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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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抚养权能特别代理吗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变更抚养权能特别代理吗
内容:变更抚养权能特别代理吗特别代理主要是指代理人享有处分被代理人实体权利和义务的诉讼代理行为,代理变更抚养权诉讼时,是不能实行特别代理的。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正确区别一般授权代理和特别授权代理对于准确地授权以及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律师事务所在与当事人订立委托代理合同时,除接受一般代理外,还可根据具体情况,接受特别授权代理中一项或全项。那么变更抚养权能特别代理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2.17637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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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所谓变更诉讼请求,是指当事人将先前提出的诉讼请求更换为新的诉讼请求,包括原告诉讼请求的变更、被告反诉请求的变更、第三人参加诉讼的诉讼请求的变更。变更诉讼请求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当事人要求相对方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的更换;第二种是当事人认为提出诉讼时其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发生变化,需要变更诉讼请求。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八条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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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某某与刘某某变更抚养权纠纷上诉案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罗某某与刘某某变更抚养权纠纷上诉案
内容:上诉人罗某某因变更抚养权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高明市人民法院明民一初字第65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3年4月15日询问了上诉人罗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罗nn、被上诉人刘某某。原审审理查明:2001年9月,原告罗某某与被告刘某某离婚,由被告抚养儿子刘彬平。因而,从孩子的健康成长角度出发,应由被告刘某某继续抚养儿子刘彬平为宜,原告请求变更抚养权理由不充分,本院不予支持。宣判后,罗某某不服,向本院上诉称: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判决不公正。另外,在给刘彬平交伙食费的证据上,对一审认可刘某某的正式收费单据而不认可其提交的单据有异议。那么罗某某与刘某某变更抚养权纠纷上诉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1.12.19322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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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2年颁布,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01年颁布。依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变更诉讼请求的时限应当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即变更诉讼请求,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五条又规定:“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不受本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的限制,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可见,变更诉讼请求也可以出现在庭审阶段,但一般限于原告主张错误、人民法院予以释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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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案件可以上诉吗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抚养权案件可以上诉吗
内容:但若母方存在上述三种例外情况的,夫妻离婚时则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于父方。上诉的实质要件是指只有法律规定可以上诉的裁判才能上诉。当事人行使上诉权提起上诉,目的在于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活动撤销或者变更一审法院的裁决,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不能仅仅口头表示,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向原审人民法院或第二审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以表示上诉的严肃性。那么抚养权案件可以上诉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2.02.15639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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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费判定后是否可以请求变更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子女抚养费判定后是否可以请求变更
内容:小何今年34岁,8年前与前夫在老家宁波离婚,法院把他俩儿子的判给了前夫,小何则每月支付800元作为儿子的抚养费。新婚生活是甜蜜的,不久之后小何怀孕了。可是当初这个抚养费是法院判下来的,不知道能不能再变更。虽然子女抚养费当初是法院判的,但根据小何目前的生活情况,仍可对抚养费的具体数额提出更改。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那么子女抚养费判定后是否可以请求变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2022.02.14309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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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上诉变更抚养权的条件: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有虐待、殴打子女的行为,子女与其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会产生不利影响;已满八周岁的子女,不愿随另一方生活,愿意随自己生活,自己又有抚养能力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不适合再继续抚养孩子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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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后多久能再上诉变更抚养权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二审后多久能再上诉变更抚养权
内容: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那么二审后多久能再上诉变更抚养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2022.02.19311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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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可以根据需要授权,选择其中需要委托的事项进行授权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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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后还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吗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起诉后还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吗
内容: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在离婚诉讼中,原告可以变更诉讼请求,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律师将根据原告的指示和法律规定,代理原告向法院提出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离婚诉讼是人生中重要的法律事件,在起诉后,原告是否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呢,在诉讼过程中,原告可以随时变更诉讼请求,以更准确地反映事实和法律情况,通过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案例分析,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离婚诉讼中变更诉讼请求的法律程序和注意事项,一、离婚诉讼中变更诉讼请求的法律依据在离婚诉讼中,原告可以变更诉讼请求,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姚平律师2023.11.09155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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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所谓变更诉讼请求,是指当事人将先前提出的诉讼请求更换为新的诉讼请求,包括原告诉讼请求的变更、被告反诉请求的变更、第三人参加诉讼的诉讼请求的变更。变更诉讼请求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当事人要求相对方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的更换;第二种是当事人认为提出诉讼时其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发生变化,需要变更诉讼请求。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八条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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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后还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吗
许瑞林律师
离婚起诉后还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吗
内容:2、法律分析:在离婚案件中,原告已经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被告就不能再提出反诉,但是可以提出因原告重婚等原因要求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离婚起诉后能否变更诉讼请求1、法律分析:离婚起诉后还可以变更诉讼请求,但是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3、法律主观:离婚诉讼中可以在开庭时变更诉讼请求,2、法律分析:离婚起诉后可以变更诉讼请求,但是有时限的限制,3、法律主观:离婚案件不能反诉,离婚之诉是复合之诉,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均是附属于离婚之诉的从诉,不能吞并原告提出的离婚之诉,因此被告提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方面的新请求或反请求的,都不会构成反诉。
许瑞林律师2023.11.09304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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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变更抚养权不服上诉后多久判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中变更抚养权不服上诉后多久判
内容: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审限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那么民法典中变更抚养权不服上诉后多久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2.02.18796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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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上诉请求应当如何写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刑事上诉请求应当如何写
内容:一审人民法院对刑事诉讼案件审理完结做出判决后,当事人不服的,可在判决书生效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人民法院改变全部原判或者对部分原判变更。本文重点讲述上诉状的上诉请求应当如何写。法院审理案件讲究的是事实和证据,想要法院支持你的上诉请求,提出原判存在的错误和提供新的证据是很有必有的。最后,在对上诉的事实与理由做完论述后,做一下总结,再次恳请二审法院支持上诉请求。
任冰峰律师2022.01.10986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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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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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可以请求变更抚养权的情形有哪些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后可以请求变更抚养权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事件回放李某(女)与张某因感情不和于3年前离婚,6岁的儿子由张某抚养。司法解答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变更抚养权可以通过两种途径:一是父母双方协议变更,二是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李某想要儿子与自己一起生活,可以与前夫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对儿子的抚养权。本案中,张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刑,已不具备抚养儿子的条件,因此法院会支持李某变更儿子抚养权的诉讼请求。那么离婚后可以请求变更抚养权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2.02.13793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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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诉讼请求的提出时间,变更诉讼请求何时提出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变更诉讼请求的提出时间,变更诉讼请求何时提出
内容:法律分析:变更诉讼请求的期限为法庭辩论结束前,2、法律分析:变更诉讼请求的期限为法庭辩论结束前,法律分析:变更诉讼请求的期限为法庭辩论结束前,3、变更诉讼请求的期限为法庭辩论结束前,变更诉讼请求的期限为法庭辩论结束前,变更诉讼请求的期限为法庭辩论结束前。
王学瑞律师2023.12.14670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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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抚养费上诉请求书范文是什么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增加抚养费上诉请求书范文是什么
内容:增加抚养费上诉请求书范文是什么民事起诉状原告:张*,男,1986年7月19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住***。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从原告起诉之日起按照每月1001元标准支付原告抚育费。原告患有智力精神疾病,现为二级残疾,虽已成年,但丧失劳动能力,不能独立生活,因此被告有义务承担抚育费。被告拒不承担、更不增加抚育费用。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那么增加抚养费上诉请求书范文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2022.02.12333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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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能否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
内容:能不能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案情简介:夫妻签订离婚抚养协议后郭某与焦某原系夫妻关系,2012年3月30日经法院调解离婚,确定婚生女焦小某由焦某负责抚育,焦某现已再婚。后郭某以焦某对焦小某照顾不周、不配合其探望等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焦小某由自己抚养、焦某每月给付抚养费3000元至焦小某年满18周岁。原审法院经审理后判决:一、婚生女焦小某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变更由郭某抚养。那么能否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2.02.16313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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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藏匿孩子另一方能否请求变更抚养权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一方藏匿孩子另一方能否请求变更抚养权
内容:一方藏匿孩子另一方能否请求变更抚养权吴某、杨某经法院判决离婚后,婚生子吴某某由父亲吴某抚养。后杨某诉至法院要求变更抚养权。遂判决:一、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吴某某变更由原告杨某抚养;二、被告吴某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每月20日前给付吴某某抚养费3000元,至其年满十八周岁时止。那么一方藏匿孩子另一方能否请求变更抚养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2022.02.16251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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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夺子女抚养权上诉书的具体写法是什么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争夺子女抚养权上诉书的具体写法是什么
内容:争夺子女抚养权上诉书的具体写法是什么原告:某某,男,某年某月某日出生,民族,住址电话代理人:某某律师,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某某,女某年某月某日出生,汉族,住址电话案由:变更抚养关系纠纷诉讼请求1、判令婚生儿子某某由原告抚养,被告支付抚养费某某元/月;2、本案诉讼费等一切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综上所述,由被告继续抚养某某将严重损害其身心健康,为了使自己的儿子有较好的生活环境和得到良好的教育,原告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裁判。那么争夺子女抚养权上诉书的具体写法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2.02.1666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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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胜诉,驳回对方诉讼请求。当事人对天用律所的专业十分认可,正如锦旗所言“邢律在旁心安定”!对方上诉,当事人再次委托二审应诉,期待好结果!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56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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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胜诉,驳回对方诉讼请求。当事人对天用律所的专业十分认可,正如锦旗所言“邢律在旁心安定”!对方上诉,当事人再次委托二审应诉,期待好结果!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520评论 -
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师费谁承担? 在建工案件中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诉后,在合同未约定律师费、保全费的情况下,能否主张律师费和保全费?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审审查中给出回应。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5年,万某挂靠在华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产对此明知,仍与之签订《工程承包意向书》,将旧城改造工程发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万某。 2016年,宏星房地产与华宇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后华宇公司与万某签订《内部承包协议书》,将旧城改造项目转包给万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万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结清工程款,也未办理竣工验收。 万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华宇和宏星承担连带责任,支付工程进度款686万,律师费20万,保全费用2.7万及逾期利息1657万。 一审法院判决—— 支持386万的工程款及相应利息请求;就律师费和保全费,因律师费、诉讼保全担保费均为万某在诉讼过程中自行支出的诉讼成本,该费用双方未有明确约定,且非因诉讼必须产生的费用,故其主张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关于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学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确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之规定,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某支付工程款。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某支付工程款386万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关于一审判决对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认定是否正确的问题。本院认为,关于万某主张的律师费200000元的问题。 尽管万某与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对律师费的承担并无约定,但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经被擅自使用的情况下,仍以各种理由抗辩,拖延承担支付工程款义务,属不诚信的诉讼行为,造成了司法资源的额外消耗和万学才的额外支出。 且万某因此次诉讼发生的律师费,既是其为对抗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为的额外支出,也是其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故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万某主张的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问题。本案诉讼系因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万学才工程款引起,万某为实现其债权,申请财产保全,并以保险公司提供保全保险的方式进行财产担保,系万某为实现其债权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费用,属于万某的损失。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决,宏星房地产和华宇公司支付万某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其它项予以维持。 华宇公司和宏星房地产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 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是否应承担律师费的问题。万某因诉讼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保全费属于确定发生的支出,原审法院认为案涉工程已经实际交付使用,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拒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以致引发本案诉讼,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学才支付万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所支出的费用并无不当。 故对宏星公司、华宇公司主张不应承担律师费的再审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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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 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东港法院判决乙建筑劳务公司支付甲设备租赁处租赁费103万元并赔偿丢失设备38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本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甲设备租赁处发现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劳务公司采取简易注销的方式,即自行承诺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形式,被核准注销。 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要求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厉某、焦某、刘某为被执行人并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厉某、刘某、焦某系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的纠纷在诉讼阶段股东刘某代乙建筑劳务公司领取起诉状、传票手续,该债权经本院生效判决确认,对该债权不存在乙建筑劳务公司不知情的情况。 厉某、刘某、焦某作为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未经清算即办理该公司注销登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对甲设备租赁处申请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股东厉某、刘某、焦某为被执行人,且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本案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股东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在执行中,有的公司股东自作聪明,在公司注销时采用承诺“公司注销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简易注销方式悄悄将公司注销,并天真地认为公司欠的外债就不用偿还了。 但聪明反被聪明误,根据法律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有权申请追加该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公司欠的债反而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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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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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驾司机驾车撞人,谁来担责? 2020年11月的一天晚上,马某赴宴饮酒后欲回家,因是开车来的,其便登陆某科技公司运营的出行小程序中的“代驾”板块发出订单,过了不久由某人力公司管理的代驾员赵某接单并赶来,按照订单路线送马某回家。 不料,车辆刚行驶到通州区某路段时,正遇胡某和朋友共三人横过道路,赵某刹车不及将胡某和朋友撞倒,造成车辆损坏,胡某等三人均受伤。 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赵某为全部责任,胡某等三人均为无责任。胡某伤情经过鉴定为轻度智能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极重度受限符合七级伤残;右上肢肌力IV级符合八级伤残;开颅术后符合十级伤残(综合赔偿指数50%)。 事发后胡某找到车辆使用人马某、代驾员赵某、出行小程序的运营方某科技公司、代驾平台的服务提供方亦即赵某的雇佣单位某人力公司、车辆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协商赔偿问题,但未达成一致意见,后胡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科技公司、某人力公司、赵某、马某、某保险公司共同赔偿各项损失1187976.1元。 庭审中,某科技公司辩称自己仅是代驾交易平台的经营者,为用户和服务方提供信息服务,劳务公司为代驾服务提供方,根据相关规定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和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作出了明确的区分和规定。因此,某人力公司是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答辩人仅为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并非适格被告,亦非侵权人,不承担责任。 某保险公司辩称愿意在保险限额内赔偿,但是本次事故伤者较多,共用保险限额。某人力公司辩称先由保险公司理赔,司机赵某系职务行为,针对超出保险范围外,应由司机赵某承担的赔偿责任答辩人愿意承担。赵某、马某表示由法院依法处理。 法院审理 本案审理过程中,双方对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险和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金额并无异议,但是对于谁是超出保险理赔限额之外的赔偿责任主体、作为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经营者某科技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存在争议。 本案中某人力公司一方面作为平台内代驾服务的提供方应当承担服务提供者的民事责任,另一方面作为代驾司机赵某的雇佣单位,亦应当承担雇主责任。而关于某科技公司的责任认定,其作为某出行交易平台中为用户和服务方提供代驾信息服务的主体,主要起到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具有对平台内经营者资质进行审核的义务,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代驾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情况下需要与某人力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在本案中,代驾司机赵某所持驾驶证合法有效,且未有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不宜驾驶情况,代驾司机于事故发生之前亦处于平稳驾驶环境,故无证据证明某科技公司未尽到审核义务,某科技公司也无法预知事故的发生,故某科技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原告因本次事故造成的合理损失,应由赵某的用人单位也即平台内代驾服务提供方被告某人力公司赔偿。故某人力公司及肇事车辆保险公司应当对原告的合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通州法院判决原告保险限额之外的合理损失费用由某人力公司承担,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判决做出后,原被告双方均未提起上诉。本案现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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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 北京起诉离婚流程:夫妻其中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起诉离婚的流程有当事人先到法院提交上诉状提起离婚诉讼。上诉状里面要具体写明双方的身份信息,以及关于抚养权或者财产分割的相关请求。在提交上诉状的同时,还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据来佐证案件的事实,法院对起诉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受理的案件,法院进行受理并进行立案并开庭审理。 法院会考虑双方分得财产的多少,由双方分担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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