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土地承包户主死亡土地怎么办?

2022-01-13 10: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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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玉君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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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户主死亡,有家庭共有人来履行此合同的承包权利和义务,此承包合同继续有效。如承包合同家庭成员只有此一人,此承包合同终止,所承包的土地归村集体作为村的机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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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崔玉君
2024-07-26 20: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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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承包经营土地的家庭中的每一个成员都死亡,即家庭整体消亡绝户时,其承包的土地也不允许继承,而应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后重新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1、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2、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3、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依照前款第1、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收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依照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办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侯俊萍律师 侯俊萍律师 2021.12.02
    侯俊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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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植物人调解后死亡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交通事故植物人调解后死亡

    内容:五、律师建议在处理交通事故植物人调解后死亡的案件时,我们建议当事人注意以下几点:尽快寻求法律帮助:在达成调解协议后,如果受害者出现死亡的情况,建议双方尽快寻求法律帮助,经过协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王某赔偿赵某家庭医疗费用、护理费用和误工损失共计80万元,经过协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李某赔偿张某家庭医疗费用和护理费用共计50万元,本文将从律师的角度对交通事故植物人调解后死亡进行法律分析,并提供相关建议,此时,已经达成的调解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成为双方关注的问题。

    任冰峰律师
    2023.10.23542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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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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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主体问题。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其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其本质特征是以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家庭为单位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要求占用耕地的单位将所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第六十四条 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者应当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第六十五条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重建、扩建。第七十四条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大律云律师团律师 大律云律师团律师 2021.11.29
    大律云律师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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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家庭共同财产夫妻离婚有权要求分割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家庭共同财产夫妻离婚有权要求分割

    内容: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家庭共同财产夫妻离婚有权要求分割如果经营权属于共同财产且夫妻关系未持续则要进行经营权的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夫妻经另一方同意可行使该权利的前提是经营权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也就是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以户为单位。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应首先区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资格,正确区分是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家庭共有财产。那么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家庭共同财产夫妻离婚有权要求分割。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11916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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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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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如果属于遗产,那么继子女是有权利继承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大律云律师团律师 大律云律师团律师 2022.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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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撞死人大约赔偿多少万,2023年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2023年撞死人大约赔偿多少万,2023年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

    内容:**赔偿原则和计算方法**在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案件中,赔偿金额的计算通常基于以下原则和方法:1. 经济损失赔偿:根据经济损失原则,赔偿金额应包括受害人及其家属因遭受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如医疗费用、丧葬费、家庭收入损失等,**结论**2023年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案件需要律师从法律角度进行综合评估和计算,本文将探讨律师在2023年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案件中的观点,并就赔偿金额的计算提供一般原则和具体方法,**合理建议**针对2023年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案件,以下是一些建议:1. 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当事人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以确保权益得到合理保护和维护。

    于海明律师
    2023.09.04441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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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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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户主死亡,有家庭共有人来履行此合同的承包权利和义务,此承包合同继续有效。如承包合同家庭成员只有此一人,此承包合同终止,所承包的土地归村集体作为村的机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崔玉君律师 崔玉君律师 2022.01.13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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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谅解书,车祸死了谅解书一般补偿多少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谅解书,车祸死了谅解书一般补偿多少

    内容:车祸致人死亡家属出具谅解书还会有民事赔偿吗,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付主要责任,有谅解书会坐牢吗1、没有谅解书不会判缓刑,2、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有谅解书还是可能判刑的,法律上没有规定,死者家属出具谅解书的赔偿金额的,赔偿要结合死者的年龄户籍以及家庭情况等确定的,法律上没有规定,死者家属出具谅解书的赔偿金额的,赔偿要结合死者的年龄户籍以及家庭情况等确定的,交通事故死亡谅解书谁签字交通肇事谅解书应当需要获得受害人本人的签字,如受害人本人不方便签字的,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或获得权限的授权委托人签字,对于受害人已经死亡的,可以由其近亲属或合法继承人签署谅解书。

    李维律师
    2023.08.181381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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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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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土地流转年限最高不可超过30年。土地经营权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第三十八条 第三款 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大律云律师团律师 大律云律师团律师 2022.02.07
    大律云律师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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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承包继承法相关错误有哪些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土地承包继承法相关错误有哪些

    内容:土地承包继承法相关问题有哪些我国没有土地承包继承法这一法律,土地承包继承的法律规定在我国民法典继承编和农村土地承包法中有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一条为了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那么土地承包继承法相关错误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1.31547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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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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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土地承包纪营权中承包人死亡征地补偿款可以作遗产继承吗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农村土地承包纪营权中承包人死亡征地补偿款可以作遗产继承吗

    内容:农村土地承包纪营权中承包人死亡征地补偿款可以作遗产继承吗依据我国《继承法》规定,个人承包取得的收益可以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所以在承包土地的征收补偿款可作为遗产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那么农村土地承包纪营权中承包人死亡征地补偿款可以作遗产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1.31570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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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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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是否可以抵押要看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方式,如果是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则不可以抵押;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则可以抵押。《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条 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保护土地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大律云律师团律师 大律云律师团律师 2022.01.08
    大律云律师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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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死亡后单位发给的抚恤金及丧葬费是属于死者的遗产还是家庭的共有财产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职工死亡后单位发给的抚恤金及丧葬费是属于死者的遗产还是家庭的共有财产

    内容:职工死亡后单位发给的抚恤金及丧葬费是属于死者的遗产还是家庭的共有财产死亡抚恤金是公民死亡后死者单位给予死者近亲属及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丧葬费是死者单位给予死者亲属处理死者后事的一种补助,属于“遗属津贴”的范围,因为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均发生于死者死亡后,不属于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合法财产,所以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不是遗产,而应将其归为家庭的共有财产。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那么职工死亡后单位发给的抚恤金及丧葬费是属于死者的遗产还是家庭的共有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03540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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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领取:1、养老金;2、丧葬辅助费。工资不能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李飞飞律师 李飞飞律师 2021.12.19
    李飞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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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特征是什么?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特征是什么?

    内容: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能成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发包人。家庭承包的承包方应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但是,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承包农村土地,本集体经济组织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包权。《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条规定的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是农村土地使用权的载体。那么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特征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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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9295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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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承包子女户口转非能继承吗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土地承包子女户口转非能继承吗

    内容:承包人死亡后,子女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第五十四条依照本章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你要求登记的,要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按照承包方案规定的原则、方法和要求,将土地承包到每一个农户家庭。那么土地承包子女户口转非能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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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1558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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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赠扶养的土地有效吗,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遗赠扶养的土地有效吗,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内容:遗赠扶养中对土地的规定遗赠抚养协议可以继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家庭承包方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户家庭,而不属于某一个家庭成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个人财产,故不发生继承问题。那么遗赠扶养的土地有效吗,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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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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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学生可以回家继承土地吗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大学生可以回家继承土地吗

    内容:大学生可以回家继承土地吗土地不能继承,但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第三十六条承包权流转方式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第三十一条妇女婚姻状况变更不影响承包权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那么大学生可以回家继承土地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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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租人死亡了的,那么这个租赁合同中要是没有提及相关的处理方式,一般是有效的,承租土地的自然人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继续履行土地租赁合同。
    程世卿律师 程世卿律师 2022.01.17
    程世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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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吗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吗

    内容: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吗《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继承法》《物权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物权,根据《物权法》第2条规定,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并非拥有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只能由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行使所有权。那么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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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土地承包权分户遗嘱有效吗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农村土地承包权分户遗嘱有效吗

    内容: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通过这两种方式承包的都应当签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于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我国物权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法认可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的继承而有限地认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2、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设立的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那么农村土地承包权分户遗嘱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10139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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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平律师 姚平律师 2022.05.26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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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后任老婆能继承死亡前妻的土地权吗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后任老婆能继承死亡前妻的土地权吗

    内容: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后任老婆能继承死亡前妻的土地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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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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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被继承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被继承

    内容: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被继承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规定,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物权,根据《物权法》第2条规定,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那么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被继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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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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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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