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条件会构成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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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3、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是指在没有得到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并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的行为,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是指在没有得到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并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的行为,什么是非法转让土地1、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非法手段获得土地使用权或者在未批准转让的情况下,将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获取经济利益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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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3,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严重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构成故意伤害罪,某人必须实施了伤害行为,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暴力对待债务人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因此,公民应在法律容许的范围内,采取合法、合理的正当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那么不正确的讨债手段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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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刑法》的规定,正当防卫是否超过必要限度,应当综合考虑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危害程度和防卫行为的性质、手段、强度、所处环境等因素进行判断,在认定正当防卫是否超过必要限度时,应当综合考虑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危害程度和防卫行为的性质、手段、强度、所处环境等因素进行判断,如果公民在行使正当防卫权利时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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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正当性基础纵观国际立法现状,对于强制保险的规定各国各有不同。然而不能否认的是,对于机动车的管理实行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是各国较为一致的作法。此外,即使部分车主为机动车购买了一定的类似保险,也会因为无法正确评估风险或低估了购买保险的收益,而使保险公司最终赔付的损失仍不足实际造成的伤害,这种情况下,事故的处理仍会再度陷入泥沼。作为保护受害人的有效手段,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将全社会车主的部分资金集中起来,用以防范潜在的事故风险。那么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正当性基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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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陈某及其索贝公司的所作所为引起中科大洋公司的强烈不满,由此引发了有关不正当竞争和诚实守信原则的广泛讨论,引起国内媒体的广泛关注。时隔一年,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于近期对此事做出一审判决,判处陈某及索贝公司共同承担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责任,赔偿中科大洋公司50万元。索贝公司为利用陈某掌握的中科大洋公司商业秘密,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聘任陈某并委以副总裁职务,与陈某共同构成侵权。那么索贝挖人被判不正当竞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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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本罪侵犯的客体为车票、船票的管理活动。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行为。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高价、变相加价倒卖车票或者倒卖坐席、卧铺签字号及订购车票凭证票面数额在五千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数额在二千元以上的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倒卖车票情节严重”。那么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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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司法实践中,如果受害人遭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被害人是可以采取紧急手段防止侵害人对其造成更加恶劣的后果,此种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行为,那么,刑事正当防卫负民事责任吗?大律网金牌律师顾问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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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不正当得利诉讼费指的是别有用心的当事人或律师,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其中,不正当得利诉讼费作为一种常见形式,严重影响了司法公正与社会公平,其次,不正当得利诉讼费的存在,加剧了社会的不公平现象,本文将深入分析腐败与不正当得利诉讼费的关系,揭开司法黑幕的真相,希望引起更多人的关注和重视,建立健全的律师执业管理制度,完善律师行业的自律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是遏制不正当得利诉讼费的重要手段,在不正当得利诉讼费中,律师的作用不容忽视。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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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本罪侵犯的客体为车票、船票的管理活动。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倒卖的因倒卖获利较大的倒卖数额巨大的内外勾结套购车票、船票倒卖的造成恶劣影响的抗拒依法进行的查问的等等。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以两利为目的此乃本罪在主观方面的两大构成要件缺一不能构成本罪。倒卖车票、船票罪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那么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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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以钱财受损为例,起诉女方骗婚要具备的条件如下:1、对方以不正当的手段骗取钱财的相关证据,共同上当受骗的人的证人证言,如果你想起诉女方骗婚,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证明骗婚:您需要证明对方故意隐瞒了婚前重要事实或者欺骗了您结婚的意图,民事诉讼法中的起诉,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因自己的或依法受其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犯,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请求法院予以审判保护的诉讼行为,请注意,起诉骗婚需要充分的证据证明骗婚行为以及造成的损害。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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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当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纠纷时,法院拍卖房产成为解决问题的手段,当其他解决途径无法达成一致时,法院拍卖房产成为解决纠纷的最后一道出口,3.解决纠纷法院拍卖房产能够有效解决房地产纠纷,尤其是在其他解决途径无法达成一致时,本文将介绍法院拍卖房产的操作步骤以及其在纠纷解决中的重要性,法院拍卖房产解决纠纷的最后一道出口在现代社会中,纠纷和争议是难以避免的,诉讼是解决各种冲突和纠纷的最后途径法律主观:诉讼代理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主要有:协商、调解、 仲裁 、诉讼等。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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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对调查取得的证据不当使用的,尽管取证手段合法,也会侵犯他人隐私权,2、法律主观:婚外情调查只要在合法的范围内进行调查取证就不会 侵犯隐私权,5、法律分析:帮别人调查婚外情行为是违法的,是否会被判刑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可能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比如说,如果通过法律禁止的窃听窃录的设备,偷听,偷录的设备,那么证据就不具有合法性,法院也不会采纳,如果是在公开场合,正当拍摄的照片,或者录音录像就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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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需要提醒的是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和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上均有相关的提示信息请驾驶证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表格如实提供申请材料严格参加相关考试。那么以欺骗贿赂不正当手段取得驾驶证多长时间不能申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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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即经营者采用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使用与其相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的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的在商品上伪造、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有哪些1虚假宣传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行为,4商业贿赂行为是指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在账外暗中给对方单位、个人以回扣等其他人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购买商品的行为,3滥用优势地位行为是指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公平竞争的行为,一、反不正当竞争承诺书怎么写有效反不正当竞争承诺书如果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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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本罪侵犯的客体为车票、船票的管理活动。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行为。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高价、变相加价倒卖车票或者倒卖坐席、卧铺签字号及订购车票凭证票面数额在五千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数额在二千元以上的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倒卖车票情节严重”。那么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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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没有法定情形未判决离婚,但是法院认可了原告举证的对方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的事实,并进行了否定评价!很多人都认为这样的第一次诉讼不需要委托专业律师,其实不然。第一次诉讼即使不判离,但诉讼中的每一个细节都是第二次的铺垫,可谓失之毫厘,差之千里!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业务员将公司产品销售后,将钱财据为己有并把公司会员资料倒卖给其他同行,造成公司核心资料泄密给公司造成了巨大损失。公司起诉后业务员终于面对现实,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合理化解了本纠纷👏👏👏
“世上只有妈妈好,没妈的孩子像棵草”,这首耳熟能详的儿时童谣,照进了现实生活,道出了再婚家庭中的残酷一面。 本应该拥有快乐童年的小昊(化名),自母亲离世后,被父亲与继母虐待多年,造成他胆小自闭、中度抑郁,姥姥想接回小昊抚养,可以要到监护权吗? 1岁父母离婚 与母亲相依为命 2011年,在河北的某个小城镇,李先生与王女士按农村习俗轰轰烈烈地办理了结婚典礼,开始了同居生活,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 一年后,王女士顺利生下儿子小昊,给这个小家庭带来一份无法言表的幸福。 可是好景不长,小两口年轻气盛,常因鸡毛蒜皮的小事激烈争吵,后导致双方感情破裂,甚至因离婚纠纷闹上了法庭。 2013年8月,人民法院出具离婚纠纷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协议,刚满一周岁的小昊由母亲王女士抚养。此后母子俩相依为命,日子虽清贫,但也幸福。 6岁母亲去世 受后妈虐待 可是命运的残酷再次降临到这对母子身上,2018年,王女士因病去世,年仅6岁的小昊彻底失去了母爱。 在这个还不懂生离死别的年纪,“妈妈、妈妈”的哭喊声撕心裂肺,母亲的离世对于这个单亲家庭的孩子来说无疑是巨大的打击! 此后,小昊被父亲接回家中,但此时的父亲已再婚,小昊就变成了继母的眼中钉、肉中刺。继母经常恐吓、辱骂小昊,甚至不分青红皂白对他进行殴打,每天只让他吃剩菜剩饭,小小年纪的他饱受身心摧残。 而小昊父亲竟然没有一丝父爱,他的冷血无情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父亲在小昊被继母虐待时不闻不问,不照顾小昊的生活起居,也不支付学费、医疗费。 在长期的这种恶劣生活环境中,小昊因营养不良导致身体发育迟滞,远不及其他同龄人。而且因受虐待致使他愈发胆小自闭,讲话都不敢高声言语,已被医院诊断为中度抑郁,严重影响了小昊的健康成长。 姥姥想要监护权 父亲拒绝 得知此情况的姥姥对小昊心疼不已,想要接走小昊。此时小昊继母扬言威胁,如果姥姥接走小昊就不要再送回来了,否则会遗弃甚至杀害小昊。 站在姥姥眼前的小昊完全没有一个小朋友本该有的天真可爱,眼睛里透露出对外界的恐惧与无助,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衣物只有破烂不堪的短袖和拖鞋,其他衣物全无。 顿时,姥姥泪流满面,十分心疼这个苦命的外孙,不知道在这四五年时间里,小昊是受尽多少的苦楚、过着怎样的悲惨生活…… 姥姥决定要回小昊的抚养权,让他从自闭和抑郁的阴霾中走出来,重新找回快乐的童年,但是父亲却拒绝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为了让小昊能够顺利入学、健康成长,姥姥决定用法律手段捍卫外孙的合法权益,于是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寻求帮助。 天用律师正义出手 成功要到监护权 听到案件详细情况后,小昊的不幸遭遇牵连着所有律师们的心,天用律师办理的不仅是一个案件,更关乎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与未来人生! 天用律所专案组更是心急如焚,面对父亲怠于履行监护职责,专案组立即启动立案程序,救小昊于水火之中。 立案成功后,天用律师多次与承办法官沟通,但是法官表示,“这个案件很可能不会开庭审理,父亲有监护权是合理的”。 天用律师与法官据理力争:“双方没有结婚证,母亲去世,姥姥当然可以要监护权,而且一个六七岁的孩子长期遭受父亲与继母虐待,已属侵权,本次开庭审理关乎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和未来发展!” 利他之心与正义的力量是强大的,在天用律师的全力争取下,案件如期开庭审理。我方拿出十足的证据,在庭审中历数小昊父亲与继母的虐待行为。 最终法院判决,撤销小昊父亲的监护人资格,指定姥姥为小昊监护人。 案件胜诉的消息令人欣慰,孩子也如愿回到姥姥的温暖怀抱,天用律师的坚持不懈也收获了胜利与喜悦。 小昊姥姥特意送来一面锦旗表达感谢,希望小昊能够顺利上学、健康成长,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元甲普法:空置房要交物业费吗?答案来了! 空置房到底要不要交物业费?答案是:要交!因为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空置房业主也享受到了物业服务。 此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物业合同纠纷案件房屋空置拒不缴纳物业费的当事业主杨某败诉被判交纳拖欠的物业费! 业主房屋空置5年不交物业费 物业公司起诉! 2015年5月,杨某在湖南省平江县某小区购买了一套住宅并办理了收房手续。同年,杨某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协议。 此后,由于杨某一直未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致电和书面催交,但杨某以未真正入住为由拒不交纳物业费。 2020年9月,物业公司将杨某起诉至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要求杨某支付物业费,并承担近千元的违约金。 杨某辩称,其房屋在交付后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既未对房屋进行装修,也未居住或使用,根本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 而物业公司坚称,虽然杨某的房屋处于闲置状态,但物业公司仍为其房屋的安全、公共设施的维护、小区的整体绿化和保洁提供了服务,故杨某理应交纳物业费,并承担违约金。 法院判决 业主应按合同支付物业费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杨某作为业主,物业公司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为杨某提供物业服务,因此,当事人之间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杨某应按物业服务合同及相关规定向原告交纳物业费。 杨某辩称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实际居住,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的主张,不予采纳。 依据《合同法》第六十条(现《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判决杨某支付2015年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物业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地方立法空置房物业费打折,与上位法不一致,应予以纠正) 审理法官怎么说? “交纳物业费是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合同义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 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温馨提示 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它的价值在于在满足公共性服务的同时,达到对整个居住环境品质的提升,最终体现对业主个体的服务价值。 物业费的构成包括保洁费、保安费、绿化费等,大部分是为全体业主公共部分的管理、共用设备设施维护的费用,并非针对专门某个业主的服务。 虽然房屋空置,但小区卫生仍需天天清洁打扫,公共秩序必须时时巡查维护,所有设施设备如电梯、消防等费用也要正常支出。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欠工程款耍赖不给怎么办 1、通过电话和函件催收。经常给施工方公司去个电话,询问工程款进度,并且注意做好录音工作,防止对方钻法律空子,提前保留 证据 ,有备无患。必要时通过挂号信的方法给对方公司发催收函并留底,以阻断时效。 2、亲自到对方公司上门催收。 如果电话和函件效果不理想,就应该经常去对方公司上门催收,可能刚好哪天碰到老板心情好大笔一挥给你签字结款也是有可能的,所以应该积极主动上门。 3、 委托律师代为催收。 如果自己手段方法不凑效或者精力有限,可以委托专业 律师 处理,他们会用他们所学的专业知道帮你排忧解难。 4、委托正规合法的催债公司催收。 除了律师,现在也有一些靠专门收债的公司,不过找这种公司要注意找正规的公司,对其催收手段也应了解,如果是非法手段则不能委托。 5、向法院提起诉讼 ,提供担保冻结对方资产。 如果协商、催收函等各种方法都试过仍不凑效的情况,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想掌握主动权,最好是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法院冻结对方相应的资产,以免赢了官司输了钱。
儿子欠钱不还可以要求父母偿还吗: 自古以来无论是“父债子偿”还是“子偿父债”都被道德约束为一种天经地义的行为,也深受社会广泛认可。但随着现代社会法制的不断完善,是否要“子偿父债”,还要根据债务纠纷的具体情况而定。 ●子女在世● 首先,子女借钱是子女与债券人之间的行为,无法对父母产生约束。 我国《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可以看出,借款合同的约束力仅限于合同双方,是谁的债务就该谁还,父母并无义务偿还。 ●子女离世● 如果子女早逝,同时给父母留下一笔遗产被父母继承,那么父母就需要在继承财产价值范围之内,对“儿子”的债务具有相应偿还责任。 子女成年后欠下的债,在没有担保人的情况下,债权人只能要求其个人偿还,父母不具有连带责任。 但现实中,一些债主往往抓住孩子父母对于子女的疼爱,对方欠钱不还就去找对方父母要钱,甚至使用极端手段,其实这种做法往往无法获得法律支持,有些极端的讨债还会给家庭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