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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内容:下面介绍治安管理处罚的具体种类:一、警告是指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以书面方式作出谴责或告诫,指出其行为的违法性和不正当性,教育其不得再犯的一种处罚种类,与触犯刑法必须由人民法院判决不同,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只能够由公安机关来办理,也就是这摊事完全是公安的责任田和自留地,其他机关无权作出相关处罚决定,三、行政拘留是指剥夺违法者一定期限人身自由的处罚方式,是所有治安处罚方法中最严厉的一种,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作出决定,派出所及其他任何机关都无权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张嘉娱律师2023.07.06467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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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法释义以及意义是什么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行政处罚法释义以及意义是什么
内容:在行政处罚的适用方式方面,行政处罚法释义对行政处罚、罚款、责令改正、扣押、查封等多种处罚行为类型进行了详细解释,并按照性质分类,指导行政主体合理适用各种处罚手段以达到治理的目的,在行政处罚主体的资格条件方面,行政处罚法释义中明确规定了行政处罚所适用的法定主体,包括直接的行政主体(如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等)和间接行政主体(如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等),行政处罚法是中国大陆一部非常重要的行政法规,它对政府在行政处罚方面的权力、程序、方式等各个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保障了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秩序,值得一提的是,行政处罚法释义还对行政处罚的量刑因素进行了科学分类和说明,如处罚主体的过错情节、所造成的后果、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和处罚对象的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在量刑中的不同权重,这些量刑因素的细化和明确,彰显了行政处罚法释义的实操性和合理性,也为行政主体合理裁量处罚提供了指导依据,它包括了行政处罚的具体定义、行政处罚主体的资格条件、行政处罚多种行为的类型等,不仅给我们带来了科学合理和具有深度的理论体系,而且为行政处罚实践的实施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更好的保障了我们国家和人民的治理。
黄东洁律师2023.06.20161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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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行政机关要对公司进行行政处罚,期限一般是两年内。如果行政机关在两年内未发现公司的违法行为,则不能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但如果公司的违法行为涉及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则五年内未发现该违法行为的,就不能进行行政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十一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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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行政处罚期限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肇事逃逸行政处罚期限
内容: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交通肇事案件如果构成刑事犯罪的,公安机关对案件立案侦查的,是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直至案件破案。对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交通管理部门首先要对逃逸者进行查缉,查缉到当事人后进行调查取证,有确凿证据后作出处罚决定书,所以什么时候下处罚决定书是没有具体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那么肇事逃逸行政处罚期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1.12.09194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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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记录几年消除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行政处罚记录几年消除
内容:个人或企业可以通过合规的途径申请消除行政处罚记录,但需要注意在消除期间维护良好的行为和态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个人或企业可以申请行政处罚记录的消除,行政机关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和评估,如果认为申请人已经改正错误、积极主动且符合相关要求的话,才会考虑给予消除行政处罚记录的许可,消除行政处罚记录并不仅仅是时间的问题,还与个人或企业在消除期间的表现和行为有关,通过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和积极主动的改变,相信行政处罚记录最终可以得到消除,还个人或企业一个公正的发展机会,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行政处罚记录的消除时间是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定的。
冯清琴律师2023.06.19432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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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后多长时间能收到行政处罚书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醉驾后多长时间能收到行政处罚书
内容:受送达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和捺指印的,送达人可以邀请其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也可以对拒收情况进行录音录像,把文书留在受送达人处,在附卷的法律文书上注明拒绝的事由、送达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捺指印,即视为送达。无法直接送达的,委托其他公安机关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经采取上述送达方式仍无法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公告的范围和方式应当便于公民知晓,公告期限不得少于六十日。那么醉驾后多长时间能收到行政处罚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2.02.04205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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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缴纳行政处罚罚款的具体期限:当场缴纳,或者由当事人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而银行应当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七条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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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行政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安全事故行政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内容:安全事故行政处罚标准是对此进行行政罚款或者是行政拘留行政拘留。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必须出示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制作的有效行政执法证件。在交通不便地区,或者不及时查封、扣押可能影响案件查处,或者存在事故隐患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可以先行实施查封、扣押,并在48小时内补办查封、扣押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进行陈述、申辩,或者依法提出听证要求,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不得因当事人陈述或者申辩而加重处罚。
李维律师2022.04.061052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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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行政处罚后当事人申请复议的期限一般为六十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等处罚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六十日内,依法提出书面或口头的复议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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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行政处罚追诉时效是多久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土地行政处罚追诉时效是多久
内容:超过2年未被发现的,不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邢颖律师2022.03.27631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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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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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当事人被行政处罚后,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一般是六个月。如果被处罚人直接向法院起诉的,应在上述期限内向法院提出;如果是不服复议决定再起诉的,则可在十五日内向法院提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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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行政处罚多久能消掉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无证驾驶行政处罚多久能消掉
内容:违法记录对当事人今后生活影响不大犯罪记录对当事人及子女就会有所影响。不论是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只要公安机关处理后都要作为案件档案留存任何人不得随意销毁(注销)。公安档案管理规定第十条公安档案的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和管理细则由公安部制定经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实施。公安派出所档案管理办法第二条公安派出所档案是指公安派出所在治安行政管理、防范和打击处理违法犯罪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材料经立卷而成。那么无证驾驶行政处罚多久能消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2.01.29142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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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支付工程款的行政处罚,不支付工程款的行政处罚标准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不支付工程款的行政处罚,不支付工程款的行政处罚标准
内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六十条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未经批准立项建设、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擅自增加投资概算、未及时拨付工程款等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除依法承担责任外,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约谈建设单位负责人,并作为其业绩考核、薪酬分配、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等的重要依据,甲方不支付工程款给项目部违法吗法律主观:施工单位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后,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可以先到监督部门去投诉,如果监督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答复或者投诉人对于回复不满意,可以向法院起衫御诉拖欠工程款的政府,(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龙珊律师2024.01.03668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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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而起诉的期限,一般是六个月。被处罚人如果直接向法院起诉的,应在上述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是申请复议后,不服复议决定再起诉的,则可以在十五日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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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未成年需要监护人签字吗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行政处罚未成年需要监护人签字吗
内容:第三十九条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那么行政处罚未成年需要监护人签字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2.02.11274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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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包括哪些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行政处罚包括哪些
内容:听证的法定程序:&emsp,行政机关拟作出像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较重的行政处罚时,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要点三、行政处罚作出前可申请听证一般来讲,在行政处罚作出前,行政机关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郭铭芝律师2023.06.29598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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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已经超过《行政处罚法》的处罚期限,行政机关不能对行为人进行行政处罚。所以行政机关需要在二年的有效期限内,及时发现违法行为人的治安违法行为;如果违法行为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则追责期限可延长至五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十一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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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内容:综上所述,行政处罚的种类繁多,涵盖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执照或许可证、责令关闭网站、行政拘留、撤销职务和划定限制区域行政处罚等多个方面,当行为主体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严重影响了社会公共利益或造成严重危害时,国家机关可以采取责令停产停业的措施,当某些地区的行为主体在特定领域内存在违法行为,为了维护该区域的秩序和稳定,国家机关可以划定限制区域,并对该区域内的行为主体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
黄东洁律师2023.06.19704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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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可分为二年或五年,一般的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处罚;但是对于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其追究时效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十一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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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几天,治安拘留最多不能超过多少天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几天,治安拘留最多不能超过多少天
内容:行政拘留是一种常见的行政处罚方式,然而,当个人或单位同时受到多项行政拘留处罚时,是否可以将其合并执行?本文将介绍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期限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说明。
翁玉素律师2023.08.18606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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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行政处罚标准有争议可以申请复议吗
陈宗琼律师
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行政处罚标准有争议可以申请复议吗
内容:第十一条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对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提交因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事实的证明;5、申请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法定复议申请期限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交有效的证据;6、申请人在申请复议时,有其他证据材料的,可一并提供;7、复议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陈宗琼律师2022.04.06278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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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10岁的小朋友因母亲去世,跟随父亲与继母生活,尝尽人间冷暖,致中度抑郁。天用律师从法理与人情处罚,向法官全力争取,法院判决撤销不作为的父亲监护权,姥姥作为监护人抚养孩子健康长大!
元甲婚姻家事 904评论 -
如果你正在遭遇家暴,不知如何摆脱。可以咨询我,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第一步:立即报警。第二步:立即要求做伤情鉴定。第三步:其他证据证明。第四步:所有证据证明了家暴确实存在,那么对你造成的伤害达到轻伤和轻伤以上的,他要去坐牢。如果没有达到轻伤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实施家暴尚未构成犯罪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那么对待家暴的第五步是什么?那就是起诉离婚。
林艳英 982评论 -
自2024年1月29日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判决包括调解书、支付令。
姚平 411评论 -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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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炙手可热的教培行业,在“双减”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项目投资人刚刚交费,还没来得及开展业务,就被狠狠“泼了一盆冷水”,这种情况下,加盟费还能退吗? 1加盟培训机构遇难题 步入退休年龄的张阿姨一直非常热爱教育行业,想着正好利用退休时间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与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张阿姨计划开展课外培训班,女儿刘女士对母亲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张阿姨与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签订《***美术中心特许经营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约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权张阿姨在约定期限内使用其经营资源在天津市某市区经营所许可的业务。张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许经营费15万元、两年特许权使用费共4万元,另支付培生项目定金1000元。但协议签订后没多久,2020年全国疫情暴发,线下培训班纷纷关门停业,行业势头不断下滑。而此时,张阿姨多次与项目负责人电话、微信沟通开业地点,教育有限公司始终未能确定张阿姨的经营场所位置,导致张阿姨无法按照协议约定正常经营。 2创业选择行业至关重要 屋漏偏逢连夜雨,疫情还未完全散去,国家又在2021年突然发布“双减”政策,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张阿姨无法取得开办运营加盟分中心所需的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等。培训班未开业就“凉凉”,张阿姨心里也开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发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总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复说会安排人员联系,但一直没有解除合同,也没有给张阿姨退费,就这样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时间里,此事就成了张阿姨的心病。为了减轻张阿姨的焦虑与无助,女儿刘女士主动承担解决问题的重任,积极帮助母亲寻求法律帮助。 3解决退费同时解决情绪问题 在2022年2月,刘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帮助母亲要回费用。天用律师仔细研究资料后,发现张阿姨与教育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中,有多个条款对我方当事人来说十分不利。与刘女士沟通情况后,她有点想要放弃,对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师鼓励她说:“毛主席曾说过,做最坏的打算,尽最大的努力。我们一定会全力争取,胜利的希望还是有的!你不信我,还不信毛主席吗?”天用律师的一番话点醒了刘女士,也激励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风险的,但要相信律师的专业能力,积极配合、共同努力,才能获得胜利。资料准备、立案程序在有序进行中,而在此期间,刘女士非常焦虑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虑一方面来自母亲对于本案的各种担忧与喋喋不休地唠叨,另一方面自己处于离婚状态,独自抚养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与抚养费,导致自己养育孩子经济压力非常大。两方面的心理压力使刘女士忧思过度,陷入轻微抑郁的状态。她频繁给天用律师发微信诉苦,言语间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难了,活着没意思……”这种危险的信号。天用律师在办案的同时,总是抽出空闲时间对刘女士给予暖心安慰和耐心开导,甚至在刘女士心情极度消极的时候,天用律师特意到刘女士所在地见面沟通。“你是女儿,也是母亲,要担负起家庭的责任,不能这样消极下去!面对困难也要坚强起来,给自己的孩子做一个好榜样!”......或许是天用律师的真诚解开了刘女士的心结,在精神上极大鼓舞了她,自此与她沟通案件情况,很明显看出她比之前变得乐观与积极。终于迎来了开庭的日子,刘女士与天用律师一同参加了庭审。天用律师在庭审中表明,自协议签订后,因教育有限公司无法确定我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许经营资质是签署特许经营协议书的基础,但教育有限公司无相关资质及因“双减”政策落地后无法办理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致使双方之间签订的《协议书》目的无法实现,所以教育有限公司应将相关费用退还给我方当事人。面对天用律师举证的协议、信息查询样本、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录音等十几项证据,法官十分认可,一审判决双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还张阿姨全部费用。 4是律师也是人生导师 在困难与挑战面前,天用律师表现出专业与不屈,最终获得了胜诉! 天用律师不仅解决了张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难题,同时也给了她们母女精神上的激励与振奋,让她们看到了生活充满阳光与美好的一面!张阿姨与刘女士特意为天用律师送来一面锦旗!律师的职责不仅是解决法律难题,更是对当事人的一种人生救赎!后续张阿姨又把自己亲戚遇到的法律难题委托给天用律所,这就是专业与口碑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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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普法:空置房要交物业费吗?答案来了! 空置房到底要不要交物业费?答案是:要交!因为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空置房业主也享受到了物业服务。 此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物业合同纠纷案件房屋空置拒不缴纳物业费的当事业主杨某败诉被判交纳拖欠的物业费! 业主房屋空置5年不交物业费 物业公司起诉! 2015年5月,杨某在湖南省平江县某小区购买了一套住宅并办理了收房手续。同年,杨某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协议。 此后,由于杨某一直未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致电和书面催交,但杨某以未真正入住为由拒不交纳物业费。 2020年9月,物业公司将杨某起诉至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要求杨某支付物业费,并承担近千元的违约金。 杨某辩称,其房屋在交付后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既未对房屋进行装修,也未居住或使用,根本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 而物业公司坚称,虽然杨某的房屋处于闲置状态,但物业公司仍为其房屋的安全、公共设施的维护、小区的整体绿化和保洁提供了服务,故杨某理应交纳物业费,并承担违约金。 法院判决 业主应按合同支付物业费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杨某作为业主,物业公司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为杨某提供物业服务,因此,当事人之间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杨某应按物业服务合同及相关规定向原告交纳物业费。 杨某辩称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实际居住,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的主张,不予采纳。 依据《合同法》第六十条(现《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判决杨某支付2015年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物业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地方立法空置房物业费打折,与上位法不一致,应予以纠正) 审理法官怎么说? “交纳物业费是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合同义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 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温馨提示 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它的价值在于在满足公共性服务的同时,达到对整个居住环境品质的提升,最终体现对业主个体的服务价值。 物业费的构成包括保洁费、保安费、绿化费等,大部分是为全体业主公共部分的管理、共用设备设施维护的费用,并非针对专门某个业主的服务。 虽然房屋空置,但小区卫生仍需天天清洁打扫,公共秩序必须时时巡查维护,所有设施设备如电梯、消防等费用也要正常支出。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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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经营会带来哪些风险隐患? 一、合同无效。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挂靠经营拿到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如果对方知晓挂靠经营事实,就可以单方面取消合同,并且不支付任何费用。这样的情况下,挂靠方就会因此拿不到费用,最终无法创造业绩和利润。 二、行政处罚。一般来说,个人或企事业想要开展经营,是需要依据要求获取经营资格的。挂靠营业执照的方式,属于是投机取巧的行为,一般被发现就会面临主管部门的严厉处罚。 三、事故责任。因为挂靠经营,是为了减少人员、资产等方面的支出,所以多、半不具有承接业务的能力。一旦发生事故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因此,挂靠行为从法律上讲是不合法的,同时挂靠经营还会为后续生产经营埋下很多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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