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彩礼罚则时婚约财产纠纷该怎么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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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把彩礼限定于基于婚约和当地风俗习惯而给付对方数额较大财物的范围之内,并明确婚约财产纠纷的诉讼主体,可考虑按照彩礼的实际给付人、彩礼的用途等因素确定诉讼主体;多方查明事实。那么彩礼纠纷诉讼多久审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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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我国《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结婚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由于彩礼未转入男女双方的财产共同体,只是由一方家庭占有,则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彩礼能算为夫妻共同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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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当今社会随着离婚率不断上升,返还彩礼纠纷不断增多。对此,我国目前有两个法律依据:其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9条规定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结合以上两个法律规定来看,其基本原则是,在一般情况下彩礼不返还,对于几种特殊的法定情形才可以要求返还。那么彩礼何时应返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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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结婚彩礼属于共同财产吗如果所收的彩礼由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第8条规定精神处理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方适当倾斜。那么结婚彩礼属于共同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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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彩礼返还的情形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那么彩礼属于夫妇共有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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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共同生活能不能返彩礼案情简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共同生活原告郭某与被告吕某于2009年8月份经人介绍相识因双方都到了结婚年龄在双方父母和媒人的操持下人便匆匆订立婚约。两人凑合了年多后于2011年3月7日登记结婚于2011年3月12日举行结婚仪式。在此时间段内男方郭某共计给付女方吕某彩礼金21200元。本案适用前款第()项的规定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返还彩礼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本案的审理结果也依照上述规定。另外男方只拿回了万千多元钱是因为彩礼应返还多少尚没有明确法律条文进行详细规定般是根据双方婚姻维持时间长短还有双方的过错确定。那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共同生活能不能返彩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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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彩礼钱归谁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第8条规定精神处理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那么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彩礼钱归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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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因男方出轨离婚女方需要退彩礼钱吗不需要退还。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那么因男方出轨离婚女方需要退彩礼钱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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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彩礼钱怎么判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关于彩礼的问题非常谨慎判决此类纠纷时所坚持的基本原则彩礼是否返还应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二)接受人接受彩礼后确用于置办结婚物品的女方以现金方式返还确有困难的可以考虑分割共同使用的物品对于未登记和登记后没有共同生活即解除婚姻关系彩礼的返还同样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起算应当分以下情形第一双方未缔结婚姻关系的给付方应及时履行自己的权利向对方主张对方拒不返还的诉讼时效起算。那么离婚彩礼钱怎么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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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为了给儿子准备婚房,手头没钱的梁女士打起女儿的主意,她隐瞒女儿真实年龄,两个月内先后替女儿与两人订立婚约,诈骗彩礼8万余元。结过三次婚的梁女士有四个孩子,大女儿和二女儿已成家,儿子及年仅12岁的小女儿小芳和她一起生活,由于家境贫寒,三口人住在出租房内。梁女士将目光盯在了女儿小芳身上,打算用小芳的婚事来骗取彩礼钱。经审查,梁女士先后骗取现金76000元,骗得的电动车、电脑、香烟等物品共价值13500元。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梁女士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那么为12岁女儿招婿骗彩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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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可婚后,双方的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不久,丁某便与王某开始分居。此时,丁某觉得这样的婚姻生活没有理由继续下去了,一纸诉状将王某告上法庭,起诉要求与王某离婚。但令丁某没有想到的是,王某竟然要求丁某部分返还自恋爱至同居生活期间给付丁某的首饰、钱物共计3万余元。在庭审过程中,王某请双方的介绍人侯某到庭作证。法院经审理认为,证人侯某可以证实给付了彩礼,王某主张生活困难也有村委会和单位的证明,因此,判决丁某返还王某彩礼礼金1.7万余元。第二和第三两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那么婚后彩礼返还相关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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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刘某(男)与薛某(女)两人举行了婚礼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一起生活,后因矛盾纠纷闹分手。近日阳谷县人民法院审理此案,依法认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解除同居关系时,女方应返还彩礼,男方应返还女方嫁妆。刘某曾分三次给付薛某彩礼款9万元,2013年11月两人在刘某家举行结婚典礼,但未办理结婚登记。后刘某多次找薛某沟通协商处理矛盾,但两人就是否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退还彩礼等事无法达成共识,刘某随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薛某返还彩礼9万元。最终法院判决,薛某返还刘某彩礼现金8万元,刘某返还薛某的结婚陪嫁物品。那么举行婚礼未领证离婚彩礼应返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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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因此,当引发结婚彩礼纠纷时,当事人举证比较困难,一般只能提供证人证言,且多为亲友证言,通常证明力不大。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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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而在彩礼纠纷中,视听资料往往是最能证明事实存在的证据,因而只要当事人在收集证据时没有违反上述规定和原则,且能证明其真实性,就应当采信。对于彩礼纠纷案件的证明标准,也应遵循高度概然性原则,即只要当事人所举证据足以让法官对案件的法律真实产生高度信任,并能排除其它合理怀疑,那么就可认定该法律事实达到客观真实。那么彩礼纠纷审理后怎样出示证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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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彩礼返还的情形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那么彩礼是否属于夫妇共有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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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内蒙古自治区察哈尔右翼前旗人民法院的调解书 22年订婚,23年领证,但是婚后女方拒绝一起生活,在律师的斡旋下双方结束了姻缘彩礼问题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
离婚纠纷中引发的民间借贷,通过一审、二审,我方上诉后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新审理,我方再次扳回一局👍,上月底到现在已经有两个案件成功的发回重审,这样的结果比维持原判决又多了成功的机会,这一切的努力都来自于我们资深的周律师带领下的成果🌹。
【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