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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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司法确认是2011年1月颁布实施的《人民调解法》中规定的新制度。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可以共同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第九条之规定,向作出确认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司法确认全程免费,其法律效力等同法院判决书,是当事人的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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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指定监护人判决书的内容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法院指定监护人判决书的内容
内容:法院指定监护人判决书的内容法院指定监护人判决书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民特字第号起诉人……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即先确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随之确定了代为其参加诉讼的法定代理人。人民法院可以从此范围中按照法定顺序予以确定相应的监护人;第二,有监护资格的人对监护人确定一事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们之中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指定监护人判决书则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法院所指定的监护人也可称之为法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应该对被监护人的民事行为负责。那么法院指定监护人判决书的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2.11119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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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书程序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申请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书程序
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明确:对与我国没有订立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中国籍当事人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对与我国有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按照协议的规定申请承认。那么申请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书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2022.02.1158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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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女方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陈宗琼律师
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女方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内容:一方起诉离婚要准备起诉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对方的居住证明或是户籍证明,另外重要的就是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法院起诉离婚要什么材料二法院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如下: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五)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陈宗琼律师2023.09.18929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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筱敏申请承认新西兰国法院离婚判决书效力案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筱敏申请承认新西兰国法院离婚判决书效力案
内容:1992年9月9日,陈兰向新西兰国克赖斯特彻奇地区法庭起诉,要求与在中国境内的蒋筱敏离婚,并放弃对在蒋筱敏处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要求。1994年5月2日,蒋筱敏持新西兰国克赖斯特彻奇地区法庭的上述第1219号离婚判决书、该法庭的诉讼通知书和陈兰的离婚起诉状副本的英文本和中文译本,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该离婚判决书的效力。该院认为:蒋筱敏申请承认的新西兰国克赖斯特彻奇地区法庭的解除其与陈兰的婚约关系的第1219号决议书,内容与我国法律不相抵触,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承认外国法院判决效力的条件。
王熙律师2022.03.22867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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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的法院判决书如何送达?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涉外离婚的法院判决书如何送达?
内容: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上诉。当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或者提出答辩状,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那么涉外离婚的法院判决书如何送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1.12.20135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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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法院的判决书送达后,在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应尽快履行,如在判决中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仍未履行的,对方可申请强制执行,此时法院就会依法查封、冻结被执行的财产或被列入法院的失信人员名单,被限制高消费而影响日常生活,如出行不能乘坐高铁、飞机,不能入住星级以上宾馆、酒店,不能旅游、度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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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监护人裁定书的内容是如何的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指定监护人裁定书的内容是如何的
内容:指定监护人裁定书申请确定监护人民事判决书____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____民特____号申请人:____,___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判决如下:一、撤销____为____的监护人的指定;二、指定____为____的监护人。那么指定监护人裁定书的内容是如何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2022.02.11290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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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书下来后还钱流程是怎样的?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法院判决书下来后还钱流程是怎样的?
内容:现实诉讼是解决矛盾纠纷的最为有效力的手段,在法院依法作出审理判决之后,为了确保法院判决书的效力,法律在判决之后,还规定了一个执行程序。那么法院判决书下来后还钱流程是怎样的?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那么法院判决书下来后还钱流程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2022.02.09339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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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指定监护人裁定书的格式是怎么样的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法院指定监护人裁定书的格式是怎么样的
内容:法院指定监护人裁定书的格式是怎么样的指定监护人裁定书起诉人……起诉人不服指定监护一案,本院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的规定,判决如下:一、撤销指定为的监护人的指定;二、指定为的监护人。那么法院指定监护人裁定书的格式是怎么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2.02.11270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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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指定监护人裁定判决书的内容是如何的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法院指定监护人裁定判决书的内容是如何的
内容:法院指定监护人裁定判决书的内容是如何的法院指定监护人裁定判决书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民特字第号起诉人……起诉人不服指定监护一案,本院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的规定,判决如下:1、撤销指定为的监护人的指定;2、指定为的监护人。那么法院指定监护人裁定判决书的内容是如何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2.02.11681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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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这样子的裁定书在法律上是有效的,可以去申请再审,你主要是什么案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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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判决书怎样改判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涉外离婚判决书怎样改判
内容:判决书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当事人的,上诉期限从各自收到判决书,裁定书之次日起算。对刑事上诉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加重对被告人的处罚。
李维律师2022.04.07393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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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决书多久下来,法院一审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一审判决书多久下来,法院一审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
内容:一审开庭宣判的,通常会在五日内下达判决书,具体时间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3、一审开庭宣判的,通常会在五日内下达判决书,具体时间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法院一审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1、一审开庭宣判的,通常会在五日内下达判决书,具体时间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2、法律主观: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一审案件,判决书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下来,6、法律主观: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一审案件,判决书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下来。
龙珊律师2023.10.081385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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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久拖不判的原因,法院一直拖延不出判决书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法官久拖不判的原因,法院一直拖延不出判决书
内容:如果案件比较复杂,需要进行多次开庭和证据审查,可能会导致判决书的出具时间较长,3、案件复杂性:如果案件比较复杂,需要进行多次开庭和证据审查,可能会导致判决书的出具时间较长,2、法院迟迟不下判决书是因为该案件是采取定期宣判的方式进行宣判,所以不会在开庭当天出具判决书,因为该案件是采取定期宣判的方式进行宣判,所以不会在开庭当天出具判决书,法官拖着不开庭用意何在法律分析:法院延迟开庭审理案件的原因包括必须出庭的当事人没有出庭、提出回避申请、通知新的证人等。
李孟阳律师2023.08.296225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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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法院判决书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法院判决书
内容: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法院判决书审理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案号沪0115民初81082号案件类型民事案由财产保险合同纠纷原告诉称那么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法院判决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2.10317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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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离婚调解书拒付抚养费超过两年还能强制执行吗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法院离婚调解书拒付抚养费超过两年还能强制执行吗
内容:法院离婚调解书拒付抚养费超过两年还能强制执行吗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两年,超过两年能不能执行,要看有没有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形。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此,申请强制执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必须有生效的行政裁判文书作为执行的依据,以行政判决书为例,对于一审判决,必须是在法定期间内无人上诉才发生法律效力,而二审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四是申请人在法定期间内提出执行申请。五是符合人民法院的行政诉讼执行管辖的规定。那么法院离婚调解书拒付抚养费超过两年还能强制执行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2.02.12726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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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存在过错且房屋男方出资贡献大,一审判决房产各占50%,男方委托我们上诉,经过争取,今天收到二审判决书,法院改判,男方分得60%,女方分得40%。
元甲婚姻家事 491评论 -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婚内财产协议 311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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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来之不易的判决,对方主张两份遗嘱有效,还主张我方没尽主要赡养义务,法院均驳回了对方的诉讼请求,一个价值800多万的房产,法院还多判决给我方12.5%份额,这份判决书让委托人落泪,终于得到了公正对待,我们作为代理人努力没白费,可谓是非常开心😄。这一切都是团队的力量。
元甲婚姻家事 220评论 -
抚养费法院判决是孩子年满18周岁,但是通过专业人介入调解,让对方支付到孩子年满23周岁,可以说是超预期达到委托人的诉求。
姚平 364评论 -
【天用案例】乡镇政府拖欠277万工程款,敢怒不敢言,怎么办?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乡镇政府拖欠工程款277万元,起诉后案件胜诉,乡镇政府仍拖延支付,查询名下未发现银行存款,怎么要回工程款? 工程完工 乡镇政府拒不支付工程款 2021年1月29日,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功中标某乡镇人民政府发包的“×××村委综合楼”工程,工程中标价3170000元,并于2021年7月28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约定:“基础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0%工程款;主体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5%工程款;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2%工程款;剩余3%工程款,待工程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总对于成功中标喜笑颜开,且对此项工程信心满满! 他想着“这是政府的工程,后期工程款应该不会出现差池,而且还能在乡镇政府面前留下一个好印象”,于是他带领施工团队辛辛苦苦依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 施工过程中,签证增加工程款102340元。2022年11月28日,该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然而,事情并非如李总想象中那样顺利,乡镇人民政府在施工期间,仅仅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了一小部分款项,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判决胜诉 获得277万工程款 李总陷入了深深地焦虑之中,他曾多次尝试向乡镇政府提出付款要求,但对方总是找借口拖延,甚至有时负责人根本就不见他。 这样的情况持续了几个月,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由于资金紧张,运营已变得十分困难。 此时,李总感到了深深地无助和绝望,如果再这样下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可能会因为资金链断裂而垮掉。 然而,尽管心中有无数的不满和愤怒,李总对乡镇政府却是敢怒不敢言,万一不小心得罪了乡镇政府,以后的企业发展甚是堪忧! 在犹豫与纠结的挣扎中,李总决定寻求法律帮助,向北京天用律所进行咨询,天用律所专案组对案件进行多角度、深层次的分析后,给出了解决方案。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施工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了乡镇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21日出具判决书,判决乡镇人民政府支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款277万元。 多方寻找财产线索 保障执行 一审判决生效后,乡镇人民政府仍然未按判决书约定还款。虽然天用律所多次与乡镇政府负责人积极沟通,但是效果不大。 天用律师积极转变办案思路,抓紧时间立执行案。好在该省份作为试点法院,效率比较高,不到半个月就成功立案。 但是经法院的查控系统查询,被告名下未发现银行存款。但是被告作为政府机构,与普通的法人主体毕竟不一样。 条条大路通罗马,天用律师积极与李总沟通,让其打探一下身边的人,尤其是与政府合作的人,看看有没有相应的支付账号。 天用律师的这个方法果然起到关键性的作用,最终发现了乡镇政府的两个账户,提供给法院后,冻结了其700余万元! 现被执行人已全额冻结款项,后续等待划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277万元工程款的执行回款有了有力保障! 办案亮点 政府作为被执行人,会有其特殊性,往往查控系统很难发现财产线索。我们不能仅仅依靠系统查控,而是需要多方面寻找财产线索,积极查找政府常用的银行账户,从而拿到执行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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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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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判决书来了,对方过错导致感情破裂,双方协议离婚时把一套现价商品房赠与给孩子,孩子签署了一份《自愿放弃房屋产权》的声明后,该房屋立即就变成了离婚后没有处理的共同财产,于是我方不但主张对方过错要求多分,还要求扣除房屋未来涉及缴纳的35%土地收益款项,同时要求对方腾退该房屋,法院均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大家不要觉得离婚后财产纠纷就不涉及离婚时的过错了,这个判决已经证明过错方是要承担少分财产的风险。北京法律咨询 379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