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可以起诉借款人偿还贷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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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其二可以控告借款人以及限定值担保一项特定借款。其三金融机构向担保人追债是在借款人违约不能偿还借款的情况下,而且金融机构在向担保人追债前,需先将还债要求信送达。综上所述,借款人跑路担保人先要明确自己所承担的责任,是否存在免责的情况。那么借款人跑路担保人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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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担保人无力偿还可以不还吗不能。因此,凡借出的款项已经超过双方约定期限,但借款仍未归还的,出借人就要考虑催讨,提醒借款人,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返还借款。如果超过3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那么担保人无力偿还可以不还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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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今,在生活中为了保证债权的实现,很多债权人都会要求提供担保,一般都会采用担保人担保的形式,这样才能以免自己的财产遭受到了重大的损失,那么借款人和担保人都无力偿还欠款怎么办?贷款人和担保人都无力偿还贷款的,放贷方起诉后,法院会根据审理情况,依法判决贷款人归还贷款、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如果贷款人和担保人不主动履行判决的,会由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包括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或采取限制高消费、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如果确实无履行能力的,也可以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后,可随时恢复执行。那么借款人和担保人都无力偿还欠款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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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担保之债属于个人债务,于他人无关。因此担保人家属没有责任。一般来说,只要债务人逾期不还款,担保人就可以立即要求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如果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借款本息还清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那么借款人无力偿还,担保人家属有偿还债务责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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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借款人和担保人都无力偿还怎么办贷款人和担保人都无力偿还贷款的,放贷方起诉后,法院会根据审理情况,依法判决贷款人归还贷款、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如果贷款人和担保人不主动履行判决的,会由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包括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或采取限制高消费、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如果确实无履行能力的,也可以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后,可随时恢复执行。如果属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则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要承担刑事责任。那么借款人和担保人都无力偿还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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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他们想成功申请贷款,他们将要求担保人提供担保。如果借款人跑了又该怎么办呢?而且担保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一旦借款人跑路,债务无法清偿时,作为担保人应注意审查自己有无可以免责的情形。一般来说,如果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会有部分免责的情况。替人担保有什么风险根据担保法规定,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两种。只有当债务人财产被执行后仍有不足部分,才由担保人继续承担还款责任。而如果是连带责任,当债务人没有能力还款时,债权人可要求担保人履行债务。相比之下,连带责任保证,对于担保人来说无疑风险更大。那么如果欠款人无力偿还而逃走了担保人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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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贷款人现在没钱,担保人是否要帮贷款人偿还借款人到期未偿还欠款的,担保人即负有代为偿还的责任。具体担保责任的承担因担保方式不同而有所区别:1、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是否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保证人都有义务承担保证责任,向债权人偿还欠款。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那么贷款人现在没钱,担保人是否要帮贷款人偿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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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不论是担保人,还是债务人,没有能力偿还债务的,法院不会处理。借款人没有偿还能力,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借款人追偿,但是借款人没有偿还能力的,只能等对方有偿还能力的时候向其索。担保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无力偿还时,可以将担保人的财产作为抵值,抵值的范围按照保证合同的约定。因合同关系产生的债务,债务人到期不履行时,债权人既可要求债务人清偿,也可要求保证人清偿。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加重了保证人的负担,对债权人却更加有利。那么借款担保人替人担保借款人无力偿还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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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担保人清偿债务后,怎样向借款人追偿保证人在法院判决书中明确享有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另行向法院起诉要求主债务人偿还垫付款,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院依法作出的判决已在判决主文中明确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已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未被债权人主张过权利的保证人追偿。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对债权人与保证人之间而言,形式上上属于清偿自己的债务,但对于主债务人与保证人之间的关系而言,实质上属于代为清偿他人的债务,由于诚信的缺失等诸多因素,担保追偿权纠纷显著增多。那么担保人清偿债务后,怎样向借款人追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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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到期贷款人不能归还贷款,作为担保人就要承担还款的连带责任,所以,具体需要担保人履行自己的担保义务,偿还贷款之后,再向贷款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进行追偿,要求贷款人偿还贷款,如果到期贷款人不能归还贷款,作为担保人就要承担还款的连带责任,所以,具体需要担保人履行自己的担保义务,偿还贷款之后,再向贷款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进行追偿,要求贷款人偿还贷款,3、担保人需要起诉借款人的,应该向借款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在起诉时,担保人应该提供为借款人进行担保的证据、担保人已经履行担保责任的证据。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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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借款人逃跑,担保人无力偿还要拘留吗一旦被保证人债务人发生经济恐慌,保证人都要承担替被保证人偿还债务的风险。作为担保人被法院强制执行调节后要求还款,但金额大于自己的承担能力。名下所有资产变卖后只能偿还金额一半,子女已婚。你的债权有债务人和担保人两个人共同承担偿还义务,你可以要求担保人先履行力所能及的偿还部分,然后在人民法院或执行庭主持下达成调解,就分期分批偿还债务达成协议。由于担保人只是在替债务人还债,因此,你在要求担保人履行偿还义务的同时,还应密切注意债务人的动向,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供债务人的情况,以便尽快达到收回欠款的目的。那么借款人逃跑,担保人无力偿还要拘留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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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的,应当收回遗产,如果借款合同中有担保人,借款人死亡后起诉担保人还债的法律是否成立呢?构成不能追偿需要满足三个条件:1、履行一定追偿程序先行清偿的连带保证人需要提起诉讼,并通过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进行追偿。此时,先行清偿的连带保证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确实未能全部清偿,并明确不能追偿的数额,向其他连带保证人追偿。那么借款人死亡后起诉担保人还债法律是否生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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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借款人跑了不履行偿还义务的,担保人要依照担保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是连带担保的,借款到期之后,出借人可以选择要求借款人、连带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那么借款人跑了担保人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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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般保证责任下,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债权人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经法院审判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并经依法强制执行,债权人仍不能返还借款时,债权人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保证下,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无论借款人有无能力归还借款,出借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返还借款,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返还借款的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因为担保人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债务人不偿还债务造成债权人的损失,因此遇到债务人不还款,担保人当然就会被要求代为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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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担保人清偿债务后,怎样向借款人追偿保证人在法院判决书中明确享有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另行向法院起诉要求主债务人偿还垫付款,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故无需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就可依法请求行使追偿权。已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未被债权人主张过权利的保证人追偿。保证人追偿权又称“保证人求偿权”,是指保证人在履行保证债务后,请求主债务人偿还的权利。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对债权人与保证人之间而言,形式上上属于清偿自己的债务,但对于主债务人与保证人之间的关系而言,实质上属于代为清偿他人的债务,由于诚信的缺失等诸多因素,担保追偿权纠纷显著增多。那么担保人清偿债务后,怎样向借款人追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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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外债不断,严重影响了夫妻感情及正常生活。在元甲律师的帮助下,女方与男方达成调解,孩子、房子、车子归女方,保障母子的正常生活。男方、女方各自名下债务归各自偿还,减少女方后顾之忧。
【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 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东港法院判决乙建筑劳务公司支付甲设备租赁处租赁费103万元并赔偿丢失设备38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本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甲设备租赁处发现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劳务公司采取简易注销的方式,即自行承诺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形式,被核准注销。 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要求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厉某、焦某、刘某为被执行人并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厉某、刘某、焦某系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的纠纷在诉讼阶段股东刘某代乙建筑劳务公司领取起诉状、传票手续,该债权经本院生效判决确认,对该债权不存在乙建筑劳务公司不知情的情况。 厉某、刘某、焦某作为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未经清算即办理该公司注销登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对甲设备租赁处申请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股东厉某、刘某、焦某为被执行人,且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本案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股东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在执行中,有的公司股东自作聪明,在公司注销时采用承诺“公司注销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简易注销方式悄悄将公司注销,并天真地认为公司欠的外债就不用偿还了。 但聪明反被聪明误,根据法律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有权申请追加该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公司欠的债反而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儿子欠钱不还可以要求父母偿还吗: 自古以来无论是“父债子偿”还是“子偿父债”都被道德约束为一种天经地义的行为,也深受社会广泛认可。但随着现代社会法制的不断完善,是否要“子偿父债”,还要根据债务纠纷的具体情况而定。 ●子女在世● 首先,子女借钱是子女与债券人之间的行为,无法对父母产生约束。 我国《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可以看出,借款合同的约束力仅限于合同双方,是谁的债务就该谁还,父母并无义务偿还。 ●子女离世● 如果子女早逝,同时给父母留下一笔遗产被父母继承,那么父母就需要在继承财产价值范围之内,对“儿子”的债务具有相应偿还责任。 子女成年后欠下的债,在没有担保人的情况下,债权人只能要求其个人偿还,父母不具有连带责任。 但现实中,一些债主往往抓住孩子父母对于子女的疼爱,对方欠钱不还就去找对方父母要钱,甚至使用极端手段,其实这种做法往往无法获得法律支持,有些极端的讨债还会给家庭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车祸担保人承担的责任: 1、赔偿责任:车祸担保人的主要责任是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车祸担保人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的条款和条件,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金额进行赔偿。 2、追偿责任:车祸担保人在赔偿受害人后,有权向肇事方追偿。如果肇事方拒不履行赔偿责任,车祸担保人可以代替受害人向肇事方追偿,并在追偿成功后将追回的金额归还给保险公司。 3、协助调查责任:车祸担保人有责任协助调查事故的真实情况。他们可以派出专业人员进行事故调查,收集证据和相关材料,以确保赔偿的公正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