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
答五年,按照规定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以后,满五年履行义务后立即解除。如果不履行相关义务,永远无法解除。根据《最高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同时,第二条规定,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提前删除失信信息。法律依据:《最高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
提出诉讼离婚后超过6个月了法院还没通知怎么办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提出诉讼离婚后超过6个月了法院还没通知怎么办
内容:提出诉讼离婚后超过6个月了法院还没通知怎么办可以到法院询问具体情况。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那么提出诉讼离婚后超过6个月了法院还没通知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2.02.02512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答律师回复中...
-
备注如超过给付年限后赔偿权利人需继续配置残疾辅助器具或护理人员人民法院应判令赔偿义务继续给付510年。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备注如超过给付年限后赔偿权利人需继续配置残疾辅助器具或护理人员人民法院应判令赔偿义务继续给付510年。
内容:备注如超过给付年限后赔偿权利人需继续配置残疾辅助器具或护理人员人民法院应判令赔偿义务继续给付510年。那么备注如超过给付年限后赔偿权利人需继续配置残疾辅助器具或护理人员人民法院应判令赔偿义务继续给付510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2.09842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答律师回复中...
-
民间借贷超过五年的是否还可以起诉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间借贷超过五年的是否还可以起诉
内容:民间借贷的借条超过五年还可以起诉吗1、五年前的借条显然是有效的,对于借条上约定了还款日期的,应当在还款期间后的两年内主张债务,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可以适用于20年的最长诉讼时效,借条的法律效力是始终存在的,当事人可以随时起诉处理,6、超过三年并不是绝对的过诉讼时效,只要在债务履行期满后的三年内积极主张债权,诉讼时效中断就会重新计算诉讼时效,在这个时间内债务人不还款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仍会支持债权人的请求。
周春花律师2024.01.25510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答律师回复中...
-
超过上诉期提交上诉状法院怎么处理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超过上诉期提交上诉状法院怎么处理
内容:超过上诉期限上诉的处理具体如下: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上诉期是由法律规定的,过了上诉期当事人即丧失上诉权。如果过了上诉期对生效判决不服且符合法定情形的可以申请再审。虽递交上诉状,但未在指定的期限内交纳上诉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3.08.171240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答律师回复中...
-
欠条超过3年就不可以向法院诉讼了吗?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欠条超过3年就不可以向法院诉讼了吗?
内容:说欠条的诉讼期可能有的人并不清楚是什么,但要是说到欠条的诉讼时效,相信大家就明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超出了诉讼时效怎么办?欠条上的还款日已超过3年,中间没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说明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那么欠条超过3年就不可以向法院诉讼了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2.0969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答五年,按照规定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以后,满五年履行义务后立即解除。如果不履行相关义务,永远无法解除。根据《最高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同时,第二条规定,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提前删除失信信息。法律依据:《最高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
为逃避债务修改微信号“玩失踪”,法院判了!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为逃避债务修改微信号“玩失踪”,法院判了!
内容:法院认为,结合微信聊天记录、微信账号变更及实名记录能够证实借款的存在,且借款已实际交付,该借款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成立并生效,故被告蔡某理应在原告钟某向其主张还款时偿还借款,法院审理庭前调解阶段,因聊天记录距今时间较长,被告蔡某通过多次修改微信账号及变更手机号,对借款事实予以否认,导致当事人起诉时向法庭提交的证据与实际微信号无法对应,原告钟某提供微信聊天记录证明其多次通过微信、电话等渠道向被告蔡某催要借款,被告蔡某拒绝偿还并将其拉黑&ldquo。
杨一凡律师2024.04.30271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答律师回复中...
-
法院离婚调解书拒付抚养费超过两年还能强制执行吗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法院离婚调解书拒付抚养费超过两年还能强制执行吗
内容:法院离婚调解书拒付抚养费超过两年还能强制执行吗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两年,超过两年能不能执行,要看有没有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形。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此,申请强制执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必须有生效的行政裁判文书作为执行的依据,以行政判决书为例,对于一审判决,必须是在法定期间内无人上诉才发生法律效力,而二审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四是申请人在法定期间内提出执行申请。五是符合人民法院的行政诉讼执行管辖的规定。那么法院离婚调解书拒付抚养费超过两年还能强制执行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2.02.12726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业主拖欠物业费不超过2000法院受理吗?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业主拖欠物业费不超过2000法院受理吗?
内容:随着现代小区的建设越来越豪华,大家的生活环境越来越好,但是不免会出现一些问题,如业主拒交物业费,那么业主拖欠物业费不超过2000法院受理吗?业主是否会因拖欠物业费而被物业起诉,与拖欠物业费的金额大小无关。业主拖欠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费,属于民事纠纷。因此,哪怕业主拖欠物业1元的物业费,在此类民事案件一般诉讼时效两年内,物业均可以随时提起诉讼,要求业主支付物业费及赔偿损失。法院如果接受起诉,同意进行审理,称为受理。那么业主拖欠物业费不超过2000法院受理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2.02.091168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债务纠纷超过诉讼时效法院能制作调解书吗债务纠纷诉讼时效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务纠纷超过诉讼时效法院能制作调解书吗债务纠纷诉讼时效
内容:债务纠纷超过诉讼时效法院能制作调解书吗我朋友小强于1998年借给其同学曾某三万元钱,言明借期一年。现在曾某又以法院不能对已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制作调解书为由反悔,拒绝归还借款。对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是可以以调解书的形式进行确认的。民法通则第138条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那么债务纠纷超过诉讼时效法院能制作调解书吗债务纠纷诉讼时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2021.12.09457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申请劳动仲裁超过期限,能否向法院起诉解决劳动纠纷?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申请劳动仲裁超过期限,能否向法院起诉解决劳动纠纷?
内容:劳动争议的解决不同于其他争议,当事人在向法院提起诉讼前,须将争议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二十八条规定争议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作出仲裁裁决。那么申请劳动仲裁超过期限,能否向法院起诉解决劳动纠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2.01.07900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拖欠货款超过4年还能起诉吗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拖欠货款超过4年还能起诉吗
内容:四年前的欠款还可以起诉吗法律分析:现在的诉讼时效是3年了,如果对方欠钱不还,那么已经过了4年的时间,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了,可以起诉,欠债不管多少年,债务关系都是存在的,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还钱,但欠款超过3年就超出了欠款诉讼时效,法院可以不受理,货款超过三年了还能起诉吗1、法律分析:可以起诉,但过了诉讼时效的贷款会丧失胜诉权,法律主观:欠款超过三年还是可以起诉,但是该欠款纠纷可能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如果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则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除非其自愿履行义务。
李维律师2023.12.28317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超过诉讼时效法院如何处理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超过诉讼时效法院如何处理
内容:超过诉讼时效有什么法律后果诉讼时效届满后,权利人丧失对其殆于行使的民事权利的胜诉权,同时对义务人产生抗辩权,义务人可以以诉讼时效届满为由抗辩权利人对其提出的履行义务的请求权,4、法律分析:民事诉讼中,法院不会主动审查诉讼时效,超过诉讼时效的案件,如果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一定要受理立案,在被告没有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情况下,法院会依据所查明的事实来作出裁决,审理过程中,当事人提出超过诉讼时效的,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邢颖律师2023.11.06729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执行规定最新)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执行规定最新)
内容:第八条 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执行措施的,应当依法制作裁定书送达被执行人,并在实施执行措施后将有关情况及时告知双方当事人,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其他人民法院对没有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制作笔录,并经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及被执行人签字,或者书面通知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
郭铭芝律师2024.01.09294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过了举证期限的证据法院还认么(超过举证期限提供的证据,法院如何认定)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过了举证期限的证据法院还认么(超过举证期限提供的证据,法院如何认定)
内容:2、对逾期提供的证据材料,除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外,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过了举证期限提交证据的法律规定过了举证期限提交证据的法律规定如下:1、当事人应当在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或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龙珊律师2024.01.12482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超过20年的债务法院是否主动审查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超过20年的债务法院是否主动审查
内容:超过20年的债务法院是否主动审查超过20年的遗产分割案件法院仍然必须立案受理因为法院不能主动审查案件是否超过诉讼时效。只有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方提出诉讼时效的答辩法院才能审查。相关法律知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九条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抗辩事由成立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那么超过20年的债务法院是否主动审查。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2.01.30621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婚内财产协议 150评论 -
【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724评论 -
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姚平 145评论
-
抚养费法院判决是孩子年满18周岁,但是通过专业人介入调解,让对方支付到孩子年满23周岁,可以说是超预期达到委托人的诉求。姚平 409评论
-
继承人若与被继承人共同居住且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法院可以酌定多分遗产。打官司打的是证据,在孝敬老人时,别忘了留下相应证据备用,在产生继承纠纷时方能占据主动权。北京法律咨询 131评论
-
离婚后没有分居,孩子由双方共同抚养,分居后主张该期间的抚养费,法院不会支持。
北京法律咨询 329评论 -
双方均为中国国籍,但结婚证是在国外领取,感情破裂后如何离婚?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离婚,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也可以申请法院调解离婚
北京法律咨询 180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