性
内容:合法性是有效证据的基本特性之一。民事证据的合法性,是指在民事诉讼中,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不为法律所禁止,否则不具有证据效力。对证据合法性的要求,目的是为了保障证据的真实性和维护他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体现了人们对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双重要求。主体不合法也将导致证据的不合法。法律规定证据取得方法必须合法,是为了保障他人的合法权利不至于因为证据的违法取得而受到侵害。《最高人一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那么民事证据的合法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2021.12.22200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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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证据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的主要表现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事诉讼证据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的主要表现
内容: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案件中,书证的主要形式有:发包方的招标文件、承包方的投标书、承包方、发包方订立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工程施工图纸、设计技术交底、图纸会审纪要、工程量签证单、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于设计变更的联系单、隐蔽工程的验收记录、工程预决算书等。就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而言,即为发包方、承包方在法庭上对争议案件事实及反驳事实的陈诉。那么民事诉讼证据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的主要表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2021.12.10876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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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官如何采信证据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民事法官如何采信证据
内容:公民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调查收集不忠于自己的证据未尝不可,但其行为应合乎法律规定。若在调查取证中侵害了他人的人格权,则构成了对他人的精神损害,应承担民事责任。那么,民事法官如何采信证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2.02.11464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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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期限内未提交证据的后果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举证期限内未提交证据的后果
内容: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举证期限是指法院为保障案件审理的效率和公正性,规定当事人必须在特定时间范围内提交证据的期间,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二十日,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2. 负担举证失败的风险:在举证期限过后提交的证据,法院一般不予采纳,这可能导致当事人因无法证明其主张而承担败诉的风险。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4.03.21731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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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解决继承遗产纠纷需要提交哪些证据?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诉讼解决继承遗产纠纷需要提交哪些证据?
内容:(4)被继承人生前的影视材料中能证明遗嘱能力的情况6.被继承人文化水平的证据(1)文化程度证据(户籍档案材料),是否可以书写自己的名字及遗嘱的证据,4.家庭分家清单5.制定遗嘱、遗赠、遗赠扶养协议时被继承人有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材料(1)病历材料、残疾人证明,继承案件庭审证据清单01被继承人死亡及身份关系证据(一)承人死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书》、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销户证明、死亡证明,03影响遗产分割的证据(一)赠养议等证据1.遗嘱证据(1)被继承人订立的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情况。
林艳英律师2024.04.25744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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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里证据的法条是什么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民事诉讼法里证据的法条是什么
内容: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八种证据都是什么1、民事诉讼的八种证据是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以及鉴定意见勘验笔录,民事诉讼的八种证据是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以及鉴定意见勘验笔录,4、法律分析:我国的民事诉讼证据可被分为八种,分别是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电子数据、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民事诉讼法对证据认定的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证据规定是:民事诉讼证据当事人陈述当事人陈述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就与本案有关的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
张嘉娱律师2023.11.08816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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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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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只有妈妈好,没妈的孩子像棵草”,这首耳熟能详的儿时童谣,照进了现实生活,道出了再婚家庭中的残酷一面。 本应该拥有快乐童年的小昊(化名),自母亲离世后,被父亲与继母虐待多年,造成他胆小自闭、中度抑郁,姥姥想接回小昊抚养,可以要到监护权吗? 1岁父母离婚 与母亲相依为命 2011年,在河北的某个小城镇,李先生与王女士按农村习俗轰轰烈烈地办理了结婚典礼,开始了同居生活,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 一年后,王女士顺利生下儿子小昊,给这个小家庭带来一份无法言表的幸福。 可是好景不长,小两口年轻气盛,常因鸡毛蒜皮的小事激烈争吵,后导致双方感情破裂,甚至因离婚纠纷闹上了法庭。 2013年8月,人民法院出具离婚纠纷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协议,刚满一周岁的小昊由母亲王女士抚养。此后母子俩相依为命,日子虽清贫,但也幸福。 6岁母亲去世 受后妈虐待 可是命运的残酷再次降临到这对母子身上,2018年,王女士因病去世,年仅6岁的小昊彻底失去了母爱。 在这个还不懂生离死别的年纪,“妈妈、妈妈”的哭喊声撕心裂肺,母亲的离世对于这个单亲家庭的孩子来说无疑是巨大的打击! 此后,小昊被父亲接回家中,但此时的父亲已再婚,小昊就变成了继母的眼中钉、肉中刺。继母经常恐吓、辱骂小昊,甚至不分青红皂白对他进行殴打,每天只让他吃剩菜剩饭,小小年纪的他饱受身心摧残。 而小昊父亲竟然没有一丝父爱,他的冷血无情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父亲在小昊被继母虐待时不闻不问,不照顾小昊的生活起居,也不支付学费、医疗费。 在长期的这种恶劣生活环境中,小昊因营养不良导致身体发育迟滞,远不及其他同龄人。而且因受虐待致使他愈发胆小自闭,讲话都不敢高声言语,已被医院诊断为中度抑郁,严重影响了小昊的健康成长。 姥姥想要监护权 父亲拒绝 得知此情况的姥姥对小昊心疼不已,想要接走小昊。此时小昊继母扬言威胁,如果姥姥接走小昊就不要再送回来了,否则会遗弃甚至杀害小昊。 站在姥姥眼前的小昊完全没有一个小朋友本该有的天真可爱,眼睛里透露出对外界的恐惧与无助,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衣物只有破烂不堪的短袖和拖鞋,其他衣物全无。 顿时,姥姥泪流满面,十分心疼这个苦命的外孙,不知道在这四五年时间里,小昊是受尽多少的苦楚、过着怎样的悲惨生活…… 姥姥决定要回小昊的抚养权,让他从自闭和抑郁的阴霾中走出来,重新找回快乐的童年,但是父亲却拒绝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为了让小昊能够顺利入学、健康成长,姥姥决定用法律手段捍卫外孙的合法权益,于是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寻求帮助。 天用律师正义出手 成功要到监护权 听到案件详细情况后,小昊的不幸遭遇牵连着所有律师们的心,天用律师办理的不仅是一个案件,更关乎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与未来人生! 天用律所专案组更是心急如焚,面对父亲怠于履行监护职责,专案组立即启动立案程序,救小昊于水火之中。 立案成功后,天用律师多次与承办法官沟通,但是法官表示,“这个案件很可能不会开庭审理,父亲有监护权是合理的”。 天用律师与法官据理力争:“双方没有结婚证,母亲去世,姥姥当然可以要监护权,而且一个六七岁的孩子长期遭受父亲与继母虐待,已属侵权,本次开庭审理关乎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和未来发展!” 利他之心与正义的力量是强大的,在天用律师的全力争取下,案件如期开庭审理。我方拿出十足的证据,在庭审中历数小昊父亲与继母的虐待行为。 最终法院判决,撤销小昊父亲的监护人资格,指定姥姥为小昊监护人。 案件胜诉的消息令人欣慰,孩子也如愿回到姥姥的温暖怀抱,天用律师的坚持不懈也收获了胜利与喜悦。 小昊姥姥特意送来一面锦旗表达感谢,希望小昊能够顺利上学、健康成长,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81评论 -
2022年7月23日,在北京市昌平区某小区院内,50多岁的赵女士和儿子、儿媳、孙子一家人晚饭后悠闲散步。 赵女士在踩到一个看起来外观完好的井盖时,不料井盖竟然发生了180度翻转,致使赵女士坠入7米深的污水井中。 赵女士家人立即向消防队求助,将赵女士从深井中解救出来并送往医院抢救。经诊断,坠落深井造成赵女士胸椎骨折、腰椎骨折、胫骨平台骨折、踝关节骨折等全身多处损伤。 出院之后,赵女士及家属多次找物业公司沟通赔偿款的事情,但是物业公司认为“赵女士要的赔偿款过高,而且物业公司已经垫付了医疗费28万元”,不同意对赵女士进行合理赔偿。 委托专业人员才能安心休养 赵女士的家人对于物业公司拒绝赔偿的态度非常气愤,但是也无计可施。一家人为了赔偿的事情急得焦头烂额,导致赵女士无法安心养伤,子女也无法安心工作。 经过一家人商量后,一致决定委托律师来办理,这样既能更快速地要回赔偿款,伤者及家人也能节约时间,各自安好。 经过充分的咨询沟通,在2022年9月2日,赵女士正式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帮助自己拿到应得的赔偿。 元甲律所专案组研究案情,积极指导赵女士准备录音、现场照片、医疗费用票据等各类证据材料,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主张合理赔偿。 03物业公司担责 获得满意赔偿 为了避免物业公司对赵女士伤残情况不认可,元甲律师为赵女士申请了诉中伤残鉴定和三期鉴定。 经鉴定赵女士的伤情构成一处九级伤残,一处十级伤残,伤残赔偿指数25%;建议误工期为210日、护理期为120日、营养期为120日。 庭审过程中,物业公司为了逃避自身责任,辩称“赵女士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对损害后果承担部分责任”。 因此,本案最大的争议焦点为责任的承担问题。 针对责任问题,元甲律师专业解析,并具体分析事故发生过程: 事故发生时,虽然未天黑,但涉案井盖位于小区居民日常通行的道路上,外观完好,看不出任何异样,也没有放置任何的警示标识,任何人经过井盖都无法知悉井盖损害的情况,无法对此作出判断并采取措施,故赵女士作为小区居民不应当承担责任。 而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管理者,未进行安全排查,在明知井盖位于主干道常年被货车碾压损坏的情况下不作为,导致赵女士受到如此严重的伤害,理当承担全部责任。 法官十分认可元甲律师的庭审意见,一审法院判决物业公司承担全部责任,赵女士不承担责任,由物业公司除已垫付的医疗费28万元,另外赔偿赵女士52万余元。 赵女士以及家人对赔偿金额表示非常满意!历经一年的时间,元甲专案组温暖陪伴当事人及家人度过了每一个艰难的时刻,常常帮助、总是安慰,终于圆满解决了他们的难题! 律师点评 只有委托专业律师,对案件进行专业的分析,才能制定对当事人最有利的策略,最大限度为当事人争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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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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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驾司机驾车撞人,谁来担责? 2020年11月的一天晚上,马某赴宴饮酒后欲回家,因是开车来的,其便登陆某科技公司运营的出行小程序中的“代驾”板块发出订单,过了不久由某人力公司管理的代驾员赵某接单并赶来,按照订单路线送马某回家。 不料,车辆刚行驶到通州区某路段时,正遇胡某和朋友共三人横过道路,赵某刹车不及将胡某和朋友撞倒,造成车辆损坏,胡某等三人均受伤。 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赵某为全部责任,胡某等三人均为无责任。胡某伤情经过鉴定为轻度智能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极重度受限符合七级伤残;右上肢肌力IV级符合八级伤残;开颅术后符合十级伤残(综合赔偿指数50%)。 事发后胡某找到车辆使用人马某、代驾员赵某、出行小程序的运营方某科技公司、代驾平台的服务提供方亦即赵某的雇佣单位某人力公司、车辆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协商赔偿问题,但未达成一致意见,后胡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科技公司、某人力公司、赵某、马某、某保险公司共同赔偿各项损失1187976.1元。 庭审中,某科技公司辩称自己仅是代驾交易平台的经营者,为用户和服务方提供信息服务,劳务公司为代驾服务提供方,根据相关规定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和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作出了明确的区分和规定。因此,某人力公司是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答辩人仅为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并非适格被告,亦非侵权人,不承担责任。 某保险公司辩称愿意在保险限额内赔偿,但是本次事故伤者较多,共用保险限额。某人力公司辩称先由保险公司理赔,司机赵某系职务行为,针对超出保险范围外,应由司机赵某承担的赔偿责任答辩人愿意承担。赵某、马某表示由法院依法处理。 法院审理 本案审理过程中,双方对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险和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金额并无异议,但是对于谁是超出保险理赔限额之外的赔偿责任主体、作为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经营者某科技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存在争议。 本案中某人力公司一方面作为平台内代驾服务的提供方应当承担服务提供者的民事责任,另一方面作为代驾司机赵某的雇佣单位,亦应当承担雇主责任。而关于某科技公司的责任认定,其作为某出行交易平台中为用户和服务方提供代驾信息服务的主体,主要起到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具有对平台内经营者资质进行审核的义务,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代驾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情况下需要与某人力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在本案中,代驾司机赵某所持驾驶证合法有效,且未有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不宜驾驶情况,代驾司机于事故发生之前亦处于平稳驾驶环境,故无证据证明某科技公司未尽到审核义务,某科技公司也无法预知事故的发生,故某科技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原告因本次事故造成的合理损失,应由赵某的用人单位也即平台内代驾服务提供方被告某人力公司赔偿。故某人力公司及肇事车辆保险公司应当对原告的合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通州法院判决原告保险限额之外的合理损失费用由某人力公司承担,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判决做出后,原被告双方均未提起上诉。本案现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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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若与被继承人共同居住且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法院可以酌定多分遗产。打官司打的是证据,在孝敬老人时,别忘了留下相应证据备用,在产生继承纠纷时方能占据主动权。北京法律咨询 455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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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没有欠条证据怎么办? 欠债没有欠条证据的,债权人可以收集其他可证明欠款事实的证据起诉追讨债务。 没有借据,有其他证据材料能够证明借贷关系事实也行,比如说银行的交易流水、债务人承认借款事实的录音、录像等。对方欠钱不还,债权人没有欠条也是可以起诉的,但是需要一些间接证据来辅助,比如人证、聊天记录、转账凭证或电话录音等,证据越充足,案件赢的概率就越大,拿回借款的可能就越大。因此没欠条也并非就拿不回借款。收集证据起诉处理,准备以下材料: 1,起诉状,起诉状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准备起诉状份数; 2,准备证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发生纠纷的所有有利证据及复印件、及其他可能有帮助的证据及证人名单等。如果没有证据能够证明,那么权利将很难得到保障。
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303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