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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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从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双方就建立了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且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可以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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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超过多长时间需书面订立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租赁合同超过多长时间需书面订立
内容:大城市的工作机会很多,所以很多年轻人会采取租房的方式立足大城市,进行租赁活动时,一般要签订租赁合同的。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租赁合同超过多长时间需书面订立?下面由大律网专业律师为大家进行的相应的解答吧。
吴梦云律师2021.10.28412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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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订立书面合同但接受对方履行应担责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未订立书面合同但接受对方履行应担责
内容:[要旨] 根据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接受合同履行标的物一方不得以未订立书面合同为由拒绝承担违约责任。由于原、被告未签订书面合同和订单,双方对合同的履行及价款发生争议,被告至今未支付原告定作报酬,原告向法院起诉,请求被告给付货款104368.90元、赔偿损失并给付利息。但由于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和订单,对合同标的的数量、质量、规格、价款、履行期限不能确定,故只能以双方实际交付的水泥砼管作为合同履行的标的,参照鉴定的价值给付价款。宣判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那么未订立书面合同但接受对方履行应担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1.12.23121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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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订立书面合同但接受对方履行仍应承担违约责任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未订立书面合同但接受对方履行仍应承担违约责任
内容:根据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接受合同履行标的物一方不得以未订立书面合同为由拒绝承担违约责任。由于原、被告未签订书面合同和订单,双方对合同的履行及价款发生争议,被告至今未支付原告定作报酬,原告向法院起诉,请求被告给付货款104368.90元、赔偿损失并给付利息。但由于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和订单,对合同标的的数量、质量、规格、价款、履行期限不能确定,故只能以双方实际交付的水泥砼管作为合同履行的标的,参照鉴定的价值给付价款。宣判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目前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那么未订立书面合同但接受对方履行仍应承担违约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2021.12.31687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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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意义
陈宗琼律师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意义
内容:(一)是合同成立的证据。根据法律的要求,凡是合同必须能得到证明,提供证据,包括人证和物证。口头合同成立后,如不用一定的书面形式加以确定,那么它将由于不能被证明而不能得到法律的保障,甚至在法律上成为无效。但在有些情况下,签订书面合同却成为合同生效的条件。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履行涉及很多部门,如以分散的函电为依据,将给履行合同造成很多不便。所以买卖双方不论通过口头,还是信件、电报磋商在达成交易后将谈定的完整的交易条件,全面清楚地列明在一个书面文件上,对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为合同的履行提供更好的依据,具有重要意义。那么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意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2022.01.06118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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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就应当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除非全日制用工外,订立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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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订立书面保证合同是否有效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未订立书面保证合同是否有效
内容:未订立书面保证合同是否有效未签订合同仅有承诺书的情况下,只要承诺书意思明确,便具担保合同效力。但在日常生活中,许多人不懂法律的该项规定或者当事人是熟人碍于情面等方面原因,在为他人作担保时未专门订立书面担保合同,有的仅仅是出具了比较粗糙的书面担保文字载体,甚至直接在借据上写上担保人和自己名字的也不鲜见,但是如果债务人未能按时还款,则往往因此而引发争议。书面合同的效力性在于书面合同可以体现为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那么未订立书面保证合同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2.08115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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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务要订立书面合同吗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企业债务要订立书面合同吗
内容:企业债务要订立书面合同吗合同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行为的协议。一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对方作出同意的承诺合同即可成立。如何订立书面合同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有1、使用合同范本。合同范本是为指引当事人订立合同国家机关根据交易惯例而制定的示范文本当事人直接填写空白条款或者选择现成条款即可2、使用自制合同。当事人可根据企业性质和交易形势自行制定合同文本不仅可提高交易效率还可预置利己条款但不得利用合同事先免除己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3、临时书写合同。那么企业债务要订立书面合同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2.01.25728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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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为什么要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内容:一旦发生纠纷,合同也是重要的依据。人们常说口说无凭,这就是对于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重要性。但相对于书面合同说服力较小。在合同法中我们看到租赁期限在半年以上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正规的书面的形式来订立。那么在案例中双方没有使用书面的形式订立租赁合同,但是其真正存在租赁关系,且租赁关系已经存续了七个月,也就是说双方已经履行了基本的租赁合同主要的义务,合同是有效的。在合同法中租赁期已经超过六个月,没有订立书面形式的租赁合同,那么将其租赁期视为不定期,也就是说在任何时候出租方企业都有权将厂房收回。所以说订立正式的书面合同是非常有必要的。那么为什么要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2.02.10122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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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劳动合同期满之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劳动合同期满的次日,至双方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应当支付二倍工资。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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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订立书面合同的租赁关系是否受法律保护?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没有订立书面合同的租赁关系是否受法律保护?
内容:可自此事后,我发现范某的态度开始改变,先是找借口刁难我,后来就干脆以我们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为由,要求我马上搬走。一旦产生纠纷,很难证明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合同及合同约定的具体内容,难以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您与房主范某通过口头协商的租赁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因为在没有书面合同的情况下,一旦发生纠纷事情很难得以解决,您的权利很有可能得不到有效的保证。症结所在 本问题的症结在于咨询者对没有订立书面租赁合同的房屋租赁关系是否有效这一问题不清楚。那么没有订立书面合同的租赁关系是否受法律保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2021.12.27408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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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订立书面合同但没有签字或者盖章怎么处理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虽然订立书面合同但没有签字或者盖章怎么处理
内容:虽然订立书面合同但没有签字或者盖章怎么处理在合同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是十分重要的没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就不能最终确认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协商一致也就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有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但是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也只是形式问题实质上应当追求当事人的真实意思。
任冰峰律师2022.02.221012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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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用工不订立书面合同的后果主要包括:1、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签订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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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订立了书面合同,但没有签字或者盖章怎么办?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虽然订立了书面合同,但没有签字或者盖章怎么办?
内容:在合同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是十分重要的,没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就不能最终确认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协商一致,也就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有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但是,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也只是形式问题,实质上应当追求当事人的真实意思。那么虽然订立了书面合同,但没有签字或者盖章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2021.12.23534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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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在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需要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的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就超过一个月不足一年的所有时间部分给付双倍工资。但最多不超过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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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吗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订立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吗
内容: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所以,除即时清结的合同以外,最好采用签订合同书的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当事人以文字方式表达协议内容所订立合同的形式。关于书面形式的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二百七十六条: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信托法》第八条规定,设立信托,应当采取书面形式。那么订立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2.01.02254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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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书面订立方式介绍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合同的书面订立方式介绍
内容:书面形式是指以文字等可以有形式在再现内容的方式达成的协议。书面形式一般是指当事人双方以合同书、书信、电报、电传、传真等形式达成协议。因此,发生争议可以按照合同的规定进行处理,比较容易解决纠纷,摆脱了“口说无凭”的状况。所以,最好采用签订合同书的形式。”一般的买卖,是由买方向卖方发出订单,卖方按照订单发货,买方收到货物及发货票后开出支票给卖方,卖方到银行兑现。那么合同的书面订立方式介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2.01.01926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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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酒店与小时工不一定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小时工属于非全日制用工,根据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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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订立了书面合同,但没有签字或者盖章怎么办
许瑞林律师
虽然订立了书面合同,但没有签字或者盖章怎么办
内容:虽然订立了书面合同,但没有签字或者盖章怎么办在合同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是十分重要的,没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就不能最终确认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协商一致,也就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有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但是,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也只是形式问题,实质上应当追求当事人的真实意思。那么虽然订立了书面合同,但没有签字或者盖章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2021.12.23462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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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是否一定不成立?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是否一定不成立?
内容:立法者们在起草合同法时,坚持的一个基本精神就是:只要当事人订立的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尽可能地使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有效。因此,根据<合同法>第36条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仍然成立。那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是否一定不成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1.12.23405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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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未订立书面合同的风险有哪些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股权质押未订立书面合同的风险有哪些
内容:股权比例即股东的出资比例或股份份额。《担保法》第七十八条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那么股权质押未订立书面合同的风险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2.02.10815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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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审查如何避开“坑”?《民商律师分享会——合同纠纷专题》防范合同风险!合同审查一般包含3个阶段:合同签订前、签订时以及合同履行中。邢颖律师指出,在每个阶段中要关注“人、财、物”的安全性,在合同签订前要对签订方有一个全面清晰的认识,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形式审查,另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实质性审查。 针对合同签订方的审查内容包含多个方面,例如对方是否具有独立签订合同主体的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是否有履约能力、资信能力、注册资金的真实性、验资报告的真实性、会计资料的审查、股东的审查、固定资产变现能力、流动资金是否充足等,需要对此逐一排查核实。 看似简单的事情,做起来却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合同审查相对来说流程繁琐、专业性强、难度大,对此邢颖律师建议,一定谨慎对待,要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处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邢颖 148评论 -
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姚平 110评论 -
喝酒后签的合同有效吗?
林艳英 325评论 -
工程合同无效,约定的管理费如何处理?收取管理费的方式及风险点有哪些?项目存在挂靠,怎么解决管理费问题?10年法院审判工作实践经验,谈判、调解、保全、债权转让、诉讼,多种定制解决方案,帮您快速要回工程款。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783评论 -
元甲普法:空置房要交物业费吗?答案来了! 空置房到底要不要交物业费?答案是:要交!因为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空置房业主也享受到了物业服务。 此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物业合同纠纷案件房屋空置拒不缴纳物业费的当事业主杨某败诉被判交纳拖欠的物业费! 业主房屋空置5年不交物业费 物业公司起诉! 2015年5月,杨某在湖南省平江县某小区购买了一套住宅并办理了收房手续。同年,杨某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协议。 此后,由于杨某一直未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致电和书面催交,但杨某以未真正入住为由拒不交纳物业费。 2020年9月,物业公司将杨某起诉至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要求杨某支付物业费,并承担近千元的违约金。 杨某辩称,其房屋在交付后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既未对房屋进行装修,也未居住或使用,根本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 而物业公司坚称,虽然杨某的房屋处于闲置状态,但物业公司仍为其房屋的安全、公共设施的维护、小区的整体绿化和保洁提供了服务,故杨某理应交纳物业费,并承担违约金。 法院判决 业主应按合同支付物业费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杨某作为业主,物业公司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为杨某提供物业服务,因此,当事人之间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杨某应按物业服务合同及相关规定向原告交纳物业费。 杨某辩称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实际居住,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的主张,不予采纳。 依据《合同法》第六十条(现《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判决杨某支付2015年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物业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地方立法空置房物业费打折,与上位法不一致,应予以纠正) 审理法官怎么说? “交纳物业费是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合同义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 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温馨提示 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它的价值在于在满足公共性服务的同时,达到对整个居住环境品质的提升,最终体现对业主个体的服务价值。 物业费的构成包括保洁费、保安费、绿化费等,大部分是为全体业主公共部分的管理、共用设备设施维护的费用,并非针对专门某个业主的服务。 虽然房屋空置,但小区卫生仍需天天清洁打扫,公共秩序必须时时巡查维护,所有设施设备如电梯、消防等费用也要正常支出。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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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怎么起诉? 欠钱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但是当有人拖欠债务时,就可能会出现法律纠纷。如果你有人欠你钱,而他不还,你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追回债务。但是要起诉成功,需要有一定的证据。 在起诉前,首先要明确的是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存在债权关系。一般情况下,可以通过书面合同、口头协议或者其他文件来证明存在借贷关系。此外,也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来判断是否存在借贷关系。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对于“无因合同”的规定就可以用作判断标准。 其次要有证明债务已到期并且未能支付的证明。一般情况下,应当准备好到期日前后的凭证或者协议文书来作为依据。此外,还应当准备好相应的电子数据、电子信函、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承诺书、会计凭证等文件作为补充依据,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得到相应的佐证,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得到相应的佐证,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得到相应的佐证,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真实可信地呈上法庭。 再者, 在立案诉讼之前, 还要对债务人进行必要考察, 相关考察方式包括: 办理相关民事行为能力宣告手续; 检验当事人是否存在隐匿、伪造、死亡或者无法找到; 检验当事人是否已将真实姓名、住所或者工作单位告之法庭。 此外, 还要考察一般性历史信誉情况。 在立案诉讼之前, 需要对历史信誉情况进行考察, 并收集相应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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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财产各自归各自的协议怎么写 你们只需要订立一份婚内财产协议,在其中约定婚内的财产各自归各自即可。订立一份有效的婚内财产协议有以下要求: 首先在形式上,婚内财产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其次,约定要具体明确。不仅要约定现有的财产归属,还要对婚内收益归属进行约定,你们婚内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的安排写在这一部分即可。 第三,夫妻双方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应当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换句话说就是婚内财产协议应当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则无效。 最后,婚内财产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且相对公平,协议不能限制一方基本人权,比如离婚自由权、人身自由权、隐私权等等。同时也不能有违反公序良俗的约定。 婚内协议的约定,有诸多的限制,一不小心可能功亏一篑,建议向家与家律师咨询,让一份有效的财产协议守护你的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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