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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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这个情况是会判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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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致人死亡怎么争取缓刑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醉驾致人死亡怎么争取缓刑
内容:醉驾致人死亡如何争取缓刑缓刑是不能申请的只能法院自己决定。不同情形的处理第七十六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醉驾缓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缓刑适用的形式条件是指缓刑的适用方式。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那么醉驾致人死亡怎么争取缓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2.01.26392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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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犯罪分子被判处缓刑的,已羁押的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缓刑考验期限与羁押期限无关,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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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限具体是什么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限具体是什么
内容: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黄东洁律师2022.04.164704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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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假释考验期是剩余的刑期,如果在此期间没有故意犯罪,期满即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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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考验期有多长时间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缓刑考验期有多长时间
内容:缓刑考验期,是指法律规定的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社会上对其进行考察的期限。缓刑考验期的时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由于实践中,只有拘役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可能被判处缓刑,因此在具体计算缓刑考验期的时候,我们需要分情况计算。即拘役的缓刑考验期最短不得少于2个月,而最长则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而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最短不能少于一年。那么缓刑考验期有多长时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2022.01.19398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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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应当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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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缓刑案底可以消吗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醉驾缓刑案底可以消吗
内容: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满通知书寄送被解除矫正人员户籍所在地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三)规范犯罪人员信息查询机制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分别负责受理、审核和处理有关犯罪记录的查询申请。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能折抵缓刑的考验期限。那么醉驾缓刑案底可以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2022.01.26284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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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在缓刑考验期内,是否撤销缓刑,是由人民法院来决定的。只有出现以下情形,才会撤销缓刑:1、缓刑期间严重违法;2、缓刑期间再犯新罪;3、缓刑期间发现漏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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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考验期间要注意些什么?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缓刑考验期间要注意些什么?
内容:缓刑考验期间又犯罪或者发现以前犯罪应该怎么处理?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果将缓刑考验期从生效之日起计算,由于判决生效时间的不确定性,无法在判决书中明确缓刑考验期限的起止时间。缓刑考验期限是指被告人被人民法院宣告缓刑后,有法定情形出现就会被人民法院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的期间。只要将缓刑考验期从宣判之日起计算,这一难题将迎刃而解。那么缓刑考验期间要注意些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2.01.19780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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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又故意犯罪的,不成立累犯。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对于认定为累犯的犯罪分子,应当从重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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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是什么意思?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是什么意思?
内容: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了,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的考验期间内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主刑之外还判处有附加刑,附加刑仍然应当执行,而不受主刑缓刑的影响。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那么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是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2.01.19411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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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缓刑司法矫正适用吗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拘役缓刑司法矫正适用吗
内容:被法院判决拘役缓刑就是已经被认定有罪,肯定是有案底的。经过法院审判定罪的罪犯,包括免除刑事处罚的情形和宣告缓刑的。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对于符合适用缓刑条件的犯罪分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怀孕的妇女;已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刑法明确规定必须适用缓刑,这体现了以人为本和人道主义精神。那么拘役缓刑司法矫正适用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2.01.19134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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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拘役的缓刑最低是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最低是一年。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是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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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是多久?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是多久?
内容:缓刑考验期根据我国第73条的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前,即使对犯罪人已先行羁押,羁押的期间也不计算在缓刑考验期限的时间之内,更不能将先行羁押的期间折抵缓刑考验的时间。以上是小编整理的有期徒刑缓刑的相关规定,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应当遵守相关规定,违反考验期义务的,应当撤销缓刑,原判刑罚继续执行,如若遵守相关规定,则原判刑罚执行完毕。那么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是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2.01.19321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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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一般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最短不得少于两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最短不能少于一年。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情形的,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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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人员重新犯罪审查批捕如何进行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缓刑人员重新犯罪审查批捕如何进行
内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遵守我国《刑法》第75条的四项规定。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缓刑是把犯罪分子置于社区里进行社区改造和矫正;而死缓犯是将犯罪分子关押于监狱进行教育改造。当然,如果缓刑和死缓的犯罪分子都违反了规定,前者将被撤销缓刑,而后者将被执行死刑。
邢颖律师2022.04.152475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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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案的,将判处执行原判刑罚,并撤销缓刑。缓刑考验期是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间,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人民法院撤销缓刑的裁定一经作出立即生效。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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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醉驾一方有了对方谅解书是否能缓刑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中、醉驾一方有了对方谅解书是否能缓刑
内容:交通事故中、醉驾一方有了对方谅解书是否能缓刑谅解书与缓刑是没有必然关系的,但是人民法院是可以考虑的危险驾驶适用缓刑的条件缓刑是一种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放在社会上改造的刑罚制度。、犯罪人同时需要符合下列条件:①犯罪情节较轻;②有悔罪表现;③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那么交通事故中、醉驾一方有了对方谅解书是否能缓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2.04905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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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缓刑的考验期限:1、被判拘役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最短不得少于两个月。2、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最短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的时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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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考验期犯罪的怎么处理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缓刑考验期犯罪的怎么处理
内容:法律主观: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处理: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数罪并罚,缓刑期间再犯罪如何处理1、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数罪并罚,缓刑期间又犯新罪怎么处理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数罪并罚。
周春花律师2023.10.16637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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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缓刑考验期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开始计算,宣判决判前被羁押的期限是不计入缓刑考验期限,如果是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监禁刑的,关押在看守所的时间可以折抵刑期。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 在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内,由人民检察院对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考察。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加强管教,配合人民检察院做好监督考察工作。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为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从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之日起计算。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四)按照考察机关的要求接受矫治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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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撤销缓刑、假释的情形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撤销缓刑、假释的情形
内容:法律规定的缓刑考验期有两种:(一)被判拘役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最短不得少于两个月;(二)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最短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的时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崔玉君律师2022.04.08474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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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最低为多长时间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最低为多长时间
内容:而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如果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再犯新罪也没有违反缓刑人员必须遵守的规定的行为,就说明这种目的已达到,那么,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没有必要再执行了。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那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最低为多长时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2.04.282908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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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怎么处理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怎么处理
内容:一般来说,犯罪分子被适用缓刑的都有个考验期的规定,要是在缓刑考验期内认真遵守相关规定的话,考验期满则就不执行原判刑罚。缓刑考验期是指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间。通过小编在上文中的介绍,我们可以知道三种缓刑考验期的处理。针对本文的问题,要是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的,那么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罪判处的刑罚计算后执行。那么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2.01.19673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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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缓刑考验期需要遵守以下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遵守考察机关会客以及报告活动情况的规定;3、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等。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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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考验期怎么计算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缓刑考验期怎么计算
内容: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二个月。缓刑考验期限,应当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所谓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它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没有提出上诉、抗诉的一审判决的法定上诉、抗诉期满的第2天;另一种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确定之日。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限。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审宣判后,已无须再予关押。对于缓刑的考验期,根据原判刑罚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更多缓刑考验期的内容,你可以通过律师屋网站的相关栏目进行了解。那么缓刑考验期怎么计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2.01.19755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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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委托人的锦旗和对我们的认可!一个继承纠纷案件,从继母不配合做委托人父亲的行为能力鉴定,到推翻继母一手设计的见证遗嘱,真是步步都考验着专业!见识到老年人婚姻可能出现各种问题,建议专业人员来处理。最终法院支持我方的诉讼请求,还多支持了房产份额!
婚内财产协议 333评论 -
在交通事故中死亡,能赔偿多少钱?大腿截肢能评几级伤残?假肢费用怎么计算?复查、康复、二次手术有哪些注意事项?想要快速拿到赔偿款,怎么谈和解?【1月27日14:00 】第367期 和解大讲堂,18年理赔经验•8大和解规律•精准评估伤残,帮您快速拿到赔偿款!
元甲交通律师 528评论 -
【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321评论 -
关于醉驾危险驾驶罪: 一、酒精含量超80有机会不立案。 二、不超过150有机会不诉。 三、超过180一般不给缓刑。 四、2023年12月28日起施行。 趁早咨询律师,为自己争取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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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死亡,能赔偿多少钱?大腿截肢能评几级伤残?假肢费用怎么计算?复查、康复、二次手术有哪些注意事项?想要快速拿到赔偿款,怎么谈和解?第367期 和解大讲堂,18年理赔经验•8大和解规律•精准评估伤残,已帮助20000+个家庭获得35亿赔偿款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513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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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被撞,法院支持折旧费吗? 2023年3月,吴某驾驶一轻型栏板货车因操作不当碰撞到由张某驾驶的一轻型箱式货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当地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吴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在其车辆维修完成后提起诉讼,以其车辆受损导致严重贬值,且今后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的保养和修车将产生重大损失等为由,要求赔偿其折旧费30000元等费用。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 因车辆折旧费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对该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之规定,本案中,张某诉请的车辆折旧费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且该车辆使用多年,张某亦未提交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折旧费30000元系如何计算认定的。因该项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二审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车辆折旧费(即贬值损失)不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1)虽然理论上不少观点认为贬值损失具有可赔偿性,但仍存有较多争议,比如因维修导致零部件以旧换新是否存在溢价,从而产生损益相抵的问题等; (2)贬值损失的可赔偿性要兼顾一国的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在事故率比较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尚需提高的我国,赔偿贬值损失会加重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3)我国目前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任意性。由于贬值损失数额确定的不科学,导致可能出现案件实质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权人的负担; (4)客观上讲,贬值损失几乎在每辆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上都会存在,规定贬值损失可能导致本不会成诉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减少纠纷。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车辆折旧费的认定持谨慎态度,原则上不予支持,仅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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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拖欠工程款怎么起诉: 拖欠工程款,届于普通民事纠纷,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法院判决胜诉后,拖欠方仍不支付的,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政府部门可以调处工程款的支付问题,但对拖欠工程款的问题没有裁判权,强制权。但如果是政府工程,可以向建设该工程的政府要求支付或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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