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执行行政拘留的条件

2022-01-12 11: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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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七十周岁以上的;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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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6 20:3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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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身安全保护令如何申请与执行,需要什么条件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人身安全保护令如何申请与执行,需要什么条件

    内容:人身安全保护令如何申请与执行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72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那么人身安全保护令如何申请与执行,需要什么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10749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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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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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当场执行行政处罚的具体条件:行政机关当场作出给予一百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或者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确有困难,且当事人提出申请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八条 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一百元以下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第六十九条 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 对于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执行,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对于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执行,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内容:被执行到期债权是指指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案外的第三人享有的债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对该第三人强制执行。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对于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执行,需要符合哪些条件?第三人是被执行人的债务人,被执行人对其有到期债权,为了便于执行工作的开展,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第三人有协助人民法院执行该项财产的义务,故人民法院应当向第三人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那么对于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执行,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09138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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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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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和程序(申请强制执行的律师费怎么收取)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和程序(申请强制执行的律师费怎么收取)

    内容:从以上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已经生效的民事判决书、裁定、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应具备哪些条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要求民事判决书、裁定、调解书或者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并且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法院合法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刘晓红律师
    2024.01.10397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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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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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纠纷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哪些条件?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债务纠纷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哪些条件?

    内容:若是债权人在起诉之后,法院也判决了,但是,债务人却没有依法履行,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合法适当。人民法院决定对义务人强制执行时,应当先行通知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将强制执行。那么债务纠纷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哪些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09976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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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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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民法院可以执行强制过户的法定条件是:判决包含实物交付和协助办理过户两项义务。债权人应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通知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法定义务,逾期仍未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对其采取冻结、划拨等查控财产的强制执行措施。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第二百四十七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 执行到期债权应注意什么问题以及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适用条件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执行到期债权应注意什么问题以及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适用条件

    内容: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被执行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要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第三人对到期债务没有异议等等。人民法院在通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或人民法院履行债务时,必须明确第三人应履行债务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履行债务的数额及期限,并应附上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的生效法律文书的副本。笔者认为,这一司法解释的本意首先就是人民法院应当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才能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予以执行。那么执行到期债权应注意什么问题以及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适用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09130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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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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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犯罪分子执行缓刑,一般需要以下条件:1、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3、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 债务人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债务人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内容: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债务人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对已控制的被执行人财产,申请执行人应当及时申请办理续冻、续封手续。那么债务人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09434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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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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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要申请参与分配被执行的财产,需符合下列条件:债权人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及时向管理人申报了债权,该债权具有可给付的内容。如果债权人未在该期限内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则不再对其补充分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第五十六条 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一百一十四条 破产财产的分配应当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产财产分配时,对于诉讼或者仲裁未决的债权,管理人应当将其分配额提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满二年仍不能受领分配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 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内容:根据《意见》规定的精神,笔者认为,只有同时符合以下六个条件,才可以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采取强制执行措施:1、被执行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第三人是被执行人的债务人,被执行人对其有到期债权,为了便于执行工作的开展,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第三人有协助人民法院执行该项财产的义务,故人民法院应当向第三人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那么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适用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09112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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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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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作为遗嘱执行人的条件都有哪些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可以作为遗嘱执行人的条件都有哪些

    内容:可以作为遗嘱执行人的条件都有哪些遗嘱执行人是指有权按照立继承人的意志执行遗嘱的人。遗嘱指定的遗嘱执行人是法定继承人时则该继承人不得拒绝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则只有该人同意承担遗嘱执行的义务时才为遗嘱执行人。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的遗嘱应由继承人执行。继承人为多人时则共同为遗嘱执行人也可以共同推选一人或几人作为代表执行遗嘱。遗嘱执行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果没有指定遗嘱继承人又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没有资格做遗嘱执行人则由立遗嘱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继承地点的基层组织作为遗嘱执行人。那么可以作为遗嘱执行人的条件都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10482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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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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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质押的执行流程有哪些?股权质押的条件有哪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股权质押的执行流程有哪些?股权质押的条件有哪

    内容:如果过半数的股东不同意,又不购买该出质的股权,则视为同意出质。当股权明显低于质押时的价值时,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出卖该股权,提前清偿债务。那么股权质押的执行流程有哪些?股权质押的条件有哪。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2.10470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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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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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行异议之诉的具体受理条件如下:1、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2、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申请已经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3、有明确的排除对执行标的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4、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反担保成立的条件有哪些?如何提出执行担保?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反担保成立的条件有哪些?如何提出执行担保?

    内容:执行担保应由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由上文可知,反担保成立的条件有四点: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的、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办理。除了反担保成立条件的内容,上文中还介绍了如何提出执行担保,即被执行人确实存在暂时困难,以致当前缺乏偿还能力,或者立即执行会给被执行人造成较大损失;必须经申请执行人同意;被执行人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供充分可靠的保证的。那么反担保成立的条件有哪些?如何提出执行担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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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0594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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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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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欠钱不还的强制执行条件是什么?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欠钱不还的强制执行条件是什么?

    内容:如果其他单位和个人持有被申请执行的财产、而由人民法院书面通知协助执行的,都有义务按通知的规定执行。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应以法律文书为根据。法律规定下列法律文书具有执行效力:民事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具有财产执行内容的刑事判决书和裁定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仲裁文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公证文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法定期限第二百一十五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清偿顺序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财产所得的现金,应及时清偿债务。如果有多个申请人时,则由人民法院执行员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分配,而不采取平均分配的办法。执行费上缴国库。那么欠钱不还的强制执行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09221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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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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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债务清偿的原则包括哪些 申请个人债务执行条件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个人债务清偿的原则包括哪些 申请个人债务执行条件

    内容:(四)个人债务清偿的原则包括强制履行原则债务人对到期债务不偿还,而又不属于例外责任的,执法机关可以强制其履行,直至其破产清算。申请个人债务执行条件(一)申请个人债务执行时,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应当符合6个条件:1、申请或移送个人债务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2、申请个人债务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3、申请个人债务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4、申请个人债务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那么个人债务清偿的原则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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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9750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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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执行人不用清偿债务的情况有哪些以及申请执行的条件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被执行人不用清偿债务的情况有哪些以及申请执行的条件

    内容:因为在这种晴况下,被执行人尽管没有死亡,但他已永久的失去了偿还债务的能力,与其保留这部分债务使民事执行无法进行,还不如宣告终结执行程序,使双方当事人都得到解脱。在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后,执行程序不再恢复,被执行人不能偿还的债务即被豁免。那么被执行人不用清偿债务的情况有哪些以及申请执行的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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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9399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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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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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欠款起诉后多久会被强制执行以及强制执行的时间和条件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欠款起诉后多久会被强制执行以及强制执行的时间和条件

    内容: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负责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执行。受托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函后15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受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次日起15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托人民法院执行。那么欠款起诉后多久会被强制执行以及强制执行的时间和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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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9676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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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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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子女抚养费先予执行有哪些法定条件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子女抚养费先予执行有哪些法定条件

    内容:裁定先予执行,实际上是在判决确定前,实现未来判决确认的部分实体权利。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先予执行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认为符合先予执行条件和适用范围的裁定先予执行,不符合先予执行条件和适用范围的驳回申请。当事人对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不得提起上诉,但可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复议撤销先予执行裁定的,应执行回转,将已执行的财产返还被申请人。那么子女抚养费先予执行有哪些法定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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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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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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