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高人员能成为公司股东吗?

2021-11-26 13: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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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限制消费的人员想要做公司股东,需要先履行还款义务,将自己从失信名单中移除出去,不然会影响个人的资质。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征信机构通报,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国家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情况通报其上级单位、主管部门或者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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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7 00: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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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资金不够清偿债务会涉及股东个人财产吗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公司资金不够清偿债务会涉及股东个人财产吗

    内容: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那么公司资金不够清偿债务会涉及股东个人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11425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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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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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股东违规担保小股东可以追责吗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大股东违规担保小股东可以追责吗

    内容:大股东违规担保小股东可以追责吗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如果大股东违规担保对公司的利益造成侵害的,小胨是有权追究大股东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二十一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那么大股东违规担保小股东可以追责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08902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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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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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为公司的财务人员当然也能够成为公司的股东,因为在相关的法律制度当中也并未限制股东不能在本公司任职,只不过财务人员可以最大限度的接触到公司的利润和债务报表的这些材料,但无论是财务人员或股东,在工作过程中都有相应的规章制度进行约束。《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公司债务可以用股东个人财产偿还吗?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公司债务可以用股东个人财产偿还吗?

    内容:《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为公司债务担保需要承担哪些责任1、虚假出资《公司法》第28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公司法》第115条: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那么公司债务可以用股东个人财产偿还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09320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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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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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职人员不得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因此不可以做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 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1、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2、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3、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4、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5、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6、对批评、申诉、控告、检举进行压制或者打击报复;7、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8、贪污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9、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10、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11、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12、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13、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14、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十五)违反有关规定参与禁止的网络传播行为或者网络活动;(十六)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十七)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十八)违纪违法的其他行为。
  • 事业单位人员可以继承股权吗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事业单位人员可以继承股权吗

    内容:事业单位人员可以继承股权吗《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继承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可以继承。由该条法律可知我国公司法承认股东的股权可以被继承,但股权继承人继承股权受到公司章程的限制。但就我国现行公司法来说,股权在进行继承时,没有具体可适用的法律,这就导致现实中关于股权继承的问题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那么事业单位人员可以继承股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1.31484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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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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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小股东不来参加公司会议,已经书面通知了还不来,无权起诉,按公司章程决议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第四十一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 如何申请债务人限高令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如何申请债务人限高令

    内容:第五条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限制消费令由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第六条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可以根据案件需要和被执行人的情况向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也可以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告。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那么如何申请债务人限高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1.30497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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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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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市公司大股东违规担保是否构成犯罪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上市公司大股东违规担保是否构成犯罪

    内容:犯前款罪的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是单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那么上市公司大股东违规担保是否构成犯罪。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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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8511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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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清算债务股东如何分配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公司清算债务股东如何分配

    内容: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被依法责令关闭的公司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那么公司清算债务股东如何分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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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30707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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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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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限高不可以做公司股东。限制高消费令,限制高消费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财产减损。但买房、租赁高档写字楼等行为,还可能使财产增加,从而有利于法院判决的执行。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限制如下:1、不得履行为其单位办理财产抵押、转让及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职务行为;2、不得以公款在宾馆、饭店、酒楼、歌舞厅、西餐厅、夜总会、桑拿浴室、健身房、高尔夫球场等高消费场所消费,也不得批准其工作人员以公款进行上述消费;3、不得在单位报销乘坐出租车、火车卧铺、飞机、轮船四等以上舱位等交通费用;4、不得出国出境;5、不得向其工作人员发放奖金和分配红利;6、其单位财务状况需每月定时向法院申报,并随时接受审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 怎样处理向股东追索公司债务的诉讼请求呢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怎样处理向股东追索公司债务的诉讼请求呢

    内容:登记主管机关吊销公司营业执照的行为属于行政处罚行为,是登记主管机关依据国家赋予的公权力强制消灭公司法律人格的行为。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应当解散,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制度保证了公司回收债权、清偿债务,是在作出吊销公司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行为后,对公司的善后处理行为所作的有效的补充规定。那么怎样处理向股东追索公司债务的诉讼请求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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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6216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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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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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对公司股东的诉讼有哪些情形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债权人对公司股东的诉讼有哪些情形

    内容:债权人对公司股东的诉讼有哪些情形一、在特定的情况下,股东会为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和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可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根据《公司法》第184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那么债权人对公司股东的诉讼有哪些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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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71051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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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股东对原公司债务有承担的责任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新股东对原公司债务有承担的责任吗?

    内容:新股东对原公司债务需要承担责任吗通常,公司的债务由公司的法人承担,新入股的资金将会作为公司资金的一部分,因此它将拿来承担债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股权,对公司债务,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对此,法律明确规定公司注销后债务承担的问题,以惩罚该类行为主体。清算人员具有违法行为应当承担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那么新股东对原公司债务有承担的责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09180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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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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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面对企业不太合理的调岗,您可以拒绝调岗。
  • 向股东追索公司债务的诉讼请求怎么处理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向股东追索公司债务的诉讼请求怎么处理

    内容:登记主管机关吊销公司营业执照的行为属于行政处罚行为,是登记主管机关依据国家赋予的公权力强制消灭公司法律人格的行为。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应当解散,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制度保证了公司回收债权、清偿债务,是在作出吊销公司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行为后,对公司的善后处理行为所作的有效的补充规定。那么向股东追索公司债务的诉讼请求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2.06496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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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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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不得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不得申请取得会计人员荣誉证书。
  • 公司破产股东个人财产有影响吗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公司破产股东个人财产有影响吗

    内容:公司破产股东个人财产有影响吗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公司破产后如果股东履行出资的责任,并且没有侵害公司利益的,不需要对破产债务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第三十六条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第三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可以通过清偿债务或者提供为债权人接受的担保,取回质物、留置物。那么公司破产股东个人财产有影响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11508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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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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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控股股东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控股股东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内容:7、资源整合能力:控股股东应当具备资源整合能力,能够有效地整合内外部资源,推动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管理提升,4、资金实力:控股股东应当具备雄厚的资金实力,以便在公司面临资金需求或市场风险时提供必要的支持,5、管理能力:控股股东应当具备高效、专业的管理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和协调公司的内部管理、业务拓展及市场开发等工作,一、控股股东的定义与职责控股股东是指通过持有公司股份或其他方式,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并具备控制公司董事会和高层管理人员任免权的股东。

    赵金保律师
    2023.11.09790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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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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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股东抽逃资金债权人怎么办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公司股东抽逃资金债权人怎么办

    内容: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抽逃出资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那么公司股东抽逃资金债权人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07594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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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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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是股东,但不能是法定代表人,对公司不会存在影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 担保人可否申请主债人限高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担保人可否申请主债人限高

    内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第四条限制消费措施一般由申请执行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人民法院审查决定;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决定。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述行为。那么担保人可否申请主债人限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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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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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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