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券转让的方式与法规

2022-01-30 05:5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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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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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债券转让的方式与法规如下:根据我国最新《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公司债券转让的方式包括记名债券转让和无记名债券转让。记名公司债券由债券持有人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无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由债券持有人将该债券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债券可以转让,转让价格由转让人与受让人约定。 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按照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转让。 第一百六十条 记名公司债券,由债券持有人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公司债券存根簿。 无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由债券持有人将该债券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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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2024-07-26 20:39:39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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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债券转让的方式与法规如下:根据我国最新《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公司债券转让的方式包括记名债券转让和无记名债券转让。记名公司债券由债券持有人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无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由债券持有人将该债券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债券可以转让,转让价格由转让人与受让人约定。 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按照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转让。 第一百六十条 记名公司债券,由债券持有人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公司债券存根簿。 无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由债券持有人将该债券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 债权转让是否需要送达以及送达的方式是怎样的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债权转让是否需要送达以及送达的方式是怎样的

    内容:债权转让的概念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所以,可以通过公证机关送达的方式,如果债务人拒绝签收债权转让通知,公证机关可以留置并在公证书上记录送达情况,人民法院会认可该送达的效力。从上文我们可以知道债权转让时要依照法律程序严格执行,债权转让的送达不能邮寄、不能公告通知,最好的送达方式是公正送达,这样才会产生法律效力。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债权转让是需要及时通知债务人,否则债权转让也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那么债权转让是否需要送达以及送达的方式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09672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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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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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会对出资转让的表决方式包括:1、股东与其他人之间的转让,应当召开股东大会,经过半数股东同意,且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才可以继续转让;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的转让,无需进行表决,但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生活中债权转让通知方式有哪几种?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生活中债权转让通知方式有哪几种?

    内容:现实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债权转让通知的问题。债权转让通知方式有哪些我国的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全部权利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所以,可以通过公证机关送达的方式,如果债务人拒绝签收债权转让通知,公证机关可以留置并在公证书上记录送达情况,人民法院会认可该送达的效力。那么生活中债权转让通知方式有哪几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2.09355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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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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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账支票背书转让的方式主要包括:1、记名的方式;2、不记名的方式,即背书人在汇票上只有签名,没有被背书人;3、限定的方式,即有些限定背书规定汇票只交付一次,受让人只能自行使用汇票而无再次转让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二十七条 持票人可以将汇票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 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 持票人行使第一款规定的权利时,应当背书并交付汇票。 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 第三十一条 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汇票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汇票的,依法举证,证明其汇票权利。 前款所称背书连续,是指在票据转让中,转让汇票的背书人与受让汇票的被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
  • 生活中对于债务转让的方式以及转让的效果有哪些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生活中对于债务转让的方式以及转让的效果有哪些

    内容:债务转移又称为债务承担,是指合同的债权人、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协议将合同债务转移给第三人承担。债务转移必须三方就债务转移达成了致的意思表示。债务转让,按照转让后原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以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在并存的债务承担中,由于原债务人没有脱离债的关系,对债权人的利益不会发生影响,因而原则上无须债权人的同意,只要债务人或第三人通知债权人即可发生效力。债务存在无效原因的,第三人作为新债务人,可以向债权人主张无效;履行期尚未届满的,新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也可以抗辩。那么生活中对于债务转让的方式以及转让的效果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09716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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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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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进行转让的方式有:部分转让、全部转让;金钱债权债务转让、非金钱债权债务转让;或者也可以分为债权转让回购和债权卖断、分散式转让和集中式转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 债权转让债务承担方式改变吗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债权转让债务承担方式改变吗

    内容:债权转让债务承担方式第八十七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债务人转移义务是当事人对自己权利的处分,债权人通知对方或者债务人经对方的同意后,转让行为即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或者债务人转移义务需要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主要是指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的一些合同,比如,中外合作经营合同、外资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海洋石油合同等。为了简化手续,方便当事人,合同中又规定合同权利转让不必再经有关机关批准。那么债权转让债务承担方式改变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2.07362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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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债权债务能不能转让?公司对债务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公司债权债务能不能转让?公司对债务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内容:公司债权债务能否转让公司债务是民法上债权债务与公司的简单组合,公司债务受到《合同法》的调整。根据《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公司对债务的处理方式有哪些(一)积极清偿债务。应收账款是伴随企业的销售行为发生而形成的一项债权,以债权抵消债务,可以理解为债权转让。但是对劳务的价值确定和偿还最好以书面方式约定。但是通常在股权转让时会对债务情况进行调查,并据此约定债务的承担,股权转让时依据净资产转让,否则由原股东对未披露的债务进行担保。那么公司债权债务能不能转让?公司对债务的处理方式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09126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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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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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转让债权的方式有:口头通知、书面通知、以及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方式。只要债权人通知到债务人,并且债权人是依法进行转让的,转让行为就是有效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 公司法规定股权转让是怎样的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公司法规定股权转让是怎样的

    内容: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公司法规定股权转让是指公司的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或部分股份)以买卖、抵押或者其他方式向第三方进行转让,3、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律规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之间内部转让的可以自由转让,向公司股东意外的转让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权转让相关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的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张芸律师
    2023.10.20363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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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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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虚假债权转让以及虚假债权转让纠纷的处理方式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什么是虚假债权转让以及虚假债权转让纠纷的处理方式

    内容:虚假债权转让是指银行在对不良资产打包处理的过程中由于操作失误或者其他原因将本来不存在或者已经清偿的债权转让给他人。虚假债权转让通常有以下表现形式:不良资产剥离前已受清偿剥离前债务人确已向银行全部或部分履行,在某种情况下,如法院已执行,但由于银行自身的失误未能核销,以致将本已受清偿的债权转让。受让人行使权利时,债务人不予认可,或即使银行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真实存在的,受让人以与转让的合同非同一笔债权之由而要求银行承担责任而形成纠纷。(四)虚假债权转让合同中,银行因欺诈而致合同可撤销,同时亦构成侵权,受让人可选择请求方式。那么什么是虚假债权转让以及虚假债权转让纠纷的处理方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09965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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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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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父母房产过户给已婚子女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具体分析,如果父母有明确表示或书面协议,注明是赠与父母这一方子女个人的房产,那么办理完毕住房过户手续,该住房属于父母赠与这一方子女的个人财产。父母没有任何表示和书面协议的,该住房过户完毕属于夫妻婚后取得共有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企业应收账款应如何转让?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企业应收账款应如何转让?

    内容:应收账款转让的本质是债权转让。由于现行法律法规对于保理下的应收账款转让并无其他特别要求,针对应收账款转让适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即债权转让只有在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后才对债务人发生效力。企业通常会将应收账款出让给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融资。应收账款让售是指企业将应收账款出让给信贷机构,筹集所需资金的一种方式。企业筹措的资金是根据销售发票金额减去允许客户在付款时扣除的现全折扣信贷机构收取的佣金以及在应收账款上可能发生的销售退回和折让而保留的扣款后的余额确定。为此企业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应收账款的风险防范机制,从源头控制,防患于未然。那么企业应收账款应如何转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09501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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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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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转让的方式主要包括:1、依照法定程序的不同,分为约定转让和批准转让;2、依照转让范围的不同,分为部分转让和全部转让;3、依照受让主体的不同,分为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4、股权转让的其他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父母的房产如何通过继承的方式转让给子女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父母的房产如何通过继承的方式转让给子女

    内容:父母的房产如何通过继承的方式转让给子女

    张旭律师
    2023.04.2318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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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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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转让存在哪些限制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股权转让存在哪些限制

    内容:股权转让协议是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签订的合同,规定了转让股权的条件、价格、付款方式等事项,股东在转让股权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程序和手续,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股权转让限制:1、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章程可能规定了具体的股权转让规则,包括转让的程序、需要的批准等,股权转让的内部限制股东优先购买权是指当股东转让股权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3.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应当遵守证券法律法规的规定,涉及国有股权的,还应当按照国有股权转让的规定进行审批。

    李孟阳律师
    2023.10.10922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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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让的方式有哪些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债权转让的方式有哪些

    内容:作为债权人当要转让其债权时,在一般情况下,无需债务人同意,只需要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的前提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债权转让的模式有哪些1、专业放贷人模式在该模式中专业放贷人向借款人放款,取得相应债权,再把债权按金额、期限打包错配、小额分散给投资人,并承诺到期回购债权2、普通债权转让模式3、投资人债权变现模式。债务人的同意并不是这种转让行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或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那么债权转让的方式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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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9236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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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让债权的方式是:1、在保证期限内转让,贷款人将债权转让给他人,必须在保证期限内完成;2、在原保证范围内转让,因保证人只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 债权转让通知是怎么规定的,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债权转让通知是怎么规定的,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

    内容:但是,如果债权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履行债权转让通知义务,受让人凭债权转让凭证通知债务人也未尝不可。债务人在债权转让协议书签字盖章,可以认为债权人已尽债权转让通知义务。而且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的银行债权属于不良资产,与一般债权转让相比有政策上的特殊性,法律对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也未有明确要求,因此认定公告有债权转让通知的效力。在我国债权转让是要通知债务人的,否则转让合同无效,至于如何通知,上文中有详细描述,请仔细阅读上文。那么债权转让通知是怎么规定的,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09761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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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资产买卖。该方式的优点在于安全性高,交易双方交割清楚后不存在其他债权债务纠纷,特别是受让方在交割后无需对转让方公司之前的债务承担责任。2、股权收购。该方式的优点在于办理费用低,因为股权收购不涉及目标公司主体变更,故无需缴纳营业税等交易税;同时办理时间较短,因为仅需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3、公司合并。该方式的优点是规模效益比较明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诉讼方式通知债权转让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诉讼方式通知债权转让

    内容:诉讼方式通知债权转让原告起诉前未将债权转让通知被告,在不损害被告利益的情形下,原告直接起诉被告,其请求也应当得到法律的支持。后第三人将债权转让一事通知了被告,但被告未及时将债权转让款支付我公司。原告与第三人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为有效。因此,债权人在诉讼时通知债务人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债权转让款196500元。那么诉讼方式通知债权转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07695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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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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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生债务转让纠纷要如何处理,个人债务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发生债务转让纠纷要如何处理,个人债务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内容:债务转让,是指合同债务人通过协商,将合同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人承担的行为。如债务人与第三人约定由第三人取代债务人的合同地位而成为合同当事人,向债权人履行合同义务。(4)该纠纷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受理范围。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债务人应按约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那么发生债务转让纠纷要如何处理,个人债务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09664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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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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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转让变更流程是什么?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股权转让变更流程是什么?

    内容:股权属于公司法所规定的一种财产权利,为了准确的反映股权的各种法律状态,公司法及其行政法规对股权的产生、变更和消灭设定了相应的登记公示方式和程序。那么股权转让变更流程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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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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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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