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强制执行公司财产来清偿股东债务吗?

导读:
其他情况,包括很多情况,如股东在公司未正式注册成立便以公司名义营业由此造成了债务或股东挪用了公司的财产支付个人费用或是有些股东滥用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度侵害债权利益,为自己谋取不当利益,等等一些情况。那么能强制执行公司财产来清偿股东债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其他情况,包括很多情况,如股东在公司未正式注册成立便以公司名义营业由此造成了债务或股东挪用了公司的财产支付个人费用或是有些股东滥用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度侵害债权利益,为自己谋取不当利益,等等一些情况。关于能强制执行公司财产来清偿股东债务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市场处于大众创业阶段。所以很多人都会成立公司来发展事业,提到成立公司就涉及到股东注资,然而不可避免公司在生产经营中会多少面临债务问题。那么,很多人都向知道,如果强制执行公司能清偿股东债务吗?下面催天下小编做个简要说明。
一、能强制执行公司财产来清偿股东债务吗
正常情况,股东不只是对公司履行出资义务,那么公司债务和股东无关不需承担;如果情况比较特殊,比如股东有出资不实、抽逃资金等行为,需要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特殊情况下公司债务如何承担
任何事物都不会是绝对不变的。还真在有的情况下,公司的债务会由股东来承担。
1、股东出资不实
如果在诉讼中遇到公司履行债务能力不足时,受理案件的法官或是律师可能会查询这些材料,若其中未存在这些材料,则可能会要求股东承担公司的债务。
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在1993年《全国经济审判座谈会纪要》第5项(一)中谈到:企业法人注册登记时,投资方出资不足的,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如果发现该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债务,应判令投资方补足其投资用以清偿债务;注册资金不实的,由开办单位在注册资金不实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2、股东抽逃资金
有些股东在公司注册成立后,会将当初做为股本缴纳的出资抽回,使公司的资本客观上减少,违反了公司的资本不变的原则。如果公司在诉讼中被要求承担相应债务责任,但公司无力履行,公司股东可能会遇到要求在抽逃资本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可能,就是说这时股东要代公司受过。
其他情况,包括很多情况,如股东在公司未正式注册成立便以公司名义营业由此造成了债务或股东挪用了公司的财产支付个人费用或是有些股东滥用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度侵害债权利益,为自己谋取不当利益,等等一些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0条规定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如果其开办单位对其开办时投入的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其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在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以上就是关于是否能强制执行公司财产来清偿股东债务的一些问题解答,希望能帮到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