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只能表现为作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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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对方打人不承认没有证据,可以报警处理,警察会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没有证据死不承认法律分析:被打人殴打的,被打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没有权要求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拘留,是否人采取拘留措施,由公安机关决定,没证据死不承认有用吗刑事诉讼法律规定,如果没有证据,对任何人都不能认定为有罪,2、法律主观:打架没有证据和监控的,打人者死不承认一般是不行的,法律主观:打架没有证据和监控的,打人者死不承认一般是不行的,如果被指控抢劫,但没有任何证据来证明这个罪行,那么在法律程序中,被指控者有权保持沉默,不需要承认任何罪行。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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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二)胁迫行为实施要具有当场性胁迫行为的当场性指的是这种威胁必须在当场发出,如果被害人不将财物交出,威胁就将转化为暴力,同时,这种胁迫是直接向被害人发出的,如果行为人只是通过其他人向被害人递纸条、口信等方式进行威胁,就不属于抢劫罪的胁迫行为,第二种,以胁迫行为的对象为标准,胁迫行为可分为直接侵害被害人的&ldquo,胁迫行为&rdquo,胁迫行为&rdquo,所谓胁迫行为就是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迫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而当场交付财物或被劫取财物的行为。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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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婚姻感情破裂的表现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调解无效的应视为感情确已破裂:(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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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犯罪人尚未适用缓刑,因而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只能是审判人员的一种推测或预先判断,这种推测或判断的根据,依法只能是犯罪情节较轻、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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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行为表现1、行为人在生产、作业活动中,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即一般职工本人直接违反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自然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承担重大责任事故刑事责任。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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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仍定抢劫罪。其中,抢劫致人死亡是为了排除被害人的反抗所做出的。此时,根据刑法的规定,针对抢劫罪的行为人,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应以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定罪处罚。杀人灭口行为,与抢劫没有内在联系,因此是两个独立的犯罪,应分别定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实行两罪并罚。至于抢劫后为了护赃等而当场使用暴力杀人的,应视为抢劫行为的继续,仍只能定为抢劫罪,为护赃而当场行凶杀人,可作为从重处罚情节。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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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四、处罚方式对于事后抢劫致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来说,其处罚方式需要根据其犯罪行为的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来决定,结语事后抢劫致人死亡是一种极其严重的犯罪行为,其定罪和处罚都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具体操作,三、事后抢劫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事后抢劫致人死亡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其刑事责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故意杀人罪:如果行为人在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那么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定罪处罚,其他犯罪:除了以上三种情况外,还有一些其他犯罪行为也可能导致事后抢劫致人死亡的情况发生。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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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抢劫罪的威胁表现为扬言如不交出财物。抢劫罪是当场取得财物;而敲诈勒索行为取得财物可以在当场,也可以在事后。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敲诈勒索罪拘留期间只要律师可以会见。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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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即可构成本罪的主体;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即明知是枪支、弹药、爆炸物而抢劫。例如,出于抢劫财物的目的,而抢劫的却是枪支、弹药、爆炸物,仍构成抢劫罪。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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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遗嘱继承可以是非法定继承人吗法律分析:遗嘱可以是非法定继承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在遗嘱继承中,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定的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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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精神出轨的表现六、记不清对方生日夫妻一方精神出轨了,即使想保持对婚姻的热度,也不可能做到,精神出轨的表现六、记不清对方生日夫妻一方精神出轨了,即使想保持对婚姻的热度,也不可能做到,精神出轨的表现八、对对方亲朋冷淡实质性的出轨,很可能只是为了性,而精神出轨,很有可能已经移情别恋,所以,表现在现实生活中,就把婚姻的另一半不再当作最亲的人,当然,对对方的亲朋也就更想保持距离,甚至是没有热情,也没有了心情,还想极力回避精神出轨财产如何处理精神出轨并不是法律名词,因此对财产分割无影响,该怎么分就怎么分。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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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本案中,张某在正当防卫时导致歹徒死亡,涉嫌防卫过当致人死亡罪,2、依据《刑法》第20条的规定,有防卫过当情形的,在量刑时,&ldquo,对于防卫过当的量刑,中国刑法第20条第2款规定,&ldquo,防卫过当致人死亡要判多少年一、在客观上表现为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并造成了重大损害,3、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正在实施的抢劫、强奸、故意伤害等严重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暴力犯罪行为,所进行的自我保护性防卫,属于正当防卫行为,不存在防卫过当的情形。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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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抢劫过程中过失致人死亡是抢劫罪的法定加重情形,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4、根据我国刑法,抢劫致人死亡仍然定抢劫罪,根据我国刑法,抢劫致人死亡仍然定抢劫罪,抢劫致人死亡的,一般构成抢劫罪,致人死亡是抢劫罪的加重构成要件,2、抢劫致人死亡的定抢劫罪,死亡 ...,在抢劫中致人重伤或者死亡,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目的是排除抢劫障碍,犯罪嫌疑人不管是故意还是过失,都只定一罪,即抢劫罪。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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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4、如果是原告上诉以后又撤诉,那么,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按照一审判决结果执行就是撤诉就是原告起诉后,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自动撤回自己的起诉,不再要求法院对自己和被告之间的纠纷作出裁决,撤诉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原告或者上诉人,在案件立案受理后至法院宣判前这一期间内,撤回起诉或者上诉,从而终结审判程序的一种诉讼行为,是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表现,只要是法院已立案受理,撤诉只能是依原告的申请进行,承办法官无权要求原告撤诉,剥夺当事人诉权。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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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抢劫罪和盗窃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概念不同、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以及所侵犯的客体不同。笔者认为,盗窃罪的隐蔽性与抢夺罪的公然性所针对的对象应该是财物所有人或保管人。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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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与被告相约去澳门DB,原告将60万澳元锁在保险柜,却让被告盗窃使用,原告报案后民警以案发地不在大陆内地无法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只能押着被告写下欠条😔 律师团队在大陆内地提起诉讼并成功保全,今天原告收到了所有的被盗钱款的本金、利息和律师费👏👏👏
12月收官之月,再获锦旗一面。历经两场诉讼,全面对比了双方律师费表现后,当事人一直夸赞我们律师办案想得比对方律师周全和认真,案件分析得比对方透彻,听完心里美滋滋的,果然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好口碑最让人欣喜。
曾经炙手可热的教培行业,在“双减”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项目投资人刚刚交费,还没来得及开展业务,就被狠狠“泼了一盆冷水”,这种情况下,加盟费还能退吗? 1加盟培训机构遇难题 步入退休年龄的张阿姨一直非常热爱教育行业,想着正好利用退休时间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与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张阿姨计划开展课外培训班,女儿刘女士对母亲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张阿姨与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签订《***美术中心特许经营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约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权张阿姨在约定期限内使用其经营资源在天津市某市区经营所许可的业务。张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许经营费15万元、两年特许权使用费共4万元,另支付培生项目定金1000元。但协议签订后没多久,2020年全国疫情暴发,线下培训班纷纷关门停业,行业势头不断下滑。而此时,张阿姨多次与项目负责人电话、微信沟通开业地点,教育有限公司始终未能确定张阿姨的经营场所位置,导致张阿姨无法按照协议约定正常经营。 2创业选择行业至关重要 屋漏偏逢连夜雨,疫情还未完全散去,国家又在2021年突然发布“双减”政策,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张阿姨无法取得开办运营加盟分中心所需的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等。培训班未开业就“凉凉”,张阿姨心里也开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发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总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复说会安排人员联系,但一直没有解除合同,也没有给张阿姨退费,就这样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时间里,此事就成了张阿姨的心病。为了减轻张阿姨的焦虑与无助,女儿刘女士主动承担解决问题的重任,积极帮助母亲寻求法律帮助。 3解决退费同时解决情绪问题 在2022年2月,刘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帮助母亲要回费用。天用律师仔细研究资料后,发现张阿姨与教育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中,有多个条款对我方当事人来说十分不利。与刘女士沟通情况后,她有点想要放弃,对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师鼓励她说:“毛主席曾说过,做最坏的打算,尽最大的努力。我们一定会全力争取,胜利的希望还是有的!你不信我,还不信毛主席吗?”天用律师的一番话点醒了刘女士,也激励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风险的,但要相信律师的专业能力,积极配合、共同努力,才能获得胜利。资料准备、立案程序在有序进行中,而在此期间,刘女士非常焦虑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虑一方面来自母亲对于本案的各种担忧与喋喋不休地唠叨,另一方面自己处于离婚状态,独自抚养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与抚养费,导致自己养育孩子经济压力非常大。两方面的心理压力使刘女士忧思过度,陷入轻微抑郁的状态。她频繁给天用律师发微信诉苦,言语间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难了,活着没意思……”这种危险的信号。天用律师在办案的同时,总是抽出空闲时间对刘女士给予暖心安慰和耐心开导,甚至在刘女士心情极度消极的时候,天用律师特意到刘女士所在地见面沟通。“你是女儿,也是母亲,要担负起家庭的责任,不能这样消极下去!面对困难也要坚强起来,给自己的孩子做一个好榜样!”......或许是天用律师的真诚解开了刘女士的心结,在精神上极大鼓舞了她,自此与她沟通案件情况,很明显看出她比之前变得乐观与积极。终于迎来了开庭的日子,刘女士与天用律师一同参加了庭审。天用律师在庭审中表明,自协议签订后,因教育有限公司无法确定我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许经营资质是签署特许经营协议书的基础,但教育有限公司无相关资质及因“双减”政策落地后无法办理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致使双方之间签订的《协议书》目的无法实现,所以教育有限公司应将相关费用退还给我方当事人。面对天用律师举证的协议、信息查询样本、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录音等十几项证据,法官十分认可,一审判决双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还张阿姨全部费用。 4是律师也是人生导师 在困难与挑战面前,天用律师表现出专业与不屈,最终获得了胜诉! 天用律师不仅解决了张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难题,同时也给了她们母女精神上的激励与振奋,让她们看到了生活充满阳光与美好的一面!张阿姨与刘女士特意为天用律师送来一面锦旗!律师的职责不仅是解决法律难题,更是对当事人的一种人生救赎!后续张阿姨又把自己亲戚遇到的法律难题委托给天用律所,这就是专业与口碑的魅力!
【元甲案例】婚内欠款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吗?离婚时怎么分割? 2016年,80后的刘先生与90后的林女士经介绍认识,不久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育一子。 然而,在他们原本幸福美满的生活背后,一场突如其来的经济危机悄然降临。自从孩子出生后,家庭开销逐渐加大,由于两人工作收入较低,夫妻俩人觉得网店生意能赚钱,于是在2019年,两人经过协商入驻了网购平台经营一家网店。原本希望开网店能够赚钱弥补家庭开支,但没想到由于两人对于经营网店没有经验,没过多久网店生意亏损欠了十万块钱。年轻的小夫妻大手大脚花钱习惯了,再加上养育孩子花销不断增长,林女士和刘先生开始入不敷出。 掉入网贷的深渊无法自拔 两人在金钱的压力下开始了网贷之路。2019年至2022年期间,林女士先后从××贷、××优品、××月付、×音、××白条、××花、××易、××借条、××卡、××花呗、××分期、××借等十几个平台进行借款,同时林女士还向亲人分别借款12万元、3.1万元、3万元等多笔借款。起初,这只是用来应对临时的金钱周转难题,但在一次次的还贷压力之下,他们发现贷款的数额越来越大,利息也越来越高。于是二人开始刷信用卡、借网贷用于偿还欠款,加上日常生活开销较大,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债务及利息越积累越多。至此,林女士尚有网络平台债务19万余元及他人欠款18万余元,刘先生为了给林女士偿还平台债务,刷自己信用卡及向他人借款28万元。网贷的债务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欠越多,两个人矛盾越来越大,原本融洽的家庭氛围也开始恶化。 高额债务到底由谁承担 林女士责怪刘先生在家庭财务上的管理不善,刘先生则觉得林女士过于挥霍浪费。渐渐地,他们之间的沟通变得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激烈争吵和长时间冷战。 最终,两人决定结束这段感情,但在谁承担家庭债务的问题上争吵不休,谁也不愿意多承担债务,因此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在此情况下,刘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且要求28万元债务由林女士自己来承担。但是林女士自己名下有37万余元债务,实在是无力承担,于是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希望元甲律师能够帮助自己谈判,希望刘先生名下的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承担。 调解离婚 债务各自承担 元甲专案组开始指导林女士收集证据资料,准备应诉。在起初阶段,刘先生态度非常坚决,不接受庭前调解。 庭审过程中,元甲律师据理力争,指出无法证明这个债务属于林女士的个人债务,而且林女士这边的债务金额更高,需要分割公积金、养老保险等财产。在元甲律师积极向法院争取调解下,最终迫使刘先生同意调解离婚,双方达成协议,刘先生的个人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来承担。成功调解离婚后,林女士及全家人都很开心,表示“元甲律师为他们排忧解难,调解结果达到了心理预期,压在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元甲律师真是个精英团队”!
儿子欠钱不还可以要求父母偿还吗: 自古以来无论是“父债子偿”还是“子偿父债”都被道德约束为一种天经地义的行为,也深受社会广泛认可。但随着现代社会法制的不断完善,是否要“子偿父债”,还要根据债务纠纷的具体情况而定。 ●子女在世● 首先,子女借钱是子女与债券人之间的行为,无法对父母产生约束。 我国《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可以看出,借款合同的约束力仅限于合同双方,是谁的债务就该谁还,父母并无义务偿还。 ●子女离世● 如果子女早逝,同时给父母留下一笔遗产被父母继承,那么父母就需要在继承财产价值范围之内,对“儿子”的债务具有相应偿还责任。 子女成年后欠下的债,在没有担保人的情况下,债权人只能要求其个人偿还,父母不具有连带责任。 但现实中,一些债主往往抓住孩子父母对于子女的疼爱,对方欠钱不还就去找对方父母要钱,甚至使用极端手段,其实这种做法往往无法获得法律支持,有些极端的讨债还会给家庭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