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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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高于遗嘱。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抚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抚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遗赠抚养协议和遗嘱有抵触,按遗赠抚养协议处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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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可以与哪些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自然人可以与哪些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内容:继承顺序中,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都没有的,就按照法定继承。这种协议规定,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并于遗赠人死后取得其遗产。该义务自遗赠扶养协议生效时起即发生效力,且是继续性的。受扶养人对在遗赠扶养协议中指定遗赠给扶养人的财产,不得擅自处分。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段建国律师2022.03.22398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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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自然人能够依法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继承顺序中,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都没有的,就按照法定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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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扶养协议怎么写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遗赠扶养协议怎么写
内容:遗赠扶养协议遗赠人:_______,男,___岁,___省___县人,住___县___乡___生产队,农民。家中无人照料,长期以来依靠_________照顾。经双方邀约,愿意遗赠扶养协议,并请________代书,双方承诺履行以下协议:一、_______愿将自己的房___间,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以及房屋中的一切家具杂物全部赠给_______。_______在_______去世后即受领上述全部财产。_______的饮食起居一切照顾由_______承担。_______去世后由________负责送终安葬。本协议一式三份,________,_______各执一份,_________保存一份。那么遗赠扶养协议怎么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2.15858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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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继承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该法第31条第1款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条规定:“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具体到本案,王大与村委会已经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村委会在王大死亡后可以按照遗赠扶养协议的约定取得王大的遗产。遗赠扶养协议是我国继承法规定的多种继承方式中最优先适用的一种方式,能够对抗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的继承权。因此,王大的财产应归村委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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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扶养协议书的特点和效力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遗赠扶养协议书的特点和效力
内容:遗赠扶养协议的特点1.遗赠扶养协议的主体一般有限制。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1.遗赠扶养协议实质是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具有对应性。从履行义务的角度看,一方面,扶养人应对遗赠人履行生养死葬的义务;另一方面,遗赠人应当将协议约定的财产遗赠给扶养人。那么遗赠扶养协议书的特点和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2.02.15374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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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扶养协议抚养适用于什么法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遗赠扶养协议抚养适用于什么法
内容: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与扶养人签订的、由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将自己的合法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于其死后转移给扶养人所有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可分为对当事人双方的内部效力和对其他人的外部效力。受扶养人擅自处分财产,致使扶养人无法实现受遗赠权利的,扶养人有权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得要求受扶养人补偿其已经付出的供养费用。(二)遗赠扶养协议的外部效力遗赠扶养协议的对外效力,表现为遗赠扶养协议是遗产处理的依据,在遗产处理时排斥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那么遗赠扶养协议抚养适用于什么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2.02.15180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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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遗赠扶养协议具有如下法律上的效力:在继承开始后,被遗赠人可以最先继承被抚养人的遗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可以与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定立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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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扶养协议纠纷怎样处理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遗赠扶养协议纠纷怎样处理
内容:遗赠扶养协议无效怎么处理继承人之间就遗产分割达成一致,可以相互配合办理遗产权属变更手续,遗赠扶养协议被扶养人死亡后如何办理遗产手续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法律分析:法律对遗赠扶养协议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在遗嘱中附加义务,如果继承人接受遗嘱,那么就必须履行遗嘱中的义务,法律分析:(1)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纠纷需要签遗赠协议吗法律分析:遗赠扶养协议必须双方签字,只有确认才能表明双方当事人同意,关于遗赠抚养,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一定要签订书面协议,口头约定也是有效的。
赵金保律师2024.01.26252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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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遗赠扶养协议需要注意哪些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签订遗赠扶养协议需要注意哪些
内容: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双务有偿的行为,双方都负有相应对待给付的义务,任何一方享受权利都是以履行相应的义务为对价的,任何一方都不能无偿地取得他方的财产。
任冰峰律师2022.03.22542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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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扶养协议抚养的主体是谁,协议书该怎么写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遗赠扶养协议抚养的主体是谁,协议书该怎么写
内容:遗赠扶养协议抚养的主体是谁,协议书该怎么写1、遗赠扶养协议的主体是谁《继承法》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继承法》及其司法解释虽然未对遗赠扶养协议的签订主体作出明确规定,但按照法学界的主流观点,遗赠扶养协议应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社会组织与被供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细则》明确规定,扶养人必须是遗赠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组织,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履行扶养义务。那么遗赠扶养协议抚养的主体是谁,协议书该怎么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2.02.151039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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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与遗赠扶养协议有何区别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遗赠与遗赠扶养协议有何区别
内容:遗赠与遗赠扶养协议有何区别遗赠指人用遗嘱的方式将其的一部分或全部,于死后赠给国家、集体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法律制度。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都是财产所有人对自己的财产在生前作出处分,在死后实现财产所有权转移的行为,但是两者有以下的区别: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而遗赠是单方法律行为。遗赠扶养协议采用合同形式,而遗赠的意思表示采用遗嘱形式。那么遗赠与遗赠扶养协议有何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2.02.15328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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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遗赠扶养协议继承是否有期限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按遗赠扶养协议继承是否有期限
内容: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如果受扶养人擅自处分协议中指定遗赠给扶养人财产的,扶养人有权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有权要求受扶养人补偿其已经付出的扶养费用。
王学瑞律师2022.03.22576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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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起诉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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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会因遗赠扶养协议无效吗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遗嘱会因遗赠扶养协议无效吗
内容:一个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会导致遗嘱中对遗赠扶养协议中已处分财产的处分失效,但并不影响对遗赠扶养协议中未处分财产的处分效力。受扶养人擅自处分财产,致使扶养人无法实现受遗赠权利的,扶养人有权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得要求受扶养人补偿其已经付出的供养费用。那么遗嘱会因遗赠扶养协议无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2022.02.15496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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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不可以是孙子。根据法律规定,遗赠抚养协议只能和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或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抚养协议中的抚养人与被抚养人之间不能有法定的赡养义务,而孙子女在其父母死亡或者没有抚养能力时对祖父母有赡养义务,并且享有代位继承权,是法定继承人,所以孙子女不能与祖父母签订遗赠抚养协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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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扶养协议纠纷处理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遗赠扶养协议纠纷处理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内容:遗赠扶养协议纠纷处理的法律依据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遗赠扶养协议的遗赠人多为孤老,没有子女,而扶养人通常为其近亲属,且已按协议尽到了对遗赠人养老送终的义务,为了使其占有的不动产获得法律上的正当性,扶养人通常会按照房产管理部门的要求向法院起诉。遗赠扶养协议的立法完善1.扩大协议主体范围。为了保证遗赠人意思表示真实,建议立法明确遗赠扶养协议的订立应采用书面形式,口头或者其他形式的协议一律无效。那么遗赠扶养协议纠纷处理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2.02.15382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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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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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遗赠抚养协议不是必须要进行公证。我们国家所规定的遗赠扶养协议,它是一种合同行为,不需要进行公证就可以发生法律效力,但是协议内容必须要合法才可以生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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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与单位的遗赠扶养协议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公民与单位的遗赠扶养协议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内容:一个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会导致遗嘱中对遗赠扶养协议中已处分财产的处分失效,但并不影响对遗赠扶养协议中未处分财产的处分效力。那么公民与单位的遗赠扶养协议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2.15790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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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同时存在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的,且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没有抵触,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两个都有法律效力,遗产分别按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处理;如果有抵触,按遗赠抚养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全部或者部分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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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扶养协议的抚养人能不能是孙子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遗赠扶养协议的抚养人能不能是孙子
内容:被扶养人对协议中指明的财产,在其生前可以占有、使用,但不能处分。如果遗赠的财产因此而灭失,扶养人有权要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要求补偿已经支出的扶养费用。二是受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致使协议解除的,则应适当偿还扶养人已支付的扶养费用。那么遗赠扶养协议的抚养人能不能是孙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2.02.15614人收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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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可以起诉来申请撤销对方的法定继承权利,你可以按照扶养协议来主张该笔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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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扶养协议法律特征包括哪些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遗赠扶养协议法律特征包括哪些
内容:如果遗赠的财产因此而灭失,扶养人有权要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要求补偿已经支出的扶养费用。那么遗赠扶养协议法律特征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2.02.15474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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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遗赠扶养协议的几种情形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解除遗赠扶养协议的几种情形
内容:如果遗赠的财产因此而灭失,扶养人有权要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要求补偿已经支出的扶养费用。那么解除遗赠扶养协议的几种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2.02.15208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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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没有“假离婚”一说,所以婚姻大事不可儿戏,签署离婚协议一定要谨慎,否则后果很难改变!帮助当事人获得北京房产3套、黑龙江房产1套、京牌车、孩子抚养权、现金及存款等!咨询专业律师,才能有满意的结果!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林艳英 405评论 -
离婚协议没有强制执行力,一方不按离婚协议履行,不能直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何能让自己的权益最大话,可以联系我,帮你规划。
林艳英 213评论 -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6评论 -
私下签的和解协议可以强制执行吗?#债权债务律师
王熙 442评论 -
🚩这4种情形独生子女不能全部继承父母遗产 1、父母留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将遗产赠与外人 2、父亲先于爷爷奶奶过世或母亲先于姥姥姥爷过世 3、父母一方过世后,另一方再婚 4、父母过世未留遗嘱,且子女已经结婚 ???
姚平 951评论 -
🚩这4种情形独生子女不能全部继承父母遗产 1、父母留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将遗产赠与外人 2、父亲先于爷爷奶奶过世或母亲先于姥姥姥爷过世 3、父母一方过世后,另一方再婚 4、父母过世未留遗嘱,且子女已经结婚 ???宋官骐|元甲律所 46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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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不履行相应义务的,还能继承遗产吗? 实践中,为使自己生前有人供养或者将来有人替自己完成遗愿,部分遗嘱人会在遗嘱、遗赠扶养协议中要求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履行一定的义务,以此作为他们取得遗产的条件。《民法典》第1144条规定,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因此,对于遗嘱、遗赠中附加的义务,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无条件地履行。 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接受遗嘱的全部内容,不能只享受权利不去履行义务。但是,在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可以不履行遗嘱附加的义务,如遗嘱中所附加的义务不合法、违背社会公德,或者附加的义务根本无法履行或不能履行等。另外,如果履行义务所需要的费用超过遗产的价值,那么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便可以不履行。如果遗嘱继承或者遗赠所附的义务是合法的,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有条件履行而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经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附义务那部分遗产的权利,由提出请求的继承人或受益人按遗嘱人的意愿履行义务,接受遗产。周春花 99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