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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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法院会强制执行婚前个人财产吗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夫妻共同债务法院会强制执行婚前个人财产吗
内容:所谓“约定”,就是夫妻双方经商量后,就哪些债务由谁个人负责承担而达成的一种协议,对此协议,双方互为认可。此种债务应由个人承担。那么夫妻共同债务法院会强制执行婚前个人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2.11207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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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你爸名下确实没有任何财产,法院在客观上无法强制执行。如果他不是有偿还能力故意不偿还债务,就不会承担法律责任。子女没有法定义务替父母还债,你名下的房子是你的财产,不会被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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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强制执行公司财产来清偿股东债务吗?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能强制执行公司财产来清偿股东债务吗?
内容:其他情况,包括很多情况,如股东在公司未正式注册成立便以公司名义营业由此造成了债务或股东挪用了公司的财产支付个人费用或是有些股东滥用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度侵害债权利益,为自己谋取不当利益,等等一些情况。那么能强制执行公司财产来清偿股东债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2.02.09514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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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强制执行终止了,欠钱的人没财产,我该怎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法院强制执行终止了,欠钱的人没财产,我该怎
内容:哪怕起诉法院作出判决并强制执行了,但是强制执行终了,欠钱的人没有财产的话,该怎么办呢?当原告起诉被告胜诉被告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时候,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比如执行人员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阻碍强制执行或者是欠债人没有财产的情况下都是没有结果的。因为法院要随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所以要有工作人员的行政费用都是要由债权人负责的。那么法院强制执行终止了,欠钱的人没财产,我该怎。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2.02.10226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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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财产有先后顺序吗?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强制执行财产有先后顺序吗?
内容: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第二百四十四条法院合法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第二百五十条对不动产执行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法院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那么强制执行财产有先后顺序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2.02.09339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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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的哪些财产是不会被强制执行的?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务人的哪些财产是不会被强制执行的?
内容:不能被强制执行的财产其实按照法律规定并不是被执行人的所有财产都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那么债务人的哪些财产是不会被强制执行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2.02.09258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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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欠钱不还强制执行财产法院是怎样规定的?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老赖欠钱不还强制执行财产法院是怎样规定的?
内容:以上就是老赖欠钱不还强制执行财产法院是怎样规定的介绍,在日常生活中,总有老赖的存在,如果你恰好碰见了老赖,就特别让人心烦。那么老赖欠钱不还强制执行财产法院是怎样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2022.02.09878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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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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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财产是否对抗强制执行权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共同财产是否对抗强制执行权
内容: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第二百五十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吴梦云律师2022.03.31964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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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建议您多催法官,申请对方限高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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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付抚养费婚前财产会被强制执行吗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不付抚养费婚前财产会被强制执行吗
内容:不付抚养费婚前财产会被强制执行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义务人不给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申请强制执行其财产,婚前财产是属于义务人个人财产,也有可能被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那么不付抚养费婚前财产会被强制执行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2022.02.11298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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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除了有法律、法规赋予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法院以外,普通的公司、个人是没有强制执行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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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可以强制执行合伙财产中的夫妻共同财产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可不可以强制执行合伙财产中的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是否可以强制执行合伙财产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同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为使合伙企业充分发挥其特有的效能,在执行此类案件时就应考虑其特性。如果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一致转让财产份额,而是法院强制执行时,则必须经债权人同意,方能使债权人成为合伙人,因为成为合伙人后,意味着对合伙期间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因此,如果债权人不同意,不能以强制执行的方法使债权人取得合伙人的地位。那么可不可以强制执行合伙财产中的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2022.02.1187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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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追债的方法有哪些,债权人有权去强制执行债务人财产吗?
陈宗琼律师
债权人追债的方法有哪些,债权人有权去强制执行债务人财产吗?
内容:如果超过法定期限不申请执行,就丧失了强制执行申请权。两位法官都认为,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问题必须引起申请执行人的重视。债权人无权去强制执行债务人财产,债权人私自拿走债务人物品侵犯了债务人的财产权,属于违法行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那么债权人追债的方法有哪些,债权人有权去强制执行债务人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2022.02.09221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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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欠债,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夫妻一方欠债,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吗?
内容: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经常会遇到需要执行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强制执行必然涉及婚姻法与其他法律的种种规定,因而在实际执行中难度较大。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看出,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明确了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除当事人约定外,夫妻婚前的个人财产不再随着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自动转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夫妻一方欠债,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2.09718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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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侵权之债能否强制执行配偶财产?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夫妻一方侵权之债能否强制执行配偶财产?
内容:有时候,夫妻一方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外面欠下了债务,如果不履行债务,则构成对债权人的财产侵权。债权人追偿债务,可能会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涉及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债务的执行,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须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为被执行人。损害事实,是指一定的行为或事件导致的人身或财产的损害利益。结合婚姻法及侵权法等有关法律资料,小编就夫妻一方侵权之债能否强制执行配偶财产这个问题进行了阐述。那么夫妻一方侵权之债能否强制执行配偶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2.02.09783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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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财产纠纷强制执行(民事财产纠纷多少钱可以立案)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事财产纠纷强制执行(民事财产纠纷多少钱可以立案)
内容:引用法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张芸律师2024.01.19196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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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夫妻财产分割能否强制执行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中夫妻财产分割能否强制执行
内容: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那么民法典中夫妻财产分割能否强制执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2.02.11723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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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强制用债务人的财产抵债是违法的吗?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债权人强制用债务人的财产抵债是违法的吗?
内容:虽然当场获取了债务人的财产,但是是以暴力或胁迫的手段当场非法占有该财物的行为,既侵害他人财产权利,也侵害他人的人身权利。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债权人强制用债务人的财产抵债是违法的吗?因借贷或者其他财产纠纷,债权人为了讨还债务,采取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方法,强行占有债务人的财物,用以抵偿债务的,与刑法规定的抢劫罪在性质上是不同的。从民事上讲,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只有具备上述主、客观要件,同时侵犯了他人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才能以抢劫罪定罪处罚。客观上,一般也不会造成债务人债务以外的财产损失。那么债权人强制用债务人的财产抵债是违法的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2022.02.09422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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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工程款纠纷成功和解120万元!但对方不按期支付怎么办?天用律所专案组指导当事人余先生准备全面的证据资料,为了尽快要回工程款,优先与村委会进行调解谈判。经过天用调解中心团队的不懈努力,运用以诉促调的方案,最终双方成功和解,法院出具调解书。 双方约定,村委会需再支付余先生工程款1200000元,分3期进行支付;若未按约支付,余先生可就剩余未到期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且村委会需再支付相应违约金。 案件成功和解后,压在余先生心里多年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村委会也如愿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了第一期还款。但天用律师根据丰富经验,时刻保持警醒,在第二期还款到期前,多次提醒余先生向村委会催要工程款。但余先生心态过于乐观,觉得村委会第一期履约支付了,后续支付肯定也没问题! 期间,天用律师也多次催促村委会尽快支付,历史再一次重演,村委会以种种理由拖延。直至第二期到期后,村委会一分钱没付,此时余先生着急了,要求天用律所马上申请执行。 天用律师快马加鞭立上执行案件后,与余先生沟通,要求提供对方的财产线索。一方面,天用律师要求法院查控的村委会往来账户;另一方面,也与执行法官积极沟通,因为调解书里面已经明确规定,被执行人到期未按期偿还,需要多支付20万元的违约金。 天用律师成功申请执行后,被执行人发现自身银行账户被冻结,而且得知若不按期履行支付工程款,需要多支付20多万元的违约金后,从之前的拖延到主动找到余先生提前偿还了120万元工程款! 余先生对天用律所专业高效的工作很满意,也十分敬佩天用律师的专业能力,送来了一面带着满满谢意的锦旗!王熙 304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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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对老公财产一无所知,该怎么办?
林艳英 857评论 -
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 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东港法院判决乙建筑劳务公司支付甲设备租赁处租赁费103万元并赔偿丢失设备38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本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甲设备租赁处发现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劳务公司采取简易注销的方式,即自行承诺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形式,被核准注销。 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要求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厉某、焦某、刘某为被执行人并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厉某、刘某、焦某系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的纠纷在诉讼阶段股东刘某代乙建筑劳务公司领取起诉状、传票手续,该债权经本院生效判决确认,对该债权不存在乙建筑劳务公司不知情的情况。 厉某、刘某、焦某作为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未经清算即办理该公司注销登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对甲设备租赁处申请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股东厉某、刘某、焦某为被执行人,且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本案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股东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在执行中,有的公司股东自作聪明,在公司注销时采用承诺“公司注销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简易注销方式悄悄将公司注销,并天真地认为公司欠的外债就不用偿还了。 但聪明反被聪明误,根据法律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有权申请追加该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公司欠的债反而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45评论 -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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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驾司机驾车撞人,谁来担责? 2020年11月的一天晚上,马某赴宴饮酒后欲回家,因是开车来的,其便登陆某科技公司运营的出行小程序中的“代驾”板块发出订单,过了不久由某人力公司管理的代驾员赵某接单并赶来,按照订单路线送马某回家。 不料,车辆刚行驶到通州区某路段时,正遇胡某和朋友共三人横过道路,赵某刹车不及将胡某和朋友撞倒,造成车辆损坏,胡某等三人均受伤。 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赵某为全部责任,胡某等三人均为无责任。胡某伤情经过鉴定为轻度智能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极重度受限符合七级伤残;右上肢肌力IV级符合八级伤残;开颅术后符合十级伤残(综合赔偿指数50%)。 事发后胡某找到车辆使用人马某、代驾员赵某、出行小程序的运营方某科技公司、代驾平台的服务提供方亦即赵某的雇佣单位某人力公司、车辆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协商赔偿问题,但未达成一致意见,后胡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科技公司、某人力公司、赵某、马某、某保险公司共同赔偿各项损失1187976.1元。 庭审中,某科技公司辩称自己仅是代驾交易平台的经营者,为用户和服务方提供信息服务,劳务公司为代驾服务提供方,根据相关规定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和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作出了明确的区分和规定。因此,某人力公司是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答辩人仅为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并非适格被告,亦非侵权人,不承担责任。 某保险公司辩称愿意在保险限额内赔偿,但是本次事故伤者较多,共用保险限额。某人力公司辩称先由保险公司理赔,司机赵某系职务行为,针对超出保险范围外,应由司机赵某承担的赔偿责任答辩人愿意承担。赵某、马某表示由法院依法处理。 法院审理 本案审理过程中,双方对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险和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金额并无异议,但是对于谁是超出保险理赔限额之外的赔偿责任主体、作为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经营者某科技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存在争议。 本案中某人力公司一方面作为平台内代驾服务的提供方应当承担服务提供者的民事责任,另一方面作为代驾司机赵某的雇佣单位,亦应当承担雇主责任。而关于某科技公司的责任认定,其作为某出行交易平台中为用户和服务方提供代驾信息服务的主体,主要起到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具有对平台内经营者资质进行审核的义务,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代驾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情况下需要与某人力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在本案中,代驾司机赵某所持驾驶证合法有效,且未有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不宜驾驶情况,代驾司机于事故发生之前亦处于平稳驾驶环境,故无证据证明某科技公司未尽到审核义务,某科技公司也无法预知事故的发生,故某科技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原告因本次事故造成的合理损失,应由赵某的用人单位也即平台内代驾服务提供方被告某人力公司赔偿。故某人力公司及肇事车辆保险公司应当对原告的合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通州法院判决原告保险限额之外的合理损失费用由某人力公司承担,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判决做出后,原被告双方均未提起上诉。本案现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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