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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亵儿童罪中止标准有哪些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猥亵儿童罪中止标准有哪些
内容:犯罪中止的主观原因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四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儿童即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男孩和女孩。二猥亵儿童罪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三猥亵儿童罪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四猥亵儿童罪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
陈明月律师2022.01.18829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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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的判定和量刑标准是什么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非法同居的判定和量刑标准是什么
内容:2、非法同居的处罚如下:如果一方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的构成重婚罪,可能会被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4、有配偶者与他人非法同居的可能构成重婚罪,受到刑事处罚,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4、法律主观:非法同居的处理:如果一方有配偶或者双方均有配偶之间非法同居的,且在同居期间领取了结婚证的,构成了重婚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主观:有夫之妇与他人同居不会构成重婚罪,不需要坐牢。
孔孟廷律师2023.12.28557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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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明知没故意的帮助行为的刑事责任
许瑞林律师
只明知没故意的帮助行为的刑事责任
内容:案例某邮政局下属支局长张某指使手下员工采取挂失储户存单、存折盗取储户账号密码等方式支取储户资金数百万元用于挪用该手下员工刘某等四人在明知手续不全不符合单位规定的情况下仍然违规为其支取现金数百万元造成国家损失达数百万元支局长张某受到法律的制裁而另外刘某等人却仍然没有受到任何影响其他相关人员该当何罪,案例分析对于只明知没故意的其他相关人员虽然不能构成挪用公款的共犯但是由于其过失或者重大过失已经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对此应当负有一定的法律责任,案例分析对于只明知没故意的其他相关人员虽然不能构成挪用公款的共犯但是由于其过失或者重大过失已经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对此应当负有一定的法律责任,3、主体方面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应以依从事公务人员来认定其主体)由于自己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家损失数额巨大虽然系过失行为但后果相当严重属于刑法上的过失犯罪既渎职犯罪符合渎职犯罪的主体要件,理由如下1、主观方面在明知张某行为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下仍然为其提供方便主观上具体刑法的故意是一种不作为行为理应对其负责,理由如下1、主观方面在明知张某行为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下仍然为其提供方便主观上具体刑法的故意是一种不作为行为理应对其负责。
许瑞林律师2022.01.17800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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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酒驾仍搭车搭乘人要负责任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明知酒驾仍搭车搭乘人要负责任吗
内容:明知酒驾仍搭车搭乘人要负责任吗虽然司机对此次交通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应当赔偿搭乘人的损失但不应是全部损失。民法通则第11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搭乘人当属其列。因此决定了搭乘人对醉酒驾车的危害具有正确的判断能力和基本的预见性。搭乘人在明知司机满身酒气的情况下基于图方便、省钱仍同意搭乘表明其对可能出现的危险的后果听之任之明显具有主观上的间接故意。再次搭乘人对损害结果应自担一定责任。而民法通则第131条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那么明知酒驾仍搭车搭乘人要负责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2.01.27302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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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亵儿童到底可以不可以定罪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猥亵儿童到底可以不可以定罪
内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儿童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儿童即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男孩和女孩。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
赵金保律师2022.03.03598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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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2、客观上采取以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等手段骗取他人财产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一百九十三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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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游乐园受伤怎么谈赔偿私了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孩子游乐园受伤怎么谈赔偿私了
内容:小孩在游乐场受伤的处理赔偿如下:如果受伤是自身原因所致或是与游乐园无关的第三方所致,则主体为家长或是第三方,游乐园的责任占小部分,在游乐场所受伤了怎么赔偿1、法律分析:只要非顾客自身的故意所为,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2、法律主观:在儿童乐园受伤,赔偿如下:一般由游乐园承担侵权责任,赔偿首先应该确定责任承担主体以及责任承担比例,如果受伤是自身原因所致或是与游乐园无关的第三方所致,则主体为家长或是第三方,游乐园的责任占小部分。
于海明律师2024.01.30406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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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拐卖儿童罪巨额的标准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审理拐卖儿童罪巨额的标准
内容:根据我国刑法第240条的规定拐卖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拐骗是指行为人以欺骗、利诱等手段使儿童处于自己的控制之下并脱离其家庭或监护人。拐卖儿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而且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出卖的目的。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刘晓红律师2022.03.03485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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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信罪开庭会当庭宣判吗(帮信罪开庭后多久收监)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帮信罪开庭会当庭宣判吗(帮信罪开庭后多久收监)
内容:帮信罪开庭后不一定会当庭宣判,按照《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人民法院是可以择期宣判的,但法院择期宣判的,应该在宣判以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及公诉方,帮信罪开庭为什么不宣判法律主观:刑事案件在开庭审理后不直接宣判的,其案件事实可能比较复杂,人民法院应当在查 ...,帮信罪在公安机关调查完毕后,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公诉案件后的二个月以内开庭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客观方面具体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
杨一凡律师2024.01.12611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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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管理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无因管理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内容:无因管理的成立条件有哪些依据民法通则第93条的规定,无因管理的成立要件有以下三项:管理他人事务;有为他人利益的意思;无法律上的原因。除此之外,其他事务,不论为经济性或非经济性事务,事实行为或法律行为,继续性行为或一次性行为,均适于无因管理,如为他人收取果实并出卖,收留迷路的儿童并照看等。(二)为他人利益的意思为他人利益的意思是无因管理成立的主观要件,是无因管理区别于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的重要标准。因此,当管理人误将他人事物作为自己事务为自己利益予以管理,或明知是他人事务,而出于为自己利益管理时,都因缺乏为他人管理的意思而不成立无因管理。那么无因管理的成立条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2.02.06895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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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军婚罪的主体与主观方面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破坏军婚罪的主体与主观方面
内容:认识破坏军婚罪,除了应从其所侵害的军婚关系客体和“同居或者结婚”危害行为入手外,还应包括主体与主观方面。但依照刑法第259条第1款的规定,破坏军婚罪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单位不构成此罪。而且,破坏军婚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不要求特殊身份。破坏军婚犯罪只能是故意犯罪,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因而,不可能存在过失犯罪的问题。因为不明知这些具体情况,行为人照样也明知破坏军婚的性质和危害后果,也能说明行为人的主观恶意。破坏军婚罪之“明知”的程度,不能仅凭被告人的供述,而应当根据案件的客观事实予以分析。那么破坏军婚罪的主体与主观方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1.12.24181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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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死人了责任划分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喝酒死人了责任划分
内容:法律分析:一种是由于劝酒者明知过量饮酒会对人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而仍然劝诱对方喝酒,因此造成对方死亡后果发生的,可认定为直接故意的主观过错,应当承担赔偿的主要法律责任,聚会喝酒致人死亡,同喝酒的人应担责吗法律主观:同桌喝酒致死的责任的承担:原则上是责任自负,有以下情形的酒友应担责: 强迫性劝酒,所以当事人喝酒后回家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同行饮酒的人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劝酒致人死亡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是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当事人存在强迫劝酒行为导致对方死亡的,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请客的家庭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一起喝酒,中间即使没有劝酒行为,在酒后有将其安全送回家的义务。
吴梦云律师2024.01.16346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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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构成猥亵儿童罪,要求行为人在主观上明知是儿童,即必须是出于故意且明知受害人是或可能是儿童。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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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罪构成要件
许瑞林律师
遗弃罪构成要件
内容:遗弃罪构成要件()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犯罪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履行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拒绝扶养的动机是各种各样的如有的把老人视为累赘而遗弃有的借口已离婚对所生子女不予抚养有的为创造再婚条件遗弃儿童有的为了逼迫对方离婚而遗弃妻子或者丈夫等。()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犯罪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那么遗弃罪构成要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2022.02.08606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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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对方没离婚还同居犯法吗,明知道对方没离婚还跟她同居区别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明知对方没离婚还同居犯法吗,明知道对方没离婚还跟她同居区别
内容:没离婚和别人同居犯法,民法典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在婚姻存续期间,和他人同居,违反了民法典中一夫一妻及夫妻相互忠诚的义务,对夫妻感情带来伤害、破坏了婚姻关系,5、没离婚和别人同居犯法,民法典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在婚姻存续期间,和他人同居,违反了民法典中一夫一妻及夫妻相互忠诚的义务,对夫妻感情带来伤害、破坏了婚姻关系,明知她人有配偶还同居犯法吗1、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同居,一般情况下,如果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是可以追究对方重婚罪的,但是相关法律并未规定第三者的责任。
林艳英律师2023.12.15825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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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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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亵儿童罪的追诉时效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猥亵儿童罪的追诉时效
内容:猥亵儿童罪追诉时效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追诉时效为5年,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追诉时效为5年,法律主观:涉嫌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一般情节追诉期是5年,3、法律主观:涉嫌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一般情节追诉期是5年,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诉时效15年,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诉时效15年。
张芸律师2023.10.18401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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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内容: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的内容是怎么样的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行为危害到公共安全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状态的发生。那么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的内容是怎么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2022.01.27760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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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师费谁承担? 在建工案件中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诉后,在合同未约定律师费、保全费的情况下,能否主张律师费和保全费?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审审查中给出回应。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5年,万某挂靠在华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产对此明知,仍与之签订《工程承包意向书》,将旧城改造工程发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万某。 2016年,宏星房地产与华宇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后华宇公司与万某签订《内部承包协议书》,将旧城改造项目转包给万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万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结清工程款,也未办理竣工验收。 万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华宇和宏星承担连带责任,支付工程进度款686万,律师费20万,保全费用2.7万及逾期利息1657万。 一审法院判决—— 支持386万的工程款及相应利息请求;就律师费和保全费,因律师费、诉讼保全担保费均为万某在诉讼过程中自行支出的诉讼成本,该费用双方未有明确约定,且非因诉讼必须产生的费用,故其主张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关于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学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确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之规定,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某支付工程款。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某支付工程款386万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关于一审判决对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认定是否正确的问题。本院认为,关于万某主张的律师费200000元的问题。 尽管万某与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对律师费的承担并无约定,但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经被擅自使用的情况下,仍以各种理由抗辩,拖延承担支付工程款义务,属不诚信的诉讼行为,造成了司法资源的额外消耗和万学才的额外支出。 且万某因此次诉讼发生的律师费,既是其为对抗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为的额外支出,也是其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故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万某主张的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问题。本案诉讼系因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万学才工程款引起,万某为实现其债权,申请财产保全,并以保险公司提供保全保险的方式进行财产担保,系万某为实现其债权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费用,属于万某的损失。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决,宏星房地产和华宇公司支付万某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其它项予以维持。 华宇公司和宏星房地产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 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是否应承担律师费的问题。万某因诉讼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保全费属于确定发生的支出,原审法院认为案涉工程已经实际交付使用,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拒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以致引发本案诉讼,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学才支付万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所支出的费用并无不当。 故对宏星公司、华宇公司主张不应承担律师费的再审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471评论 -
2022年7月23日,在北京市昌平区某小区院内,50多岁的赵女士和儿子、儿媳、孙子一家人晚饭后悠闲散步。 赵女士在踩到一个看起来外观完好的井盖时,不料井盖竟然发生了180度翻转,致使赵女士坠入7米深的污水井中。 赵女士家人立即向消防队求助,将赵女士从深井中解救出来并送往医院抢救。经诊断,坠落深井造成赵女士胸椎骨折、腰椎骨折、胫骨平台骨折、踝关节骨折等全身多处损伤。 出院之后,赵女士及家属多次找物业公司沟通赔偿款的事情,但是物业公司认为“赵女士要的赔偿款过高,而且物业公司已经垫付了医疗费28万元”,不同意对赵女士进行合理赔偿。 委托专业人员才能安心休养 赵女士的家人对于物业公司拒绝赔偿的态度非常气愤,但是也无计可施。一家人为了赔偿的事情急得焦头烂额,导致赵女士无法安心养伤,子女也无法安心工作。 经过一家人商量后,一致决定委托律师来办理,这样既能更快速地要回赔偿款,伤者及家人也能节约时间,各自安好。 经过充分的咨询沟通,在2022年9月2日,赵女士正式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帮助自己拿到应得的赔偿。 元甲律所专案组研究案情,积极指导赵女士准备录音、现场照片、医疗费用票据等各类证据材料,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主张合理赔偿。 03物业公司担责 获得满意赔偿 为了避免物业公司对赵女士伤残情况不认可,元甲律师为赵女士申请了诉中伤残鉴定和三期鉴定。 经鉴定赵女士的伤情构成一处九级伤残,一处十级伤残,伤残赔偿指数25%;建议误工期为210日、护理期为120日、营养期为120日。 庭审过程中,物业公司为了逃避自身责任,辩称“赵女士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对损害后果承担部分责任”。 因此,本案最大的争议焦点为责任的承担问题。 针对责任问题,元甲律师专业解析,并具体分析事故发生过程: 事故发生时,虽然未天黑,但涉案井盖位于小区居民日常通行的道路上,外观完好,看不出任何异样,也没有放置任何的警示标识,任何人经过井盖都无法知悉井盖损害的情况,无法对此作出判断并采取措施,故赵女士作为小区居民不应当承担责任。 而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管理者,未进行安全排查,在明知井盖位于主干道常年被货车碾压损坏的情况下不作为,导致赵女士受到如此严重的伤害,理当承担全部责任。 法官十分认可元甲律师的庭审意见,一审法院判决物业公司承担全部责任,赵女士不承担责任,由物业公司除已垫付的医疗费28万元,另外赔偿赵女士52万余元。 赵女士以及家人对赔偿金额表示非常满意!历经一年的时间,元甲专案组温暖陪伴当事人及家人度过了每一个艰难的时刻,常常帮助、总是安慰,终于圆满解决了他们的难题! 律师点评 只有委托专业律师,对案件进行专业的分析,才能制定对当事人最有利的策略,最大限度为当事人争取利益。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4评论 -
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元甲交通律师 61评论 -
一、可以申请支付令,需要符合下面条件: 1.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有效。 2.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的义务仅限于给付金钱、有价证券。 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4.支付令能够直接送达债务人。 5.支付令必须是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作出。 支付令受理费参照财产案件受理费的1/3收费。若支付令失效转入诉讼程序,债权人只需补交案件受理费,不会出现二次收费的情形。 支付令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同时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案件,不受债权金额的限制。 二、诉讼方式 1.确定管辖法院 起诉前要确定的首要问题是向哪个法院起诉。原告可以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都比较远,也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写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应当包含以下内容:① 原告、被告基本情况,原告明知被告下落不明的,应当在诉状中注明该情况,并尽可能提供被告的信息以及原户籍地;② 诉讼请求,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如系给付物的,应写明种类和数量;如系给付行为的,应写明为何行为或不为何行为;③ 事实和理由,是民事诉讼原告对其诉讼请求的佐证和支持;④ 署名和时间,由原告签名或盖章,并签署时间。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3.整理证据 这一步需要我们当事人准备证据资料,制作证据清单。对于欠钱不还这类案件,我们一般要提供借条、转账记录、催款记录等能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事实的证据,尽可能完整地还原借款过程、原告是否有催款、被告是否有还款等情况。证据主要证明两点:一是借款合意,二是支付凭证。 4.立案、缴费 即到被告人所在地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提供证据。法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 5.等待法院依法判决 在判决履行期内就对方在法院判决的规定时间内还款。 6.申请强制执行 在判决生效后,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对方仍然没把钱全给的,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和立案一样去法院走流程。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427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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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条件: (1)行为必须齐备交通肇事罪的基本犯罪构成要件,这是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情节的基础条件。 (2)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这是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主观条件。逃避法律追究,包括逃避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追究。实践中,行为人如果没有正当的理由离开事故现场(包括但不限定于事故现场),应当认定行为人具有逃逸法律追究之主观目的。 (3)客观上有逃离的行为,且逃离行为可能影响到对被害人的救助、导致事故损失的扩大、妨害民警对事故的查处。如果行为人的“逃离”没有影响其对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之法定义务的履行,则不应认定其“逃离”行为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情节,从而不应承担交通肇事罪加重之刑罚。
大律云律师团 828评论 -
如何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 在实践中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主要看是否符合民间借贷关系的构成要件。 一是借贷合意,即款项交付的原因必须是双方认可的借贷行为,这也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首要前提。如双方存在认识偏差或一方对借贷合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二是款项交付,即双方应实际交付了合意中确定的金额,这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如借款未实际交付或实际交付数额与借款凭证载明的不一致,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交付情况认定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利息如何计算。 司法实践中,对借款是否实际交付及交付数额的审查,已经得到了普遍的遵循。但对借贷合意的审查,因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且没有统一标准,导致部分案件中“经手人”“介绍人”对非基于借贷合意的款项交付承担偿还责任。 因此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 法院会综合审查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从而判断双方是否存在民间借贷关系。
宋官骐|元甲律所 173评论 -
离婚纠纷中,对方与第三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不正当关系,最终被法院认定过程,财产部分根据照顾妇女儿童及无过错方原则,支持了我们三七分的诉求。
姚平 855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