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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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有什么后果如何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有什么后果如何
内容: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这里的“制裁”主要包括:训诫、罚款或拘留等。可见,离婚时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是严重的。对此,在遭遇一方转移财产后不能以非法对非法,即不能强行抢回这些物品,而应当及时向法院反映情况,经法院查证属实后,可以对转移财产进行分割。那么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有什么后果如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2.02.11215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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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转让后有哪些法律后果?
许瑞林律师
债务转让后有哪些法律后果?
内容:债务转让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由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依合同法第86条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债务有关的从债务。债权转让根据主体的不同会产生不一样的法律后果。那么债务转让后有哪些法律后果?。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2022.02.09146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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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转移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债务转移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内容:债务转移的法律后果有哪些一、债务转让需要哪些条件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债务转让也有一定的条件,具体如下:1、须存在有效的债务。债务存在无效原因的,第三人作为新债务人,可以向债权人主张无效;履行期尚未届满的,新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也可以抗辩。(三)从债务一并随之移转依《合同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债务有关的从债务。那么债务转移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2.07799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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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具有下列的法律后果:在夫妻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对该方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隐瞒财产行为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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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的未经担保人同意转移债务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的未经担保人同意转移债务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内容: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二)连带责任连带保证责任1、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那么民法典的未经担保人同意转移债务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2.02.07144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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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是的,你有履行能力。即使你每月能赚1万元,但如果你能够拿出一定数量的钱来还债,那么就能认定你有履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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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转移财产有什么法律后果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离婚前转移财产有什么法律后果
内容:离婚前财产转移有哪些法律后果有的当事人在离婚前或在离婚诉讼中,常常转移或隐匿共同财产,比如转移银行存款、股票、变更房屋产权登记等,以为转移了财产就可以万事大吉。关于离婚前转移财产有什么法律后果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2.02.11293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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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义务转移引起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合同义务转移引起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内容:合同义务转移可引起的法律后果有两个: 从债务随主债务的转移而转移。从债务是主债务派生的,不能单独存在,所以当主债务转移时,从债务也随之转移,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那么合同义务转移引起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1.12.30489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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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恶意转移财产的法律后果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离婚恶意转移财产的法律后果
内容:离婚恶意转移财产的法律后果离婚恶意转移财产的法律后果是1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可能会少分或者不分2对方离婚后发现转移行为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经法院判决后恶意转移财产的方需按照要求予以执行恶意拒绝履行的对会被登记为失信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千零条夫妻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那么离婚恶意转移财产的法律后果。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2.02.08706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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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转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转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
内容: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可见,离婚时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是严重的。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分处共有财产的,一般应认定无效。那么离婚转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1.12.1698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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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时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内容:前不久,我发现我妻子与地方人员苏某有不正当关系,已经严重伤害了我们夫妻感情,我已经到法院起诉离婚。律师回复:2001年4月28日修订的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可见,离婚时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是严重的。那么离婚时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2.02.11412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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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会产生哪些后果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时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会产生哪些后果
内容: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可见,离婚时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是严重的。对此,你不能以非法对非法,即不能强行抢回这些物品,而应当及时向法院反映情况,经法院查证属实后,可以对转移财产进行分割。那么离婚时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会产生哪些后果。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2022.02.11861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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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后果是什么,债权人怎样应对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后果是什么,债权人怎样应对
内容:前面小编讲过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法律规定以及如何处理,这里小编继续聊一下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后果是什么,债权人怎样应对。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平台有大数据催收工具,避免债权人和债务人的直接接触,合法合规文明的为债权人解决欠款追讨难题。那么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后果是什么,债权人怎样应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2022.02.09382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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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一方转移夫妻财产怎么办,离婚时转移夫妻财产会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离婚时一方转移夫妻财产怎么办,离婚时转移夫妻财产会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内容: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么离婚时一方转移夫妻财产怎么办,离婚时转移夫妻财产会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2.02.111006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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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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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法律后果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时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法律后果
内容:回复:2001年4月28日修订的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这里的“制裁”形式包括:训诫、罚款或拘留等。可见,离婚时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是严重的。那么离婚时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法律后果。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2.11103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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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的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的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内容:《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一方因为发泄不满,故意损毁夫妻共同财产,使另一方达不到分割的目的。伪造共同债务的目的是在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所伪造的债务后获得该共同财产的全部或者部分价款。那么民法典的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2.02.11840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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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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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行使夫妻共同财产权,离婚时转移共同财产有啥后果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如何行使夫妻共同财产权,离婚时转移共同财产有啥后果
内容: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平等地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由此可见,夫妻对共同财产的重大处理决定,应当经过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进行。夫妻一方在处分共有财产时,另一方明知其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事后不得以自己未亲自参加处分而否认处分的法律后果。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如何行使夫妻共同财产权,离婚时转移共同财产有啥后果。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2.02.11313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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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婚内财产协议 323评论 -
离婚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吗?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损害赔偿分为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其中,精神损害赔偿一般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侵权行为的后果等酌定赔偿金额。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林艳英 134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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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没有“假离婚”一说,所以婚姻大事不可儿戏,签署离婚协议一定要谨慎,否则后果很难改变!帮助当事人获得北京房产3套、黑龙江房产1套、京牌车、孩子抚养权、现金及存款等!咨询专业律师,才能有满意的结果!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林艳英 548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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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情侣相互赠送财物,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双方成立赠与合同。在对恋爱期间财物来往关系性质进行判定时,主要取决于双方当时的意思表示,通过往来金额的大小、用途及各方经济能力等事实因素进行判定。一般赠与情况下,财产一旦交付或者转移登记,赠与合同即生效,在无法定撤销权事由情形下,一般不能要求受赠人返还。彩礼相较于一般赠与,赠与的金额超出表达爱意、增进情感一般性赠与金额的范畴,属于非生活必须消费且金额较大,且以结婚为目的,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实际上在赠与合同上附加了解除条件,一旦双方无法缔结婚姻,受赠人应返还受赠的财物。至于具体金额,可以结合双方是否共同生活、生活时间长短、彩礼的使用情况、双方是否存在过错及给付一方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咨询。
林艳英 490评论 -
离婚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吗?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损害赔偿分为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其中,精神损害赔偿一般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侵权行为的后果等酌定赔偿金额。如果你有离婚问题,可以咨询我,为你提供专业的咨询法律服务。
姚平 545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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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艳英 229评论 -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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