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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汉刑事案的金牌律师咨询经济犯罪会判死刑吗?
许瑞林律师
大武汉刑事案的金牌律师咨询经济犯罪会判死刑吗?
内容:经济犯罪,顾名思义,就是与经济有关的犯罪。在我国,经济犯罪是常有发生的,比如贪污、诈骗、非法经营之类的。那么经济犯罪会判死刑吗?经济犯罪的法律特征是什
许瑞林律师2021.11.10314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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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立案标准(民事经济纠纷立案标准)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经济纠纷立案标准(民事经济纠纷立案标准)
内容: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通说认为,起诉已表明权利人行使权利的事实,即使撤诉也仅是放弃公力救济,其内含请求之意思并未因撤诉而撤销,故应视为与请求相同的发生中断时效的效果,诉讼中被告必须是明确的,义务人的同意,亦即对权利人之权利的承认,故与请求发生相同之中断时效的效果,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1)权利人之请求,指的是权利人于诉讼外向义务人请求其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一、 民事经济纠纷立案标准有哪些内容民事经济纠纷立案标准为: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纠纷提起诉讼的,立案的标准包括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有明确的被告等。
周春花律师2024.01.31963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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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无期徒刑能判缓刑吗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被判无期徒刑能判缓刑吗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也就是说,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减刑之后,至少要服刑10年。那么被判无期徒刑能判缓刑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2.01.1972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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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致死有期徒刑能判多久
陈宗琼律师
杀人致死有期徒刑能判多久
内容:杀人是最为严重的刑事犯罪之一,杀人造成被害人死亡的,人民法院最向可以判处犯罪分子死刑。而杀人罪不判处死刑的,最轻也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那么杀人致死有期徒刑能判多长时间?大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陈宗琼律师2021.11.04812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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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建议你理智的处理问题,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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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了能不能判处死刑_刑法规定怀孕的罪犯能判死刑吗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怀孕了能不能判处死刑_刑法规定怀孕的罪犯能判死刑吗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若是在犯罪的时候就已经怀孕,而在审判的之前,就已经生育了子女或者流产的话,则可能最终还是会对其判处死刑。
姚平律师2022.05.105929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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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死刑初级人民法院不能判。只有中院以上才可以判决死刑,但是死刑的复核必须由最高院来做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对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1、重大、复杂案件;2、新类型的疑难案件;3、在法律适用上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需要将案件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应当在报请院长决定后,至迟于案件审理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请求移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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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职妈妈离婚可以获得多少经济补偿金?她拿到300万!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全职妈妈离婚可以获得多少经济补偿金?她拿到300万!
内容:老公出轨,名下却没房没车。离婚时,她拿到300万元经济补偿!这是什么神反转?她是怎么做到的?
龙珊律师2024.04.29819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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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职能判死刑吗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渎职能判死刑吗
内容:爱岗敬业是中华民族优秀美德之一,在任何一个岗位上,都是需要认真工作,遵守职业道德的。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如果自然人玩忽职守,构成了赎职能判死刑吗?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进行的相应的解答吧。
姚平律师2021.11.04282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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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赔偿金额标准是什么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故意杀人赔偿金额标准是什么
内容:杀人赔钱吗法律分析: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刑事犯罪行为造成人身损害的,被害人或者其家属是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进行赔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故意杀人判死刑还需要赔偿吗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需要进行赔偿,因刑事犯罪行为造成人身损害的,被害人或者其家属是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进行赔偿的。
任冰峰律师2024.03.04620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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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案件追诉期是多久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经济案件追诉期是多久
内容:经济案件追诉期的基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经济犯罪的追诉期限从犯罪完成之日起计算,经济犯罪追诉期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我国刑法分则条文中对法定刑的规定包括几种不同的情况:在一种犯罪有几个量刑幅度的情况下,应当按照犯罪的实际情况确定追诉时效期限的长短,即犯罪符合哪一个量刑幅度,就应当以那个量刑幅度的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的期限。
于海明律师2024.03.15833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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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死刑初级人民法院不能判。只有中院以上才可以判决死刑,但是死刑的复核必须由最高院来做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对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1、重大、复杂案件;2、新类型的疑难案件;3、在法律适用上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需要将案件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应当在报请院长决定后,至迟于案件审理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请求移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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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经济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经济纠纷怎么立案?)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最新经济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经济纠纷怎么立案?)
内容:经济纠纷法院起诉程序是什么法律分析:1、撰写民事起诉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窗口立案,等理由拒绝受理,考虑是因为您的朋友向法院提起了&ldquo,2、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其行为是犯罪行为,那么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其依法返还所占有的车辆,对于刑事自诉案件任然不受理的,要求该法院出具不予受理通知,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监督投诉或向检察院法律监督控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一条之规定,符合民事诉讼受理条件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立案审理。
刘晓红律师2024.02.29375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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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不清能判离婚吗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财产分割不清能判离婚吗
内容:财产分割不清的情况下,如果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则可以先离婚,后期再进行财产分割。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正常情况下,财产分割和离婚问题应一并处理。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离婚后一年内一方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那么财产分割不清能判离婚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2021.12.15270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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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案件法院应该怎么样处理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经济纠纷案件法院应该怎么样处理
内容:遇到经济纠纷的,当事人之间可以采取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郭铭芝律师2024.03.04275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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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致死有期徒刑能判多久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杀人致死有期徒刑能判多久
内容:杀人,剥夺了人们的生命安全,简直是太恐怖的事情,也是最为严重的刑事犯罪之一,杀人造成被害人死亡的,人民法院最向可以判处犯罪分子死刑。而杀人罪不判处死刑的,最轻也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那么杀人致死有期徒刑能判多长时间?
李孟阳律师2021.09.17824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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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情节严重的犯故意杀人罪:犯本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2.情节较轻的犯故意杀人罪:犯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名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正当防卫条件的,免以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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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合同诉讼时效有多久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经济纠纷合同诉讼时效有多久
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章享有的起诉权利,合同经济纠纷起诉多长时间受理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经济纠纷案件向法院起诉需要多少时间是没有具体规定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一般要在六个月内审结,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章,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章享有的起诉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吴梦云律师2024.03.05902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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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经济犯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不能单独判刑,经济犯罪中能判死刑的具体罪名包括: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伪造货币罪;集资诈骗罪;贪污罪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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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判了刑就不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了吗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被告人判了刑就不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了吗
内容: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条规定赋予被害人在刑事诉讼阶段要求赔偿的权利。被告人因犯罪判刑后,对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仍应负赔偿责任。什么样的案件赔钱能够减刑在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不被判处死刑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如果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法院在判决时可以酌情从轻处理。被告人案发后对被害人积极进行赔偿,并认罪、悔罪的,依法可以作为酌定量刑情节予以考虑。因婚姻家庭等民间纠纷激化引发的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属对被告人表示谅解的,应当作为酌定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崔玉君律师2022.03.23303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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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在离婚时一审、二审都未争取到合理的财产分割,于是找到元甲律所婚姻家事部处理离婚后财产纠纷,元甲律师收集证据、大力争取,帮助当事人成功获得经济补偿近17万元。
元甲婚姻家事 751评论 -
自己处理十几年没有结果,委托天用律所4个月解决!当事人用自己的保险单做担保帮助朋友周转资金,但朋友拖欠十几年年多仍不还款。天用律师帮助双方庭上和解,要回本金及利息58万元,同时获得经济损失6万元!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131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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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后才发现,三观不合,分歧越来越严重,婚姻中总需要一方迁就另一方,怎么办? 在具体的行为选择上,不要陷入「二选一」的思维定势。纠结时提醒自己:为什么不可以两个都要?「两个都要」可以解决掉70%的纠纷。 遇到确实只能二选一的情况,要跟对方讨论一个公认的「决策机制」。无论是掷硬币还是划拳,还是各自划分领域,还是轮流做主,还是谁洗碗就听谁的……都行。你们不一定要同意对方的决策,只要同意这种决策机制。 在决策机制方面,我想特别推荐一种方法,来自经济学家史蒂文•兰兹伯格:由意愿更强的那一方来做选择——意愿用金钱来衡量。方法很公平:夫妻各自在纸上写下愿意为自己的选择支付的费用,出价高的那个人可以做决定,同时必须向输掉的一方做出全价补偿。仔细想想这个方法,真是太聪明了。 任何时候,如果你和对方因为「不同」而产生了不愉快,请不要把这一切归因为「不同」带来的。请相信,只要我们在意彼此,求同存异,所有的「不同」最终都可以导向「合作」,不要用一句「三观不合」就草草定论。
林艳英 823评论 -
【天用案例】官司赢了,被执行人仍不还钱,怎么办?丁女士与王某是多年的朋友关系,进入四十不惑年龄的王某,近年间却不务正业,养成了游手好闲、沉迷赌博的恶习。2022年初,王某以家庭生活需要为由多次向丁女士借款。 2022年1月23 日,在王某的花言巧语下,丁女士头脑一热,以自身征信为王某办理了贷款事宜,王某全程指导丁女士通过银行转账、微信转账、现金存款等多种方式将贷款转入王某指定的账户。 上述操作一气呵成,等丁女士冷静下来多方思考方知自己是被骗了!好在丁女士幡然醒悟,并及时进行补救措施,她强烈要求王某出具欠条,确认截至2022 年1 月30 日,王某共欠付丁女士借款金额730000元,逾期月息为 1.2%,且承诺完全由王某承担所有贷款费用并按银行分期要求偿还贷款。 虽然手里握着欠条,丁女士仍然没有能够高枕无忧!借款到期后,王某随即开始拖延还款,丁女士多次催讨,王某未全额还款,仅偿还了123000元,且王某事后承诺给丁女士的30000元借名贷款报酬费也未支付。 因王某严重违约的不诚信行为,丁女士面临着巨额还贷压力,经济上与心理上均遭受重创。丁女士为了尽快要回借款,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咨询委托。 天用律师指导丁女士收集各方面的证据并积极准备诉讼资料,立案至法院。在天用律师的全力争取下,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王某分期进行偿还丁女士 67万元、贷款委托费 3 万元、律师费 11万元、保全担保费 1000 元。 官司赢了,本以为王某会乖乖还款,万万没想到双方达成调解书后,王某一直未予履行还款责任,还以种种理由拖延!本案在北京西城法院审理,天用律师催促法院做了几次与被执行人王某的谈话,让法官亲自见证被执行的言而无信与蔑视法律的威严,为后来的拘留埋下了伏笔! 在一次约定好的谈话中,被执行人又出尔反尔,这下彻底惹怒了法官。天用律师趁势申请拘留被执行人,得到批准!最终被执行人被拘留15天。 后来经过天用律师和解谈判,被执行人现行每月还款5000元,丁女士对天用律师的尽职尽责非常感动,对此结果也很满意,给天用律所送来了锦旗!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472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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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姚平 916评论 -
恋爱期间,情侣相互赠送财物,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双方成立赠与合同。在对恋爱期间财物来往关系性质进行判定时,主要取决于双方当时的意思表示,通过往来金额的大小、用途及各方经济能力等事实因素进行判定。一般赠与情况下,财产一旦交付或者转移登记,赠与合同即生效,在无法定撤销权事由情形下,一般不能要求受赠人返还。彩礼相较于一般赠与,赠与的金额超出表达爱意、增进情感一般性赠与金额的范畴,属于非生活必须消费且金额较大,且以结婚为目的,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实际上在赠与合同上附加了解除条件,一旦双方无法缔结婚姻,受赠人应返还受赠的财物。至于具体金额,可以结合双方是否共同生活、生活时间长短、彩礼的使用情况、双方是否存在过错及给付一方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咨询。
林艳英 636评论 -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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