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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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李某的行为符合立法本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第一项第五款之规定应被认定为自首。如何认定符合立法本意应被认定为自首的情形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考虑:首先,有自首的主观态度,并有所证明。本案中李某主观上具有自首的主观态度,在悔过书中已经有所体现,有所证明,故应认定为具有自首的主观态度。其次,已着手实施投案行为,并被公安机关掌控。投案行为多种多样不应拘泥于形式,李某在具有自首意图后,已经购票返程,着手实施了投案行为。同时,李某已被公安机关掌控。最后,行为产生了自首的积极效果。李某到案后积极如实地供述自己的罪行,为国家节省了司法资源,减低了社会危害性,减少了社会不安定因素,达到了自首的效果和意义,符合立法本意,应被认定为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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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无法履行责任的条件怎么认定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监护人无法履行责任的条件怎么认定
内容: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此权利由监护人行使。对被监护人无法定扶养义务之人,不承担此项义务。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监督不力,被监护人侵害他人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监护人应承担赔偿的义务。应根据具体情况,对被监护人进行医治,促使其康复。那么监护人无法履行责任的条件怎么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2.02.11309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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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不可抗力的主要条件有哪些
许瑞林律师
认定不可抗力的主要条件有哪些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如果能事先预料、预测、预报并能提前采取措施避免的则不能认为是不可抗力。那么认定不可抗力的主要条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2022.03.02207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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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的婚外情认定条件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法律上的婚外情认定条件
内容:重婚,应当以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登记为成立条件;同居并以夫妻名义生活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应当以重婚论。这类婚外情共同的特点是婚外情双方不同居,甚至没有固定的性交场所。关于法律上的婚外情认定条件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2.02.11279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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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如何认定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
内容:如何认定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怎么处罚?肇事逃逸又回去自首算逃逸吗?
张旭律师2023.04.1137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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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犯罪可以认定自首吗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单位犯罪可以认定自首吗
内容: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如果犯罪单位中上述人员之外的参与实施单位犯罪的自然人拒不到案或到案后不如实交代罪行的,对其个人不予认定自首,但不影响对单位自首的认定。
周春花律师2022.04.08493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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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实际施工人的三个条件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认定实际施工人的三个条件
内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实际施工人怎么认定1、实际施工人应特指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即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借用资质情形下的实际承包人,实际施工人如何认定实际施工人应特指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即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借用资质情形下的实际承包人,最高法实际施工人的认定1、实际施工人应特指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即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借用资质情形下的实际承包人,2、法律主观:实际施工人的认定条件有:(一)是无效合同的承包人。
张芸律师2023.10.26508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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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的构成条件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认定的构成条件
内容:交通事故认定的构成条件1、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必须有方使用车辆而对另方当事人的范围并无要求。根据第119条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中界定的“道路”具体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地方例如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具有定公众通行的场所。除此之外的地方发生的车辆事故不能称之为交通事故但交警部门接到当事人的报案后应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7条规定对该事故作出事故认定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双方的赔偿标准也可参照交通事故相关法律法规及解释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那么交通事故认定的构成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2.02.10553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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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认定交通肇事罪的自首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怎么认定交通肇事罪的自首
内容:怎么认定交通肇事罪的自首一、交通肇事犯罪案中对肇事者在事发后未逃逸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的行为不认定为自首情节缺乏法律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条“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规定的以事实为根据法律准绳的诉讼原则。我国刑法的规定自首适用于所有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犯罪人对交通肇事案件中的犯罪人也应如此并没有不适用于交通肇事犯罪案件或者适用例外的特别规定。对符合自首条件的交通肇事犯罪人不作为自首认定侵犯了犯罪人依法应享有的权利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那么怎么认定交通肇事罪的自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2022.01.26265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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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准自首的如何认定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职务犯罪准自首的如何认定
内容:办案机关所掌握线索针对的犯罪事实不成立,在此范围外犯罪分子交代同种罪行的。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单位没有自首的,其直接责任人员自动投案如实交代自己知道的犯罪事实的,对该直接责任人员应当认定为自首。
于海明律师2022.03.27362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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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和认定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谈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和认定
内容: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如在恋爱期间所发生的侵权损害,在结婚之后离婚时,不能对此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而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离婚损害的侵权行为只有特定的四种形式,这四种侵权行为只能是对他人人身权利的侵害。而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提出则有限制条件,即必须以离婚为前提。由于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实质上是离因损害赔偿,即认为离婚损害赔偿基于侵权行为。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也是以此为基础来构建的。那么-谈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和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2022.02.11532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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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力抚养孩子的条件如何认定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无力抚养孩子的条件如何认定
内容: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什么情况下男方会优先获得抚养权1、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那么无力抚养孩子的条件如何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2.02.15575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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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工伤的4个条件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认定工伤的4个条件
内容:这意味着如果您在工作时间和地点发生了意外伤害或职业病,您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这意味着如果您的工作直接导致了意外伤害或职业病,您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认定工伤的4个条件是什么,以上就是认定工伤的4个条件,但是,如果您在工作外的时间和地点发生了意外伤害,您就不可能被认定为工伤,如果您满足这些条件,您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王熙律师2023.06.19559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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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申请条件是什么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申请条件是什么
内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申请条件是什么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应当吊销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后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具有逃逸情形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同时依法作出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申请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2.02.10526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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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肇事逃逸自首的认定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酒后驾车肇事逃逸自首的认定
内容:自首,是刑法总则规定的量刑制度,对刑法分则中规定的个罪符合自首条件的情形普遍适用。依据这个规定,不论是不是酒后驾车,只要交通肇事逃逸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就应当认定为自首,这一点法律上已经有明确规定,而不是《意见》作出的新规定。《意见》只能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对刑法和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予以细化、明确和完善,而不能突破刑法的规定。这是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那么酒后驾车肇事逃逸自首的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2.02.03390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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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为工伤的4个条件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认定为工伤的4个条件
内容:认定为工伤的4个条件工伤是指在工作场所或者因工作原因而发生的意外事故或者职业病所导致的身体伤害,如果您在事故发生后太久才报告伤害,或者没有按照公司的程序进行处理,可能会影响您的工伤认定,例如,如果您在工作场所被机器夹住了手,这个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您的工作,这种情况就可以被认定为工伤,这意味着如果您在下班后发生意外,或者在休息室或餐厅等非工作场所发生意外,这种情况不能认定为工伤,如果您的伤害符合这些条件,那么您可以向公司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下面我们将介绍工伤认定的四个条件。
陈明月律师2023.06.19547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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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婚内财产协议 502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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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姚平 109评论 -
公司拖欠包工头工程款提起诉讼的条件: 1、准确选择被告。 在提起诉讼之时只要选择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的任何当事人,包括一人或几人作为被告或共同被告均可,选择的首要标准或前提条件是具有“支付能力”。 2、证据资料必须充分。 在诉讼前必须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证据资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层次、多方位地进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诉。 3、准确合理的诉讼请求。 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可以作为一项独立的诉讼请求提出的,所以为保障诉讼后利益的最大化,当事人提起拖欠承包工程款诉讼请求时,尽量同时提出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这一请求。 4、诉讼请求的范围。 在诉讼案件中,只要当事人能够举证,法院是支持违约金、律师费、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的。
拖欠工程款怎么起诉 640评论 -
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条件: (1)行为必须齐备交通肇事罪的基本犯罪构成要件,这是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情节的基础条件。 (2)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这是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主观条件。逃避法律追究,包括逃避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追究。实践中,行为人如果没有正当的理由离开事故现场(包括但不限定于事故现场),应当认定行为人具有逃逸法律追究之主观目的。 (3)客观上有逃离的行为,且逃离行为可能影响到对被害人的救助、导致事故损失的扩大、妨害民警对事故的查处。如果行为人的“逃离”没有影响其对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之法定义务的履行,则不应认定其“逃离”行为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情节,从而不应承担交通肇事罪加重之刑罚。
大律云律师团 319评论 -
什么情况下会被“终身禁驾”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规定,终生禁驾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对此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认定。 二、是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者在重大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特殊情况下,同等责任的也可以构成交通肇事罪。 三、是造成交通事故后实施了逃逸行为,其目的是故意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 而对于一般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只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的规定对逃逸人进行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拘留15日的处罚。 而我们常见的驾驶人被处以“终身禁驾”处罚的,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李楠楠 394评论 -
如何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 在实践中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主要看是否符合民间借贷关系的构成要件。 一是借贷合意,即款项交付的原因必须是双方认可的借贷行为,这也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首要前提。如双方存在认识偏差或一方对借贷合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二是款项交付,即双方应实际交付了合意中确定的金额,这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如借款未实际交付或实际交付数额与借款凭证载明的不一致,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交付情况认定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利息如何计算。 司法实践中,对借款是否实际交付及交付数额的审查,已经得到了普遍的遵循。但对借贷合意的审查,因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且没有统一标准,导致部分案件中“经手人”“介绍人”对非基于借贷合意的款项交付承担偿还责任。 因此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 法院会综合审查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从而判断双方是否存在民间借贷关系。
宋官骐|元甲律所 90评论 -
北京法院 二审 民事案件 近一年 改判率7.71%,本案女方父母出资给子女购房,一审出资性质没有被认定为借款,二审成功撤销一审判决认定购房出资为借款实属不易✊ 除结合各方存在亲属关系且男女双方尚在离婚诉讼的背景外,还要结合各方对于借款或赠与过程、动机的陈述性意见,看能否得出出资系赠与大额财产的推断。 从价值导向角度看,成年子女购房不是父母的义务,特别是在当前高房价背景下,因子女经济条件有限父母在其购房时给予资助属于常态,除明确表示赠与的以外,应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负有偿还义务。
姚平 404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