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变更需要停牌吗?

2022-01-20 17:4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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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能,大股东变更(控股股东)属有可能引起股价剧烈波动的重大信息,第一时间必须披露(发生变更当日的盘后),甚至有可能需要次日停牌披露。 最近的000501鄂武商A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而《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内容为“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据此,在公司被吊销后,作为公司股东,有义务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在清算中履行下列职责:清理公司财产、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解业务、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剩余财产、代表公司参加诉讼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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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6 20:3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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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实际控制人,一般为自然人,控股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2、实际控制人可以和被控制企业没有直接的资本纽带关系,即可以不是被控企业的股东;而控股股东一定是股东。《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八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 1、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 2、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 3、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 4、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大股东违规担保小股东可以追责吗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大股东违规担保小股东可以追责吗

    内容:大股东违规担保小股东可以追责吗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如果大股东违规担保对公司的利益造成侵害的,小胨是有权追究大股东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二十一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那么大股东违规担保小股东可以追责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2.08902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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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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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注销后,股东对原公司债务承担什么责任?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公司注销后,股东对原公司债务承担什么责任?

    内容:公司经合法注销程序以后,丧失法人主体资格,公司和股东对公司以前的债务均无需承担责任。该种情形,即使公司注销,也将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种情况,股东应在抽逃原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原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有限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那么公司注销后,股东对原公司债务承担什么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09264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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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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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控股股东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2、实际控制人是指虽然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3、受益所有人简单地说,是直接和间接加起来,拥有公司超过(含)25%股权或表决权的自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三)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四)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 股东承担公司债务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股东承担公司债务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8: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公司法解释二》第19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那么股东承担公司债务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06919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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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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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票停牌的原因有哪些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股票停牌的原因有哪些

    内容:股票停牌的原因有哪些停牌原因一、上市公司有重要信息公布时,如公布年报、中期业绩报告,召开股东会,增资扩股,公布分配方案,重大收购兼并,投资以及股权变动等;二、证券监管机关认为上市公司须就有关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问题进行澄清和公告时;三、上市公司涉嫌违规需要进行调查时,至于停牌时间长短要视情况来确定。2006年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股票、封闭式基金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本所可以决定停牌,直至相关当事人作出公告当日的上午10:30予以复牌。根据市场发展需要,本所可以调整停牌证券的复牌时间。那么股票停牌的原因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06307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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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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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人控股股东可以是自然人。1、实际控制人,一般为自然人,控股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2、实际控制人可以和被控制企业没有直接的资本纽带关系,即可以不是被控企业的股东;而控股股东一定是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 在哪些情况下,股东对公司债务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在哪些情况下,股东对公司债务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

    内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那么在哪些情况下,股东对公司债务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09225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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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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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票质押有双面性:一是说明公司或大股东的资金紧张,基本面转差。二是股票质押了意味着没有卖出的可能,对市场抛售压力减小。所以不能简单说是利好还是利空。若控股股东质押比例过高,则容易导致平仓风险,对股价存在利空的可能。具体还是需要看公司的整体情况,若运营良好质押也不存在多大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二百一十六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1、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2、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3、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4、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 企业豁免股东债务如何理解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企业豁免股东债务如何理解

    内容:企业豁免股东债务如何理解所谓债务豁免是指企业在进行债务重组过程中,债权人出于及时回收账款,减少债务风险的目的,给与债务人一定的债务减免,债务人对于取得的豁免债务在会计核算上计入资本公积项目,不计入企业获得的一项收益,体现了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债务豁免这种方法经常用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债务问题的解决,主要针对逾期银行贷款,之所以能够操作是由于我国各主要商业银行的国有控股性质和政府部门的行政性干预。但企业在实际经营过程中会遇到很多情况,最常见的一种就是股东对企业的债务豁免。那么企业豁免股东债务如何理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08545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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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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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控股股东的含义是控股股东,一般是上市公司最大的股东,持股数(包括其一致行动人)一般都在30%以上,也有更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1、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2、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3、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4、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 股东质押股权是好还是坏,股权质押是利好还是利空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股东质押股权是好还是坏,股权质押是利好还是利空

    内容:股东质押股权是指股东将其持有的股权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获取融资。这种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为股东提供了资金周转的灵活性,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通过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并不能直接判断是利好还是利空。通常的情况来看股东进行股权质押本身不是一件坏事,可能是公司现在需要现金周转,股东便向银行用股票质押来获得贷款,再用这笔钱完成项目,如果项目完成后带来的里润丰厚,那就是很大的利好。

    李孟阳律师
    2023.08.17822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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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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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控股股东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2、实际控制人是指虽然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3、受益所有人简单地说,是直接和间接加起来,拥有公司超过(含)25%股权或表决权的自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三)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四)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 绝对控股与相对控股的区别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绝对控股与相对控股的区别

    内容:绝对控股权是指在公司股份上占有绝对优势,即股权持有率大于或等于51%,这被称为绝对控股,而相对控股是指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额不足50%但是相较于其他股东其股份数额较多的情况被称作相对控股。

    翁玉素律师
    2023.08.211334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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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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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区别主要包括:1、实际控制人是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实际对公司的经营管理等行为进行支配和控制的人,并不是股东;2、控股股东是通过占有公司的大量股份来对公司的决策施加重大影响的股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六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三)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 债权人对公司股东的诉讼有哪些情形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债权人对公司股东的诉讼有哪些情形

    内容:债权人对公司股东的诉讼有哪些情形一、在特定的情况下,股东会为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和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可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根据《公司法》第184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那么债权人对公司股东的诉讼有哪些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071051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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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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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票停牌是什么意思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股票停牌是什么意思

    内容:股票停牌是什么意思停牌是指某一种上市证券临时停止交易的行为。对上市公司的股票进行停牌,是证券交易所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市场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以及对上市公司行为进行监管约束而采取的必要措施。证券交易所采取技术性停牌或者决定临时停市,必须及时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停牌原因一、上市公司有重要信息公布时,如公布年报、中期业绩报告,召开股东会,增资扩股,公布分配方案,重大收购兼并,投资以及股权变动等;二、证券监管机关认为上市公司须就有关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问题进行澄清和公告时;三、上市公司涉嫌违规需要进行调查时,至于停牌时间长短要视情况来确定。那么股票停牌是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06575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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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市公司大股东违规担保是否构成犯罪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上市公司大股东违规担保是否构成犯罪

    内容:犯前款罪的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是单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那么上市公司大股东违规担保是否构成犯罪。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2.08511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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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控股股东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控股股东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内容:7、资源整合能力:控股股东应当具备资源整合能力,能够有效地整合内外部资源,推动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管理提升,4、资金实力:控股股东应当具备雄厚的资金实力,以便在公司面临资金需求或市场风险时提供必要的支持,5、管理能力:控股股东应当具备高效、专业的管理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和协调公司的内部管理、业务拓展及市场开发等工作,一、控股股东的定义与职责控股股东是指通过持有公司股份或其他方式,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并具备控制公司董事会和高层管理人员任免权的股东。

    许瑞林律师
    2023.11.09790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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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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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控股股东并非必须是同一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或以其他方式能够实际控制公司的股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三)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 公司注销后,股东对原公司债务承担什么责任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公司注销后,股东对原公司债务承担什么责任

    内容:公司经合法注销程序以后,丧失法人主体资格,公司和股东对公司以前的债务均无需承担责任。该种情形,即使公司注销,也将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种情况,股东应在抽逃原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原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有限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那么公司注销后,股东对原公司债务承担什么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06436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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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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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组股东大会通过后需两个月内停牌。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股东大会后两个月内实施完毕。半年报实施分红派息的公司较少,上市公司分红派息一般都集中在年底进行,也就是年度报告公布之后,上市公司分红派息是在半年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公布之后每年春季会陆续发年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 债权人何时可要求股东还公司债务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债权人何时可要求股东还公司债务

    内容: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足额出资是公司股东应尽的法定义务,即使拖欠至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也应作为清算财产。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应该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那么债权人何时可要求股东还公司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10105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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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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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1、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2、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3、主要股东具有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的较好的经营业绩和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注册资本不低于三亿元人民币;4、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5、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6、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第十三条规定 国务院同意你会对基金管理公司持有5%以上股权的非主要股东的条件作如下规定:(一)非主要股东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资产质量良好,内部监控制度完善;(二)非主要股东为自然人的,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在境内外资产管理行业从业5年以上;(三)最近3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四)没有挪用客户资产等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五)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六)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3年在税务、工商等行政机关以及金融监管、自律管理、商业银行等机构无不良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