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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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特别的情形有哪些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债权申报特别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债权申报特别的情形有哪些一、职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为中国破产法上的职工债权。这些债权可以申报,但必须说明其待定的状况。六、连带债务的债权人在连带债务人之一破产时,其债权人享有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的权利。那么债权申报特别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2.02.07971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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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债权融资的特点有成本较低,通常需要抵押和担保,有一些限制性条款,获得的只是资金的使用权不是所有权,可以提高企业所有权资金的资金回报率,一般不会产生对企业的控制权问题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后,应当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三)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四)债券利率的确定方式;(五)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六)债券担保情况;(七)债券的发行价格、发行的起止日期;(八)公司净资产额;(九)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总额;(十)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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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有哪些特别情形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权申报有哪些特别情形
内容:债权申报有哪些特别情形一、职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为中国破产法上的职工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那么债权申报有哪些特别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2.02.07473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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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请具体描述一下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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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在线离婚律师事务所(离婚律师事务所24小时免费咨询)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24小时在线离婚律师事务所(离婚律师事务所24小时免费咨询)
内容:自成立以来,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致力于为各领域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专业法律服务,以交通事故案件、婚姻家事案件、物业管理为核心业务,而后组成了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顾问、私人律师、建筑工程、债权债务、遗产继承、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经济纠纷、民间借贷等领域的专业法律服务,离婚财产分割咨询热线24小时 姚平团队是北京婚姻家事著名的律师团队之一,办过800余起案件,和解率达70%以上,客户赠予锦旗、奖杯400多个,咨询接待人数超过10000人,并且开展《婚姻家庭与财富传承》等系列讲座几十场,并著有《家和律师说家事》等著作,已经成功举办了《天赋密码沙龙》几十场,通过分析双方的性格及化解家庭矛盾,成功为一百多个家庭挽回幸福温馨的家,在解决婚姻问题方面积累了大量的案例经验和技巧。
林艳英律师2023.12.27541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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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保证书放弃债权后反悔,写保证书放弃债权后反悔怎么办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写保证书放弃债权后反悔,写保证书放弃债权后反悔怎么办
内容:保证单位:xxxxx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日期:年月日还款保证书2本人在校期间就读于学院专业班,与银行签定了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共计借款元,保证书违约怎么办法律分析: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写清楚还款期限:利:债权人到期以后就好顺理成章的问债务人还款,特别是朋友之间借款的一个收款的理由,现关于货款的清偿问题,双方达成初步如下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我方分期偿还欠费,具体还款时间及金额初步如下:1、xx年4月30日前,支付人民币200万元。
陈明月律师2024.01.291006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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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可以的,你想咨询关于债权的哪方面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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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的债权申报有哪些情形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特别的债权申报有哪些情形
内容:职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为我国破产法上的职工债权。职工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破产申请受理前的利息,随本金一同申报。待履行合同相对人的赔偿请求权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破产法第18条的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善意受托人的请求权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那么特别的债权申报有哪些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2.02.07482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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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您的情况满足以下情形之一就有很大可能被认定为工伤的。但是最终结论还是需要由劳动部门的专业认定。《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认定工伤的有七种法定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的处理流程为: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工伤赔偿。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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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立后债权人需要向谁要债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公司分立后债权人需要向谁要债
内容:如果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债务就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在分立前,债权人得知公司即将分离后,可与公司就债务承担达成协议,约定债务由其中一家公司偿还或 ...,但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债权成立后公司分立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分立后的两家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无权要求未到期的债务提前偿还。
李楠楠律师2024.03.07609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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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第五十条 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第五十一条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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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和个人加强债权管理的方法都有哪些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企业和个人加强债权管理的方法都有哪些
内容:企业和个人加强债权管理的方法都有哪些一、加强咨询调查加强咨询调查,经济交往前尽可能掌握对方基础信息。因此,债权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债权收到法律的保护,就要及时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向债务人提出要求偿还债务的请求并且要特别注意保存好提出请求及请求送达债务人的证据。那么企业和个人加强债权管理的方法都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2.02.06500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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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的特别情形主要包括哪些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债权申报的特别情形主要包括哪些
内容:债权申报的特别情形主要包括哪些一、职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为中国破产法上的职工债权。这些债权可以申报,但必须说明其待定的状况。六、连带债务的债权人在连带债务人之一破产时,其债权人享有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的权利。那么债权申报的特别情形主要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2.02.07758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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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欠钱不还超出欠条或者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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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有什么特别规定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权申报有什么特别规定
内容:债权申报有什么特别规定1.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保证债务尚未到期的,将其未到期之保证责任视为已到期,在减去未到期的利息后予以提前清偿。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那么债权申报有什么特别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2022.02.07239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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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后原债权人还有责任吗,债权转让后原债权人还有责任吗怎么办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权转让后原债权人还有责任吗,债权转让后原债权人还有责任吗怎么办
内容:3、法律分析:债权转让后债权转让人应该对债权的瑕疵负担保责任 为了保护 债务人 的利益,特别是在合同中既有债权又有债务的情况下,单纯转让债权很可能造成债务人利益的损害,法律分析:债权转让后债权转让人应该对债权的瑕疵负担保责任 为了保护 债务人 的利益,特别是在合同中既有债权又有债务的情况下,单纯转让债权很可能造成债务人利益的损害,法律分析债权转让后债权转让人对债务人履行不能不承担担保责任,债权转让后债权转让人对债务人履行不能不承担担保责任。
姚平律师2023.12.14273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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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的特别情形是什么
许瑞林律师
债权申报的特别情形是什么
内容:债权申报的特别情形是什么职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人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为我国破产法上的职工债权。这些债权可以申报,但必须说明其待定的状况。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在连带债务人之一破产时,其债权人享有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的权利。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那么债权申报的特别情形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2022.02.07435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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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和个人加强债权管理有哪些方法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企业和个人加强债权管理有哪些方法
内容:企业和个人加强债权管理有哪些方法一、加强咨询调查加强咨询调查,经济交往前尽可能掌握对方基础信息。如果是个人,应当了解对方身份证信息、家庭住址以及资产情况。这样为债务产生后的权利主张提供基础依据。诉讼时效原则上从履行其期限届满或者债权人要求支付之日起算。因此,债权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债权收到法律的保护,就要及时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向债务人提出要求偿还债务的请求并且要特别注意保存好提出请求及请求送达债务人的证据。那么企业和个人加强债权管理有哪些方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2.02.06969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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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债权债务官司咨询价格如何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经济债权债务官司咨询价格如何
内容:债权债务问题,引起的纠纷是比较常见的。但很多债权债务涉及的范围比较广,解决难度也会比较高,那么,经济债权债务官司咨询价格如何?下面大律网小编将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经济债权债务官司的律师费收费标准。
任冰峰律师2021.12.091007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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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律师咨询,怎么找债权债务律师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权债务律师咨询,怎么找债权债务律师
内容:当事人可以到相关的律师事务所咨询,如果对方欠款到期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先与债务人协商还款,如果债务人拒绝还款的责任,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对方还钱,3、欠债起诉律师费多少应当是根据追讨欠款的额度来进行判断的,实际上如果双方当事人关于律师费用这个问题能够达成这个情况之下,应当是予以支持的,追讨债务类型的案件,财产标的在10万元以内的每件是按照800元到6000元标准确定,欠款追讨律师1、追讨欠债起诉后律师费各地的支付标准是不一样的,需要起诉方和律师私下协商具体的数额,诉讼费用是由败诉的一方承担,诉讼的费用根据财产数额不同缴纳的诉讼费用也有所不同。
周春花律师2023.11.24754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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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有哪些特别的情形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权申报有哪些特别的情形
内容:债权申报有哪些特别的情形职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为中国破产法上的职工债权。破产申请受理前的利息,随本金一同申报。这些债权可以申报,但必须说明其待定的状况。连带债务的债权人在连带债务人之一破产时,其债权人享有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的权利。待履行合同相对人的赔偿请求权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破产法》第18条的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善意受托人的请求权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那么债权申报有哪些特别的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2.02.071107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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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故意拖延结算,怎么办? 项目存在挂靠,工程款该找谁要? 如何破解工程款拒绝支付难题? 谈判调解、财产保全、支付令、担保、债权转让,多种高效方法,破解疑难杂案! 3月23日14:00, 仅20个名额 ,私聊咨询直播密码,扫码观看张嘉娱 94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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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故意拖延结算,怎么办? 项目存在挂靠,工程款该找谁要? 如何破解工程款拒绝支付难题? 谈判调解、财产保全、支付令、担保、债权转让,多种高效方法,破解疑难杂案! 3月23日14:00, 仅20个名额 ,私聊咨询直播密码,扫码观看
拖欠工程款怎么起诉 290评论 -
我们把每一次委托,都当成生命的修行,用心、专注的去做好,务必做到问心无愧、事后无悔!每次收到客户认可的锦旗,心里都特别激动,维护当事人利益是我们最大的使命!
北京法律咨询 731评论 -
🌷离婚判决的空间很大,法律适用和真实的世界一样,不是非黑即白的,很多诉求可不可行,不是一句“行”或者“不行”就能回答的,我们不做思维僵化的“法条普法/讲解”,一切都以案例说话;🌷要想在婚姻家事纠纷特别是离婚纠纷中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除了要看律师和经办法官,也要看当事人的配合和努力,所涉纠纷很少存在必胜或必输的诉求;北京法律咨询 145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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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线咨询:电瓶车闯红灯被撞了怎么划分责任? 电瓶车闯红灯被撞的交通事故人们普遍关心的是如何划分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对方没有任何违法行为,那么闯红灯的一方(电瓶车)将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对于非机动车闯红灯被机动车撞的情况,也适用同样的原则。如果对方在事故中有违法行为,如超速或酒驾,那么对方将负次要责任,而闯红灯的一方则负主要责任。然而,如果对方没有任何违法行为,闯红灯的一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骑车闯红灯是一种危险行为,很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我国相关规定,电瓶车、非机动车以及骑车闯红灯的行为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尽管在不同情况下,责任划分有所不同,但这些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以确保交通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 926评论 -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酒驾和醉驾如何界定? 酒后驾车分为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是根据驾驶人员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值来界定的。 酒驾,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车,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我们常说的醉驾入刑,即指的是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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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线咨询:交通事故主责和次责怎样赔偿 1、主责方需负担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主责方需要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责方的赔偿责任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财产损失:包括车辆受损、财产物品受损等。 (2)人身损害:包括医疗垫付、工资损失、死亡赔偿金等。 (3)精神抚慰金:包括事故过程中的精神折磨、人身受辱等。 2、次责方的赔偿责任 次责方需要对主责方造成的部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主责方也在肇事中有一定过错的情况下,次责方根据过错大小对主责方的部分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赔偿定额的界定 交通事故赔偿的定额问题是一个关键问题,它直接决定了赔偿数额的大小。法律法规规定,轻微交通事故,按照双方车辆所受损失精神赔偿费、医药费、误工费等进行赔偿,不设定法定定额。一般事故的责任比较明确,不需要法院来裁决,则当事人协商好赔偿金额,由责任方实际赔付。如当事人协商不一致,事故属于涉及案件的,需要由法院出具相应的判决,按照判决来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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