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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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股权转让后股东不变更登记可以向人民法起诉,强制进行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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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的设立以及登记所需材料有哪些?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股权质押的设立以及登记所需材料有哪些?
内容:可见,在我国,股权质押只能以书面合同的形式方可设立。如《担保法》第78条规定,以股票出质的,应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审批机关的批准及在登记机关的备案,是该种质押合同的生效要件和对抗要件。那么股权质押的设立以及登记所需材料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2.10237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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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要看转让对象是谁。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东之间不引起股东名称发生变化的股权转让,无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所有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均无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核准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第二十四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三)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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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登记生效吗?是否有效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股权质押登记生效吗?是否有效
内容: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注:1、依照《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那么股权质押登记生效吗?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2.02.10692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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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签订赠送股权协议没有进行工商登记的,协议只要具备法定生效要件就是有效的,只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赠与合同只要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即有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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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股权质押登记办法有哪些相关内容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国家工商总局股权质押登记办法有哪些相关内容
内容:第二条 以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质,办理出质登记的,适用本办法。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对于已经被人民法院冻结的股权,在解除冻结之前,不得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以外商投资的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当经原公司设立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办理出质登记。申请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可以由出质人或者质权人单方提出。通知书加盖登记机关的股权出质登记专用章。对于不属于股权出质登记范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围以及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登记机关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并退回申请材料。那么国家工商总局股权质押登记办法有哪些相关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2022.02.10664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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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收益权质押需要登记吗,有哪些相关内容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股权收益权质押需要登记吗,有哪些相关内容
内容:接下来,律师365小编将在本文中回答关于股权收益权质押需要登记吗的问题。动产质押是指可移动并因此不损害其效用的物的质押;权利质押是指以可转让的权利为标的物的质押。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上内容告诉你股权收益权质押需要登记吗的答案,答案也很明确,是需要登记的,质押要想成立就必须登记,登记是权利质押成立的要件。那么股权收益权质押需要登记吗,有哪些相关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2.02.10232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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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股权变更没登记执行的,只要股权转让协议符合法定生效条件就是有效的,只是不得对抗第三人。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三十二条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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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登记所需时间是多久?
许瑞林律师
股权质押登记所需时间是多久?
内容:股权质押有期限,在工商登记的质押期限应当和主合同中约定的期限一致。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那么股权质押登记所需时间是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2022.02.10949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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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经下列程序进行股权登记:1、股东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认缴出资;2、公司应当在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3、置备股东名册;4、公司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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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登记后果是怎样的?生效后的法律效力有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股权质押登记后果是怎样的?生效后的法律效力有
内容:办理完登记手续后会产生什么样的股权质押登记后果是质权人和被质权人需要了解的内容。股权质押登记后果股权质押登记后果也就是股权质押的法律效力,是指股权质押生效后,质权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根据《物权法》219条和220条的规定,股权质押法律关系中的质权人可以通过与出质人协议以股权折价或依法拍卖、变卖股权的方式行使质权,并从股权的处分价款中优先受偿。质押合同另有规定的,按照约定。此外,由于股权的价值具有很大的波动性,作为质权人,应当密切注意出质人所设质股权的价值变化。一旦出现股权的价值具有明显减少的情况,应当立即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或采取其他相应的措施。那么股权质押登记后果是怎样的?生效后的法律效力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2.10493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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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办理股权增资工商登记时应该提交的材料包括:1、变更登记的证明;2、对用作增资的股权出具的评估报告;3、验资证明;4、投资人签署的股权出资承诺书;5、加盖股权公司印章的股权公司营业执照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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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登记办理的方法有哪些?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股权质押登记办理的方法有哪些?
内容:股权质押登记失效的原因有哪些注销股权质押协议范本是怎么样那么股权质押登记办理的方法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2022.02.10968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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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变更登记有哪些相关内容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股权质押变更登记有哪些相关内容
内容:要使转让合法有效,必须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协商同意。申请出质的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和出质的股权,质押双方签定了质押合同,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提出申请。那么股权质押变更登记有哪些相关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2.02.10645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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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是指立法部门为了保护股权变更前后的所有股东合法权益以及公司外部债权人等相应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要求相关义务人在公司股权转让后履行的变更登记行为。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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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要登记吗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股权质押要登记吗
内容: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以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物权法》关于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质登记程序的规定与《担保法》不一致。那么股权质押要登记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2.02.10340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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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股权质押的登记材料具体包括:1、出质人、质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2、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3、出质人持有股权的证明;4、质押合同等材料。以股权出质的,应当办理质押登记,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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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登记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股权质押登记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内容:质押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未交付质物的,合同不生效。对此,《物权法》第212条明确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那么股权质押登记无效的情况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2.02.10213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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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是指立法部门为了保护股权变更前后的所有股东合法权益以及公司外部债权人等相应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要求相关义务人在公司股权转让后履行的变更登记行为。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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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必须登记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股权质押必须登记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内容: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以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物权法》关于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质登记程序的规定与《担保法》不一致。那么股权质押必须登记吗,有哪些相关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2022.02.10262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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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公司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股权转让还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股东转让出资未经过公司变更登记的行为,也应当认定股权转让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即只能认定当事人之间仅实际发生了股权转让法律关系。即便公司的股东及其名称虽发生变化,但企业法人的主体仍是延续的,因此公司对其股权转让前后的对外债务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故该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应对张某183000元钢材款的欠款负有偿还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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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是否需要登记?股权质押的法律规范有哪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股权质押是否需要登记?股权质押的法律规范有哪
内容:股权质押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我国《物权法》在规定股权出质问题时考虑到股权登记机构的区别,对股权质押采取不同的规定。该法第78条第三款同时规定,“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对于已经被人民法院冻结的股权,在解除冻结之前,不得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因此,上述期间不能以股权质押,否则将因不能办理登记而使质权不生效;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那么股权质押是否需要登记?股权质押的法律规范有哪。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2.02.10179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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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登记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股权质押登记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内容: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属于政府职能中的公共服务范畴。根据上述规定,股权出质登记是质权的生效要件。简言之,股权出质登记的直接效力是质权设立。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质登记后,如因上市等原因发生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情形的,当事人应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股权出质登记移转至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手续。那么股权质押登记时间是如何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2022.02.10351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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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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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登记机关是哪个?股权出质流程是什么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股权质押登记机关是哪个?股权出质流程是什么
内容:)4、 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受理后取得股权出质通知书。您的登记申请材料被受理后,请按工作人员的提示到投资服务大厅一层发照窗口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那么股权质押登记机关是哪个?股权出质流程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2022.02.10416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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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登记机构是哪个?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股权质押登记机构是哪个?
内容:其中,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要分两种情形: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那么股权质押登记机构是哪个?。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2.02.10736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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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长达三年多的诉讼,终于双方达成一致,一同到民政局预约,一大早陪当事人一起来办理离婚登记申请,希望未来一个月一切顺利
元甲婚姻家事 351评论 -
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后一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是否有权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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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爱时携手步入婚姻,分开时心平气和和解离婚,也不失为一种人生洒脱!元甲律所帮助当事人获得房产与股权等最大权益,重启新生。江湖路远,各自珍重!林艳英 7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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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对遗产的分割已经达成一致意见,需要办理公证、变更房产登记。取材料调证明,手续繁琐,客户委托我们办理,不用费心费力的学习办理公证的程序,省下了时间和精力。
林艳英 451评论 -
夫妻登记结婚前举办婚礼所负债务(婚礼筹备金),不同于家庭生活开支,除非双方有共担之合意,否则不作为共同债务处理。但购置结婚用品用于婚后共同生活使用的,应认定为共同债务元甲婚姻家事 32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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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子女因遗产继承产生纠纷,此案历经一审和二审,帮助当事人获得北京房产10%份额、公司股权、银行存款、租金等合理财产,维护了当事人的最大权益。当事人对判决结果非常满意,口碑价值得到认可!
北京法律咨询 951评论 -
判决书无法解决的问题,一份调解书大到房产、公司股权、车辆、小到车位和仓藏间,以及如何配合变更过户,私人物品,甚至连钥匙都给大家分好了,就这样还是担心履行难的问题,如果不支付折价款,利息也提前约定了,可谓是一份完整的调解书,真正的帮助委托人解决问题👍。我们始终坚持调解/和解优先,以诉促调为首选,诉讼是最后一步的原则。
北京法律咨询 400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