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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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购买房产时,银行不会没收集资诈骗的钱款。使用集资诈骗的钱款购买的房产法院有权扣押、冻结,依法拍卖,就拍卖所得款项优先给予非法集资受害者补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第二百四十七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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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能否购买银行不良资产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个人能否购买银行不良资产
内容:对个人投资者而言,要直接从银行和AMC中通过收购不良资产而获利几乎是不可能的,只有选择间接投资不良资产的方式才能实现获利。首先,从法律上保障商业银行的经营自主权和合法权益,杜绝政府对银行的行政干预;其次,要支持银行依法催收贷款本息,在必要时运用法律手段,对借企业改制之机逃避债务或有钱不还、暗地拍卖抵押物品等侵蚀银行资产的行为进行起诉,以维护银行的正当权益。那么个人能否购买银行不良资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2022.02.06612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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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银行催款不还可能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吗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被银行催款不还可能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吗
内容:“透支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条件1、主观上“恶意透支”。经银行清收后拒接银行电话更换手机采取逃匿等方式仍不归还欠款或者虽承诺还款但无还款的实际行动。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其中之一是我们生活中比较常见的情形即恶意透支。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那么被银行催款不还可能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2.01.19626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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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银行不良资产债权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购买银行不良资产债权
内容:五、如何防范购买银行不良资产债权的法律风险为了防范购买银行不良资产债权的法律风险,购买方应当采取以下措施:首先,确保债权转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及时通知债务人并办理相关手续,因此,购买方在购得银行不良资产债权后,也应注意担保物权的转移问题,例如,在某地,一家企业购买了银行的一笔不良资产债权,但未能及时通知债务人,导致债务人对该笔债权的转让并不知情,因此,购买方在购得银行不良资产债权后,应当及时通知债务人,结论综上所述,购买银行不良资产债权具有一定的法律依据和市场前景,但也存在着一定的法律风险。
冯清琴律师2023.10.031037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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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宝转账被冻结原因,银行卡被诈骗支付宝被冻结怎么解冻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支付宝转账被冻结原因,银行卡被诈骗支付宝被冻结怎么解冻
内容:银行卡被诈骗支付宝被冻结怎么解冻
段建国律师2023.04.18112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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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诈骗怎么处理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涉嫌诈骗怎么处理
内容:法律主观:银行卡被网络诈骗了,当事人应立即报警处理,并且保留好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公安机关会予以调查并尽力追回被骗钱财,涉嫌诈骗一般怎么处理1、涉嫌诈骗一般处理方式如下:行为人意识到自己涉嫌诈骗犯罪时,应当主动就近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相关情况,积极主动配合办案机关做好退赃、退赔工作,涉嫌诈骗被拘留后家属应该怎么处理涉嫌诈骗被拘留后家属处理如果是多人诈骗,拘留时间加上检察院逮捕的时间最长可以到37天,逮捕后一般有2个月的侦查期限,部分案件会延长,侦查结束除有依法应撤销案件、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否则,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邢颖律师2023.12.05433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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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罪被告不去开庭法院会怎样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信用卡诈骗罪被告不去开庭法院会怎样
内容:信用卡逾期被起诉不去开庭,要是没有要求必须到庭,被告可以不出庭,但是法院会按缺席判决,如此一来被告就失去了为自己抗辩的权利,信用卡诈骗罪被告不去开庭法院会怎么办1、信用卡未还被起诉开庭不去的影响是:被告签收开庭传票,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不按时履行还款义务,银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五千元以上,是数额较大,银行可以报警,按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信用卡欠款收到法院通知开庭不去会怎样如果要求被告必须到庭的,但是开庭后经两次传票传唤,没有任何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到庭。
郭铭芝律师2023.10.24750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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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间借贷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内容:借款被认定诈骗的四个条件是使用虚假的证件和财产证明去贷款并长时间未偿还贷款,并以虚构的借款理由来借款并恶意躲避债务,以及存在隐瞒事实的手段,最后是产生财产处分的事实,法律主观:符合下列要件的借款诈骗认定构成诈骗罪: 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个人借款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法律主观: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四十二条的规定,贷款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
龙珊律师2023.10.10991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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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诈骗怎么追回被诈骗的钱,网络诈骗怎么找律师追回被骗的钱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网络诈骗怎么追回被诈骗的钱,网络诈骗怎么找律师追回被骗的钱
内容:网络诈骗怎么找律师追回被骗的钱对于网络诈骗案件,受害人可以通过以下步骤找律师追回被骗的钱:1、及时报案:受害人应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据和信息,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对方账户信息等,律师可以协助受害人起诉骗子,并通过法律程序追回被骗的资金,当我们不幸成为受害者时,第一时间报案、与银行合作、寻求法律援助,以及积极参与宣传和教育活动,这些措施将为我们追回被骗走的财富提供帮助和支持,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网络诈骗案件的追回被骗资金的过程可能会比较复杂和漫长,而且不一定能够成功追回所有资金。
张旭律师2023.12.11831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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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根据案件确实有可能被刑事拘留的,建议律师一起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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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失联变诈骗还能协商吗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老赖失联变诈骗还能协商吗
内容:对于用户来说,申请了网络贷款却无力还款,主要是因为用户没有考虑自己后续的还款能力,这就要求用户在申请贷款时,一定要有预见性网贷逾期无力偿还怎么处理网贷无法偿还的话,可以去联系贷款平台的客服人员进行协商,将自己暂不具备还款能力的情况向对方说清楚,并提供相应佐证资料,表明自己不是故意欠款不还,以及表达自己诚心还款的想法,然后可以尝试提出延长还款期限、分期偿还欠款的申请,贷款平台应会酌情考虑,被网络诈骗了还不起贷款怎么和银行协商欠了网贷无力偿还怎么办用户无力偿还网络贷款,最好是选择与网络贷款机构进行协商还款。
周春花律师2024.01.18444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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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押的车算诈骗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卖押的车算诈骗吗
内容:卖押的车算诈骗吗抵押车是为了获得银行或个人贷款而将车辆用作抵押的车。卖方在出卖抵押车时如果告知了买方车辆的抵押情况对方在知情的状况下购买了该车不算诈骗,如果卖方故意隐瞒该车上有抵押的情况并骗取了较大数额的财物在这种情况下则有可能触犯诈骗罪。担保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 抵押权的效力对抵押物处分权的影响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黄东洁律师2022.03.03834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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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购买银行债权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如何购买银行债权
内容:近年来,随着宏观经济持续下行,不少银行作出表率,如何购买银行债权?大律网律师提示大家的是,权转让过程中,受让人为保险起见,一般会作变更登记,对此,实践中不无疑义。
王学瑞律师2021.11.24188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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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强制贷款人购买保险是否合法有效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银行强制贷款人购买保险是否合法有效
内容:保险法第十一条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应当遵循公平互利、协商一致、自愿订立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以外保险公司和其他单位不得强制他人订立保险合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相关法律规定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以房产作为抵押的借款人需在合同签订前办理房屋保险或委托贷款人代办有关保险手续。那么银行强制贷款人购买保险是否合法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2022.01.25795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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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银行不良资产债权(购买银行不良资产债权有资质规定吗)
陈宗琼律师
购买银行不良资产债权(购买银行不良资产债权有资质规定吗)
内容: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有七种方式:直接催收:这是银行针对逾期贷款的普遍做法,应注意以下问题,所以资产管理公司对不良资产的处置方式,主要的方式可以说就是转让,三、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方式有哪些,三、商业银行不良信贷资产证券化实际运作中的风险性:不良信贷资产证券二、关于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置,资产管理公司项目组撰写处置方案进行报批,资产管理公司有时是根据资产特点主动组包并进行招商,但大多数情况下是根据客户提出的需求确定处置标的。
陈宗琼律师2024.01.19668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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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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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付款购买的车,银行承担赔偿责任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分期付款购买的车,银行承担赔偿责任吗?
内容:分期付款购买的车,银行承担赔偿责任吗?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中有专门规定:“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车,出卖方在购买方付清全部车款前保留车辆所有权的,购买方以自己名义与他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并使用该车运输时,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失的,出卖方不承担民事责任。那么分期付款购买的车,银行承担赔偿责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1.12.10104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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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假结婚证购车构成诈骗吗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用假结婚证购车构成诈骗吗
内容:用假结婚证购车构成诈骗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用假的结婚证向银行贷款购买汽车的如果是想非法占有贷款的会构成贷款诈骗罪的。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姚平律师2022.03.03374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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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纠纷案件,涉及笔迹鉴定,为了最大程度的帮助当事人争取利益,调取取款凭证,以进行笔迹鉴定。注:调取北京银行的取款凭证,需要在总行调取。
元甲婚姻家事 628评论 -
结婚是为了幸福,离婚也是。每个阶段都能有一个全新的开始,人生下半场追寻更好的自己!帮助当事人在庭审中和解离婚,获得北京石景山区房产一套、银行存款、公积金、基金、证券等财产。
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 532评论 -
法律维护每个追求幸福的人的权利,帮助70岁的阿姨起诉成功离婚,获得房屋折价款54万元,要回婚前借款25万元,银行存款以及家具家电等其他财产两方平分。愿我们都能勇敢面对生活中的每一次变迁,用智慧与爱,书写各自美好的人生下半场。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 376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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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是为了幸福,离婚也是。每个阶段都能有一个全新的开始,人生下半场追寻更好的自己!帮助当事人在庭审中和解离婚,获得北京石景山区房产一套、银行存款、公积金、基金、证券等财产。
周春花 7评论 -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婚内财产协议 322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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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元甲交通律师 802评论 -
借走了上百万人消失,能告他诈骗吗?
王熙 623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