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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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官司律师费用收取标准,离婚法律援助24小时免费咨询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离婚官司律师费用收取标准,离婚法律援助24小时免费咨询
内容: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收费办法(试行)》第二条: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和经济纠纷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向人民法院交纳下列诉讼费用:一)案件受理费离婚案件每件收十元至五十元,其涉及财产分割的,不另收费,离婚官司律师费用收取标准民事诉讼案件按审判阶段确定收费标准,再审、申诉案件分别按照一个审判阶段确定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10%(最低收费3000元),财产案件的当事人应当支付鉴定费、勘验费、公告费、证人的误工补贴和旅车费,以及人民法院认为应由当事人负担的其它诉讼费用,财产案件按照争议财产的价额或金额收费。
郭铭芝律师2023.11.23989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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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法院开庭法律援助律师不通知家属。因为家属不是诉讼参与人,人民法院是可以不通知家属的。不管是民事案件、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前都不会通知家属,只需要通知案件当事人即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可以在开庭三天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可以通过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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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赡养纠纷可以申请吗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法律援助赡养纠纷可以申请吗
内容:小编将针对法律援助赡养纠纷是否可以申请的问题为大家做出介绍。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公民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向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我们可以得知,当遇到赡养问题的纠纷的时候,作为经济困难的父母是可以依法申请法律援助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法律援助的申请,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法律援助赡养纠纷可以申请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2.01.23632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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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法院没有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法律援助是不向被援助对象收费的,由政府对实际承办案件的律师给予一定补贴。每个市、县都会有法律援助中心,由司法局管理,如果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法援中心会将案件指派给法援中心律师或者所辖律师事务所律师。通常家庭经济条件困难的当地居民或者刑事案件中应当指定辩护人的被告人可以向法援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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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中心吗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案件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中心吗
内容:离婚案件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中心吗离婚案件目前不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中心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被告和原告的权利可以看法院送达的告知书。那么离婚案件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中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2.02.02344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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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女性有什么保护?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法律对女性有什么保护?
内容:对有经济困难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妇女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依法查处并予以答复。
周春花律师2022.03.03456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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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你如何打赢讨薪官司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法律援助你如何打赢讨薪官司
内容:被申请人在15日内既不提出异议也不清偿债务的,申请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这一规定,将支付令制度引入欠薪案件中,赋予了劳动者快捷进入司法救济程序的途径。根据该条规定,债务人为逃避债务而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转让给他人的,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行为。据此,王某等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李某的赠予行为。万般无奈之下,小李向当地的司法所求助,后在该所的指导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先予执行部分欠薪。那么法律援助你如何打赢讨薪官司。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2.01.10600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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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法律援助需开证明吗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申请法律援助需开证明吗
内容:律师的工作就是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有时候,客户可能需要走法律援助的渠道,申请法律援助是个谨慎的选择,它不仅要求客户满足一定资质条件,同时也需要开具证明文件,虽然在法律援助条例中没有强制规定申请人需开具证明,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相关证明文件的提供会大大增加审核通过的机会,也会更加有力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申请法律援助需开证明吗对于申请法律援助的审核机关,一般情况下需要申请人提供身份证明、收入等级、家庭财产证明、诉讼材料等。
王学瑞律师2023.06.26892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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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如何规定减刑的管辖法院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法律如何规定减刑的管辖法院
内容:法律如何规定减刑的管辖法院,以及律师在减刑案件中的作用,对于罪犯和家属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最后,律师要在法庭上代表罪犯进行辩护,向法院陈述罪犯的悔改表现和立功表现,争取法院对减刑申请的支持,最终,法院采信了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裁定对其减刑两年,律师还可以代表罪犯参与减刑案件的审理,向法院提出减刑的申请和辩护意见,维护罪犯的合法权益,以下是一个律师在减刑案件中的成功案例:某罪犯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多次获得监狱表扬和奖励。
王熙律师2023.10.25752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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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法律援助是否免费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劳动纠纷法律援助是否免费
内容:如果劳动者因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等法定的事项而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且劳动者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免费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等服务。第三条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法律援助经费应当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劳动争议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4.256607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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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伤怎么申请法律援助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发生工伤怎么申请法律援助
内容:所有工伤纠纷都能申请法律援助吗当事人需根据鉴定意见决定是否通过诉讼主张权益,且该事项属于法律援助范围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所在地、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实践中工伤纠纷申请法律援助的情况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还没有打官司,准备鉴定了伤残程度之后,确定赔偿标的额,为之后通过法律援助打官司找个依据的;另一种是,已经在维权过程中了,但之前没有做过鉴定,或者需要重新鉴定的。那么发生工伤怎么申请法律援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2.01.09903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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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法律援助如何申请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劳动仲裁法律援助如何申请
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事项,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那么劳动仲裁法律援助如何申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2.01.07307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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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法院没有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法律援助是不向被援助对象收费的,由政府对实际承办案件的律师给予一定补贴。每个市、县都会有法律援助中心,由司法局管理,如果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法援中心会将案件指派给法援中心律师或者所辖律师事务所律师。通常家庭经济条件困难的当地居民或者刑事案件中应当指定辩护人的被告人可以向法援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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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走法律程序法院多久判孩子抚养权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中走法律程序法院多久判孩子抚养权
内容: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审限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那么民法典中走法律程序法院多久判孩子抚养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2.02.19391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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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律师和法律援助律师的区别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值班律师和法律援助律师的区别
内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律援助机构没有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由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等法律帮助,法律依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怎么免费申请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免费申请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要申请人向司法局法律援助机构直接申请,申请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符合《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法律援助事项的,由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提供完全免费的法律帮助,值班律师能出庭吗值班律师是不能出庭辩护的,因为值班律师只能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等法律帮助,法律依据《法律援助条例》第三条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在人民法院、看守所等场所派驻值班律师。
李孟阳律师2022.04.242813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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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审理离婚案件适用法律政策的几点意见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审理离婚案件适用法律政策的几点意见
内容:根据研究讨论的情况,现对审理离婚案件中一些法律政策问题提出以下意见,供全市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中参照执行。有过错一方坚持离婚的,可以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3.处理有第三者介入的离婚案件,要对有过错一方和第三者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应当建议有关单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离婚后应当根据男女双方经济状况确定各方负担子女抚育费的数额。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在事前向上级法院请示报告。那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审理离婚案件适用法律政策的几点意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2.18400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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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取证困难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离婚取证困难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内容: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2、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3、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4、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那么离婚取证困难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2.01.31306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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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法院开庭法律援助律师不通知家属。因为家属不是诉讼参与人,人民法院是可以不通知家属的。不管是民事案件、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前都不会通知家属,只需要通知案件当事人即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可以在开庭三天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可以通过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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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婚内财产协议 654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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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案例】官司赢了,被执行人仍不还钱,怎么办?丁女士与王某是多年的朋友关系,进入四十不惑年龄的王某,近年间却不务正业,养成了游手好闲、沉迷赌博的恶习。2022年初,王某以家庭生活需要为由多次向丁女士借款。 2022年1月23 日,在王某的花言巧语下,丁女士头脑一热,以自身征信为王某办理了贷款事宜,王某全程指导丁女士通过银行转账、微信转账、现金存款等多种方式将贷款转入王某指定的账户。 上述操作一气呵成,等丁女士冷静下来多方思考方知自己是被骗了!好在丁女士幡然醒悟,并及时进行补救措施,她强烈要求王某出具欠条,确认截至2022 年1 月30 日,王某共欠付丁女士借款金额730000元,逾期月息为 1.2%,且承诺完全由王某承担所有贷款费用并按银行分期要求偿还贷款。 虽然手里握着欠条,丁女士仍然没有能够高枕无忧!借款到期后,王某随即开始拖延还款,丁女士多次催讨,王某未全额还款,仅偿还了123000元,且王某事后承诺给丁女士的30000元借名贷款报酬费也未支付。 因王某严重违约的不诚信行为,丁女士面临着巨额还贷压力,经济上与心理上均遭受重创。丁女士为了尽快要回借款,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咨询委托。 天用律师指导丁女士收集各方面的证据并积极准备诉讼资料,立案至法院。在天用律师的全力争取下,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王某分期进行偿还丁女士 67万元、贷款委托费 3 万元、律师费 11万元、保全担保费 1000 元。 官司赢了,本以为王某会乖乖还款,万万没想到双方达成调解书后,王某一直未予履行还款责任,还以种种理由拖延!本案在北京西城法院审理,天用律师催促法院做了几次与被执行人王某的谈话,让法官亲自见证被执行的言而无信与蔑视法律的威严,为后来的拘留埋下了伏笔! 在一次约定好的谈话中,被执行人又出尔反尔,这下彻底惹怒了法官。天用律师趁势申请拘留被执行人,得到批准!最终被执行人被拘留15天。 后来经过天用律师和解谈判,被执行人现行每月还款5000元,丁女士对天用律师的尽职尽责非常感动,对此结果也很满意,给天用律所送来了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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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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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收费2万与张三“假结婚”,帮忙落户北京!后突发意外去死,可获得120万赔偿,张三带着自己的两个孩子出现要求分割赔偿款及继承遗产,法院未认可孩子是继承人。 法律没有假结婚一说,领了结婚证就是真夫妻,有权利按法律规定继承遗产。 为了减损,我们查到对方张三名下有购房并有按揭款,银行是邮政储蓄,法官给开了调查令,大家猜猜能查出哪些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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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碰到处事不公平,可以找我们替您维权 如果碰到被告很强势,可以找我们做您坚强的后盾 如果碰到法院欺你不懂法律,可以找我们为您保驾护航! 不为别的,只为了彼此成就,我们为你扫除障碍,我们为了变成最强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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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会判离吗?这需要看是否能够举出充分且有力的证据,需要根据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来制定解决方案。专注处理婚姻家事纠纷,一案一策,为您争取更多权益!北京婚姻家事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林艳英 112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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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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