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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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借款人他项权证到期不还款的,贷款人可以与借款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如果当事人之间未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的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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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中没约定利息怎么办以及借款到期不还怎么处理?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借条中没约定利息怎么办以及借款到期不还怎么处理?
内容:民间借贷中一般是你情我愿的约定利息,可是如果借条中没约定利息怎么办,发生利息纠纷怎么办,另外容易发生纠纷的地方就是到期不还钱,那么借款到期不还怎么处理呢,下面催天下小编为大家解答。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按照上述规定,定期无息贷款逾期还款出借人没有主张利息,或不定期无息借贷虽已催告但未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借款人可以不支付利息,反之,则应支付逾期还款利息。那么借条中没约定利息怎么办以及借款到期不还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2.02.09670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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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未到期能提前解除吗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借款合同未到期能提前解除吗
内容: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那么借款合同未到期能提前解除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2.02.07922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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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协议未到期能否解除呢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借款合同协议未到期能否解除呢
内容:日常生活当中,我们可以在很多场合看到合同的签订,而合同在签订之后往往都会具有法律效力,并且双方当事人不得违抗当然也存在着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况,那么借款协议合同未到期能否解除呢?借款人明确表示不还款,或其行为表明不会还款的,是可以在借款合同未到期时,解除借款合同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的。那么借款合同协议未到期能否解除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2022.02.09661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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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到期还判解除吗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借款合同到期还判解除吗
内容: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另,借款合同中贷款方所在地可以视为合同履行地。那么借款合同到期还判解除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2.02.0793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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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协议到期没给违法吗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借款协议到期没给违法吗
内容:借款协议到期没给违法吗借款协议到期没给一般不违法,如果长时间不还,涉嫌诈骗违法。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那么借款协议到期没给违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2022.02.07286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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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未到期的借款协议一般不能起诉,但如果当事人有明确的证据能证明另一方当事人有预期违约的行为的,可以准备好起诉状、起诉状副本和证据材料,依法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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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到期借款人不还款该怎么办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借款合同到期借款人不还款该怎么办
内容:因此,凡借出的款项已经超过双方民间借贷借条约定的还款期限,但借款仍未归还的,出借人就要考虑催讨,提醒借款人,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返还借款。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逾期还款计划,,同时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了起诉权,而且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借款合同到期借款人不还款该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2.02.09220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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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归还到期借款而转让给他人,借贷关系是否有效
许瑞林律师
未归还到期借款而转让给他人,借贷关系是否有效
内容:未归还到期借款转让给他人,借贷关系有没有效案情简介:未归还到期借款转让给他人,借贷关系是否有效2010年1月15日,谢某与吴某签订了一份协议书。许某认为,其与吴某间的借贷关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合法有效;因吴某不能归还许某到期借款,将其对谢某享有的债权转让给许某,是合法有效的。法院判决:应当及时偿还借款2007年4月10日,谢某向吴某借款20万元;2007年7月29日,谢某又向吴某借款50万元;2007年10月19日,谢某再次向吴某借款30万元。双方有关借款利率的约定,违反了国家的有关规定。那么未归还到期借款而转让给他人,借贷关系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2022.02.07582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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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到期能否解除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借款合同到期能否解除
内容:合同是在履行期间才能解除的,借款合同到期后,合同就会自动终止。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1、写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
杨一凡律师2022.03.30500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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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借款协议没到期的不可以冻结房子,但是如果是申请财产保全,经法院裁定,则可以冻结。贷款人可以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等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保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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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期限到期不还钱总推脱怎么办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借款期限到期不还钱总推脱怎么办
内容:借款期限到期不还钱总推脱怎么办如果能够协商可尽量协商,无法协商在诉讼时效内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有对方的财产线索可向法院提供申请保全。债权人命令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民间借贷不还怎么起诉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那么借款期限到期不还钱总推脱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2.02.07715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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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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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房屋担保到期违约怎么办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借款房屋担保到期违约怎么办
内容:借款房屋担保到期违约怎么办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出现债务违约的,债权人可以对债务人催款,如果债务人催款后不还款的,债权人可以拍卖抵押的房屋实现债权。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借款人违约责任有哪些借款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那么借款房屋担保到期违约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2.02.07181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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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协议没到期可以冻结房子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借款协议没到期可以冻结房子吗
内容:借款协议没到期可以冻结房子吗以房屋不债务进行担保时,如果债权人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债务人不能履行合同债务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请求法院提前冻结债务人房屋。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债权人也可以在法院审理下达裁决书后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可以冻结债务人账户。按照法律规定,只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执法机关可以要求银行冻结账户。法院可以冻结债务人本人的财产,也可以冻结债务人的到期债权,如果是基于家庭生活也可以冻结债务人的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借款协议没到期可以冻结房子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2022.02.07125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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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到期后不还本息怎么办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借款到期后不还本息怎么办
内容:借款到期后不还本息怎么办逾期不还可以计算逾期违约金。借款合同纠纷中逾期违约金和利息的计算问题对于借款合同纠纷中债务人逾期违约金的给付数额的计算方法,各地法院作法不尽相同。那么借款到期后不还本息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2.02.0796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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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借条到期三年内可以起诉借款人,即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的三年内,可以依法起诉。诉讼时效期间一般是三年,在三年内,权利人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维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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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协议合同未到期能解除吗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借款协议合同未到期能解除吗
内容:借款协议合同未到期能不能解除1、如果借款合同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借款合同就终止了,如果还有部分未完成,在双方协商之后,可以变更或解除借款合同。借款人明确表示不还款,或其行为表明不会还款的,是可以在借款合同未到期时,解除借款合同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在实践中,借款合同未到清偿期,能否解除合同要求还钱,要视情况而定:一般来说,合同双方都必须遵循合同的约定,原则上借款合同未到清偿期的,出借人是不可以要求借款人还款,或者说,即使出借人要求还款的,借款人也可以不还。那么借款协议合同未到期能解除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2022.02.07178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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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到期不还如何行使代位权
陈宗琼律师
借款到期不还如何行使代位权
内容:借款到期不还如何行使代位权可以向法院起诉提起代位权诉讼。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代位权,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并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构成妨害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家规定。那么借款到期不还如何行使代位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2022.02.07610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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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般不可以起诉未到期的借款协议。在到期之后,如果符合下列条件的,出借人才可以向法院起诉:原告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以及案件属于受诉法院的管辖范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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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担保期限到期了怎么办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借款担保期限到期了怎么办
内容:借款担保期限到期了怎么办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那么借款担保期限到期了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2022.02.071036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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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案例】官司赢了,被执行人仍不还钱,怎么办?丁女士与王某是多年的朋友关系,进入四十不惑年龄的王某,近年间却不务正业,养成了游手好闲、沉迷赌博的恶习。2022年初,王某以家庭生活需要为由多次向丁女士借款。 2022年1月23 日,在王某的花言巧语下,丁女士头脑一热,以自身征信为王某办理了贷款事宜,王某全程指导丁女士通过银行转账、微信转账、现金存款等多种方式将贷款转入王某指定的账户。 上述操作一气呵成,等丁女士冷静下来多方思考方知自己是被骗了!好在丁女士幡然醒悟,并及时进行补救措施,她强烈要求王某出具欠条,确认截至2022 年1 月30 日,王某共欠付丁女士借款金额730000元,逾期月息为 1.2%,且承诺完全由王某承担所有贷款费用并按银行分期要求偿还贷款。 虽然手里握着欠条,丁女士仍然没有能够高枕无忧!借款到期后,王某随即开始拖延还款,丁女士多次催讨,王某未全额还款,仅偿还了123000元,且王某事后承诺给丁女士的30000元借名贷款报酬费也未支付。 因王某严重违约的不诚信行为,丁女士面临着巨额还贷压力,经济上与心理上均遭受重创。丁女士为了尽快要回借款,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咨询委托。 天用律师指导丁女士收集各方面的证据并积极准备诉讼资料,立案至法院。在天用律师的全力争取下,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王某分期进行偿还丁女士 67万元、贷款委托费 3 万元、律师费 11万元、保全担保费 1000 元。 官司赢了,本以为王某会乖乖还款,万万没想到双方达成调解书后,王某一直未予履行还款责任,还以种种理由拖延!本案在北京西城法院审理,天用律师催促法院做了几次与被执行人王某的谈话,让法官亲自见证被执行的言而无信与蔑视法律的威严,为后来的拘留埋下了伏笔! 在一次约定好的谈话中,被执行人又出尔反尔,这下彻底惹怒了法官。天用律师趁势申请拘留被执行人,得到批准!最终被执行人被拘留15天。 后来经过天用律师和解谈判,被执行人现行每月还款5000元,丁女士对天用律师的尽职尽责非常感动,对此结果也很满意,给天用律所送来了锦旗!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232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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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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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姚平 193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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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案例】丈夫婚内给网恋女友转账200万,是借款还是赠与?妻子有权要回吗? 2008年,汪女士与薛先生在相爱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爱容易相处难,十几年的婚姻生活磨灭了曾经浓烈的爱,他们的感情也逐渐变得疏远起来。近几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渐迷恋网络游戏。2021年,薛先生在机缘巧合之下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开朗活泼、温柔体贴、年轻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为化名)。两人志趣相投、相谈甚欢,有一种一见如故的感觉,后二人迅速发展成恋人关系。在恋爱期间,薛先生陆续给丹丹转账合计100万元。在交往了2个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没有拒绝,且表示自愿与薛先生继续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项。因为之前薛先生已经向丹丹转账100万元,眼下手里没有款项,丹丹就介绍贷款公司给薛先生,薛先生贷出款项再次转给丹丹使用。对丹丹持续索要款项的行为,薛先生感觉就像跌入了无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绝了丹丹的无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挟,薛先生担心东窗事发,无奈又再次转款,转款同时并附言让丹丹还款。面对丹丹的不断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计向其转账合计200万元。 无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额的贷款让薛先生无力承担、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对自己不断怀疑与追问。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动向汪女士坦白出轨及转款的事情。汪女士听到后如同晴天霹雳,情绪反应很大,一顿情绪发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静下来,面对丈夫的忏悔与道歉,她选择了宽容与原谅。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将转给第三者的200万元款项要回来!汪女士多次与丹丹联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条并尽快还款。丹丹不但没有对汪女士的身份忌惮和不安,反而非常嚣张,表示“是薛先生隐瞒已婚事实,欺骗了自己,对200万元的借款数额不认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项是两个人共同生活的花销”,拒绝还款。 财产保全 • 要回200万 面对丹丹无理辩三分的态度,汪女士决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帮助自己维权,但就转款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有争议。根据案情核实,元甲律师通过证据资料核实确认薛先生与丹丹之间没有借贷合意,转款属于赠与,且违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师积极推进案件,对此进行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将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冻结,后案件很快开庭。庭审中,丹丹辨称薛先生1万元以上转账是借款,1万元以下款项在恋爱期间已花完,不同意偿还。元甲律师对此观点进行有力驳回,并阐述我方的证据事实与法律依据。案件历经4次开庭,期间,元甲律师为维护当事人权益不懈努力!最终法院认可了款项属于赠与的主张,判决丹丹向汪女士还款200万元,汪女士全部诉求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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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线咨询:电瓶车闯红灯被撞了怎么划分责任? 电瓶车闯红灯被撞的交通事故人们普遍关心的是如何划分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对方没有任何违法行为,那么闯红灯的一方(电瓶车)将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对于非机动车闯红灯被机动车撞的情况,也适用同样的原则。如果对方在事故中有违法行为,如超速或酒驾,那么对方将负次要责任,而闯红灯的一方则负主要责任。然而,如果对方没有任何违法行为,闯红灯的一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骑车闯红灯是一种危险行为,很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我国相关规定,电瓶车、非机动车以及骑车闯红灯的行为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尽管在不同情况下,责任划分有所不同,但这些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以确保交通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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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线咨询:酒驾和醉驾如何界定? 酒后驾车分为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是根据驾驶人员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值来界定的。 酒驾,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车,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我们常说的醉驾入刑,即指的是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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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线咨询:交通事故主责和次责怎样赔偿 1、主责方需负担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主责方需要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责方的赔偿责任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财产损失:包括车辆受损、财产物品受损等。 (2)人身损害:包括医疗垫付、工资损失、死亡赔偿金等。 (3)精神抚慰金:包括事故过程中的精神折磨、人身受辱等。 2、次责方的赔偿责任 次责方需要对主责方造成的部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主责方也在肇事中有一定过错的情况下,次责方根据过错大小对主责方的部分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赔偿定额的界定 交通事故赔偿的定额问题是一个关键问题,它直接决定了赔偿数额的大小。法律法规规定,轻微交通事故,按照双方车辆所受损失精神赔偿费、医药费、误工费等进行赔偿,不设定法定定额。一般事故的责任比较明确,不需要法院来裁决,则当事人协商好赔偿金额,由责任方实际赔付。如当事人协商不一致,事故属于涉及案件的,需要由法院出具相应的判决,按照判决来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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