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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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标准原则是什么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损害赔偿标准原则是什么
内容:离婚赔偿标准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离婚赔偿标准规定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离婚赔偿标准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那么离婚损害赔偿标准原则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2.02.11543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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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医疗损害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在特殊情形下,医疗损害责任实行过错推定原则。构成医用产品缺陷损害责任,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 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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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标准原则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损害赔偿标准原则
内容:离婚赔偿标准规定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离婚损害赔偿金的数额可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法官酌定。离婚损害赔偿金原则上应一次性给付。总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在中国作为一项离婚救济措施制度,是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所需要的最后一道屏障。那么离婚损害赔偿标准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2.02.11532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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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交通道路事故损害赔偿应该当遵循以下两个原则: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3、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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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中是否适用过错抵消的原则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离婚损害赔偿中是否适用过错抵消的原则
内容:离婚损害赔偿中是否适用过错抵消的原则在离婚诉讼中有当事人认为自己虽然存在过错但对方过错较大或者是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在过错相抵之后由过错大的方赔偿给过错较小的方。但是从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的情形时当事人才可能认定为无过错方才可能获得法院支持。无过错方的这项权利与其它权利样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只有符合法律规定无过错方才能提起损害赔偿。除去规定的情形其他过错行为如通奸、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不能成为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理由即使夫妻的另方没有过错。那么离婚损害赔偿中是否适用过错抵消的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2.02.081021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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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的个原则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的个原则
内容: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的个原则1、普遍与特殊关系原则。这也是精神损害赔偿的性质所决定的。其涵义是指适用金钱赔偿的精神损害时应从案件的具体情况出发综合各方面的因素公平、合理确定个适当精神损害赔偿金额。由于精神损害与物质赔偿之间没有内在的比例关系涉及到受害人生理、心理、意志、精神的损失是些目前科学技术无法采用金钱精确计算的客体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很难在法律上限定个标准数额幅度或者确定个最高的赔偿限额。那么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的个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2022.02.09757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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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保人承担的缔约过失责任,物保人承担责任的原则
陈宗琼律师
物保人承担的缔约过失责任,物保人承担责任的原则
内容:无论是基于公平正义的考虑还是基于促使物保人积极促成物保合同成立生效的考虑,这一原则都是必须坚持的。物保合同无效后,物保人对债权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种损害赔偿责任是一种缔约过失责任,物保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前提是债权人的债权因物保人的无效物保行为而受到损害。通过物保人对债务人的赔偿,可以有效减轻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也让物保人对其非法行为承担相应的赔偿后果,从而使保证人和物保人的法律责任承担趋于平衡。保证人向物保人追偿应通过另行起诉的方式进行。那么物保人承担的缔约过失责任,物保人承担责任的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2022.02.09213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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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事损害赔偿应遵循填平原则。我国的民事侵权赔偿理论,权利人损失多少,侵权人就赔偿多少。 这种赔偿是以弥补权利人的损失为目的,故这种赔偿也称为补偿性赔偿,其适用的赔偿原则是全部赔偿原则即填平原则,全部赔偿之后果即为填平。填平就是将受害人的损失全面填补,权利人损失多少,侵权人赔偿多少,使权利人在经济上不受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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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损害赔偿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内容:损害赔偿般应遵循以下原则()机动车方负无过错赔偿做为高速运输工具的机动车在运行中造成非机动车或者行人损害的。根据我国道路交通法条规定即使机动车方无过错在交通事故中体现为机动车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也要负损害赔偿责任。()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损害赔偿这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重要原则交通事故责任越大承担的损害赔偿的比例就越高没有交通事故责任的当事人就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般的赔偿比例全部责任为100主要责任为6090同等责任为50次要责任为1040。()对人身损害除赔偿由此引起的财产损失外还应赔偿定数额的抚慰金。那么损害赔偿般应遵循以下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2022.02.09390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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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原则是什么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原则是什么
内容: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原则是什么1、普遍与特殊关系原则。精神赔偿应普遍适用切人身损害赔偿之中但是因交通事故的特殊性受害人、社会对事故行为人加害人的宽容及立法习惯人们已普遍接受般赔偿原则。兼顾事故行为人的主观违法性和事故的严重性。精神赔偿应在生命权及健康权被侵害到定程度达到社会认同的足以单独请求精神赔偿的程度才能请求。这也是精神损害赔偿的性质所决定的。那么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原则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2.02.10480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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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因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归责原则为无过错原则。也就是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则可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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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原则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原则
内容: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原则1、普遍与特殊关系原则。这也是精神损害赔偿的性质所决定的。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方式有“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非财产性责任方式和“赔偿损失”财产性责任方式种。对精神损害赔偿适用金钱赔偿的应对赔偿范围和赔偿数额作出适当的限制灵活处理防止“只抚不赔”和“只赔不抚”两个极端对于加害程度较轻影响不大时也可以采取其他承担责任的方式如赔礼道歉、定期看望从而正确发挥我国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责任的功能。那么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2.02.09421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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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减轻损害原则,具体指的是在一方违约并造成损害后,另一方应及时采取合理的措施以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应对扩大部分的损失负责。当事人如果是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应当由违约方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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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原则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原则
内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民事侵权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当事除按照责任大小和事故后果轻重相结合裁量其应该承担的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外,还应当按照责任情况承担损害赔偿,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间接受害人指交通事故致人伤亡依靠受害人抚养的近亲属,其生活来源丧失的,要依法对被抚养人承担全部赔偿。在交通事故中对死亡者的死亡补偿费,实际上就是对死亡者家属的精神损害赔偿。确认财产赔偿原则,就是明确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都以财产方式予以赔偿。那么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2.02.04572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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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归责原则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归责原则
内容:归责原则实际上是确定行为人因为何种原因对损害结果承担赔偿责任,这种原因事实就成为了当事人承担责任的前提和基础。(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适用过失相抵原则的意义在以无过错责任原则作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的同时,还必须以过失相抵原则和优者危险负担原则作为补充,来确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此时,可以减轻或免除侵害人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受害人具有完全过错,机动车一方无过错,依优者危险负担的原则,机动车一方不能免责,可适用过失相抵原则。那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归责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1.12.05999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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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损害赔偿中是否适用过错相抵的原则?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1离婚损害赔偿中是否适用过错相抵的原则?
内容:般情况下是可以的。在离婚诉讼中有当事人认为自己虽然存在过错但对方过错较大或者是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在过错相抵之后由过错大的方赔偿给过错较小的方。但是从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的情形时当事人才可能认定为无过错方才可能获得法院支持。无过错方的这项权利与其它权利样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只有符合法律规定无过错方才能提起损害赔偿。除去规定的情形其他过错行为如通奸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不能成为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理由即使夫妻的另方没有过错。那么1离婚损害赔偿中是否适用过错相抵的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2.08607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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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乘客按过错原则担责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驾驶员乘客按过错原则担责
内容:驾驶员乘客按过错原则担责这里私家车以节约成本为目的经由驾车人同意搭车者顺路搭车。驾车人在打车平台发布自己的行车路线或接受他人的合乘需求并通过打车平台与搭乘者搭乘合意。车主或驾车人作为车辆的管理者有义务保证搭乘人的人身安全若搭乘人在拼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并受到人身损害车主或驾车人有义务对其赔偿。若搭乘者在“拼车”中也存在过错的可以适用过失相抵规则适当减轻或者免除驾驶人或车辆所有人的赔偿责任。“拼车”车主与搭乘者如果事先就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协议那么当发生交通事故产生人身损害赔偿时双方可以按照协议中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那么驾驶员乘客按过错原则担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2.02.10521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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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离婚损害赔偿标准要遵循五点原则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确定离婚损害赔偿标准要遵循五点原则
内容:离婚损害赔偿标准: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物质损害赔偿可以支付赔偿金等方式承担;精神损害赔偿可以根据无过错方的请求判令有过错方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离婚赔偿标准规定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离婚赔偿标准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那么确定离婚损害赔偿标准要遵循五点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2.02.11258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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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原则是什么?
陈宗琼律师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原则是什么?
内容:减轻责任部分为10%至50%之间,法和条例均未规定,高法正在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关司法解释中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民事侵权损害赔偿。全部赔偿原则是指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按照交通事故责任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全部予以赔偿,也就是赔偿实际造成的损失。间接受害人指交通事故致人伤亡依靠受害人抚养的近亲属,其生活来源丧失的,要依法对被抚养人承担全部赔偿。因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人身伤害还是精神损害均以财产赔偿作为基本方法。那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原则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2022.01.17458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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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离婚损害赔偿原则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用离婚损害赔偿原则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内容:用离婚损害赔偿原则时应注意哪些问题:1.过错种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这4种情形是婚姻损害赔偿的法定条件。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其不同意离婚,也不提出婚姻损害赔偿请求的;或其在一审时未提出来婚姻损害赔偿请求而在二审期间提出,法院调解又不成的,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一方面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婚姻损害赔偿的案件法院不予受理,另一方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婚姻损害赔偿请求也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那么用离婚损害赔偿原则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2022.02.11703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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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交通事故中,不足10岁的小女孩不幸死亡,父母以及亲属收到了严重的打击。在元甲律师专业帮助下,家属获得了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及相关赔偿合计173万元赔偿款。希望家属尽快走出阴霾、勇敢向前。
元甲交通律师 643评论 -
离婚后发现对方出轨,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元甲婚姻家事 500评论 -
两人因发生口角发生肢体冲突,后导致当事人因故意伤害罪被羁押,天用律师进行专业辩护,帮助当事人最大程度减轻了罪行。同时也提醒大家,不要冲动行事,如有需要及时咨询律师,才能及时止损!
邢颖 470评论 -
判决书无法解决的问题,一份调解书大到房产、公司股权、车辆、小到车位和仓藏间,以及如何配合变更过户,私人物品,甚至连钥匙都给大家分好了,就这样还是担心履行难的问题,如果不支付折价款,利息也提前约定了,可谓是一份完整的调解书,真正的帮助委托人解决问题👍。我们始终坚持调解/和解优先,以诉促调为首选,诉讼是最后一步的原则。
北京法律咨询 44评论 -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婚内财产协议 102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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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被撞,法院支持折旧费吗? 2023年3月,吴某驾驶一轻型栏板货车因操作不当碰撞到由张某驾驶的一轻型箱式货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当地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吴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在其车辆维修完成后提起诉讼,以其车辆受损导致严重贬值,且今后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的保养和修车将产生重大损失等为由,要求赔偿其折旧费30000元等费用。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 因车辆折旧费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对该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之规定,本案中,张某诉请的车辆折旧费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且该车辆使用多年,张某亦未提交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折旧费30000元系如何计算认定的。因该项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二审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车辆折旧费(即贬值损失)不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1)虽然理论上不少观点认为贬值损失具有可赔偿性,但仍存有较多争议,比如因维修导致零部件以旧换新是否存在溢价,从而产生损益相抵的问题等; (2)贬值损失的可赔偿性要兼顾一国的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在事故率比较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尚需提高的我国,赔偿贬值损失会加重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3)我国目前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任意性。由于贬值损失数额确定的不科学,导致可能出现案件实质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权人的负担; (4)客观上讲,贬值损失几乎在每辆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上都会存在,规定贬值损失可能导致本不会成诉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减少纠纷。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车辆折旧费的认定持谨慎态度,原则上不予支持,仅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
元甲交通律师 103评论 -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小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对于小区内的道路发生的交通事故,原则上应当作为普通民事侵权行为,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辖和职责范围。其损害赔偿事宜,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当事人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公安机关原则上也可以接受。为了方便事故当事人及时解决纠纷,如果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的,公安机关可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指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应当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交通事故等相关规定处理,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进行现场处理,搜集证据,进行相关鉴定;根据事故现场勘察、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接受当事人的请求,对当事人之间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进行调解,赔偿标准参照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执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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