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职工和非全日制职工的区别

2022-03-20 18:55:33
45人收看
大律云律师团 律师
在线咨询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 全日制职工和非全日制职工的区别:全日制用工要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全日制用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2024-07-26 19:29:07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展开全部
  • 1、全民工:指经济体制改革后,企业和事业单位都有用人的自主权,对员工实行合同制(聘任制),全民单位在体制改革以后招来的职工。2、全民集体工:计划经济体制下全民所有制单位的职工。3、全民工:企业实行合同制,招收的工人为全民合同制工人身份.劳动合同法对固定工安置问题没有规定,必须按照国务院及劳动、人事部门当时的规定来办。4、全民集体工:工资和福利由国家全包。在国家财政不堪负担的情况下,一部分企业不得不转为地方国营即小全民所有制。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灵活就业社保和职工社保区别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灵活就业社保和职工社保区别

    内容:总之,灵活就业社保和职工社保虽然都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但是两者之间存在很多差异,包括社保缴费、社保福利等方面,因此,职工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些保险都是必须缴纳的,此外,灵活就业者和职工在享受社保福利方面也存在差异,灵活就业者在享受社保福利方面的门槛较高,例如在享受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方面,需要满足一定的缴费年限和条件,灵活就业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另外,灵活就业社保和职工社保在缴费标准上也存在差异。

    吴梦云律师
    2023.06.20498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0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省医保和市医保的区别一样吗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省医保和市医保的区别一样吗

    内容:3、在办理方面,省医保只能是省直单位的职工和档案在省人才代理中心保管且办有省养老统筹的办理,市医保只能是市直单位的职工和档案在市人才代理中心保管且办有市养老统筹的办理,省医保和市医保的区别主要有定点医院、报销比例以及相关办理等,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约定劳动合同限期我们应该怎么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3、可以拨打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咨询电话12333法律法规一、《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李楠楠律师
    2021.12.03369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75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生活中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区别?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生活中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区别?

    内容:应收帐款是资产类帐户,反映企业因销售应向购货方收取的款项。应付账款与应收账款统称往来户,应付账款是指本公司所欠供应商的货款。范围应收账款是有特定的范围的。首先,应收账款是指因销售活动或提供劳务而形成的债权,不包括应收职工欠款、应收债务人的利息等其他应收款;其次,应收账款是指流动资产性质债权,不包括长期的债权,如购买长期债券等;第三,应收账款是指本公司应收客户的款项,不包括本公司付出的各类存出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和租入包装物等保证金等。那么生活中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09120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64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1、参加居民医保的对象是没有工作的居民;职工医保对象是工作单位或者灵活就业人员等;2、居民医保由个人缴费;职工医保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缴费;居民医保由个人缴费,财政给予补助;一般财政补助的金额比个人缴纳的要多的多;职工医保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缴费,一般是单位缴纳8%,个人缴纳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 离职和辞职的区别主要在哪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离职和辞职的区别主要在哪

    内容:辞职是指职工根据劳动法规或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出辞去工作从而解除劳动关系。辞职一般有两种情况,1、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2、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那么离职和辞职的区别主要在哪。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1.12543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77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灵活就业社保和职工社保区别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灵活就业社保和职工社保区别

    内容:总之,灵活就业社保和职工社保虽然都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但是两者之间存在很多差异,包括社保缴费、社保福利等方面,因此,职工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些保险都是必须缴纳的,此外,灵活就业者和职工在享受社保福利方面也存在差异,灵活就业者在享受社保福利方面的门槛较高,例如在享受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方面,需要满足一定的缴费年限和条件,灵活就业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另外,灵活就业社保和职工社保在缴费标准上也存在差异。

    孔孟廷律师
    2023.06.2072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277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赔偿的区别是什么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赔偿的区别是什么

    内容: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赔偿的区别是什么在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除了后续治疗费之外般都是次性解决赔偿问题。而在工伤赔偿中除了510级伤残可以次性解决赔偿外14级伤残般法律不允许次性赔偿解决因为14级伤残次性解决往往不利于伤者的后半生生活。目前在我国有的省、市和自治区地方性法规或规章规定了14级可以次性解决但赔偿额真的是杯水车薪建议伤者及其家属最好不要采取这种方式还是按月赔偿有保障。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那么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赔偿的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2.10238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134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与交强险的区别在哪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与交强险的区别在哪

    内容:在我国职工工伤保险、交强险等均属于强制保险。商业第三者、人寿保险等属于任意保险。而商业第三者险属于商业性质的保险保险公司根据业务情况通过保险行业“精算师”的计算得出一定的保险费率并报保监会批准。而综观各大保险公司的商业第三者险保险合同条款除了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通过责任免除的方式实际将以下几种人员排除在第三者的范Χ之外即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和驾驶人的家庭成员。这里要注意肇事后逃逸不属于交强险保险公司的责任免除范Χ。那么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与交强险的区别在哪。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1.26295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津贴≠补贴,两者又有什么区别呢?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津贴≠补贴,两者又有什么区别呢?

    内容:因此,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是不纳入最低工资标准的计算的,未计入该类津贴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而依据该规定,补贴属于最低工资的一部分,不计入补贴部分,职工工资收入是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那么津贴≠补贴,两者又有什么区别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1.10119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62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除名与开除的区别是什么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除名与开除的区别是什么

    内容:开除是属于行政处分,而且是最严厉的一种处分。辞退属于行政处理,不属行政处分之列。开除处分适用于严重违法乱纪的职工。违纪辞退则适用于指那些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职工,他们所犯错误程序既够不上开除。开除处分,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应由厂长(经理)提出,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那么除名与开除的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1.11393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343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病假和医疗期的区别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病假和医疗期的区别

    内容:《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1.实际工作10年以下,本单位工作5年以下,医疗期3个月,累计计算期间6个月,医疗期和病假的区别病假,是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接受诊疗而无法上班的期间,在医疗期内,以及医疗期届满后,用人单位不选择解除劳动合同,同意延长劳动者病假申请,则在病假期间用人单位应结合企业规章制度规定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大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如企业规章制度未做相关规定可按照大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病假工资,同时用人单位还需为劳动者缴纳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

    周春花律师
    2023.06.07237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0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居民医保是按年缴费,筹资水平低于职工医保。 职工医保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 另外,职工医保不享受政府补贴; 居民医保是由个人缴费,同时会享受一定的政府补贴。 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一般为50%-70%。 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同是国家的医保政策,不存在哪个好哪个不好,只是两个政策的保障人群不一样。 如果是职工就要参加职工医保,如果适合参加居民医保,可以参加居民医保。《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区别有哪些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区别有哪些

    内容:应收帐款是资产类帐户,反映企业因销售应向购货方收取的款项。应付账款与应收账款统称往来户,应付账款是指本公司所欠供应商的货款。应收账款是有特定的范围的:首先,应收账款是指因销售活动或提供劳务而形成的债权,不包括应收职工欠款、应收债务人的利息等其他应收款;其次,应收账款是指流动资产性质债权,不包括长期的债权,如购买长期债券等;最后,应收账款是指本公司应收客户的款项,不包括本公司付出的各类存出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和租入包装物等保证金等。那么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区别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09265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201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全日制职工和非全日制职工的区别:全日制用工要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全日制用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 法务顾问和律师的区别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法务顾问和律师的区别

    内容:法务和律师的区别如下:法律地位不同,3、法务和律师的区别如下:法律地位不同,2、法务和律师的区别如下:法律地位不同,公司法务的服务对象就是公司,主要是为了满足企业法律上的需求,而律师的服务对象包括可以是广大的人民群众,5、法务和律师的区别是:定义不同:法务是单位内部从事法律事务处理的员工,1、法务与律师的区别在于:法务是单位的员工,律师是独立于单位外聘的法律工作人员。

    李楠楠律师
    2023.12.26681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54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主要有以下区别:参保对象、缴费标准、报销比例、适用范围、其他保障(农村社保包括医保、养老保险,企业交有失业、生育和工伤;新农合只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没有养老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 【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房,安置房,安居房的区别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房,安置房,安居房的区别

    内容:经济适用住房是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普通住宅;要体现适用、经济、美观、安全、卫生、便利的原则;布局要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使用功能要满足居民基本生活的需要;建设标准要根据北京市“九五”住宅建设标准,结合市场需求确定。安居房包括按规定出售或出租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职工的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和社会微利房。那么【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房,安置房,安居房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1.02417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202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交通事故当天死亡与交通事故七天死亡区别是是什么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交通事故当天死亡与交通事故七天死亡区别是是什么

    内容:交通事故当天死亡与交通事故七天死亡区别是什么交通事故当天死亡的责任人需要负责交通事故七天死亡需要鉴定是否是交通事故导致的。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要赔多少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那么交通事故当天死亡与交通事故七天死亡区别是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1.26402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6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夫妻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在法律上有什么区别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夫妻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在法律上有什么区别

    内容:所谓“买断工龄”,实际上是企业自行确定的对被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的一种经济补偿。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基本特性不同。是否婚后取得是划分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一个首要标准,所以共同财产基本特性表现在取得时间方面。修改后的民法典增加了有关个人财产的规定。因此,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得到的买断工龄款,其中的再就业补偿金具有人身依附性,由夫或妻一方独享。剩余部分属于企业给予职工的经济补偿金,不具有人身的依附性,应作为家庭的共同生活费用。那么夫妻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在法律上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11230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3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