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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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主要包括:1、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形;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情形等。法律依据:《民法典》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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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陈宗琼律师
离婚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内容:一不得离婚的情形(一)女子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三)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二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一)婚姻法第32条以“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经调解无效具有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准予离婚1重婚或者与他人配偶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恶习等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局满两年的5被告被宣告失踪的。那么离婚的法定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2022.02.03667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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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情形具体如下:重婚、实施家庭暴力、与他人同居、虐待家庭成员、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具有赌博或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且必须存在前述情形,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才会判决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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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强制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法院强制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强制离婚的条件有哪些1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还有以下情形可以视为夫妻感情已破裂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语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那么法院强制离婚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2022.02.02642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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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家庭成员会是离婚的法定情形吗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遗弃家庭成员会是离婚的法定情形吗
内容:遗弃家庭成员会是离婚的法定情形吗遗弃家庭成员属于离婚的法定情形。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那么遗弃家庭成员会是离婚的法定情形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2.01.31585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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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诉讼判决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法院诉讼判决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相关链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判决离婚法定理由也叫判决离婚法定原因或标准是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根据。我国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那么法院诉讼判决离婚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2.02.02184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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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准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法院不准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法院不准离婚的情形有哪些(一)凡是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又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经调解和好无效可以判决不准离婚。(四)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1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一方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的久治不愈的。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一方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那么法院不准离婚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1.31705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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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判离情形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法定判离情形
内容:法定判离情形根据婚姻法第32条男女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年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方被宣告失踪另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是否存在以上情形需要法官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加以判断。那么法定判离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2022.02.0991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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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第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情形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刑事诉讼中第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情形
内容:刑事诉讼中第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情形1.第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所谓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包括违反刑事诉讼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合议庭组成人员中及有关人员依法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如不具备审判员、助理审判员或人民陪审员法定资格的人参加合议庭实际参加法庭审理的法官与法律文书中署名的审判长、合议庭成员不致审判委员会在委员未过半数的情况下研究并决定案件等。那么刑事诉讼中第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2.02.09544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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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通过法院起诉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只能通过法院起诉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也就是说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要求离婚的当事人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2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δ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只能通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若当事人被医学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包括当事人亲属在内的任何其他人都不能代替当事人起诉离婚。如果对方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由对方当事人的法定监护人作为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参加诉讼。有办理结婚登记如果现在闹离婚只能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民政局不予办理。登记的婚姻当事人要解除不管双方是否能够达成协议只能通过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离婚。那么只能通过法院起诉离婚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2.02.03379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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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过错是法定离婚情形的事由吗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方过错是法定离婚情形的事由吗
内容:方过错是法定离婚情形的事由吗方过错是法定离婚情形的事由如果方有过错的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的。方当事人有法定过错的情形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严重违背了我国宪法规定的夫妻的婚姻制度违反了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的义务破坏了正常的婚姻关系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因此无论是无过错方还是有过错方提出离婚都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是否准予离婚的准则。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家庭成员的人身权利。审查分居的重点应当放在双方是否不再互相履行夫妻义务而且分居时间不得少于两年以此确认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那么方过错是法定离婚情形的事由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2.02.08109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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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在法院的法定立案标准是什么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肇事罪在法院的法定立案标准是什么
内容:交通肇事罪在法院的法定立案标准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当立案追究。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追究。应当注意,对于交通肇事案件要注意是否决定立案,如果行为人只有违章行为,并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则不以犯罪论处,不予立案。那么交通肇事罪在法院的法定立案标准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2.04620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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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法院不判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诉讼中法院不判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2起诉书中的起诉理由不充分这是法院不判离婚的情况中最常见的一种。4夫妻感情虽已破裂但原告并非坚决要求离婚法院不判离婚出现这种情形完全是由于原告自己态度的转变造出的后果。5军人配偶要求离婚军人不同意法院不判离婚这是对军婚的特殊保护措施。6女方在怀孕或哺乳期男方提出离婚的法院不判离婚女方在怀孕期内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除非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否则法院都不会判离婚的。7大多数初次诉讼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司法实践中原告一方初次提出离婚多数情形下法院判决不准离婚除非具备法定离婚理由或者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那么离婚诉讼中法院不判离婚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2.01.31574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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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通过法院起诉离婚的情形是什么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只能通过法院起诉离婚的情形是什么
内容:也就是说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要求离婚的当事人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2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只能通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若当事人被医学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包括当事人亲属在内的任何其他人都不能代替当事人起诉离婚。如果对方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由对方当事人的法定监护人作为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参加诉讼。有办理结婚登记如果现在闹离婚只能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民政局不予办理。登记的婚姻当事人要解除不管双方是否能够达成协议只能通过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离婚。那么只能通过法院起诉离婚的情形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2.02.02409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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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提起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时提起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内容:一、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二、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权人-----无过错方三、离婚损害赔偿的责任人-----无过错方的配偶四、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五、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期限:1、离婚诉讼的原告为无过错方时,在离婚诉讼同时提出;2、离婚诉讼的被告为无过错方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一审中未提出,在二审提出的,法院那么离婚时提起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2.02.11181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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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哪些情形法院应予支持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哪些情形法院应予支持
内容:可见在离婚后无论是否与自己共同生活未成年子女仍有权利要求父母双方履行抚养和教育义务该项权利属于未成年子女的法定权利。离婚协议中有关抚养费的约定剥夺了子女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义务的权利该项约定应属无效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仍需承担抚养义务。答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那么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哪些情形法院应予支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2.02.01676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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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轨可以进行诉讼离婚吗,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出轨可以进行诉讼离婚吗,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出轨可以进行诉讼离婚吗,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形有哪些出轨可以进行诉讼离婚吗可以。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法定的可以作为离婚理由的过错之一其表现为有配偶者而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形有哪些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八)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那么出轨可以进行诉讼离婚吗,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2.02.03447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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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没有法定情形未判决离婚,但是法院认可了原告举证的对方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的事实,并进行了否定评价!很多人都认为这样的第一次诉讼不需要委托专业律师,其实不然。第一次诉讼即使不判离,但诉讼中的每一个细节都是第二次的铺垫,可谓失之毫厘,差之千里!
元甲婚姻家事 489评论 -
在父母生前与父母同住并进行照顾,在法定继承分配遗产时,最终法院予以支持多分遗产,既是权利义务对等的体现,也彰显传统孝道及弘扬社会核心价值观。
元甲婚姻家事 763评论 -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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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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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姚平 447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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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法院可以直接判决离婚 一、法院判定离婚的标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无和好可能。 二、法院判定离婚的法定情形: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7、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实务中,夫妻一方第一次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有以上情形之一的,法院可以直接判离。相反,如果没有以上情形,且另一方坚持不同意离婚的,则法院基本都会判决不离,等满六个月以后才能再提起第二次起诉。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判离的概率比较大,但也有两次判不离的情况。如果判不离,则需要起诉第三次。事不过三,连续三次起诉,法院基本都会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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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2、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姚平 340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