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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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能转让房屋的居住权,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该权利不能转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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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没有产权证,转让合同是否有效?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房屋没有产权证,转让合同是否有效?
内容:第2个月,根据协议,王先生付清房屋转让款。当月,陈大伯正准备交房时,才知道该房屋无产权证不能转让,同时王先生听说该地区要动迁,他想象拆迁有补偿,因此为买卖房屋双方引起纠纷。2007年底,陈大伯即将购房款还给王先生,而王先生坚持要房,几经催讨无果,今年5月,王先生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原、被告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有效,同时确认该160平方米的房屋为原告所有。被告陈大伯认为,该房屋是没有产权证的,故原、被告之间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无效。法院认为,合法的买卖关系受法律保护。现原告要求法院确认该转让协议有效且系争房屋为原告所有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那么房屋没有产权证,转让合同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1.06925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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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可直接将房屋转让吗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继承人可直接将房屋转让吗
内容:房产继承程序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那么继承人可直接将房屋转让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2022.01.31376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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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房产证已满五年的话,直接买卖过户最划算。具体如下:过户的话办赠予费用约为报税价即商定的房产转让价的6%公证费3%,过户税费3%。但赠予过户后,如果以后要转让房产,单一项个人所得税就要交报税价的20%。所以不建议采用赠予过户。建议采用买卖过户,即直接转让房产,税费约为房产报税价的8%卖方: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营业税5.5%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买方: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以上税点均按小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计算。买卖过户如房产证过五年也不用交个税,只需交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即总共1.8%左右。《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登记办法》 第七条 办理房屋登记,一般依照下列程序进行:1、申请;2、受理;3、审核;4、记载于登记簿;5、发证。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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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能否单独转让婚后共有房屋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夫妻一方能否单独转让婚后共有房屋
内容:夫妻一方能否单独转让婚后共有房屋不能。我国《民法典》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还规定,夫妻中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出售夫妻共有房屋的行为应属于无权处分行为。所以夫妻一方不能单独出售其夫妻共有的房屋,若出售,则侵犯了另一方的共有财产权利,其行为属侵权行为。但是,我们也应注意到,在出卖夫妻共有的房屋,一般应由夫妻双方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但民间习惯上往往是由夫妻中一人出面签订合同。那么夫妻一方能否单独转让婚后共有房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2.02.11760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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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是。但是在本人无法到达现场的情况下可以办理去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书》《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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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逃避债务无偿转让房屋债权人能否行使撤销权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为逃避债务无偿转让房屋债权人能否行使撤销权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那么为逃避债务无偿转让房屋债权人能否行使撤销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2022.01.25600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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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房屋继承公证怎么收费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土地房屋继承公证怎么收费
内容:申请人须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由于立遗嘱是与人身关系密切相关的民事法律行为,就象结婚、离婚、收养等一样,是不能由亲属朋友或律师等代理办理的。那么土地房屋继承公证怎么收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2.02.11629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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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房屋评估收费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费率:房屋总价100万元及以下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42%;100万元到500万元的累进计费率为0.3%;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12%;2000万元到5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6%。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四条 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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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屋公证收费标准是怎样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小产权房屋公证收费标准是怎样
内容:(一)小产权房无产权保障,不具有房屋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且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二)小产权房并没有国家的产权证书,只有乡政府或村委会给的产权证,不能像大产权的房子一样抵押、流转。如果小产权房遇到国家征地或拆迁,小产权房的购房人的利益将很难保证。双方签署的小产权房购房合同也不是法律认可的正式购房合同,如果小产权房的房产出现纠纷,缺少法律支持。(三)购买小产权房无法办理贷款,只能一次性或分期付款,这样无形中会加大购房人的资金压力,增加购房风险。那么小产权房屋公证收费标准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1.06224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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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由于农村房屋的土地是集体土地,农村建房的宅基地是集体分配下来的。因此,农村房屋过户不需要像城市房屋过户一样缴纳各种土地税费。所以,农村房屋过户的费用也是极低的,只需工本费即可。具体的费用可以咨询当地乡或镇的国土所。《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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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登报如何收费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债权转让登报如何收费
内容:债权转让登报如何收费债权转让公告具体的费用需要咨询报社。债权转让公告登报材料: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相关股权转让协议;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那么债权转让登报如何收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2.02.07455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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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转让抵押无权处分诉状是怎样的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房屋转让抵押无权处分诉状是怎样的
内容:房屋转让抵押无权处分诉状是怎样的关键在于如何理解物权变动公示的效力及其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善意第三人基于对登记的信赖,有理由相信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人就是真正的权利人。但是无论现代登记制度多么完善,仍不能完全避免登记内容与实际权利关系不一致的情况,这就需要赋予登记以公信力,以保护善意第三人。法律赋予登记公示的公信效力,是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置真正权利人的利益于不顾。这一制度只是在善意第三人与真正权利人的利益发生冲突时,优先保护善意第三人,以维护交易秩序,虽然真正权利人丧失了物权,但他可以通过其他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房屋转让抵押无权处分诉状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2.02.06206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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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房屋交易未成功的,中介不应收费,但可以收取中介必要活动支出的费用。因卖方或买方违约导致房屋未成功交易的,需要收取中介费;因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导致房屋未成功交易的,不需要收取任何费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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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官司房屋评估怎么收费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官司房屋评估怎么收费
内容: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土地价格评估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其收费标准按照标的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制,每宗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不足XXX元的,按XXX元收取。关于离婚官司房屋评估怎么收费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2.02.11929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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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没影响,婚后按揭还款及对应增值部分系夫妻共同财产,婚前首付及按揭还款及对应增值部分时个人财产,不纳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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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转租和承租权转让有什么区别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房屋转租和承租权转让有什么区别
内容:第三,从违反上述前提条件的法律后果来看转租中,大房东可以直接解除与二房东之间的本租合同;而承租权转让中,大房东只有权宣告二房东将承租权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无效,但无权以此为由解除他与二房东之间的本租合同。那么房屋转租和承租权转让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2.02.09161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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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这个主要看卖家与中介公司之前的协议约定,按照约定的违约条款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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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农业户口继承房屋可转让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非农业户口继承房屋可转让吗
内容:非农业户口继承房屋可转让吗《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继承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非农业户口可以继承农村房屋。《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那么非农业户口继承房屋可转让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2022.01.31622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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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估价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房屋估价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内容:房屋评估是指采取房产价格评估的市场比较法,由中间商通过对与待售房产位于同一楼盘的在售房源的挂牌价格,以及与待售房产为同类型的楼盘的实际成交价格进行相对专业的处理,从而换算出比较具体的关于某个楼盘的相对平均单价。然后再由评估专员结合待评估房屋的实际情况,包括以下因素:1、面积;2、楼层;3、朝向;4、装修状况等。计算出该房屋的相对科学合理的相对市场参考价,而房屋评估费则是指在评估过程中产生的费用。那么房屋估价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2.01.07329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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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是什么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房屋租赁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是什么
内容:在现实生活中,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通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往往有一定的租赁协议,房屋租赁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是什么呢?由于房屋是特定物,双方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标的物的质量和数量。那么房屋租赁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2022.02.09408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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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写房屋转让协议有效
陈宗琼律师
如何写房屋转让协议有效
内容:综上所述房屋转让指合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建筑物、附(引)着物所有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买卖、交换、赠与将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法律行为。
陈宗琼律师2022.04.08825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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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赠与房屋过户收费标准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关于赠与房屋过户收费标准
内容:房产赠与 继承 过户房产赠与、继承过户的手续和费用计算房屋赠与的转移登记(一)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即墨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二)办事须知 因房屋赠与申请转移登记的,申请人是赠与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宅基地上农民住宅房屋转让的,应当经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四)税费标准 1、登记费:住房,权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纳;非住房,双方各按标准房价总值的2‰交纳。那么关于赠与房屋过户收费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1.12.31271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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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时,通过努力争取,可以达成如下诉求,这些,都是判决不可能达到的,好合好散,皆大欢喜: 1、孩子抚养费给付周期可以写到23周岁; 2、孩子抚养费可以拆分成生活费、教育费来写; 3、争取三套房屋中的两套,而不用给对方房屋折价款; 4、存款不用给对方分割,对方还要倒给我们补偿款; 5、款项可以分期给付,担心对方违约,可以约定任一期未按期足额给付,则剩余款项加速到期,可一并申请强制执行; 6、可以约定孩子对双方的房屋享有居住权。
元甲婚姻家事 541评论 -
朱先生为了精心照顾父亲,特地买房住在父亲楼下,直至父亲去世,姐妹们都很认可,三方曾达成口头协议,父亲的房屋由朱先生多占有份额。父亲去世后,姐妹反悔,还将朱先生诉至法院,元甲律师庭前帮助朱先生准备了充分的证据,庭审中据理力争并说服法官,法官认可朱先生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最终对方同意调解,多给朱先生几十万元的折价款。
财产分割律师 134评论 -
朱先生为了精心照顾父亲,特地买房住在父亲楼下,直至父亲去世,姐妹们都很认可,三方曾达成口头协议,父亲的房屋由朱先生多占有份额。父亲去世后,姐妹反悔,还将朱先生诉至法院,元甲律师庭前帮助朱先生准备了充分的证据,庭审中据理力争并说服法官,法官认可朱先生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最终对方同意调解,多给朱先生几十万元的折价款。
财产分割律师 298评论 -
房产纠纷之二审上诉案件,在元甲律所婚姻家事专家老师的助力下,多方化干戈为玉帛,和解结案,帮助两位当事人分别获得北京房产一套、房屋折价款25万元。财产分割律师 585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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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时需要两人双向奔赴,离婚时需要个人谨慎对待!元甲律师对各类夫妻财产进行详细整理,帮助当事人在离婚纠纷中获得房屋折价款、财物等最大权益。北京法律咨询 234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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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判决书来了,对方过错导致感情破裂,双方协议离婚时把一套现价商品房赠与给孩子,孩子签署了一份《自愿放弃房屋产权》的声明后,该房屋立即就变成了离婚后没有处理的共同财产,于是我方不但主张对方过错要求多分,还要求扣除房屋未来涉及缴纳的35%土地收益款项,同时要求对方腾退该房屋,法院均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大家不要觉得离婚后财产纠纷就不涉及离婚时的过错了,这个判决已经证明过错方是要承担少分财产的风险。北京法律咨询 54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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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这7种情况,可以多分财产! 对方出轨了,我能多分财产吗? 我要离婚了,财产能不一人一半吗? 1.隐藏财产。如将车辆、首饰等动产藏起来。由于法院尚未全面推行财产申报制度,未主动申报的财产,是否可以视为隐藏财产,实务中处理不一。 2.转移财产。转移财产是指改变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如将财产无偿转让他人。 3.变卖财产。如私自将房屋变卖,但变卖财产并不必然会对夫妻财产造成减损,只是改变财产形态。如果将变卖房子的钱存起来,并未进行消费,最终未必会少分。当然,如果私自变卖房产后,房产涨价了,另一方可以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 4.毁损财产。在实务中,夫妻矛盾激化时,一方可能会有砸坏车辆、收藏品等贵重物品的行为,若有证据证实,亦可主张多分财产。 5.伪造债务。在实务中,针对银行流水的支出,法院一般会审查。 6.一方有过错,一方作为无过错方可酌情多分财产。 7.对方获得子女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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