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还执行刑罚吗?

2022-01-30 16: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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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旭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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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 被判缓刑如果没有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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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张旭
2024-07-26 21:17:29
张旭律师自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物业领域的法律服务,办理过上千余起物业纠纷案件,客户赠送锦旗80多面,开展了《物业轻松管理》《物业供暖服务12问》《提升物业满意度的10大策略》等系列讲座十余场,参与编著了《物业轻松管理》等著作,在物业费催缴清收、物业供暖纠纷、不动产权属纠纷、侵权纠纷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并常年担任多家大型物业供暖公司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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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判缓刑还需要坐牢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判缓刑还需要坐牢吗?

    内容:某种意义上,判处缓刑后确实不需要进监狱关押,被告人能得到一定的自由&mdash,2020年6月18日发布的《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规定: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分子除了要遵纪守法外,更要依法进行社区矫正,其中包括定期报告、定期学习,接收监督管理&hellip,简单来说,判处缓刑后被告人不需要被关押在监狱中,但是在外活动范围、行事范围仍然会受到限制、看管,缓刑考验期是指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社会上对其进行考察的期限,《刑法》明确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一、缓刑的概念缓刑是指对被告人先行宣告定罪,但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

    黄东洁律师
    2023.07.10355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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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犯罪分子执行缓刑,一般需要以下条件:1、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3、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 判了缓刑还要坐牢吗,判了缓刑后还要走怎么样的程序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判了缓刑还要坐牢吗,判了缓刑后还要走怎么样的程序

    内容:被判处缓刑不需要坐牢。因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间,应在居住社区内依法接受社区矫正,这意味着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是在监狱或其他场所执行刑罚,因此被判处缓刑不需要坐牢。

    孔孟廷律师
    2023.08.31268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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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缓刑与监外执行的不同点有哪些?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缓刑与监外执行的不同点有哪些?

    内容:而缓刑则是附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决刑罚的制度,在判决刑罚的同时即可宣告。那么缓刑与监外执行的不同点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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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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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判缓刑应按下列方式予以执行:1、执行机关应当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2、犯罪分子在的缓刑考验期满,没有犯新罪或者发现有漏罪的,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 缓刑和实刑有没有区别,缓刑和实刑对以后的影响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缓刑和实刑有没有区别,缓刑和实刑对以后的影响

    内容:缓刑他是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是对刑罚的暂缓执行,其执行形式为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不是一种刑罚,而是一种刑罚的执行方式。通俗一点来说,就是缓刑也是属于处罚方式。也是犯罪后的一种执行形式。只是说缓刑可以让你在监狱外面服刑。

    冯清琴律师
    2023.07.261533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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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判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一样吗?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判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一样吗?

    内容:而缓刑犯确实是被判处过一定刑罚的,虽然宣告暂缓执行,但却保留着执行的可能性,即是否执行原判刑罚取决于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是否又犯新罪、发现漏罪或者严重违反有关监督管理规定,因为缓刑是一种附条件的不执行,直白来说还是刑事处罚,因此缓刑会留有案底,对于判处的缓刑的当事人来说 ,虽说缓刑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减轻了判罚,但并不意味着没有案底,因为缓刑是一种刑事处罚制度,一旦执行,就意味着当事人触碰了刑法,因此缓刑肯定会留案底,不过最重要的是缓刑的实施减轻了当事人的处罚压力,使得自己所受的处罚力度也在不断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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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7.11154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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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缓刑欠债无力偿还(缓刑欠债无力偿还会坐牢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缓刑欠债无力偿还(缓刑欠债无力偿还会坐牢吗)

    内容:欠款逾期暂时无力偿还会坐牢吗1、法律分析:债务人确实没有能力偿还巨额债务,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坐牢的,法律分析:缓刑期间因债务纠纷拘留一般不会收监,但是,行为人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部门对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才会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但如果债务人有偿还能力,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后,如果有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书行为,情节严重的,会构成犯罪,需要坐牢,被执行人无力偿还债务会坐牢吗1、没能力还钱,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还有可能因为沟通不好,被以拒不执行生效的判决罪而入狱坐牢。

    黄东洁律师
    2024.01.17329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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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敲诈勒索罪是否能判缓刑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敲诈勒索罪是否能判缓刑

    内容: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予关押不至于危害社会的,才能适用缓刑;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陈宗琼律师
    2022.04.165626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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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缓刑执行的机关是什么?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缓刑执行的机关是什么?

    内容:缓刑的执行方式是什么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原判决,对该犯罪分子新犯的罪或者发现的漏罪作出判决,数罪并罚重新决定对其执行的刑罚。如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那么缓刑执行的机关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1.19114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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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缓刑期间可以离开居住地吗_被判处缓刑可以离开居住地吗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缓刑期间可以离开居住地吗_被判处缓刑可以离开居住地吗

    内容: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犯罪人尚未适用缓刑,因而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只能是审判人员的一种推测或预先判断,这种推测或判断的根据,依法只能是犯罪情节较轻、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

    翁玉素律师
    2022.05.111466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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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最低为多长时间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最低为多长时间

    内容:而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如果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再犯新罪也没有违反缓刑人员必须遵守的规定的行为,就说明这种目的已达到,那么,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没有必要再执行了。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那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最低为多长时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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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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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缓刑期间可以去外地工作么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缓刑期间可以去外地工作么

    内容:缓刑的执行是需要具备一定条件的,不能认为缓刑不用坐牢就可以随便想去哪里就去哪里,不能遵守也就可以理解是不符合宣告缓刑的条件或者说要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首先,法院在考虑宣告缓刑之前一般会向拟作出缓刑宣告的被告人户籍所在地发送《缓刑调查表》,这一操作的目的就是为了证明被告人在户籍地具备执行缓刑的帮教条件,一旦确定该地为缓刑执行地,当事人是要受到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管的,可以理解为登记在册的人员,缓刑考验期结束,严格遵守矫正干部的教育,经评估核准后,社区矫正(缓刑考验期)就算顺利通过,就不用去监狱服实刑,且缓刑准确来讲并非&ldquo。

    李楠楠律师
    2023.07.05470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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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死缓刑执行什么意思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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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铭芝

    死缓刑执行什么意思

    内容:现在很多犯罪嫌疑人因为犯罪情节严重,犯罪危害较大,可能被判处死刑,有的可能符合死缓的条件就判处死缓,那么死缓刑执行什么意思,又是在哪里执行的呢?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依据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郭铭芝律师
    2022.01.25597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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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判决缓刑后附加罚金,罚金还需要缴纳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被判决缓刑后附加罚金,罚金还需要缴纳吗?

    内容: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罚金与缓刑无关,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根据《刑法》第53条的规定,罚金的缴纳分为五种情况:1. 限期一次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不多或者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并不困难的情况,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罚金数额或者免除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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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6.30487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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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内容:在缓刑期间,如果不存在仍有其他未被发现的罪行或判决宣告前没有其他罪行未被判决,且在缓刑期间也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对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判决宣告中的禁止令的,在考验期满后,原刑罚不再执行并公开宣告,但是被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缓刑全称为刑法的暂缓执行,是一种指对已经触犯刑律构成犯罪、依法宣判定罪应收到刑罚的行为人,暂不执行判处,由相关机构在一定期限内监察罪犯,并根据考察罪犯在期限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也就是说3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的人不能缓刑,那种&ldquo,由此看来,缓刑就是暂时不用坐牢,甚至表现好的话可以免除坐牢的一种监管观察的措施,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69条规定,对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罪犯居住社区,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机构负责执行,5、宣告缓刑后对罪犯所居住的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也就是说对缓刑活动区域内生活的人不具有威胁性的,但是,如果在缓刑考验期满后,没有通过考察机关考核的,也就是说仍存在收监服刑必要的,则继续执行原刑罚。

    姚平律师
    2023.07.06225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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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判缓刑人员为什么不能出省打工?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判缓刑人员为什么不能出省打工?

    内容:缓刑的执行是需要具备一定条件的,不能认为缓刑不用坐牢就可以随便想去哪里就去哪里,不能遵守也就可以理解是不符合宣告缓刑的条件或者说要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首先,法院在考虑宣告缓刑之前一般会向拟作出缓刑宣告的被告人户籍所在地发送《缓刑调查表》,这一操作的目的就是为了证明被告人在户籍地具备执行缓刑的帮教条件,一旦确定该地为缓刑执行地,当事人是要受到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管的,可以理解为登记在册的人员,缓刑考验期结束,严格遵守矫正干部的教育,经评估核准后,社区矫正(缓刑考验期)就算顺利通过,就不用去监狱服实刑,且缓刑准确来讲并非&ldq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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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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