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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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权转股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企业债权转股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内容:企业债权转股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那么企业债权转股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2.06186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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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企业股权转让要交下列税款: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以及印花税。股权转让所得为转让财产收入,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股权转让合同属于应纳税凭证,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缴纳印花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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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股权质押是否能质押给个人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企业股权质押是否能质押给个人
内容:公司章程、质押申请书、声明书、质押股权涉及注册资本出资的验资报告等公司证明文件。(六)在办理股权质押贷款前,银行应充分调查分析借款人和质押股份所在公司的管理水平、财务状况、市场竞争力、发展前景和产权是否明晰等,对融资目的和投资项目进行科学论证,预测借款人未来偿债能力和股权质押的实力。那么企业股权质押是否能质押给个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2.02.10897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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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尽可能了解出让方公司的股权结构和股权先关信息,认真分析该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规避投资风险;确定意向后,双方应协议要求向对方作出一定的承诺和保证;协议签订后,应该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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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的方式有哪些?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的方式有哪些?
内容:下面,律师365的小编将为大家介绍一下关于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的三种主要的方式。在进行股权质押融资时,中小企业会先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由担保公司向银行作出担保,然后再由公司股东采用股权质押形式,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最终达到融资目的。根据工商机关的调查和统计,中小企业基于股权转让款项交付条件进行担保,实施股权质押融资的数量近年来迅速增多。为确保还款协议顺利履行,甲公司的股权转让方以股权出质登记方式进行反担保。乙公司的股权受让方先将股权质押给转让方,作为付款的担保,待还款结束后双方再办理股权质押注销登记。那么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的方式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2.02.10169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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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股权需经下列程序予以转让:1、经其他股东同意股权转让并放弃优先认购权;2、依照公司章程等规定进行相关的表决程序;3、交易各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过渡期管理协议等;4、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管理事务的交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二百一十七条 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适用本法;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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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股权质押融资是什么意思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小微企业股权质押融资是什么意思
内容:下面就让律师365小编来告诉大家小微企业股权质押融资是怎样的吧。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签订贷款合同。股权质押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股权质押贷款当事人须凭股权质押合同到工商管理机关登记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股权交由工商管理机关登记保管。企业应向工商管理机关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那么小微企业股权质押融资是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2.02.10991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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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个人独资企业的股权通常来说是不能用于质押的。个人独资企业只有一个自然人投资,投资人对该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十七条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本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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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律师咨询,企业股权纠纷律师费多少?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公司股权律师咨询,企业股权纠纷律师费多少?
内容:以下是你可能需要咨询的一些问题:公司设立:股权律师可以帮助你理解公司设立的法律要求,包括公司类型的选择、股东协议的制定、公司章程的编写等,股权律师事务所通常拥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他们具备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在选择股权律师事务所时,你需要考虑他们的专业能力、服务质量、费用等因素,企业股权纠纷的律师费用因地区、案件复杂程度、律师的经验和声誉等因素而异,股权纠纷:如果出现股权纠纷,股权律师可以帮助你进行法律分析,提供解决纠纷的策略,如果需要,还可以代表你进行诉讼。
李孟阳律师2023.10.081045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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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股权质押的外资企业在通常情况下是能申请转内资的。依法应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外资企业是“内资企业”的对称。指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在我国境内设立的由外国投资者独自投资经营的企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 企业法人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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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有哪些限制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合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有哪些限制
内容: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合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的限制内容,以及相关的条件和程序,综上所述,合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在中国具有一定的限制和程序,此外,合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还需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等相关规定,如果您有意向进行外资合资企业股权转让,建议您提前了解相关规定和流程,以免因为不了解规定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此外,合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还需要考虑到其他一些限制因素,其次,合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的程序相对复杂。
陈明月律师2023.12.12273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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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中股权如何质押?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企业中股权如何质押?
内容:今天律师365小编给大家讲解一下股权如何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4、 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受理后取得股权出质通知书。您的登记申请材料被受理后,请按工作人员的提示到投资服务大厅一层发照窗口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那么企业中股权如何质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2.02.10616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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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股权转让的程序如下:1、提出转让申请;2、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3、进行资产评估;4、办理转让手续;5、修改公司章程;6、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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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股权还可继承吗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股权还可继承吗
内容: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股权还可继承吗合法存在的公司股权依法可以继承。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禁止从事一切经营活动,但是,被吊销营业执照是工商机关根据行政法规,对违法的企业法人做出的一种行政处罚措施,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主体资格仍在,只有经过注销之后,公司法律人格才归于消灭。我国现行法律也并未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不能进行股权变更。根据法无禁止即允许之法理,故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仍可进行股权转让行为,亦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等活动。那么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股权还可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2.01.311032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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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股权质押贷款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许瑞林律师
企业股权质押贷款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内容:下面是有小编整理的企业股权质押贷款的注意事项。4、不得约定流质条款订立股权质押贷款合同时,出质人和贷款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在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出质人未受清偿时,股权转移为贷款人所有。那么企业股权质押贷款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2022.02.10746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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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股份合作企业股权转让主要有以下有效条件:1、转让款已经过户;2、转让股权必须签订转让合同,注明转让股权的种类、数量、过户时间、法律责任的归属等内容;3、企业章程改变,企业股东变化的,要到工商部门作变更登记,没有变更登记,是没有法律保障的转让。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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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后企业上市进程有何影响?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股权质押后企业上市进程有何影响?
内容:实际上,股权质押是一种股东正常的融资行为。股权质押审核的重点在于公司控股股东是否会因为股权质押而导致存在重大到期未履行债务、可能被实施行政处罚,是否会因此对拟上市企业有资产侵占的动机等等,如果有这样的风险,那就必须谨慎处理。股权质押一般是控股股东用自己的股权为企业融资进行担保,这种情况一般没有问题,因为股权质押的理由合情合理且无恶意,债务人具有一定偿还能力。那么股权质押后企业上市进程有何影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2.101068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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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外资企业之间的股权应经下列流程转让:1、由转让方提出股权转让主张,并发出公告;2、出售方进行内部决策程序,并听取其他股东的意见;3、向法律规定的有关机构申请批准;4、办理转让相关的变更登记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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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是否会影响企业价值?股权质押背后的风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股权质押是否会影响企业价值?股权质押背后的风
内容:无论是股权被质押企业的经营风险,还是其他的外部因素,其最终结果都转嫁在股权的价格上。股权质押制度规定的优先受偿权与一般担保物权的优先受偿权不同,具有特殊性。二是涉外股权瑕疵设质的风险。那么股权质押是否会影响企业价值?股权质押背后的风。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2.02.10793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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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原股东取得股权转让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如股权转让方是个人,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交纳标准:按照转让成交价减去当初出资价和费用,按照此差额的20%交纳个人所得税;2、印花税:企业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双方按照产权转移就股权转让书据计贴印花税。适用税率为书据所载金额5‰。《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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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股权转让税收政策有哪些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合伙企业股权转让税收政策有哪些
内容:《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税[2000]91号)第四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ldquo,合伙企业的股权转让所得如何纳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国税发[2011]50号)规定: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事股权(票)、期货、基金、债券、外汇、贵重金属、资源开采权及其他投资品交易取得的所得,应全部纳入生产经营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张嘉娱律师2023.06.09898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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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股权已质押的企业依法是可以办理贷款手续的。股权办理质押登记后,股东转让股权的权利受到限制,一般不得转让,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但企业股权质押后,符合条件的可以依法办理贷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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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一方在合伙企业的股权能否转让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时一方在合伙企业的股权能否转让
内容: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诊法取得合伙人地位。如果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与他人设立合伙企业,除另有约定外,夫妻双方之间对该出资以及因该出资而产生的收益有共同的处分权。应当注意一方为逃避责任而转移合伙企业财产或者与其他合伙人串通转移合伙企业财产的情况,如果发现,应当按照妨碍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处理。那么离婚时一方在合伙企业的股权能否转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2.02.11569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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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企业股权可以经下列程序办理质押:1、质押双方就股权质押协商一致,订立书面协议;2、召开股东大会,就股权质押等相关事宜进行表决,且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依法办理质押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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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企业股权质押对融资的影响是什么?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不同企业股权质押对融资的影响是什么?
内容:那么,股权质押对融资的影响是什么呢?2、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融资缺点这种质押贷款模式仅适用于机构投资者,且被质押的股票缺乏流动性,手续烦琐,不能满足市场众多中小投资者的融资要求。那么不同企业股权质押对融资的影响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2.02.10259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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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股权质押怎么办理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个人独资企业股权质押怎么办理
内容:当企业的股权拥有者缺少足够的资金,急需筹借资金时,他们经常会将自己掌握的股权质押出去,用来借的更多的流动资金。那么个人独资企业股权质押怎么办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2022.02.10534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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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爱时携手步入婚姻,分开时心平气和和解离婚,也不失为一种人生洒脱!元甲律所帮助当事人获得房产与股权等最大权益,重启新生。江湖路远,各自珍重!林艳英 90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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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子女因遗产继承产生纠纷,此案历经一审和二审,帮助当事人获得北京房产10%份额、公司股权、银行存款、租金等合理财产,维护了当事人的最大权益。当事人对判决结果非常满意,口碑价值得到认可!
北京法律咨询 474评论 -
判决书无法解决的问题,一份调解书大到房产、公司股权、车辆、小到车位和仓藏间,以及如何配合变更过户,私人物品,甚至连钥匙都给大家分好了,就这样还是担心履行难的问题,如果不支付折价款,利息也提前约定了,可谓是一份完整的调解书,真正的帮助委托人解决问题👍。我们始终坚持调解/和解优先,以诉促调为首选,诉讼是最后一步的原则。
北京法律咨询 590评论 -
合同审查如何避开“坑”?《民商律师分享会——合同纠纷专题》防范合同风险!合同审查一般包含3个阶段:合同签订前、签订时以及合同履行中。邢颖律师指出,在每个阶段中要关注“人、财、物”的安全性,在合同签订前要对签订方有一个全面清晰的认识,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形式审查,另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实质性审查。 针对合同签订方的审查内容包含多个方面,例如对方是否具有独立签订合同主体的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是否有履约能力、资信能力、注册资金的真实性、验资报告的真实性、会计资料的审查、股东的审查、固定资产变现能力、流动资金是否充足等,需要对此逐一排查核实。 看似简单的事情,做起来却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合同审查相对来说流程繁琐、专业性强、难度大,对此邢颖律师建议,一定谨慎对待,要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处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邢颖 642评论 -
【天用案例】乡镇政府拖欠277万工程款,敢怒不敢言,怎么办?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乡镇政府拖欠工程款277万元,起诉后案件胜诉,乡镇政府仍拖延支付,查询名下未发现银行存款,怎么要回工程款? 工程完工 乡镇政府拒不支付工程款 2021年1月29日,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功中标某乡镇人民政府发包的“×××村委综合楼”工程,工程中标价3170000元,并于2021年7月28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约定:“基础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0%工程款;主体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5%工程款;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2%工程款;剩余3%工程款,待工程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总对于成功中标喜笑颜开,且对此项工程信心满满! 他想着“这是政府的工程,后期工程款应该不会出现差池,而且还能在乡镇政府面前留下一个好印象”,于是他带领施工团队辛辛苦苦依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 施工过程中,签证增加工程款102340元。2022年11月28日,该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然而,事情并非如李总想象中那样顺利,乡镇人民政府在施工期间,仅仅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了一小部分款项,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判决胜诉 获得277万工程款 李总陷入了深深地焦虑之中,他曾多次尝试向乡镇政府提出付款要求,但对方总是找借口拖延,甚至有时负责人根本就不见他。 这样的情况持续了几个月,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由于资金紧张,运营已变得十分困难。 此时,李总感到了深深地无助和绝望,如果再这样下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可能会因为资金链断裂而垮掉。 然而,尽管心中有无数的不满和愤怒,李总对乡镇政府却是敢怒不敢言,万一不小心得罪了乡镇政府,以后的企业发展甚是堪忧! 在犹豫与纠结的挣扎中,李总决定寻求法律帮助,向北京天用律所进行咨询,天用律所专案组对案件进行多角度、深层次的分析后,给出了解决方案。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施工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了乡镇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21日出具判决书,判决乡镇人民政府支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款277万元。 多方寻找财产线索 保障执行 一审判决生效后,乡镇人民政府仍然未按判决书约定还款。虽然天用律所多次与乡镇政府负责人积极沟通,但是效果不大。 天用律师积极转变办案思路,抓紧时间立执行案。好在该省份作为试点法院,效率比较高,不到半个月就成功立案。 但是经法院的查控系统查询,被告名下未发现银行存款。但是被告作为政府机构,与普通的法人主体毕竟不一样。 条条大路通罗马,天用律师积极与李总沟通,让其打探一下身边的人,尤其是与政府合作的人,看看有没有相应的支付账号。 天用律师的这个方法果然起到关键性的作用,最终发现了乡镇政府的两个账户,提供给法院后,冻结了其700余万元! 现被执行人已全额冻结款项,后续等待划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277万元工程款的执行回款有了有力保障! 办案亮点 政府作为被执行人,会有其特殊性,往往查控系统很难发现财产线索。我们不能仅仅依靠系统查控,而是需要多方面寻找财产线索,积极查找政府常用的银行账户,从而拿到执行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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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普法:空置房要交物业费吗?答案来了! 空置房到底要不要交物业费?答案是:要交!因为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空置房业主也享受到了物业服务。 此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物业合同纠纷案件房屋空置拒不缴纳物业费的当事业主杨某败诉被判交纳拖欠的物业费! 业主房屋空置5年不交物业费 物业公司起诉! 2015年5月,杨某在湖南省平江县某小区购买了一套住宅并办理了收房手续。同年,杨某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协议。 此后,由于杨某一直未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致电和书面催交,但杨某以未真正入住为由拒不交纳物业费。 2020年9月,物业公司将杨某起诉至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要求杨某支付物业费,并承担近千元的违约金。 杨某辩称,其房屋在交付后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既未对房屋进行装修,也未居住或使用,根本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 而物业公司坚称,虽然杨某的房屋处于闲置状态,但物业公司仍为其房屋的安全、公共设施的维护、小区的整体绿化和保洁提供了服务,故杨某理应交纳物业费,并承担违约金。 法院判决 业主应按合同支付物业费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杨某作为业主,物业公司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为杨某提供物业服务,因此,当事人之间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杨某应按物业服务合同及相关规定向原告交纳物业费。 杨某辩称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实际居住,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的主张,不予采纳。 依据《合同法》第六十条(现《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判决杨某支付2015年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物业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地方立法空置房物业费打折,与上位法不一致,应予以纠正) 审理法官怎么说? “交纳物业费是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合同义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 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温馨提示 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它的价值在于在满足公共性服务的同时,达到对整个居住环境品质的提升,最终体现对业主个体的服务价值。 物业费的构成包括保洁费、保安费、绿化费等,大部分是为全体业主公共部分的管理、共用设备设施维护的费用,并非针对专门某个业主的服务。 虽然房屋空置,但小区卫生仍需天天清洁打扫,公共秩序必须时时巡查维护,所有设施设备如电梯、消防等费用也要正常支出。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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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建工企业老板问我们:对方是政府的案件你们处理过吗?对方有关系你怎么办?从诉讼费承担的金额回答大家的问题,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来处理就对了!几乎全部支持我方的诉讼请求,大获全胜,很开心又帮助一家企业解决工程欠款问题🎉
王熙 78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