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合法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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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认定是否情节严重,情节严重的,不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均可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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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继承权的丧失发生继承人被依法剥夺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的法律后果,从而导致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的丧失。继承人因法定事由而丧失对特定被继承人的继承权的,并不丧失该继承人对其他被继承人的继承权。继承权的丧失对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亦发生效力,即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第三人属于善意有偿取得财产的,其他人不能主张第三人返还,而只能向处分遗产的丧失继承权的继承人主张返还不当得利。那么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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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二、继承的效力顺序:遗赠扶养协议继承、遗赠法定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那么继承人有哪些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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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分割遗产,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也可以进行不均等分配,这是继承人自主自愿的行使其继承权的结果,法律对此不加以干预。那么三个继承人一人放弃继承指定其他继承人中的一人继承合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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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放弃继承权时可指定由另一继承人继承其放弃的继承份额合法吗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时就等于放弃了遗产的继承,放弃遗产的继承就不能指定另一继承人继承其放弃的份额,放弃的份额由其他继承人平分。法定继承遗产分配的原则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分割遗产,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也可以进行不均等分配,这是继承人自主自愿的行使其继承权的结果,法律对此不加以干预。那么放弃继承权时可指定由另一继承人继承其放弃的继承份额合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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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当确认其丧失继承权。首先,在主观上,继承人存在杀人的故意,不包括过失杀人。在犯罪动机上,不以继承人为了取得被继承人的遗产为前提。首先,主观上,必须有杀害的故意,且动机为争夺遗产;其次,在客体上,所侵害的必须是其他继承人的生命;最后,在客观上,实施了杀害行为,不论犯罪行为是否既遂,都将丧失继承权。不论继承人是采取欺诈手段还是胁迫手段,只要导致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歪曲,情节严重的,就构成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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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但已原谅是否丧失继承权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继承人有遗弃被继承人行为的理应丧失继承权但以后确有悔改表现并且被遗弃人原谅了继承人的不丧失继承权。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不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均可确认其丧失继承权。要求杀害的目的必须是争夺遗产该继承人仅丧失其对所争夺之被继承人的继承权。依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此种情形若继承人后来悔改的并且被继承人于生前表示原谅的其继承权可以恢复。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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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继承权时效过后就丧失了胜诉权吗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法院审理后依法驳回了韩某的诉讼请求。只有撤销了这一证明韩某兄对争讼房屋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有效证件后,才能主张继承权。现韩某在韩某兄对在争讼房屋已持有合法产权证书的情况下,向法院直接提起继承诉讼属于程序错误,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是必然的。那么继承权时效过后就丧失了胜诉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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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现实中,可能会因为一些原因而导致继承人丧失了继承权,那么此时他肯定就是不能继承遗产的。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有权继承其父或母应继承的遗产份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对此作出了具体规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涉外继承法律适用,不动产由不动产所在地法,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居住地法。那么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子女能代位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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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由此可知,只要公司章程中没有禁止股东资格继承的规定,合法继承人就有权继承股权,由此可知,只要公司章程中没有禁止股东资格继承的规定,合法继承人就有权继承股权,死亡股东的合法继承人能继承股权吗由此可知,只要公司章程中没有禁止股东资格继承的规定,合法继承人就有权继承股权,法律分析:死亡股东的合法继承人能否继承股权,要根据公司章程确定,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别约定的,死亡股东的合法继承人是可以继承股权的,但是公司章程对继承股东资格有除外规定的,死亡股东的继承人不能当然成为公司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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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民法典继承编》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第50条规定: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依据《民法典继承编司法解释》的规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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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继承人丧失继承权遗产的处理规定有哪些《继承法意见》第9条:在遗产继承中,继承人之间因是否丧失继承权发生纠纷,诉讼到人民法院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继承法第七条的规定,判决确认其是否丧失继承权。《继承法》第七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仿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后遗产的处理《继承法》第三十二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那么继承人丧失继承权遗产的解决规定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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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合法继承人有哪些行为会丧失继承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丧失继承权。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既包括法定继承人杀害遗嘱继承人的情形,也包括遗嘱继承人杀害法定继承人;既包括第一顺序人继承人杀害第二顺序继承人,也包括第二顺序继承人杀害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如果被继承人以遗嘱方式将遗产指定由该继承人继承的,可以确认遗嘱无效,并按继承法第八条处理。那么合法继承人有哪些行为会丧失继承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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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继承权的放弃与丧失有哪些明显区别一、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自愿放弃无偿取得被继承人的合法遗产的权利。这种行为是出自继承人自身内心意思的真实表示;丧失继承权,是继承人有《继承法》第七条规定行为之一,经人民法院认定并作出判决而被剥夺其继承权,这种被剥夺是依法强制执行的,不以被剥夺人的意志为转移。那么继承权的放弃与丧失有哪些明显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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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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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若与被继承人共同居住且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法院可以酌定多分遗产。打官司打的是证据,在孝敬老人时,别忘了留下相应证据备用,在产生继承纠纷时方能占据主动权。
🚩爷爷奶奶可以把财产直接给孙女吗? 遗嘱中有立遗嘱人、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第一顺位继承人通过法定继承关系继承,是继承人;第二顺位继承人或其他人通过遗赠关系获得财产,是受遗赠人,也合法。因此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可以把自己的财产直接赠予孙子女或外孙子女。
🚩遗嘱应遵守必留份规定遗嘱中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民法典》第1141条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部分人缺乏劳动能力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或者虽有生活来源但不足以维持基本生活,如果剥夺其继承权,无异于造成其生存危机,因此没有为其保留必要份额的遗嘱无效。有胎儿出生后是继承人的,遗嘱中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民法典》第1155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这是因为,被继承人死亡,承担抚育子女的责任、义务也随之消失,但胎儿是需要抚育的,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其成长需要,减轻生存压力。
🚩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不履行相应义务的,还能继承遗产吗? 实践中,为使自己生前有人供养或者将来有人替自己完成遗愿,部分遗嘱人会在遗嘱、遗赠扶养协议中要求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履行一定的义务,以此作为他们取得遗产的条件。《民法典》第1144条规定,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因此,对于遗嘱、遗赠中附加的义务,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无条件地履行。 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接受遗嘱的全部内容,不能只享受权利不去履行义务。但是,在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可以不履行遗嘱附加的义务,如遗嘱中所附加的义务不合法、违背社会公德,或者附加的义务根本无法履行或不能履行等。另外,如果履行义务所需要的费用超过遗产的价值,那么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便可以不履行。如果遗嘱继承或者遗赠所附的义务是合法的,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有条件履行而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经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附义务那部分遗产的权利,由提出请求的继承人或受益人按遗嘱人的意愿履行义务,接受遗产。
给我朋友借了一笔钱,当时我也是担心他给我还不上,我就让他找了个担保人,还写了个借条,嗯,现在呢,这个债权到期有大半年了,然后我去找那个担保人让他还钱,他居然说他不付,没有这个担保责任,说过期了,是有这样的规定吗?那你把借条给我看一下,在这里啊,确实还约定了,嗯,50万,嗯,啊,然后你你这个很明确啊,双方约定的这个担保的形式是一般保证啊,那如果一般保证的话,那有很明确的一个法律规定啊,如果你债权到期了,半年之内没有向担保人主张这个权利,你确实是没有权利像这个一般保证的担保人来主张这一部分的一个一个款项了,明白吗?那所以这个时候你怎么办呢?如果现在担保人不能给你钱了,你再不抓紧启动程序,很可能带来的问题是啥啊,要不回来了,对这个钱就很难主张回来了,所以现在的话,我给你的建议就是抓紧启动程序,然后走保全的流程,好好把对方的现在我们看一下他名下还有哪些财产,该保全的保全啊,然后用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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