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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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赠与合同的生效条件具体包括:1、必须是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2、赠与合同中的内容必须是赠与人自身意志的真实表示;3、所赠的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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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借条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内容:借条生效的条件是什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份借条被人民法院判定成为无效借条绝不会是因为借条中没有担保人亦或是保证人很有可能是只写了借条没有把钱借给对方甚至是借钱的原因本身就是违法的。那么借条生效的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2.02.101001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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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承诺合同生效中的承诺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1、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到达要约人;2、承诺必须是特定的受要约人作出;3、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如果有特殊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九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四百八十条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一条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第四百八十二条 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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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遗嘱怎样才能生效,口头遗嘱的有效条件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口头遗嘱怎样才能生效,口头遗嘱的有效条件
内容: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法定继承的对称。是指被继承人生前通过立遗嘱的形式确定其个人财产在其死亡后的继承人及分配的法律制度。那么口头遗嘱怎样才能生效,口头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周春花律师2023.08.03837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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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约定的生效条件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夫妻财产约定的生效条件
内容:不得恶意促使条件成就或恶意阻止条件成就。附期限的约定,应在期限届至时生效,期限届满后失效;婚前订立的约定应在婚姻缔结时才生效,虽订立约定,但未缔结婚姻或婚姻被宣布无效和撤销的,当事人的夫妻身份都没得到法律的认可,该约定无效。那么夫妻财产约定的生效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2.02.11596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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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首先你应该注册一个公司,其他的你可以问问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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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离婚协议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陈宗琼律师
婚内离婚协议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内容:婚内离婚协议的生效条件一般情况下,民事合同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的条件,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即可生效,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拘束力。婚内离婚协议的定义所谓婚内离婚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解除婚姻关系为基本目的,并就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达成的协议。在双方未能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的情况下,该协议没有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其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约定,不能当然作为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直接依据。那么婚内离婚协议的生效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2022.02.12748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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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生效条件,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遗嘱生效条件,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内容: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3.08.03957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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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销售合同订立生效的条件具体包括:1、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2、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3、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4、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合同,必须依照规定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能生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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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代书遗嘱及其生效条件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什么是代书遗嘱及其生效条件
内容:什么是代书遗嘱及其生效条件符合遗嘱的一般要求即a、立遗嘱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设立遗嘱b、立遗嘱人思想表示真实c、遗嘱处分的财产为立遗嘱人合法财产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与继承人无利害关系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书并注明年、月、日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人签名。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那么什么是代书遗嘱及其生效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2.02.10223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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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汽车销售合同没有盖章但符合法定生效要件的就能生效。如果汽车销售合同是当事人依法订立的,并且采用了签名或者按指印等签字方式的,也是有效的。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都是有效的签字方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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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遗嘱怎样才能生效,口头遗嘱有效的4个条件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口头遗嘱怎样才能生效,口头遗嘱有效的4个条件
内容:法律规定口头遗嘱能生效的条件为:遗嘱人主体适格。即遗嘱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遗嘱不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方为有效。
张嘉娱律师2023.08.09887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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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遗嘱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口头遗嘱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内容:口头遗嘱生效的条件是什么1、遗嘱人具有订立遗嘱的能力。此外为了保障口头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见证人必须是除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等受益者外的无利害关系人受益人能够获得遗产与见证人之间没有利害关系。口头遗嘱作为遗嘱的一种均要求遗嘱的受益人必须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进行遗嘱继承超出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遗嘱无效。法律规定继承法第十八条第五款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那么口头遗嘱生效的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2.02.10879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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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定做合同的生效条件主要包括:1、不违反法律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2、意思表示真实;3、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4、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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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双方登记就生效吗可否附条件和期限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协议书双方登记就生效吗可否附条件和期限
内容:离婚协议书应当具体区分成立和生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完全自愿的前提条件下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从签字之日起成立;但是,离婚是要式法律行为,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履行离婚登记手续,离婚才能完成,因此,只有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的离婚协议,才能发生法律效力。所以,不经过离婚登记的离婚协议书的,只成立不生效,即不具有法律效力,更不具有强制执行的请求权。离婚协议书可以附条件、附期限吗?依据民法通说认为,离婚这种民事行为不允许附条件和期限,因为身份上的法律行为既不能附条件也不能附期限。那么离婚协议书双方登记就生效吗可否附条件和期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2.02.12778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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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生效条件主要包括:1、双方应当订立书面的买卖合同;2、二手房买卖合同内容及形式不得违法;3、卖方与卖方应当具有订立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即权利能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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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约定在什么条件下生效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夫妻财产约定在什么条件下生效
内容:夫妻财产约定在什么条件下生效约定内容必须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约定应当遵守社会公德,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规避法律、法规,如不得逃避对外债务,逃避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的义务等;附条件的约定,在条件成就时生效。和其他合同一样,有效的夫妻财产约定对当事人有法律效力,无效的夫妻财产约定从订立起就无效。可见,在实行夫妻财产约定制的婚姻里,夫或妻一方对第三人负有个人债务时,约定的对外效力,只有当第三人知道该约定时才生效,如果第三人不知道该约定,对第三人不发生法律效力。那么夫妻财产约定在什么条件下生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2.11543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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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书遗嘱的生效条件有哪些,代书遗嘱的生效条件有哪些要求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代书遗嘱的生效条件有哪些,代书遗嘱的生效条件有哪些要求
内容:(三)代书人必须按照申请人的意愿代为签字代理人完成代书遗嘱的书写后,还需要代为签字,只有申请人真实授权代书人代为签字,代书遗嘱才具备法律效力,法院经审理认为,代书遗嘱中分割财产的部分确实存在疑点,但由于代书人来证实其在书写过程中确实遵照申请人的意愿和遗嘱,因此认定该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代书遗嘱的生效条件有哪些&rdquo,代理人必须经过申请人的委托才能书写代书遗嘱,并代为签字,三、代书遗嘱的生效条件(一)代书人与申请人之间必须存在代理关系代书遗嘱的核心是代理关系,必须要有代理人与申请人之间的合法代理关系。
吴梦云律师2023.08.30899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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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的生效条件有哪些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合同约定的生效条件有哪些
内容:合同生效的条件: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李楠楠律师2022.03.25400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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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遗嘱生效条件是什么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口头遗嘱生效条件是什么
内容:口头遗嘱生效条件是什么口头遗嘱有效条件具体如下遗嘱需公证人口头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方才有法律效力(一)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法律规定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才有法律效力。(二)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如果处在生命垂危中的立遗嘱人经抢救而恢复了采用其他立遗嘱的能力的那么该口头遗嘱即视为无效应另用其他的方式立下遗嘱。(三)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方为有效。那么口头遗嘱生效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2.02.10431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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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转让的生效条件案例
许瑞林律师
债务转让的生效条件案例
内容:债务转让的生效条件案例原告顺德市XX化工有限公司自1999年1月起向中山市XX纺织实业公司销售化工染料,1999年4月1日“XX实业公司”确认共欠原告“XX化工公司”货款480542.10元。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1、以乙方免去甲方债务金额,大写:贰拾肆万元整为先决条件,甲方实际承担乙方的债务金额为,大写:贰拾肆万零仟伍佰肆拾贰元壹角零分。认为合同债务已转移由被告“XX印染公司”承担,并要求被告“XX印染公司”清还债务。二审法院依同样理由维持原判。那么债务转让的生效条件案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2021.12.091034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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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生效条件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离婚协议书生效条件
内容:离婚协议书生效条件1、在实践中,很多当事人以为离婚协议经夫妻双方签订后就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夫妻在离婚前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即使双方都在协议上签字确认,但只能在婚姻关系解除时生效,如果婚姻关系未解除,该协议就不能生效。人民法院会重新审查夫妻感情状况、财产及子女抚养等情况,如调解不成,法院会依法判决。如果是协议离婚不成,到法院起诉离婚,那早前的离婚协议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那么离婚协议书生效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2.12478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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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业务员将公司产品销售后,将钱财据为己有并把公司会员资料倒卖给其他同行,造成公司核心资料泄密给公司造成了巨大损失。公司起诉后业务员终于面对现实,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合理化解了本纠纷👏👏👏
北京法律咨询 724评论 -
【天用案例】分包人与承包单位为挂靠关系,实际施工人该如何要回70万工程款?一次又一次的努力要账,却换来屡屡失败的结果,江先生就这样在挣扎与放弃中徘徊!一年多时间过去了,江先生可谓是“磨破了嘴,跑断了腿”,但工程款要账问题依然毫无进展!直到2023年1月,江先生咨询了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天用律师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给出详细的解决方案,这让江先生又看到了希望与曙光,燃起了要账的信心与勇气! 天用律师指导江先生收集合同、工程日志等全面的证据资料,启动“和解优先、以诉促调”的解决方案。立案程序推进的同时,成功申请财产保全。 对方账户被冻结后,迫于压力,主动提出和解的想法,天用律师优先谈判和解的预想尽在掌控之中! 经法院主持调解,江先生与孙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双方共同确认未付工程款总额为65万元,被告孙某于担保人银行账户解除查封日,通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转给江先生账户,在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情况下剩余5万元质保金,于调解书生效后一年内无息返还江先生。
邢颖 281评论 -
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姚平 505评论 -
恋爱期间,情侣相互赠送财物,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双方成立赠与合同。在对恋爱期间财物来往关系性质进行判定时,主要取决于双方当时的意思表示,通过往来金额的大小、用途及各方经济能力等事实因素进行判定。一般赠与情况下,财产一旦交付或者转移登记,赠与合同即生效,在无法定撤销权事由情形下,一般不能要求受赠人返还。彩礼相较于一般赠与,赠与的金额超出表达爱意、增进情感一般性赠与金额的范畴,属于非生活必须消费且金额较大,且以结婚为目的,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实际上在赠与合同上附加了解除条件,一旦双方无法缔结婚姻,受赠人应返还受赠的财物。至于具体金额,可以结合双方是否共同生活、生活时间长短、彩礼的使用情况、双方是否存在过错及给付一方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咨询。林艳英 451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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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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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拖欠包工头工程款提起诉讼的条件: 1、准确选择被告。 在提起诉讼之时只要选择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的任何当事人,包括一人或几人作为被告或共同被告均可,选择的首要标准或前提条件是具有“支付能力”。 2、证据资料必须充分。 在诉讼前必须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证据资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层次、多方位地进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诉。 3、准确合理的诉讼请求。 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可以作为一项独立的诉讼请求提出的,所以为保障诉讼后利益的最大化,当事人提起拖欠承包工程款诉讼请求时,尽量同时提出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这一请求。 4、诉讼请求的范围。 在诉讼案件中,只要当事人能够举证,法院是支持违约金、律师费、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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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以申请支付令,需要符合下面条件: 1.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有效。 2.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的义务仅限于给付金钱、有价证券。 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4.支付令能够直接送达债务人。 5.支付令必须是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作出。 支付令受理费参照财产案件受理费的1/3收费。若支付令失效转入诉讼程序,债权人只需补交案件受理费,不会出现二次收费的情形。 支付令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同时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案件,不受债权金额的限制。 二、诉讼方式 1.确定管辖法院 起诉前要确定的首要问题是向哪个法院起诉。原告可以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都比较远,也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写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应当包含以下内容:① 原告、被告基本情况,原告明知被告下落不明的,应当在诉状中注明该情况,并尽可能提供被告的信息以及原户籍地;② 诉讼请求,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如系给付物的,应写明种类和数量;如系给付行为的,应写明为何行为或不为何行为;③ 事实和理由,是民事诉讼原告对其诉讼请求的佐证和支持;④ 署名和时间,由原告签名或盖章,并签署时间。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3.整理证据 这一步需要我们当事人准备证据资料,制作证据清单。对于欠钱不还这类案件,我们一般要提供借条、转账记录、催款记录等能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事实的证据,尽可能完整地还原借款过程、原告是否有催款、被告是否有还款等情况。证据主要证明两点:一是借款合意,二是支付凭证。 4.立案、缴费 即到被告人所在地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提供证据。法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 5.等待法院依法判决 在判决履行期内就对方在法院判决的规定时间内还款。 6.申请强制执行 在判决生效后,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对方仍然没把钱全给的,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和立案一样去法院走流程。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382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