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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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请求国家赔偿的案件一般不是自诉案件,只有刑事案件才区分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而国家赔偿并不是刑事案件。对于自身合法权益被国家机关侵犯了,受害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二条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第六条 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承受人有权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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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平台诈骗案件是哪个部门受理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投资平台诈骗案件是哪个部门受理
内容:投资平台诈骗案件是哪个部门受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投资平台诈骗案件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负责管辖的受害人可能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己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
孔孟廷律师2022.03.03145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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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强拆是公诉还是自诉案件?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违法强拆是公诉还是自诉案件?
内容:如果检察院对于非法侵入住宅案未提起公诉,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侵害人已构成犯罪,则可以自诉人的身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分公诉和自诉两种。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我国违法强拆属于公诉案件,当被侵害人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一定要及时的向有关部门进行报警,以免对自身的合法利益造成更大的损失。那么违法强拆是公诉还是自诉案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1.12.291073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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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可申请国家赔偿的条件有:1、赔偿请求人应当是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是因自身或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机关及其职能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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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案件范围有以下几类
许瑞林律师
自诉案件范围有以下几类
内容:自诉案件范围有以下几类()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应当注意的是这类案件强调被害人的举证责任自诉能否成立在定程度上取决于被害人等有无证据或者证据是否充分如果被害人等没有证据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如果被害人等提出的证据不充.分不足以支持其起诉主张的人民法院将裁定驳回自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等书面决定。那么自诉案件范围有以下几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2022.02.09505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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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证据有哪些?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刑事案件证据有哪些?
内容: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杨一凡律师2022.03.03300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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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遗弃罪属于刑事自诉案件,遗弃罪指的是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犯本罪的,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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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暴力诉讼当事人是否只能自诉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家事暴力诉讼当事人是否只能自诉
内容:家庭暴力案件当事人只能自诉?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在我国,对于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除了构成重伤害以外,国家一般采取不干预政策。近期,我院针对一线审判北京拟将家庭暴力案件纳入出警范围公安机关将家庭暴力案件纳入出警工作范围,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有望向公安机关、居委会、各级民政机构等部门寻求救助。那么家事暴力诉讼当事人是否只能自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2.01.21721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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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当事人如提起刑事自诉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其中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与犯罪结果发生地。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一方或者双方是港、澳、台居住的中国公民或者单位的,由犯罪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审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第二十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第二十一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第二十二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第二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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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有哪些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有哪些
内容: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非法处置疫区内易感动物或者其产品,货值金额五万元以上的,但由于自诉案件主要是直接侵害公民个人合法权益的轻微刑事案件,《刑事诉讼法》对这类案件的审判程序作了一些特殊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2、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的案件,包括:故意伤害案、非法侵入住宅案、侵犯通信自由案、重婚案、遗弃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侵犯知识产权案、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张嘉娱律师2021.12.03987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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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刑事自诉案件的庭审程序是这样的:1、人民法院通知开庭时间;2、对于情节轻微的自诉案件,法院可以主持调解;3、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4、双方未达成和解、调解的,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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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案件能否撤诉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刑事自诉案件能否撤诉
内容:总的来说,在刑事自诉案件中,如果原告要求撤销自诉,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才能解除自诉,原告必须经过人民法院审查才能解除案件,如果人民法院认为被告确实构成犯罪,就不允许原告撤销自诉,在刑事自诉案件中,原告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更可以申请撤销自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只允许原告在被告尚未被刑事拘留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撤销自诉,而被告被刑事拘留后,原告就不能随意撤销自诉了,如果原告已经向人民法院提出了刑事自诉案件,那么原告不能随意撤销自诉,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刑事自诉案件中,如原告以被告已实施的犯罪以外新发现的证据为由要求撤述的,应交由人民检察院处理。
赵金保律师2023.06.07360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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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国家赔偿案件有以下审理程序:1、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赔偿义务机关提起国家赔偿请求;2、赔偿义务机关依法对申请进行受理并进行审理;3、赔偿义务机关依法作出国家赔偿的决定。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三条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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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刑事案件收费标准(北京市刑事案件律师收费标准)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北京刑事案件收费标准(北京市刑事案件律师收费标准)
内容:北京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北京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试行)》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司法局印发,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规定了刑事案件、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等收费标准,(三)再审、申诉案件分别按照一个审判阶段确定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二)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申诉案件以及刑事自诉案件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任冰峰律师2024.01.05623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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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自诉案件未被受理,可以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有错误的,应当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驳回起诉裁定有错误的,应当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进行审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六十五条自诉人对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有错误的,应当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驳回起诉裁定有错误的,应当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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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案件辩护词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案件辩护词
内容: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泽鲁事务所接受被告人龚某家属的委托,并征得龚某本人同意,指派我担任被告人龚某的壹审辩护人参加今天的法庭审理活动。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所招摇撞骗的数额中大部分赃款,办案人员已从被告人林某和龚某存赃款的银行卡中取出。龚某到案后主动向办案机关坦白自己和其他同案犯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那么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案件辩护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2022.01.19750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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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是刑事自诉案件吗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侵占罪是刑事自诉案件吗
内容: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代为保管他人财物且对其加以侵占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己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成的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便利条件。而侵占罪中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并不影响该罪的成立;4、刑事诉讼不同。贪污罪是公诉案件。那么侵占罪是刑事自诉案件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2022.04.293442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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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侵占案属于自诉案件。侵占罪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明确规定,侵占罪,告诉才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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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刑事案件是什么意思?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自诉刑事案件是什么意思?
内容:刑事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向法院直接提出起诉的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范围1.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依据有关司法解释,所谓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已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刘晓红律师2022.01.10320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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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的,部分刑事案件是可以提起自诉的,自诉案件包括3种类型: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在此仅指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他人财物案。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这里指的是犯罪情节较轻,可能判处较轻刑罚,例如拘役、管制、单处罚金、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如轻伤害案、重婚案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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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什么是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
内容: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诉案件是由国家公诉机关即人民检察院提起的;而自诉案件是由被犯罪行为侵害的公民、个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自诉案件中的被害人是自诉人,居原告地位,而公诉案件中公诉机关居原告地位,被害人则处于证人地位。
王熙律师2022.01.25205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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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罪是自诉案件吗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遗弃罪是自诉案件吗
内容:遗弃罪是自诉案件吗遗弃罪大部分是自诉案件。刑事诉讼法第条第款规定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于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对情节特别严重受害人为弱势群体受到严重伤害的人民检察院对遗弃罪提起公诉。那么遗弃罪是自诉案件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2.08980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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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是否自诉案件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侵占罪是否自诉案件
内容:侵占罪是刑法所有自诉案件中唯一一个绝对亲告罪,因此,任何情况下公安机关对此没有管辖权,不能立案,如果立案,发现属于侵占罪后,应当撤销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自诉。侵占罪与盗窃罪同属侵犯财产罪,其主体都是一般主体。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代为保管他人财物且对其加以侵占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而侵占罪中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并不影响该罪的成立。贪污罪是公诉案件。
林艳英律师2022.04.09155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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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的自诉案件包括哪些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刑事诉讼中的自诉案件包括哪些
内容:在审理自诉案件过程中,如果发现被告人还犯有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罪行,则应将新发现的罪行另案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处理。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是相对的,刑法中大多数的犯罪案件基本上都是由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的,自诉案件的话就是如果当事人自己不起诉,那么国家有关部门就不会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了。
郭铭芝律师2022.01.10187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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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欠付工程质保金,怎么快速要回?天用律师启动案件,收集全面的证据资料,当事人在庭审中见识到了天用律师的专业与敬业,还未结案就早早送来荣誉锦旗,当事人表示“天用律师让自己看到了希望与正义”,对天用律师表达了敬佩与感激!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83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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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桡骨远端骨折且保守治疗,肇事者是单位员工,最终通过细节掌握成功让其环卫公司承担全部赔偿,从接手案件到客户拿到赔偿只用了10天就圆满解决,得到了客户的高度认可,并赠送了锦旗。
元甲交通律师 440评论 -
自2024年1月29日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判决包括调解书、支付令。
姚平 202评论 -
曾经炙手可热的教培行业,在“双减”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项目投资人刚刚交费,还没来得及开展业务,就被狠狠“泼了一盆冷水”,这种情况下,加盟费还能退吗? 1加盟培训机构遇难题 步入退休年龄的张阿姨一直非常热爱教育行业,想着正好利用退休时间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与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张阿姨计划开展课外培训班,女儿刘女士对母亲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张阿姨与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签订《***美术中心特许经营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约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权张阿姨在约定期限内使用其经营资源在天津市某市区经营所许可的业务。张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许经营费15万元、两年特许权使用费共4万元,另支付培生项目定金1000元。但协议签订后没多久,2020年全国疫情暴发,线下培训班纷纷关门停业,行业势头不断下滑。而此时,张阿姨多次与项目负责人电话、微信沟通开业地点,教育有限公司始终未能确定张阿姨的经营场所位置,导致张阿姨无法按照协议约定正常经营。 2创业选择行业至关重要 屋漏偏逢连夜雨,疫情还未完全散去,国家又在2021年突然发布“双减”政策,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张阿姨无法取得开办运营加盟分中心所需的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等。培训班未开业就“凉凉”,张阿姨心里也开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发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总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复说会安排人员联系,但一直没有解除合同,也没有给张阿姨退费,就这样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时间里,此事就成了张阿姨的心病。为了减轻张阿姨的焦虑与无助,女儿刘女士主动承担解决问题的重任,积极帮助母亲寻求法律帮助。 3解决退费同时解决情绪问题 在2022年2月,刘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帮助母亲要回费用。天用律师仔细研究资料后,发现张阿姨与教育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中,有多个条款对我方当事人来说十分不利。与刘女士沟通情况后,她有点想要放弃,对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师鼓励她说:“毛主席曾说过,做最坏的打算,尽最大的努力。我们一定会全力争取,胜利的希望还是有的!你不信我,还不信毛主席吗?”天用律师的一番话点醒了刘女士,也激励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风险的,但要相信律师的专业能力,积极配合、共同努力,才能获得胜利。资料准备、立案程序在有序进行中,而在此期间,刘女士非常焦虑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虑一方面来自母亲对于本案的各种担忧与喋喋不休地唠叨,另一方面自己处于离婚状态,独自抚养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与抚养费,导致自己养育孩子经济压力非常大。两方面的心理压力使刘女士忧思过度,陷入轻微抑郁的状态。她频繁给天用律师发微信诉苦,言语间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难了,活着没意思……”这种危险的信号。天用律师在办案的同时,总是抽出空闲时间对刘女士给予暖心安慰和耐心开导,甚至在刘女士心情极度消极的时候,天用律师特意到刘女士所在地见面沟通。“你是女儿,也是母亲,要担负起家庭的责任,不能这样消极下去!面对困难也要坚强起来,给自己的孩子做一个好榜样!”......或许是天用律师的真诚解开了刘女士的心结,在精神上极大鼓舞了她,自此与她沟通案件情况,很明显看出她比之前变得乐观与积极。终于迎来了开庭的日子,刘女士与天用律师一同参加了庭审。天用律师在庭审中表明,自协议签订后,因教育有限公司无法确定我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许经营资质是签署特许经营协议书的基础,但教育有限公司无相关资质及因“双减”政策落地后无法办理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致使双方之间签订的《协议书》目的无法实现,所以教育有限公司应将相关费用退还给我方当事人。面对天用律师举证的协议、信息查询样本、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录音等十几项证据,法官十分认可,一审判决双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还张阿姨全部费用。 4是律师也是人生导师 在困难与挑战面前,天用律师表现出专业与不屈,最终获得了胜诉! 天用律师不仅解决了张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难题,同时也给了她们母女精神上的激励与振奋,让她们看到了生活充满阳光与美好的一面!张阿姨与刘女士特意为天用律师送来一面锦旗!律师的职责不仅是解决法律难题,更是对当事人的一种人生救赎!后续张阿姨又把自己亲戚遇到的法律难题委托给天用律所,这就是专业与口碑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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