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的管辖权是怎样规定的

2022-01-28 20:4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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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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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 涉外婚姻的管辖权规定具体如下:如果当事人在中国办理的结婚登记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在国外结婚并定居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三条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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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2024-07-26 21:27:02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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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证涉外婚姻需要十五个工作日,有特殊情况的除外。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 涉外婚姻的管辖权是如何规定的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涉外婚姻的管辖权是如何规定的

    内容: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5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6双方当事人均是外国人的如果双方的婚姻缔结地是在中国的我国法院有管辖权如果双方的婚姻缔结地在国外此时我国法院一般不受理如果双方达成离婚协议的我国法院可以受理管辖。涉港澳台的离婚案件的管辖可比照涉外案件处理。那么涉外婚姻的管辖权是如何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01253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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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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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婚姻结婚证公证,女方不可以一个人去公证,需要双方一起到场。我国法律规定,对婚姻状况进行公证的是属于对身份进行的证明,需要双方亲自到场,才能进行公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 涉外婚姻起诉离婚在哪个法院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涉外婚姻起诉离婚在哪个法院

    内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三条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涉外离婚诉讼,一般以被告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杨一凡律师
    2022.06.011346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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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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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或者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涉外婚姻需要满足的条件是:双方自愿结婚、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双方均无配偶、双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 涉外婚姻要注意什么问题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涉外婚姻要注意什么问题

    内容:另一种作法是选择法院地在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婚姻时一般就要通过法院来解决。由于各国的国际私法各有不同所适用的实体法有异其结果也存在差别因此在当事人了解法院地国的国际私法后完全可以选择理想的法院地提起涉外婚姻诉讼使自己的权益得到实现当然无论以何种方式选择法律都要一秉善意以免使其行为无效。从我国与外国缔结的司法协定来看我国在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条件是作出判决的法院依其本国法有管辖权作出判决的法院是依本国国际私法选定准据的判决已经生效被诉方得到合法传唤以及判决的执行无损于我国的主权安全和公共秩序。那么涉外婚姻要注意什么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01117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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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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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婚姻离婚起诉的方式:若当事人是在国内办理的结婚登记的,向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若当事人是在国外结婚并定居的,可以向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三条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涉外婚姻财产纠纷如何解决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涉外婚姻财产纠纷如何解决

    内容:涉外婚姻案件适用中国诉讼时效规定的前提是准据法为中国法,法院对涉外案件进行审理,首先应当明确该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案件的准据法,只有在准据法为中国法的前提下,方能适用中国法律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在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终止之后,一方就双方的财产分割产生争议,可以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只要中国法院就双方的诉讼存在管辖权。但是涉外婚姻关系的终止存在其复杂性,如何认定涉外婚姻关系终止的时间,直接决定着离婚财产分割时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刘晓红律师
    2022.03.22351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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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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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婚姻的管辖权规定具体如下:如果当事人在中国办理的结婚登记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在国外结婚并定居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三条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涉外婚姻离婚的管辖权是如何规定的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涉外婚姻离婚的管辖权是如何规定的

    内容:当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或者提出答辩状,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那么涉外婚姻离婚的管辖权是如何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1.12.20939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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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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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婚姻离婚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涉外婚姻的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涉外婚姻的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内容: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5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6双方当事人均是外国人的如果双方的婚姻缔结地是在中国的我国法院有管辖权如果双方的婚姻缔结地在国外此时我国法院一般不受理如果双方达成离婚协议的我国法院可以受理管辖。涉港澳台的离婚案件的管辖可比照涉外案件处理。那么涉外婚姻的管辖是怎么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01115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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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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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婚姻离婚办理的方式:若在国内办理的结婚登记的,应该向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进行诉讼;若在国外结婚并定居的,可以向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三条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涉外婚姻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涉外婚姻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内容:法院在通常的情况下是按照本国的法律审理案件的但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则不尽然。这种法律选择或法律适用的规则就是国际私法。法院按照这套规则在涉外婚姻的案件中确定所应适用的法律。由于各国的国际私法各有不同所适用的实体法有异其结果也存在差别因此在当事人了解法院地国的国际私法后完全可以选择理想的法院地提起涉外婚姻诉讼使自己的权益得到实现。从我国与外国缔结的司法协定来看我国在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条件是作出判决的法院依其本国法有管辖权作出判决的法院是依本国国际私法选定准据的判决已经生效被诉方得到合法传唤以及判决的执行无损于我国的主权安全和公共秩序。那么涉外婚姻需要注意什么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01585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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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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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婚姻离婚损害赔偿怎么规定的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涉外婚姻离婚损害赔偿怎么规定的

    内容: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二、涉外婚姻怎样起诉离婚(一)涉外婚姻如果办理诉讼离婚,对于当事人一方来说是一件比较棘手的事情,通常来说,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涉外婚姻离婚损害赔偿怎么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11179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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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婚姻离婚的各国规定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涉外婚姻离婚的各国规定

    内容:我国涉外婚姻离婚的规定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对于离婚世界各国确定离婚案件准据法的冲突规范不尽相同。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我国境内离婚时法律规定原告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不能通过行政部门登记离婚。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离婚以及因离婚而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在涉外离婚中无论是双方自愿离婚还是一方要求离婚一般最好是通过诉讼程序由我国法院作出判决的方式离婚。那么涉外婚姻离婚的各国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02177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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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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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婚姻案件的管辖权的确定 结婚当事人须持的证件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涉外婚姻案件的管辖权的确定 结婚当事人须持的证件

    内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离婚后,在我国境内双方自愿要求复婚的,按涉外结婚的有关规定办理。关于中国涉外婚姻登记的程序,涉外婚姻案件的管辖权的确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1.12.25727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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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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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典涉外婚姻案例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经典涉外婚姻案例

    内容:游*安在答辩中也认为双方夫妻关系确难以维持,表示同意离婚,但要求将婚后购置的放像机一部归其所有。张*谋对此表示同意。审判理由及结果:振东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双方当事人婚前缺乏了解,相处时间甚短,草率结婚,婚姻基础较差。这种婚姻关系应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予解除。本案又属涉外离婚诉讼,故具有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的意义。中国婚姻法关于离婚的标准,即为该法第25条所规定的夫妻感情破裂原则。

    李楠楠律师
    2022.03.22607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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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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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婚姻如何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涉外婚姻如何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涉外婚姻如何认定夫妻共同财产在国际私法上,夫妻共同财产是指跨国婚姻的夫妻之间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我国《民法典》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的规定,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同样,如果双方在外国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涉及不动产在中国尚未分割,只能首先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离婚判决的效力后,再依照我国法律向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起诉,申请对原夫妻共同所有的不动产进行分割。那么涉外婚姻如何认定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2.11762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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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对涉外婚姻的管辖权的规定是什么?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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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建国

    我国对涉外婚姻的管辖权的规定是什么?

    内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23条第1款规定,我国法院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有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我国对涉外婚姻的管辖权的规定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1.12.20220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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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婚姻纠纷管辖权的规定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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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一凡

    涉外婚姻纠纷管辖权的规定

    内容:(五)国内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不予承认的,当事人可到国内原户籍所在地或婚姻缔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第十四条 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六条 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涉外婚姻纠纷管辖权的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1.12.20467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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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婚姻离婚要怎么办理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涉外婚姻离婚要怎么办理

    内容:涉外婚姻离婚方式主要有两种,分别是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其实,两个中国人结婚,要离婚的话,也是这两种方式,这看似并无太大的区别。登记离婚手续的中国内地人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以及结婚证,登记离婚手续的外国人或者港澳台同胞除了要携带身份证、结婚证之外,还需要带上自己的有效通行证,还有就是护照等等证件。已经有明确法规表明,如果是中国人和外国人是在中国境内想要离婚的话,应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是中国人和外国人是在境外想要离婚的话,就应该向当地法院提供诉讼,当地法院是否接受诉讼,要看当地法院的意愿。

    张旭律师
    2022.03.30467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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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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